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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胡粉女”故事嬗变研究

2017-11-10 7页 doc 19KB 8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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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胡粉女”故事嬗变研究“卖胡粉女”故事嬗变研究 “卖胡粉女”故事嬗变研究 绪论 中国古代小说是中国文学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部分,但是由于传统文学观念的影响,小说一直被认为是难登大雅之堂的杂说,孔子认为其为“小道”,“君子弗为”,班固《汉书?艺文志》言:“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因为不被重视,所以古代小说的文献资料散佚比较严重,而古代小说的研究相较于诗词、散文、辞赋等也较为滞后。直到二十世纪初,鲁迅先生所辑佚、校勘的《古小说钩沉》、《唐宋传奇集》和所著的《中国小说史略》的出版,这种局面开始改变。”魏晋南北朝小说,自鲁迅先生从《太平广记》诸类...
“卖胡粉女”故事嬗变研究
“卖胡粉女”故事嬗变研究 “卖胡粉女”故事嬗变研究 绪论 中国古代小说是中国文学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部分,但是由于传统文学观念的影响,小说一直被认为是难登大雅之堂的杂说,孔子认为其为“小道”,“君子弗为”,班固《汉书?艺文志》言:“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因为不被重视,所以古代小说的文献资料散佚比较严重,而古代小说的研究相较于诗词、散文、辞赋等也较为滞后。直到二十世纪初,鲁迅先生所辑佚、校勘的《古小说钩沉》、《唐宋传奇集》和所著的《中国小说史略》的出版,这种局面开始改变。”魏晋南北朝小说,自鲁迅先生从《太平广记》诸类书中辑出唐前古伏小说36种,出版时题作《古小说钩沉》,嗣后作《中国小说史略》列专章评述之,遂成为文史研究的一块有待熟耕的土地。”近几十年来,古代文言小说的研究出现了百花齐放、欣欣向荣的新局面,各类小说史,包括如1984年李剑国的《唐前志怪小说史》、1990年侯忠义的《中国文言小说史稿》、1994年吴志达的《中国文言小说史》、1997年王枝忠的《汉魏六朝小说史》、1998年苗壮的《笔记小说史》、1998年林辰的《神怪小说史》、2002年陈文新的《文言小说审美发展 史》、2004年杨义的《中国古典小说史论》等等,还有总集、选集的辑录,如1986年李剑国的《唐前志怪小说辑释》、199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等等。而在研究魏晋南北朝小说的论著中,人们更为关注《世说新语》、《搜神记》等笔记小说,几乎没有专门研究《幽明录》的。在一些文学通史中涉及到魏晋南北朝小说部分的,对《幽明录》的论述也只是将其作为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的一个优秀代,有时只提及一个书名,其所占的篇幅是极少的。而虽然一些著名学者在其著作中对《幽明录》的都颇高,如李剑国的《唐前志怪小说史》:“幽明录内容之丰富、文笔之优美,足以和《搜神记》相匹,甚至更胜一筹”,侯忠义在《中国文言小说史稿》中言:“幽明录是南北朝时期最杰出的一部志怪小说集”,林辰《神怪小说史》道:“我们在评论南北朝时期的神怪小说时,完全可以这样说:最具代表性 作家是刘义庆,最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是《幽明录》,但是对其介绍都比较简略,主要都是对其作者、作品主题分类、思想内容、艺术特色的介绍,并列举几篇如“刘晨阮肇”、“新死鬼”、“庞阿”、“卖胡粉女”等较优秀的作品进行简单,都未曾进行深入论述。在中国知网中以幽明录为关键词进行搜索,1962-2013年间与《幽明录》相关的硕博士论文及期刊论文共有333篇,但是在这当中,《幽明录》基本上都是作为配角而存在,真正以《幽明录》为研究中心的仅为39篇,其中有7篇论文是对《幽明录》的整体探究,如王国良《研究》、窦绍静《研究》、曾燕《研究》等;9篇是在语言学方面的研究,如邓志强的《偏正式复音词构成方式的纵向比较》、 《复音词构词的不平衡性探究》,刘亚科的《兼语句研究》,刘大伟的《复音词构词方式初探》,刘蕊蕊的《名词同义词研究》等;4篇是对《幽明录》题材内容的研究,如孟庆阳《中的婚恋题材小说》、刘亚科《中的异类姻缘》;3篇是在人物形象方面的研究,包括刘亚科的《中的名士风流》、《中的女性形象》,宋芸的《女性形象浅议》;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研究,如王恒展《已始“有意为小说”——散论》、刘亚科《论中鬼故事的现实性》、宋芸《研究现状及版本研究》、刘传鸿《辑注>释词献疑》等等 。