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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出在羊身上

2017-08-31 10页 doc 25KB 8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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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出在羊身上羊毛出在羊身上 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 作者: 张爱玲 拙著短篇小说《色?戒》,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看到十月一日的《人间》上域外人先生写的《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评,色,戒,》一文,觉得首先需要阐明下面这一点: 特务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可以说是专业中的专业,受训时发现有一点小弱点,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凭一时爱国心的冲动——域文说我“对她爱国动机全无一字交代”,那是因为我从来不低估读者的理解力,不作正义感的正面表白——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就干起特工来了,等于是羊毛玩票。...
羊毛出在羊身上
羊毛出在羊身上 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 作者: 张爱玲 拙著短篇小说《色?戒》,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不在手边,以后再谈。看到十月一日的《人间》上域外人先生写的《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评,色,戒,》一文,觉得首先需要阐明下面这一点: 特务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可以说是专业中的专业,受训时发现有一点小弱点,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凭一时爱国心的冲动——域文说我“对她爱国动机全无一字交代”,那是因为我从来不低估读者的理解力,不作正义感的正面表白——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就干起特工来了,等于是羊毛玩票。羊毛玩票人了迷,捧角拜师,自组票社彩排,也会倾家荡产。业余的特工一不小心,连命都送掉。所以《色?戒》里职业性的地下工作者只有一个,而且只出现了一次,神龙见首不见尾,远非这批业余的特工所能比。域外人先生看书不够细心,所以根本“表错了情”。 “007”的小说与影片我看不进去,较写实的如詹?勒卡瑞(John Lecarre)——的名著《,冷战中,进来取暖的间谍》——搬到银幕也是名片——我太外行,也不过看个气氛。里面的心理描写很深刻,主角的上级首脑虽是正面人物,也口蜜腹剑,牺牲个把老下属不算什么。我写的不是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当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点,不然势必人物类型化。 王佳芝的动摇,还有个原因。第一次企图行刺不成,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是为了乔装已婚妇女,失身于同伙的一个同学。对于她失去童贞的事,这些同学的态度相当恶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这样——连她比较最有好感的邝裕民都未能免俗,让她受了很大的刺激。她甚至于疑心她是上了当,有苦说不出,有点心理变态。不然也不至于在首饰店里一时动心,铸成大错。 第二次下手,终于被她勾搭上了目标。她“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下,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 是说“因为没自牺牲了童贞”,极其明显。域外人先生断章取义,撇开末句不提,说:我未干过间谍工作,无从揣摩女间谍的心理状态。但和从事特工的汉奸在一起,会像“洗了个热水澡”一样,把“积郁都冲掉了”,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王佳芝演话剧,散场后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大伙消夜后还拖着个女同学陪她乘电车游车河,这种心情,我想上台演过戏,尤其是演过主角的少男少女都经验过。她第一次与老易同桌打牌,看得出他上了钩,回来报告同党,觉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已经下半夜了,邝裕民他们又不跳舞,找那种通宵营业的小馆子去吃及第粥也好,在毛毛雨里老远一路走回来,疯到天亮。” 