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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单位长效机制的意见

2019-02-19 4页 doc 14KB 6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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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单位长效机制的意见庆云县精神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单位长效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创建文明单位成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文明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健全制度规范,使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转化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常态工作目标。自觉地服务和服从于全系统的创建工作之中,争取创建工作人人参与,创建成果全民共享,让群众从中得到更多实...
关于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单位长效机制的意见
庆云县精神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单位长效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创建文明单位成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文明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化、常态化,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健全制度规范,使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转化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常态工作目标。自觉地服务和服从于全系统的创建工作之中,争取创建工作人人参与,创建成果全民共享,让群众从中得到更多实惠。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将最广大群众的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准则,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决策依据,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坚持机制创新。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着力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创建合力。 (三)坚持科学管理。建立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不断推进各项事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管理,把解决重点问题与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起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管 理制度和工作模式,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目标责任体系。 (四)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把抓。在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中心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要顾全大局,齐抓共管,形成相辅相成的文明创建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有序 1、制定工作规划。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标准,根据本单位创建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创建文明单位的三年规划。明确任务、职责和进度。各单位相应制定本单位规划或实施,明确分工,细化措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干部任免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创建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组,按照庆云县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确保各项测评指标达到A级。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设立创建工作专项经费。 2、完善决策制度。坚持文明创建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及各种难题进行研究,对文明创建工作做出的指导和决策,听取有关责任部门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及时整改落实群众投诉、反映的各种创建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名声”在外 1、拓展宣传渠道。除了制作相关横幅、展板之外,还应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制作文明创建活动简报,归纳、整理活动相关资料,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庆云县文明创建活动具体内容。 2、进行“面对面”宣传。文明创建不是一句空话,要将创建活动充分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工作一线,提高服务水平。 3、强化品牌意识。要有品牌意识和战略,创建工作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型、创建成果由一般化向精品化发展,力求文明创建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实现创建工作量和质的新飞跃,赢取社会积极的反响和口碑。 (三)丰富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1、围绕重点工作中心开展创建活动。文明创建活动应以更好地开展本职工作为基础,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以更健全的体制机制为依托,以更高的办事效率为手段,全面落实,层层把关,将文明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让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都投入到文明创建活动中。 2、丰富活动内涵。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博爱超市”、“扶贫济困”、“军民共建”、“义务献血”等系列活动,坚持逢年过节慰问五保老人和困难户。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保障干部身心健康,增强干部职工体质。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现既定创建目标 1、建立过错问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强化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文明创建问责机制,对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或工作不落实、不作为,未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对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群众意见大,严重失责渎职等行为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要坚决追究 责任。 2、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把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纳入分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作为单位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提拔时评估领导干部能力的重要内容,并与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挂钩,积极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县文明办联系,定期汇报庆云县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展,对群众反映强烈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予以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将整改结果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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