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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平整监理大纲

2017-09-20 21页 doc 111KB 1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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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平整监理大纲监 理 大 纲 目 录 第一章 综合说明 第二章 前言 第三章 工程概况 第四章 项目目标控制的监理措施 第五章 监理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 第六章 设备、材料质量控制 第七章 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措施 7 .1土地平整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 7 .2排水及农灌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 7 .3田间道路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   7 .4其他工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第八章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第九章  进度控制监理措施 第十章  投资控制监理措施 第十一章 合同管理、信息收集与传递 第十二章 会议制度、工作往来原则 第十三章 工程档案 第十...
土地平整监理大纲
监 理 大 纲 目 录 第一章 综合说明 第二章 前言 第三章 工程概况 第四章 项目目标控制的监理措施 第五章 监理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 第六章 设备、材料质量控制 第七章 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措施 7 .1土地平整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 7 .2排水及农灌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 7 .3田间道路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   7 .4其他工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第八章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第九章  进度控制监理措施 第十章  投资控制监理措施 第十一章 管理、信息收集与传递 第十二章 会议制度、工作往来原则 第十三章 工程档案 第十四章  竣工验收 第十五章  监理工作制度 第十六章  检测设备、技术装备一览表 第一章 综合说明 致: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认真研究了永胜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梁官镇、金官镇土地整理项目”监理服务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愿鼎立辅助,竭诚服务贵局,以实现项目质量、工期、安全、投资目标。 一旦贵局选择了我们,我们将忠实地履行本投标书中的承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贵局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承担监理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公司一定配合贵局及设计、质监、施工等单位密切合作,重信守约,严格按照上述各项承诺,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质量第一”的原则,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为贵局提供高质量的监理服务和技术咨询意见,为优质、高效、合理、安全、文明地建成本工程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第二章 前言 本监理大纲是项目监理部根据本工程特点,根据永胜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招标文件、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等现有资料编制。供贵局对监理的方法、组织、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的原则、方法、措施、程序和内容等有初步的了解。经贵局修改同意后,项目监理部将于工程开工前,在本监理大纲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本工程正式《监理规划》,报贵局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工程概况 3.1 建设单位: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国土资源局 3.2 工程名称: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梁官镇、金官镇土地整理项目 3.3 建设性质:省级投资土地整理 3.4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1334.40公顷,新增耕地43.10公顷。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 3.5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2600万元 3.6 建设地点: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三川镇(原梁官镇、金官镇) 3.7 工程状况及内容 3.7.1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梁官镇、金官镇土地整理项目将对项目区1334.40公顷的土地进行整理,新增耕地面积43.10公顷。本工程概算投资约:2600万元。 3.7.2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三川镇(原梁官镇、金官镇)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 3.8   工程特点: 3.8.1本工程施工工期要求严格。因施工工期关系到本工程按时投入使用,村民及时耕种。 3.8.2本工程投资必须严格控制,需努力追求“功能、价格”比值的最大化。 3.8.3本工程的功能要求高、细部多、工序多、专业多、工种多,有工期要求的条件下,势必交叉作业多,配合协调难,成品保护难,施工难度,质量控制难度比其它建设工程更大,创无质量通病工程,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要求,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 3.8.4工程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施工期只能到生产间隙,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各家各户承包地块的界线恢复,公用建构筑物占地分摊调补平衡,青苗补偿事项,协调配合工作量较大。 3.9   施工工期:为6个月。 3.10 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准备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保修期间监理跟踪服务。 