自己觉得扮戏特别美艳,那是舞台的魅力。“舍不得他们走”是不愿失去她的观众,与通常的thepartyisover酒阑人散的碉帐。这种留恋与施亥同学夜游车河一样天真。“疯到天亮”也不过是凌晨去吃小馆子,雨中步行送两个女生回去而已。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么想到歪里去了: 我但愿是我错会了意,但有些段落,实在令我感到奇怪。例如她写王佳芝第一次化身麦太太,打入易家,回到同伙处,自己觉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然后又“疯到天亮”。那次她并未得手,后来到了上海,她又“义不容辞”再进行刺杀易先生的工作。照张爱玲写来,她真正的动机却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缺“个”字)目的。” 句旁着重点是我代加。“回到同伙处”显指同伙都住在“麦家”。他们是岭南大学学生,随校迁往香港后,连课堂都是借港大的,当然没有宿舍,但是必定都有寓所。“麦家”是临时现找的房子,香港的小家庭都是佐公寓或是一个楼面。要防易家派人来送信,或是易太大万一路过造访,年轻人大多令人起疑,绝不会大家都搬进来同住,其理甚明。这天晚上是聚集在这里“等信”。 既然算是全都住在这里,“舍不得他们走”就不是舍不得他们回去,而成了舍不得他们离开她各自归寝。引又略去舞场已打烊,而且邝裕民等根本不跳舞 ——显然因为态度严肃——惟有冒雨去吃大排档一途。再代加“然后又”三字,成为“然后又疯到天亮”,“疯到天亮”就成了出去逛了回来开无遮大会。 此后在上海跟老易每次“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引原文又再度断章取义,忽视末句,把她编派成色情狂。这才叫罗织人人于罪,倒反咬一口,说我“罗织她的弱点”。 一般写汉奸都是獐头鼠目,易先生也是“鼠相”,不过不像化的小说里的汉奸色迷迷晕陶陶的,作饵的侠女还没到手已经送了命,侠女得以全贞,正如西谚所谓“又吃掉蛋糕,又留下蛋糕”。他唯其因为荒淫纵欲贪污,漂亮的女人有的是,应接不暇,疲于奔命,因此更不容易对付。而且虽然“鼠相”,面貌仪表还不错士—这使域外人先生大为骇异,也未免太“以貌取人”了。——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他如果是个“糟老头子”(见水晶先生《色?戒》书评),给王佳芝买这只难觅的钻戒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不会使她抨然心动,以为“这个人是真爱我的”。 易先生的“鼠相”“据说是主贵的”,(《色?戒》原文)“据说”也者,当是他贵为伪政府部长之后,相士的恭维话,也可能只是看了报上登的照片,附会之词。域外人先生写道:“汉奸之相„主贵‟委实令我不解。”我也不解。即使域外人先生写信命相,总也不至于迷信中认为一切江湖相士都灵验如神,使他无法相信会有相面的预言伪部长官运亨通,而看不出他这官做不长。 此外域文显然提出了一个问题:小说里写反派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他们的内心,杀人越货的积犯一定是自视为恶魔,还是可能自以为也有逼上梁山可歌可控的英雄, 易先生思将仇报杀了王佳芝,还自矜为男子汉大丈夫。起先她要他同去首饰店,分明是要敲他一记。他“有点悲哀。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不让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抚然。”此后她捉放曹放走了他,他认为“她还是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这是枪毙了她以后,终于可以让他尽量“自我陶醉”了,与前如出一辙,连字句都大致相同。 他并且说服了自己:“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张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域外人先生说:“读到这一段,简直令人毛骨惊然。”“毛骨惊然”正是这一段所企图达到的效果,多谢指出,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因为感到毛骨慷然,域外人先生甚至于疑惑起来:也许,张爱玲的本意还是批评汉奸的,也许我没有弄清楚张爱玲的本意, 但是他读到最后一段,又翻了案,认为是“歌颂汉奸的文学——即使是非常暖昧的歌颂——”。 故事未了,牌桌上的三个小汉奸太太还在进行她们无休无歇的敲竹杠要人家请吃饭。无聊的鼓噪歪缠中,有一个说了声:“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一句最浅薄的谐音俏皮话。域外人先生问: 这话是什么意思,辣椒是红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这是很明显的譬喻。难道张爱玲的意思是说,杀人不眨眼的汉奸特务头子,只有“吃辣”才“胡得出辣子”,做得大事业,这样的人才是“主贵”的男子汉大丈夫, “辣椒是红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吃红色食品就是“吃血”,那么吃番茄也是吃血,而且辣的食物也不一定是辣椒,如粉蒸肉就用胡椒粉,有黑白二种。 