若以《幽明录》中的具体篇目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则得到的结果往往与一种故事类型研究相关,如搜索“庞阿”,结果显示共有33篇,这些论文都是对“离魂”故事的研究,“庞阿”故事只是研究中的一小部分,如邓绍基先生的《关于“离魂型”“还魂型”和纯一人鬼相恋型文学故事》、熊明《中国古代小说离魂故事范型的文化观照》、袁健《离魂主题的演化》等等。以“胡粉女”进行搜索,主要有3篇相关性较强的:楚爱华的《情节更曲折 意蕴更深广——谈对的继承和超越》;杜贵晨的《胡粉与绣鞋——、到与》从“买粉儿”故事出发,考察后世的小说、戏曲对“买粉儿”故事情节的移植和化用,在此过程中又引出与胡粉同样代表男女私情的“绣鞋”意象,由此窥探到文学题材流变的复杂性以及历代文学家点石成金的艺术经验;王欢的《与关系论》从“《买粉儿》为《留鞋记》提供情节艺术范式”和“《留鞋记》对《买粉儿》的丰富和拓展”两方面探讨了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看到小说、戏曲之间的相通之处。 从上述研究情况来看,目前对《幽明录》,尤其是对《幽明录》具体文本的研究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卖胡粉女》作为《幽明录》中复生故事的“特佳之作”,众多学者都发现其与后世一些小说、戏曲的关联,但是很少探究这种关联是深是浅,对其背后的推力又是什么等,研究还不够深入。刘勰《文心雕龙?时序》言:“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随着时代的推移和世情的演变,文学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内容和形式上必然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卖胡粉女”故事曾被不同时代文人所化用形成新的故事,而这些故事在内容、体制、审美趣味等方面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又离不开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等因素。因此,本文试图通过梳理“卖胡粉女”故事及其在内容、审美趣味等方面的嬗变,探究这种嬗变背后的时代文化内涵。魏晋南北朝由于社会环境的原因,宗教迷信思想盛行,以宗教宣传为目的志怪小说也异常兴盛。《幽明录》是南北朝时期最杰出的一部志怪小说集,其中的一些条目,如“刘晨阮肇”、“庞阿”等也常常成为素材为后世文人所采用。“卖胡粉女”是《幽明录》中“最精采动人的爱情故事,虽然其出现在志怪小说中,但是整个故事文本却并非以“怪”为主,而突出了“情”。这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同样进入了后世文人的视野,并且被历代文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敷演。本文拟首先对其故事嬗变之迹略作梳理,进而对其嬗变背后的社会文化内涵略作探析。《幽明录》的“卖胡粉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富家公子爱慕一位卖胡粉的女子,但不知如何表达,于是每日假借买粉以见心上人一面,日久则女子生疑,问男子买粉何 为,男子答曰:“意相爱乐,不敢自达,然恒欲相见,故假此以观姿耳。”女子十分感动,“相许以私”不料,约会时男子欢踊至死,女子惊惧之下逃回粉店。男子的父母发现男子死后,通过男子堆在箱子里的胡粉找到了卖胡粉的女子,并将她告上了公堂,女子乞求“临尸尽哀”,不想当女子临尸抚之恸哭时男子竟“魂而灵”,豁然而生,诉说实情,最终二人结为夫妇,子孙繁茂。宋代《绿窗新话?郭华买脂慕粉郎》也记录了这样一则故事,在情节上与卖胡粉女故事十分贴近:郭华私慕一位貌美的卖胭脂的女子,每天都借着买胭脂去见女子一面,女子甚感疑惑,问郭华买胭脂何用,郭华便趁机向女子诉说自己的心意。女子怅然,于是与郭华相约明日在屋后花园见面。郭华前去见女子时却因碰到亲友而耽搁了时间,女子久候郭华不来,就留下了一只绣鞋。郭华看到鞋后,后悔不已,遂吞鞋自尽。第二天早晨,主人见郭华还有余息,从其喉中得到一只鞋,又见郭华收藏了众多的胭脂粉,于是拿着鞋到粉肆中询问,最终找到了卖胭脂的女子,知道了二人的关系,同时郭华也已得救,于是二人结为了夫妇。 这则故事的基本情节与胡粉女十分相似,都经历了胡粉(胭脂)定缘——相约私会——男子身死——女子暴露——男子苏醒——结为夫妇的过程,但是在细节之处又有所差异,首先,《绿窗新话》中明确了男主人公的名字,其次出现了“绣鞋”这个意象,再者郭华并非如“胡粉女”中富家子那样是因兴奋过度而死,而是吞绣鞋欲自尽,而郭华被人发现时尚有余息,所以郭华的苏醒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复生,因而在郭华买粉故事中就缺少了“卖胡粉女”中那种“魂而灵”的奇幻 色彩。