第四章  项目目标控制的监理措施 4.1监理服务要求 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组织和协调,监督相关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有效实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使本项目达到工程验收和按期完工。 4.2 工程施工进度目标:实现施工合同确定的工期目标 4.3 工程施工质量目标:一次验收合格 4.4 工程造价目标:实现实际投资额不超过计划投资额 4.5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 4.5.1安全目标: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5.2施工现场按标准化程度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章   监理机构人员情况 5.1项目监理机构 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丽江市永胜县国土资源局                         项 目 监 理 部 工 期 控 制 组 资 料 及 安 全 控 制 组 投 资 控 制 组 质 量 控 制 组 项目监理组织直接关系到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深度。针对本工程特点,加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处于试点、示范逐步规范阶段,工程实施中施工单位往往会出现层层承包,以包代替,包而不管不同程度的情况,有的还较为严重。为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深度,确保贵局项目目标顺利实现,本工程项目由具体土地整理监理经验的6位监理师组成。其中:总监1人,副总监兼监理组长1人,土建及农田水利监理师4人,人员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调配和增强,主要监理人员相对稳定,做到每个标段监理到岗到位,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5.3监理原则 按监理规范、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开工时公布于现场监理部办公室)开展监理工作。严格管理,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注重监理效果。 5.4监理工作内容   按照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规定的监理内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监理,主要内容包括: (1) 在收到图纸、勘察资料等技术文件后14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供针对本工程特点、重点、难点的《监理规划》、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 (2)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等,按照安全、优化的原则,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 (3) 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 (4) 参与审查施工图设计和承包人提交的控制点成果: (5) 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6) 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 (7) 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复)工令,审核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8) 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资质; (9) 验收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10) 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 (11) 检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2) 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3) 审核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或工艺; (14) 协助建设单位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5)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审查承包人的修改计划; (16) 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7) 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 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停工令; (19) 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 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工程变更的指令; (21) 负责各专业工程、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管理工作,包括工程施工进场、设计、退场、综合管线平衡、质量、进度等,重要协调事项应经建设单位同意; (22) 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诉讼及有关协商过程中,协助及支持建设单位维护其合法权益; (23) 对承包人的中间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4) 配合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25) 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6) 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7) 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工程竣工编制《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8) 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29) 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结算; (30) 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 (31) 建设单位指定的其他工作。 5.5 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报据业主需要,可协助贵局组织施工招标; 2)根据业主需要,可协助贵局商签施工承包合同;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管理等内容。 