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收费 - 中山市物价局
民办幼儿园,托儿所,
收费项目和标准备案规程
一、事项设立依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二、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1、办事内容
办理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核备案
2、申请条件
?具有有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具有有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已评定等级的幼儿园~具有等级批准文件。
三、申请材料
1、
面申请书并盖章~申请书需说明幼儿园人员配置~教职工工资待遇~以及其他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投入情况。
2、填写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收费备案
并盖章,一式五份,。备案表必须列明幼儿园,托儿所,的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保教费、假期保教费〔留园,所,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生活用品,园服、被、书包,、体检费等。
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5、已评定等级的幼儿园~具有等级批准文件复印件,
6、幼儿教育成本监审调查表,
7、调整收费标准的~提交原收费备案表,原件,
四、办理程序
1、幼儿园,托儿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收费备案表并加具公章~送当地镇区教育部门加意见后~交镇区物价所备案。
2、镇区教育部门、物价所 1 个月内分别把备案表送市物价局、教育局。每半年将本辖区已备案的幼儿园,托儿所,名单汇总后抄送市教育局、物价局。
五、具体
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备案表
?
镇区教育部门加意见,盖章,
?
镇区物价所备案
?
汇总送市教育局、物价局备案,镇区教育部门、物价所各自负责,
六、申请备案时间
首次备案~自办学许可证发证之日起2个月内送达镇区物价所,调整标准的:春季调整~在前一年11月底前提交,秋季调整~在当年5月底前提交,逾期备案将推至下一学期办理。
七、办事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其他注意事项
1、镇区物价所对因申请单位提交资料不全、不具备申请条件或不属委托备案范围等而不受理的~应及时向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2、镇区物价所应公示办事指南~明确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投诉电话。
二,一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