我最不会辩论,又写得慢,实在匀不出时间来打笔墨官司。域外人这篇书评,貌作持平之论,读者未必知道通篇穿凿附会,任意割裂原文,予以牵强的曲解与“想当然耳”:一方面又一再声明“但愿是我错会了意”,自己预留退步,可以归之于误解,就可以说话完全不负责。我到底对自己的作品不能不负责,所以只好写了这篇短文,下不为例。 张爱玲撰文谈《色,戒》始末 《色,戒》这部花时三十年才完成的短篇小说,约有两万字,却令张爱玲深受“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在五零年动笔,至七八年四月十一日才在台北《中国时报》“人间副刊”问世。 张爱玲一生中,只书写过两篇响应批评的文章,当中以《色,戒》自辩得最淋漓尽致。一九八八年,张爱玲在《续集》的《自序》里,说起当年的论战时说:“不少读者硬是分不清作者和作品人物的关系,往往混为一谈……最近又有人说,《色,戒》的女主角确有其人……当年敌伪特务斗争的内幕,哪轮得到我们这种平常百姓知道底细,” 据“张学”研究者多方考证,《色,戒》被指向于一九三九年郑苹如沪上刺杀汪伪特工重要头目丁默村的真实事件。香港学者兼影评家陈辉扬甚至认为,《色,戒》的材料来自张爱玲前夫胡兰成:“郑苹如谋刺丁默村一案的种种细节,只有深知汪伪政府内情的人才能为张爱玲细说始末。而胡兰成曾是汪伪特工总部上海极司斐尔路七十六号的座上宾。“张爱玲拒绝承认材料得之于此,是由于后来恋人的背叛,深深伤害到她。” 宋以朗八月初把《谈“色,戒”》初稿、修订稿、及其中往来书信上载“东南西北”网页,除乘着李安的电影《色,戒》的势头外,间接地也是继承了父亲对张爱玲文章的“照顾”:“可以想象,当年这种指斥汉奸扣帽子的事情,在电影上映后仍会再发生,历史是会重复的,我今日不想再看到这情况,把文章刊登出来,让别人看看张爱玲怎么回应,有个贡献。” 《色,戒》是注定令人瞩目的,早在该小说问世的前半年,宋淇替张爱玲多番修订文稿后,在七七年十月十六日的信函中说:“这会是万人瞩目的小说,该期皇冠多销出千本不足为奇。至少这篇的题材还没有人写过,批评家如何说对你来说是purely academic(纯学术讨论),由他们去大做文章好了。” 料不到的是,预言应验了一半,后来事情出现变量,《色,戒》先在《中国时报》的“人间副刊”刊登,至于大做文章的人,不但超越了纯学术的讨论,而且是冲着张爱玲而来——抨击她撰写“歌颂汉奸”的文章。 《色,戒》刊出半年后,一九七八年十月一日,《中时》“人间副刊”刊登了署名“域外人”的文章,认为张爱玲的《色,戒》,写的是“歌颂汉奸的文字——即使是非常暧昧的歌颂——是绝对不值得,以免成为盛名之瑕了”。 该评论触动了张爱玲的创作神经,两星期后,她写了一篇辛辣回应,先交给宋淇先行过目,之后代转《中国时报》。 宋淇夫妇一向熟知张爱玲的“脾气”,会思前想后多番修改后才最后订稿,对该文更是小心翼翼,宋淇夫妇还没回信,张爱玲已同日再寄上两封短函,交代文稿的处理事情。 看得出,张爱玲《谈“色,戒”》的初稿,全文约两千字,是我手写我心,不吐不快。文首开宗明义,提出连串反问:“小说里写反派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他们的内心,杀人越货的积犯是自视为恶魔,还是可能自以为也有逼上梁山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写实的作品里的反派角色是否应当丑化,” 张爱玲提出连番质询,继而又为身负色诱汉奸,甚至最后舍命的女主角王佳芝辩护:“她的动摇,还有个原因……”那就是第一次行刺不成,“失去童贞”,加上“同学的态度相当恶劣”,才“受了很大刺激,有点心理变态”。之后,“不然也不至于在首饰店一时动心”,感情盖过了理智,连性命也牺牲了。 对于域外人又批评张爱玲不让女主角学“秋瑾”,张爱玲又以惯常爱用的反问句:“是否主张人物类型化~如中共文艺里一套板的英雄形象,”来响应对方的刻板思维。 自言“最不爱辩论,又写得奇慢”的张爱玲,笔锋处处不留情,直斥域外人指“吃辣”便是“吃血”,吃红色便是吃血,是“穿凿附会,太牵强”了。还幽了对方一默:“吃西红柿也是吃血,” 毕竟,张爱玲笔端暗藏玄机,以借喻方式连消带打,是她的强项,文末,她借“人间副刊”早一天的文章,和域外人一文来个对照和讽刺。该文题为:“极目楚天阔之二:放怀纵览世界文坛”,当中提及: “……每个作家,各具其特殊的感觉、经验与气质……感觉、人性的经验以及想象力的领域,永远要比政治社会问题的领域,更为辽阔的。……如果他们比较倾向于个人内在的呼唤,那么势必就要招来各种不同形式的误解和排斥——”张爱玲明显借此文以言志,意在言外。 张爱玲虽在初稿文末指“一时感想很多,才写此中号„短文‟,下不为例”。然而,一向心思细虑的张爱玲,初稿才刚寄出,不等宋淇夫妇回函,便又“改写两页补寄去,代替P.1及P.3”,然后又改写第二页,继而又嫌P.4不清楚,如是者,十一天内先后寄出四封修订稿。 鸿雁往来间,张爱玲和宋淇夫妇的情谊日益深厚,张的寥寥数语——“希望这一向你们俩都好”。交浅言深,对深闺寡言的张爱玲来说,已代表了千言万语。宋淇于七六年在《私语张爱玲》中,写到一九五五年送别乘船往美国的张爱玲,张才到了日本中途站,六页长信已寄至宋淇夫妇手中,道:“别后我一路哭回房中……现在写至这里也还是泪眼汪汪起来。”如此善感的女孩,怎不叫宋淇夫妇格外怜惜, 宋淇是世界七大《红楼梦》翻译家之一,曾任邵氏制片,妻子邝文美曾在美国新闻处工作,翻译世界名著,笔名方馨。