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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行土地确权 全力确保农民权益

2018-04-14 13页 doc 29KB 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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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行土地确权 全力确保农民权益大力实行土地确权 全力确保农民权益 大力实行土地确权 全力确保农民权益 关键字:土地确权 怎样推进 目的意义 【摘要】: 一、 什么是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是一种行政行为~即人民政府依法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认定~明确土地权属的行政行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土地权利的确认~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权利的确认权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只是从人民政府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上~裁决人民政府决定的效力。 二、...
大力实行土地确权 全力确保农民权益
大力实行土地确权 全力确保农民权益 大力实行土地确权 全力确保农民权益 关键字:土地确权 怎样推进 目的意义 【摘要】: 一、 什么是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是一种行政行为~即人民政府依法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认定~明确土地权属的行政行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土地权利的确认~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权利的确认权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只是从人民政府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上~裁决人民政府决定的效力。 二、农村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用呢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农村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 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据悉~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计划在2012年底前把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村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由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确定的产权主体代表行使。与此同时~开展农村地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除外,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2013年底完成。 而针对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状况~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副省长徐鸣建议~要从土地确权着手~实现“耕者有其田”~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这有助于守住18亿亩的耕地红线。 “尽管中央一再重申~但目前我国耕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徐鸣说~据国土部门统计~2011年耕地增减相抵~净减少49万 亩~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2476亿亩。而许多农业部门的专家学者认为~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情况可能会超出国土部门的统计。 徐鸣代表指出~各地违法用地的情况仍大量发生~耕地逐年减少、质量逐年下降是不争的事实~这证明不能单纯依靠政府监管~必须双管齐下~既要加强政府土地执法监管~又要加快土地确权~把农村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权直接交到农民手中~并赋予生产经营权更丰富的内涵~使农民真正成为农村土地的主人。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广大农民热爱土地、专心农业~促进农村的长治久安、繁荣发展。 徐鸣建议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由国务院作出决定~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一定要把农村承包地的经营权直接交给农民~明确农村土地性质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是农民个人的。二是可以考虑赋予农民承包地的生产经营权以一定的物权属性~确权后的承包地生产经营权可以抵押、可以有偿出租等。 三、怎样推进土地确权 要推进确权运动,则至少需要从五个方面入手。第一,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赋予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主体地位。所谓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第二,明确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 市场,通过市场配臵土地资源,为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第三、从法律层面落实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简化土地承包权流转程序。第四、完善征地补偿相关法律规定。当前,中央已明确提出显著提高农地征用补偿标准。第五,取消农村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的法律限制,将农村土地使用权列为可抵押的财产权。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臵~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所以~开展确权登记~明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重要。 土地尤其是农地的确权,对于城镇化的推进是一个基础工程,也是前提条件。土地确权,就是要把集体土地的权益清晰地划分到每个农民身上,让农民的土地像城里房子一样,拥有身份。土地确权关系到数亿农民的切身利益。这部分农民正是下一步城镇化的对象。 唯有土地确权才能使得在城镇化进程中,作为单个个体的农民,自己的财产权益保护有了最为基本的产权基础,也因此会让每一个被城镇化的农民,都能拥有自己的财产权作为进城的前提,为下一步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土地流转和市场配臵土地资源打下基础。 