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拥有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
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20%股权,且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该股权份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 %的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由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
之利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其余款项根据甲方充实公司出资额同步支付。
第三条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字、受让后的出资总额记载或变更于股东
,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
2、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3、甲方保证该股权未设定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权益,未被有关部门查封、冻结,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和可能影响受让方权益的瑕疵。
第五条乙方声明
1、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因办理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受让股份承载的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如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是合同无法履行;
4、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