两人待张爱玲至诚,她来港时,她写成电影剧本、到美国新闻处工作外,又让张爱玲寄住家中。至她返美国后,有关的文稿修订、稿费稿单、出版社联络事宜,都是由宋淇夫妇代为办理,得到张爱玲完全信任。 宋淇阅过《谈“色,戒”》初稿,提醒张爱玲“没有击中对方要害”。“对这种人谈人性、性格、心理根据,等于对牛弹琴。加以现在台湾写文章的人愈来愈多,有些人唯有采取打倒偶像以遂他一旦成名求文坛登龙的志愿。”宋淇还预计文章刊登后,这事情仍会“没完没了”,更建议她补加上两点,最后见诸张爱玲《谈“色,戒”》的修订稿前部分。 宋以朗分析张爱玲当年谦虚请教父亲《谈“色,戒”》一文的心情:“她其实内心有点怕那年代的政治情况,因为台湾等于她唯一的读者市场,她怕文化界的攻击,会影响读者公众对她个人的。另一方面,她长期独自生活,不搭理外界事情,她也许觉得自己不熟悉政治,所以请教我父亲。” 因此,经修订后的《谈“色,戒”》一文,明显字体端正了,文章铺排也有所改动,首两段便全盘加进了宋淇给她的观点,以正视听。 “特务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等于说是专业中的专业,受训时发现有一点小弱点,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逞一时爱国心的冲动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就干起特工来了,等如是羊毛玩票,业余的特工一不小心,连命都送掉。”末句,张爱玲不忘讽刺对方:“域外人先生看书不够细心,所以根本表错了情。” 修订过的《谈“色,戒”》,明显地篇幅较初稿多了一千字,对观点详细阐述,自辩的风采更浓:“我写的不是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当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点,不然势必人物类型化,成了共产党文艺里一套板的英雄形象。” 对于女主角王佳芝的心理状态,张爱玲一再阐述得更详尽,如何演戏后上了“瘾头”,“散场后兴奋得松弛不下来”,自己觉得扮戏特别美艳,那是舞台的魅力,甚至“舍不得他们走”,至于“疯到天亮”,“只是凌晨去吃小馆子,雨中步行送两个女生回去”,但却令“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么想到歪里去了。” 张爱玲的修订稿,可以说是和她的幕后支柱宋淇的共同创作,除了加入宋淇的观点外,她“反击敌人”胆量也壮大了,直斥域外人“断章取义”、“罗织入人之罪”。文末,张爱玲干脆删掉了借“人间”另一篇文章“极目楚天阔之二:放怀纵览世界文坛”的两段落,不再抒发心迹,又或者,不屑向域外人抒发作家的心怀抱负,文末由初稿的“笔墨战”却升级为“笔墨官司”,更指斥对方误解,而“我到底对自己的作品不能不负责”。捍卫文学创作的气焰和激情,表露无遗。 《谈“色,戒”》修订稿最后加上《羊毛出在羊身上》为题,也是宋淇自作主张,张爱玲对他绝对信任。宋淇解释《羊毛出在羊身上》一题:“意旨主角王佳芝是『外行学特务』,牺牲了性命;二指域外人外行评论,发表错误意见。” 张爱玲自辩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一文刊登后,熟知张爱玲“脾气”的宋淇,于七九年二月曾去函张爱玲,交代文章刊登后外界反应:“你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一出,《中国时报》高高兴兴登了出来。最近友人返台过年,都云情形较稳重,而且国家和百姓之间的关系,反而比从前更接近……” 由此可见,《色,戒》引起的风波,一度成为张爱玲内心的暗涌,虽云“下不为例”,但从她寄给宋淇再三修订的稿件,可见他们预期到谈敏感题材可能带来的争议。 张爱玲朋友不多,但每年圣诞,她都会致函她曾任职的美国新闻处的主管Dick Mc Carthy。就在《色,戒》小说引起争议期间,张爱玲寄给DickMcCarthy的英文信上,为被人诬蔑为“歌颂汉奸”,流露了不忿之情: “今年问题真多,最近被一些台湾小人批评一个短篇,说内容歌颂汉奸,该小说是宋淇一直默默协助我,并替我校正的。那些人的话说得很无稽……无可避免地,我也会遇到这种事情。” 《色,戒》其后收入《惘然记》一书中,张爱玲于序言中不觉又再提起盘绕她心中的汉奸梦魇:“写反面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内心,只能站在外面骂,或加以丑化,” 张爱玲在《惘然记》中的序中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这期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至于那些材料是甚么,有没有考据,已不重要,因为:“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张爱玲一生中唯有此情可待的最爱,呼之欲出,但她选择独自缅怀追忆,萦绕脑海三十年的,已是笔墨不能形容的东西,除了至死不休的惘然外,岁月悠悠,一切都付回忆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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