四、土地确权的目的 土地确权的目的是界定土地产权~明确土地权利~即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土地确权对社会、当事人和农民的意义 土地确权的意义~一是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众所周知~我国土地按所有制形式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通过土地确权明确各类用地的土地权属性质~划分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界限~有利于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二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就要占有、使用土地~为了明确彼此在占有、使用土地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必须明确土地产权~确定具体的土地权利。土地权利一经确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土地确权对农民首先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可以利用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也可以利用承包地与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进行合理开发~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 入。再次~有利于维护农民在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利益。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六、农村土地确权的现代金融意义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严重滞后~极大地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失衡~或者说农村土地及附属物的非市场化与非流动性~使农村金融供求关系形成了死结~以至于不能形成有效的供求关系。目前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活动~对于解开农村金融供求关系的死结有重要的促进意义。 第一~农村土地确权有助于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使农民在金融活动中有可靠的资产依托。农村金融体系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与农民财产权不明晰有很大关系。在城市经济发展中土地财产权及其附着物,住房、厂房、写字间等等,在经济交易活动中占有相当的分量~在城镇居民家庭中房产更是占据全部资产的主要部分。所以~应该树立城乡统筹的观念~给农村居民的土地、房产以明确的产权界定。这是解开农村金融供求关系死结的一个突破口。 有了明确的土地、宅基地产权界定~农户住房的个人所有权才能落到实处。从现代金融意义上来讲~金融业的重要职能之一 就是实现资产形式的转换~让不便于流动的不动产变得能够流动~让不便于形成支付能力的固定资产变得能够变现支付~使整个生产活动活跃起来~而不仅仅停留在应对生活之急需。在农村~恰恰是这种流动性不足制约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农村土地确权能够有效推进农村金融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第二~农村土地确权有助于增强农民在金融活动中的还贷意识和还贷能力~从而使农村金融走向良性发展之路。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金融抵押物缺失~农村经济发展鲜有银行贷款扶持~往往是财政资金居多~所以~许多地方农户就认为从上面,包括财政、银行、社会捐助等,来的资金都是不用偿还的~因为不管什么资金都是通过银行渠道支付的~在他们的观念里这些没有区别。退一步说~即使他们有还款意识~但由于没有可以市场化的抵押物~或者是有了抵押物~由于农村市场所限~银行也不方便变现~最终贷款不了了之。这也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县以下放贷业务的重要原因之一。 农村土地确权~使农村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有了流动的现实可能性~尽管达到实际流动还需要法律和政策上的深化与完善~但毕竟走出了关键的一步。这样~农户使用贷款时与其抵押物是密切关联的~会大大增强他们的还款意识。再者~农户也会极其重视其贷款的使用效率与收益~会把用好用活贷款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放在首位~而不是不负责任地把钱花完。从整体上看~农村土地确权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推进 农村城镇化关系密切~有助于形成城乡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使农户的不动产具备市场衡量标准~增强农民在金融活动中的还贷意识和还贷能力。 第三~农村土地确权有助于消除金融机构在农村放贷的风险恐惧。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所以撤离农村放贷~或者严控农村放贷~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村放贷风险不易控制~对农村金融市场普遍具有风险恐惧。其根源在于:一是农村缺乏有效抵押物,二是即使有抵押物~但由于抵押物的市场变现难度较大~使金融机构望而生畏。农村土地确权后~将有助于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以及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与房产市场~这将有助于消除金融机构在农村放贷的风险恐惧。当然~既然是经营活动~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金融业也不例外。农村土地确权对于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意义在于:一是增加了农村有效抵押物的可信度~二是增加了农村有效抵押物变现的可行性~ 三是增加了对农村借款人的约束力。这就可以大大降低金融机构在农村放款的风险度~使其贷款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 第四~农村土地确权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在农村的运营成本。作为商业性银行~当然要遵循市场规则~讲求经济效益~否则银行就不能持续。而在广大农村~农民的贷款额度都很小~银行工作成本较高~希望商业银行去开展政策性金融服务~自然行 不通。但随着农村的土地确权~将有助于大幅度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首先~一方面~持有土地权证的农民将以土地合作社等形式组织起来~以更强的谈判能力和更低的成本参与到交易和流转市场中去,另一方面~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面对的不再是一个个农户~而是诸如土地合作社等集体组织~信贷成本自然会下降。其次~土地权利有价值~这种价值应该货币化、资本化、市场化~如果农民的土地权得到落实~农民就不再为贷款无抵押物发愁,金融机构也可以大大降低原来发放信用贷款而必须支付的大量前期工作成本。再者~土地确权后势必会促进农村的土地流转步伐~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会大大提升~从这个角度来看~同样可以大幅度降低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运营成本。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文档,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构建乡镇和谐交通管理执法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为整个社会构建了一个完善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法律保障,然而,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实际贯彻过程中,不少基层的民警却反映由于新法处罚幅度的提升,受处罚违法行为人意见较大,尤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农村道路,执法难度更大,执法民警与违法行为人冲突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难”问题日益突出。 