3)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如有)的资质等证件; 4)考察施工单位拟订购主要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情况,并向贵局提出建议,向施工方和材料供应商提出要求; 5)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6)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要能起到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生产的作用。 7)考核施工单位项目部的组织情况。组织人员是否与投标书中的组成人员相符; 8)考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设施、机具、安全设施是否与投标书的承诺相符,并提出意见、建议。 9)审查施工单位主要材料的准备情况; 10)审批开工报告; 11)监理交底:召集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说明监理要求、监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监理方法、监理要求达到的监理效果。使施工单位明确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以便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建立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 第六章   设备、材料质量控制 设备、材料进场时由施工单位报告,监理部组织贵局、供货单位、接受单位验收合格,批准后才能入库、进场,不合格的一律当时退场。 6.1重要建筑材料的验收 1)水泥  一个施工单位结构部位使用的水泥必须是一个厂生产(非结构部位使用除外),同一个结构部分必须用同一标号水泥,不得混用。水泥仓库必须防潮、防雨,分标号、先后次序堆放。每一批水泥进场时必须核查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厂家检验报告、包装上的标签,对应符合、齐全才能批准入库。 2)砂、石、应有分析报告,砂子的筛分曲线图、粒径、含泥量、含杂质应符合要求。碎石直径应严格控制,应有压碎标准试验,材料应干净,必要时应清洗。毛石、块石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尺寸要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3)钢材的验收  每进一批钢材时先查外观、规格、直径,检查生产日期、检验报告,炉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标签,符合、齐全才予验收,并即时取样,并注明使用部位,经复检合格才准予使用。钢材的使用力求使用一个厂家的钢材。 上述重要建筑材料验收均有帐记录。 第七章  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措施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主要是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国家相关规定,利用相应技术检测手段,旁站、巡查施工过程的各个部位的施工程序、对操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测、核实把关。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操作人员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施工,把一切质量隐患和通病消除在操作过程中。针对本工程的情况及设计特点,以往大多数施工单位管理弱化(以包代管、层层承包,管理层不深入)造成质量通病多,据此监理部对该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以质量为中心,层层旁站把关,尽可能把质量通病消除在事前或操作过程中,做到: a. 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b. 督促检查并帮助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重点加强质量预制措施的落实,严格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 c. 认真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对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各专业之间相互的配合认真审查,了解设计意图,尽量把设计中的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d.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对施工单位不符合设计规范的一切活动提出制止或返工。 e. 对本工程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关键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先制定施工技术方案,报监理部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 f. 对材料把好订货关,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砂、石等地材必须由监理、施工、贵局代表共同研究后方可定货。 g. 监理工程师按设计图纸、规范和验评标准认真对每一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序和隐蔽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h. 各项工程施工时,坚持样板制度,对各种做法均做样板,监理、设计、贵局通过确认后才能大面积施工。 i. 本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规划》报贵局,实施中按进度情况编制各专业、子项的《监理实施细则》,提出专业和子项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 j. 每月向贵局报送《监理月报》,反映工程质量等的动态情况。 k.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技术资料的分类整理和填报监理用表。 涉及本工程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要的表 序号 工程项目 质量控制要点 控制手段 1 土地平整工程 .对客土和回填土,摊铺的每层厚度,留搓位置,必要时的夯实遍数 .客土、回填土较厚部分的压实系数 .顶面标高及平整度 .土地平整顺序 .田硬、地软的垒砌 .田块、地块的放线施工 .观察、旁站 .见证取样送验 .测量 .按等高线由低向高 .测量、抽检 按设计及实况确定 2 农田水利工程 .沟、渠、塘、堰、坝、位置确定 .基础开挖 .砖、毛石、砂、水泥等标号,砂浆配合比及标号 .灰缝饱满度,错缝位置、平整度 .断面尺寸 .灌溉管道 .测量 .测量、检测 .审核试验报告 .现场观察.旁站 .量测 .打压试验、通水试验 3 钢筋混泥土盖板涵工程 .构件断面尺寸 .钢筋:数量、规格、位置、接头 .混泥土:强度、配合比、塌落度、强度、震捣、养护 .量测 .现场检查、量测 .现场检查、配合比单审核、旁站、审核试验报告 4 田间道路 (含挡墙) .定位尺寸、路宽及坡度 .砖、毛石、砂、水泥等标号,砂浆配合比及标号 .基础开挖及压实系数 .灰缝饱满度,错缝位置、平整度 .断面尺寸 .测量 .砂浆试验、审核试验报告 .测量或取样送检 .现场观察、旁站 .量测 5 其他工程 (柏数种植) .析树的选择 .塘穴的确定、开挖 .植树 .观察、比较 .测量、旁站 .旁站.、巡检 表中列出的“质量控制要点”为参考示例,现场应结合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控制。表中列出的“控制手段”: 观察—指以“目视”、“目测“进行的检查监督; 现场检查、旁站—指现场巡视、观察及量测等方式进行的检查监督; 量测—指用简单的手持式量尺、量具、量器(表)进行的检查监督; 测量—指借助于测量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 试验—指通过试件、取样进行的试验检查,或通水进行的试验等。 