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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

2017-09-20 4页 doc 14KB 18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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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打黑除恶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打黑除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着力提高打击能力和办案水平,及时发现打掉黑恶势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从2006年至今,共打掉7个恶势力团伙(吴应明团伙、陈朝银团伙、邓宇团伙、黄呈友团伙、刘青平团伙、王君团伙、陈晓春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9名,破获刑事案件68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明确领导责任。我县将打黑除恶作为保...
打黑除恶
打黑除恶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打黑除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着力提高打击能力和办案水平,及时发现打掉黑恶势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从2006年至今,共打掉7个恶势力团伙(吴应明团伙、陈朝银团伙、邓宇团伙、黄呈友团伙、刘青平团伙、王君团伙、陈晓春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9名,破获刑事案件68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明确领导责任。我县将打黑除恶作为保一方平安、为民造福的政治责任,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文鹏飞为组长,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由刑侦、治安、交警、派出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组织部署,明确各部门领导责任。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包破案的“三定一包”措施,限期侦结。 (二)明确工作责任。自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县公安机关层层签定了责任状,落实摸排责任制,查处责任制,实行办案全程跟踪制等,确保专项斗争落到实处。为保证打黑除恶顺利进行,我局加大了案件的督办力度,对重大案件,一抓到底,全程跟踪,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凡是辖区内有黑恶势力,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没有发现的,要严肃追究辖区派出所领导和社区民警的责任。 二、周密部署,强化措施。 (一)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斗争氛围。我县充分采用领导电视讲话、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明党和政府打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同黑恶犯罪作斗争,营造了浓厚的斗争氛围。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开设了举报信箱,动员知情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教育了群众,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和工作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广泛开展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为集中打击奠定了基础。为了使打黑除恶工作长期深入地开展,我们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线索。 1、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2、在商业活动中的“市霸”、“行霸”涉及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3、从资源开发中产生的持械斗殴、聚众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活动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4、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团伙和与此类违法犯罪密切相关的行业——如歌舞厅、桑拿、娱乐等行业中受雇佣从事“放水”、“追债”、“看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如以邓宇为首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卖淫恶势力团伙的线索,就是从这类违法活动中发现的。 5、注意调查、发现城区和农村中行霸等违法犯罪分子和黑恶分子,并将此作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早”、“打小”的对象。同时从监所在押人员中,通过检举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深挖余罪,扩大战果。 (三)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确保打击效果。为保证案件办理质量,民警在办理案件中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县局对该类性质案件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准确认定案件性质,防止将黑恶犯罪作为一般刑事犯罪和治安案件来对待、防止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处理,切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我县办理的恶势力案件无一起冤假错案。 三、齐抓共管,严厉打击。 我局刑侦、派出所等各警种从发现、防范、控制、打击、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以刑侦部门为主,其它相关警种、部门全力配合,形成公安机关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整体作战格局。此外,我们还积极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从刑拘、批捕、移送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坚持“严打”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对黑恶分子,用足用好现行法律法规,保证从重、从快、从严处罚。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邀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形成高压态势。 四、严密防范,标本兼治。 积极探索和构建防范控制黑恶势力产生、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依靠社区警务战略,对容易发展成为黑恶势力对象的违法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等高危人群加强管理和监控,尽可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寻求黑恶势力“保护”,或拉帮结伙形成恶势力;对已参与结伙作案、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青少年,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由其亲属、治保主任、派出所民警组成的帮教小组,对其进行帮教,帮助其尽早弃恶从善,改邪归正;与此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调解组织加大对民事纠纷的调处力度,化解社会矛盾,尽可能减少黑恶势力插手各类经济纠纷。通过严密防范,将黑恶势力消灭于萌芽状态。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打黑除恶工作带动各类突出治安问题的解决,推进“平安开江”建设向纵深发展。 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在新的一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站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不足之处 1. 我县人口少,刑事案件发案数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在案件中挖掘出的涉黑涉恶线索相对较少。 2. 缺乏打黑专业队伍,目前现状是将此项工作并在刑侦大队重案中队,重案中队现有民警5人,负责全县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有限的警力无法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3. 舆论宣传不到位。没能在全县范围内宣传开来,形成全民共创平安的局面,部分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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