我队在经历了几次的群众对抗执法冲突后,围绕构建一个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在认真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建立基础台帐,全面分析原因;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氛围;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群众的敌对情绪;调动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延伸各种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到基层,进一步便民利民;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开辟出一 条有效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一、充分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建立台帐,掌握第一手材料 要建立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首先要摸清辖区的交通情况及其特点,充分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所要掌握的辖区交通情况包括:辖区人口数,辖区总面积,道路总长度(包括等级道路及非等级道路)、名称和等级,行政村及自然村数量,各种车辆型号、数量,专业驾驶员人数,分布规律(即每个村有多少部车辆及驾驶员),这些车辆主要从事何种营运,其运输时间、路线呈何规律,该辖区的客流、物流有何特点等等,充分掌握这些第一手资料后进行整理,制订详尽的台帐,掌握了这些材料将为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为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高低、是否理解并支持决定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虽然大部分是取决于自身文化素质,但是也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宣传工作紧密相连的。近年来,我队非常重视乡镇交通安全宣传,废除以往形式单一老一套做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以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吸引广大农村群众接受教育。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队总结出以下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 (一)自身执法宣传。交警的执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宣传载体。一个有着严整的警容风纪、化的执法程序的执勤民警队 伍本身就是很好的“交通安全宣传牌”,在执法过程中最忌讳的是方法简单粗暴,动不动喝斥违法行为人等等行为,这样就会令群众对公安交通部门产生排斥感,自然就“敬而远之”了。我队特别注重执法解释工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先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出违法行为人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及其所存在安全隐患,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哪些危害,违反了交通法规具体条款等等,让违法群众心服口服,自觉自愿接受处罚,交通管理工作自然顺利展开。 (二)新闻媒体宣传。新闻媒体具备了群众接受率高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民警经常抱怨工作又累,群众又不支持,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吃力不讨好”等等,这与新闻媒体利用率少,缺乏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是分不开。我队充分利用抚松电视台遍布各乡镇、农村,收视率高的特点,在抚松电视台警务报道专题节目中开辟专栏,将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交通案例及经验教训、民警在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苦与累镜头分类系列播出。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拉进民警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了解交通安全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交通活动时要遵守的交通规则,如何避免不安全的因素造成的危害;……久而久之,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文明意识也得到提高。 (三)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我队结合创平安大道中交通安全共建活动,经常组织民警深入设在事故高发路段或重点道路边上的村庄、企业、学校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交 通安全知识竞赛、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碟片、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坚持把交通安全知识送进村、厂、校。通过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提高了这些地区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半功倍。 (四)举办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交通违法行为人之所以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常是因为他们不懂其行为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或者虽然知道交通违法了但心存侥幸心理,不懂其行为会造成相应的危害。我队在各中队设立一个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悬挂交通安全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挂图,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光碟。在查获每起交通违法行为,准备对其进行处罚前首先要求违法人接受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教育让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危害性,自觉接受处罚,且促进其在今后参与交通活动时会更注意交通安全了,这比起“重处罚轻教育”的效果要好很多。 (五)开展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寓交通安全教育于娱乐中,大、中队经常组织娱乐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在交通安全共建村、厂、校,提前数天发给参与人一些交通安全知识资料让他们学习,数天后,在这些共建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就资料里的内容问答,答对的参与者奖励一些小奖品,这种活动容易提高群众了解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与主动性。