元杂剧《王月英元夜留鞋记》则是以《郭华买粉慕粉郎》为底本的,基本上沿用了郭华买粉的情节。郭华看上了胭脂铺的一个小娘子,于是每日推买胭脂去见她一遭,有时趁小娘子的母亲不在搭几句话。却不想小娘子王月英对郭华亦有意,甚至托妹妹梅香偷偷给郭华送简帖儿,相约上元节之夜在相国寺观音殿相会。未料到当晚郭华因醉酒熟睡不醒,月英无法,只留下一个香罗帕和一只绣鞋作为表记。郭华酒醒后追悔莫及,“这多是小生缘薄分浅,不能成其美事,岂不恨杀我也~于是郭华吞下香罗帕自杀以示自身对月英之情。相国寺和尚发现了郭华尸体,想要将其送出山门以免被误会,无奈正巧被郭华琴童碰见,于是将此事上报官府。包待制觉得此事必有隐情,于是差人找绣鞋主人,月英因此被拘捕见官,在包待制的讯问下道出了实情。后来月英见到了郭华的尸首,在郭华嘴角找到了香罗帕,扯出手帕后郭华竟苏醒过来,并向包待制说了具体情况,包待制当场断案,并令二人结为夫妇。元杂剧与小说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元杂剧是宋金杂剧在叙事宗旨的发展方向上长期演进的结果,其文本中留存了宋金杂剧与小说长期纠结所形成的一些遗迹。从故事题材方面的人物、情节、主旨,到演述体制方面的叙事结构、话语格式、唱演形态,都有明显的小说影响痕迹。”但是由于时代环境、文化思潮等的影响,元杂剧又具有自己的特色。《绿窗新话》属于类书性质,主要是为说话人提供素材,因而故事情节都相对简略,只提供大致故事框架,其他的则留与说话人自行发挥。《留鞋记》采用了郭华买粉的故事框架,但是作为一出要搬上舞台开演的戏剧,还需要对原有的故事内容进行 细化处理,使其能够满足戏曲表演的需要。首先,戏剧中的主要人物都有了具体的姓名和身份,如女主人公为王月英,侍女为梅香,判官为包待制等。其次,为了适应表演的需要,作为剧本的《留鞋记》需要在人物对话、心理等方面进行更细致的刻画。《留鞋记》在对原有故事素材的扩充过程中,也增添了一些与原故事相异的情节。《留鞋记》在绣鞋的基础上又出现了香罗帕,香罗帕代替绣鞋成了郭华自杀的工具。而元杂剧中郭华能够死而复生既不是因为心上人的临尸抚之,也不是因为还未彻底气绝就得救,而是因为郭华与王月英本有前生夙分,且今世姻缘未成,因而观音相助,使郭华还魂。在留鞋记第二折末尾,“(外扮伽蓝同净鬼力上,云)??????小圣相国寺伽蓝,奉观音法旨,分付小圣,因为秀才郭华与王月英本有前生夙分,如今姻缘未成,吞帕而亡。那秀才年寿未尽,着他七日之后,再得还魂,与王月英永为夫妇。”经过这样的情节处理,郭华和王月英之间有了更深刻的羁绊,因而今生结为夫妇是顺理成章。另外,《留鞋记》非常详细地描述了包待制审理整个案件的过程,于是在郭华与王月英的爱情之外,在该戏剧中又塑造了一个英明的包拯形象。《胭脂记》存于明万历年间文林阁刻本,改编自元代南戏《王月英月下留鞋》(残本)。其大致情节与《留鞋记》相似:秀才郭华对卖胭脂的王月英一见钟情,便以买胭脂为由,向月英示意传情,但是盘缠即将用尽,两人之间却没有任何进展,郭华不甘心二人关系仅止于此,于是将已买胭脂弃于汴梁河下,第二天再去买胭脂,并主动与月英搭话。月英虽有意,却不想违反礼制自许于人。郭华托梅香给月英送去半张情词。 在梅香的说动下,月英也回诗一首,约郭华元宵夜于相国寺相会。不想当晚郭华醉如烂泥,辜负了这良辰美景。月英无奈,只好留下香罗帕与绣鞋。郭华醒来后悔不已,吞下了香罗帕自杀。这吓坏了相国寺的僧人,将此事报到了公堂之上。包待制明察秋毫,以一只绣鞋为证据,考究出了郭华与月英的真情,此时郭华也因口中的手帕被仵作扯出而“气转回阳”,于是包待制果断判二人结为夫妇。这个戏与《留鞋记》在情节上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这个戏安排了两条线索,郭华与王月英的感情发展是主要线索,这与《留鞋记》相似,还有另一条次要线索是郭母病死及郭父寻子。郭华离家一年杳无音信,家中的父母甚是挂念,郭母忧思成疾,郁郁而终。葬完郭母后,郭父决定前往长安寻子,却在半路上遇见山贼,不想山贼头子黄勇曾受郭父救济,感恩在心,不仅赠予郭父黄金十两为盘缠,还受了郭父的感化,浪子回头。 结束语 “卖胡粉女”故事最初只是提供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的框架,但是在后世文人的笔下却生发出了各种不同的面貌,而每个面貌都带着独特的时代文化烙印。不管是“卖胡粉女”的佛教特征、郭华买粉和《胭脂记》以及扇肆女的世俗化特征,还是《留鞋记》中映射出的 多元文化、《阿绣》的独特审美价值,显然都与当时的社会文化息息相关。因此,对一个文本为何会是如此形态进行考察时是不能离开当时的社会文化土壤的,而这其中或深或浅的关联都需要进行仔细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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