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储运公司文件
关于加强落实公司货物运输交通事故
应急救援
的通知
为能够迅速处理我公司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事故,有效地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和枣庄市人民政府以及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请公司各部门加强落实,遵照执行。
一、预案的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在任何地方发生的重特大
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机构的设置
公司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指挥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机构设在公司本部,组织及联络方式如下;
组长:种宾总经理 189********
副组长:孙超副总经理 152********
张强副总经理 139******** 成员:郑印经理
杜伟经理 152********
以及各部门的第一责任人。
三、组长及各成员职责
1、组长职责
负责每次事故的全面指挥和调度,监督各成员完成下达的任务,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工作,使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具体的指挥工作,确保各种指令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各成员,对事故展开初步调查、取证,负责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的上报和对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汇报工作。
2)、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尽力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减少事故损失,组织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并将事故现场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组长。
3、各小组成员职责
当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必须服从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安排工作。
1)、参加救援的车辆和人员由运输公司总经理种宾和孙超共同负责,各自调派本单位所需的人员和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2)、后勤保障和协调工作由副总经理张强负责。
3)、设备和技术方面由杜伟和郑印负责。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求
1、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当地110、11
2、120或119报案,说明承运货物的性质以及危害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然后再上报公司安全事故救援小组组长。
2、接到报案后,组长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上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地传达应急救援指令给指挥领导小组的各成员。
3、各成员在接到指令后应迅速开展各自负责的工作。
4、各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凡遇指挥领导小组不能自行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6、抢险工作要以抢险和救人优先并以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原则。
7、在抢险工作中应注意保护现场,如果有必须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做好标记。
8、指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使通讯工具不能正常使用。
五、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公司货物运输运力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手机号码以公司通讯录上的号码为准),不得擅自更换手机号码,违者公司将进行严肃的处理。
附:特殊电话:火警 119 救护 120
公安 110
六、责任追究
1、本《预案》如遇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公司各部门人员必须按照组长的指令,以最快的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履行各自的职责,有效地防止事故灾害扩大。
2、对接到抢险指令后不及时赶赴现场或不认真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如有失职、渎职行为,延误抢险和施救,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顺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