又比如赠送安全头盔。对一些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在查获之后,赠与安全头盔,原本以为会受到严厉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不仅没受到处罚,还意外获 赠,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戴头盔呢,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经常开展,让辖区群众受到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也会有所提升。此外,在一些人流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碟片、散发交通安全传单等等活动也能收到很好宣传教育效果。 三、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人的抵触情绪 在不少群众眼里,交通民警就等同于“罚款的警察”,为了消除这种误解,除了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极力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外,很关键的一点是要强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人性化管理措施。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尽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安全是“目的”,“手段”未必要罚款。 为改变以往在群众眼里公安交警“以罚为主”的交通管理方式,大、中队经常性的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违法停放、闯禁行路线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被查获后不再进行罚款,而是让交通违法人参与交通执勤劝勉其他人遵守交通法规、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来代替处罚,这既扩大了交通管理人员队伍,也改变了以往在群众眼中以罚为主的公安交警形象,既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能够适应农村经济落后的民情,也能增强对交通违法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以教育代罚款,达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的目的。 四、调动群众主动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 (一)成立各类型车辆“协会”自治。我队分片划区在农村基层鼓励各种类型的车辆驾驶人员成立协会等组织开展自治管理。目前,抚松全市按乡镇划分成立了客运车队、货运车队、农用车队等13个,在协会的内部再根据区域(我们管辖的区域——各乡镇——各行政村)的划分成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即“分会”),层层而下,形成了一个类似“金字塔”型的管理机构,这些协会的“管理者”直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负责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等等,协会的管理里也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如:严禁非法载客上路,严禁未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等等,他们拥有了充分“自治权”,并相互监管。不仅节省了警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让这些驾驶人员有了“自治”的感觉,调动其参与交通管理的工作积极性。 (二)组织交通安全义务巡逻队。各中队与辖区团组织联合召集优秀青年组成道路交通义务巡逻队,负责各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开展对占道晒粮、路边堆放砂石建筑材料、乱摆摊设点、非法载客等行为进行劝导,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 (三)组织联勤执法队、各部门齐抓共管。交通管理工作并非仅仅交警部门的“独角戏”,交通管理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尤其在乡镇基层,警力少、管理线路长,单靠交警一部门只会出现心有余力不足的现象,政府与各职能部门的支持起着关键性作用。争取当地政府、党委的支持,联合各职能部门组建一个联勤执法队,齐抓共管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社会化交通管理,不仅可以相应解决乡镇基层中队警力不足的问题,还可以相互弥补职能 的欠缺,效果尤佳。 五、延伸各种业务到基层,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农村基层之所以存在大量的无牌无证车辆,很大原因上是因为地处边远,进城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不方便,所以虽然很多乡镇基层中队大力强强整治,但是仍然治标不治本,很多车辆还是在被处罚后不及时参加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而交通管理工作也很容易陷入一种僵局——整治力度大却收获小,辖区的交通违法率仍居高不下。抚松交警我队自2003年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奔小康,公安交警怎么办”大讨论以来,开展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延伸车管、驾管业务到基层,组建流动车管站、驾驶证培训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为边远地区群众挂牌、年检、培训驾驶证让正规购买的车辆方便挂牌,让愿意参加驾驶证培训的驾驶人员方便培训,这样一来便可以使辖区的无牌证车辆大大减少,不仅赢得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便民利民措施的肯定,促进和谐交通管理环境的建设,同时也可以降低辖区的交通违法率。 六、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 近年来,我们大、中队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对象等在人民群众中带有号召力的人士为廉政监督员,经常性召开通报会议,向监督员传达新的法律、法规和通报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充当警民沟通的共同桥梁。群众有什么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这些代表向我们反映,而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一些专项活动的精神也通过这些代表公布。在执法工作展开时,遇到 一些群众“不理解”的责问时,这些代表便会发挥作用,对这些群众解释我们的工作目的等等,消除误会,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与群众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建立廉政监督机制、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等有利于强化警民关系的活动,不仅可以加强警民的沟通,更关键的是也给自己树立一面“镜子”,通过廉政监督,可以及时发现自己工作开展中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即使改正或补救,以利于和谐执法环境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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