7.1土地平整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 1)定线:认真核定田块中轴线及斜面宽度基准点,从而确定田地的施工线。 2)田坎清基:以田地施工线上下各划出50~60cm宽的清基线,在该清基线范围内清除表土约20cm暂堆在清基线下方,并结合田面积保留的表土处理。 3)修筑田坎:用生土填筑,土中不得含夹有石砾、树根、草皮等杂物。 4)保留表土:采用表土逐行置换法,由田块中间分别逐步向下或向上挖土外运回填,直至整个田面修平。 5)修平田面:田间挖填完成后,用手水准检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纵向比降,要求该差不超过1%,田边1米左右保留10°左右的反坡,原有填方区应比水平面高出10cm,以备填土最深处灌溉沉陷后仍能保持水平。 6)表土深犁:田块修平后,同时深耕30cm左右,促进生土熟化。 7.2排水及农灌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 1)严格做到排水沟和农渠的基底置于夯实和稳定的基层上,防止遇水后沟底沉陷。在回填土区水沟吊脚处必须事先采用砂砌毛石或分层回填夯实基土的处理措施。 2)沟、渠砌体严格按规定砌筑,防止砌体漏缝,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防止回填侧砌体无浆、底部沟壁无坐浆,砂浆标号不低于M 7.5,试块送验合格率100%。 3)排水坡度不小于1:200或按设计要求。 7.3田间道路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 1)路基压实:在挖方区路基碾压前应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碾压;在填方区应每层回填碾压,每层回填土厚度20~30厘米。碾压时两相邻段线形重叠1.0~1.5米,应做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各层土压实系数不小于0.85。并注意涵洞两侧及顶部的回填和碾压质量的检查。 2)路面施工 a.  毛石回填时,必须采用手工铺设,毛石大面朝下,相互紧靠,但不搭接,避免出现空隙,级配合嵌缝找平。 b.  泥结石路面铺设前,路基必须检查验收合格,泥结石按碎石:土=6:4比例。洒水混合后摊铺,采用压路机碾压。 c.  涵洞施工时,洞壁置于本土或已处理的稳定土层上,砌筑符合规范要求,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洞壁勾缝完整,洞底排水坡度满足设计要求,洞顶标高满足路面标高要求。 7.4其他工程(柏树种植)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1)树苗的检查:树干、树冠、根系必须健状,大小应符合标准。 2)种植穴的行距、间距按设计要求,种植穴深度、直径应深于和大于树根球深度和直径。 3)种植树位置的最低土层厚度应大于45cm。 4)种植土应松散并有一定肥力,种植定位后将种植土压紧、定期浇水、管护至成活。 第八章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8.1安全目标及其措施 1)本工程施工安全目标—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亦应严格控制。 2)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保证安全目标的有限措施 3)项目经理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首要工作来抓,树立搞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4)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各类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安全标志牌、安全纪律牌、人员责任牌、安全警示牌。 6)要求施工现场每日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隐患、促整改,把安全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7)现场施工用电线路必须架空绝缘。电器开关应加箱加锁;雨季防受潮漏电;移动式电动工具及现场照明应接好漏电装置,一机一闸。 8)做好“三防”(防水、防盗、防毒)。施工现场应设专职保卫人员。杜绝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现场应按规定设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设施情况。 8.2文明施工是工程形象的窗口,是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的体现,贯穿于项目施工管理的始终,文明施工不仅涉及项目每位员工的生产、生活及工作环境,更主要的是对周围环境、居民的影响。   依据本工程特点,要求项目部制定文明施工的保障体系,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具体目标及措施要求如下: 1) 现场文明施工,包括保卫、消防、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应达到合格标准。 2) 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的有效措施 a. 积极学习和推广文明工地建设经验,全体动员,齐抓共管,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b. 现场认真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实施;临时设施整齐有序,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有序。 c. 临时给水管线应当埋入地下,无滴漏和长流水,临时排水应当自成系统,保证畅通。 d.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等。标牌要求规格适当、字迹端正、位置明显、张挂牢固。 e. 施工现场要保持场容场貌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专人负责清扫,集中堆放,定期组织清运,各种料具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存放,施工区域与生活区严格分隔,危险区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f. 施工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g. 不允许在工地现场构筑物场上随意熔融沥青、油漆等有毒有害烟尘和恶性气体的物质。如需熔融沥青必须有符合环保规定的装置。 h.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i. 保证施工区域周边良好的生活环境。 j. 出场地车辆进入正规公路是应经过冲洗,避免将尘土、泥浆带到场外公路上。 第九章   进度控制监理措施 工程工期直接关系投资效益的早日发挥,工期问题应严格控制。 1) 严格按施工单位的书面承诺及合同工期执行。 2)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分解到旬、月,同时编制,月、旬计划,每旬检查一次,如完不成,则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弥补措施,在下一旬一并完成。 3) 如因特殊原因(如下雨、停电等),需延长工期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报告,监理提出意见,建设单位批准,才予延长。 4) 工期的计算以建设单位批准开工之日起计算,以日历时间为准。 第一十章   投资控制监理措施 投资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的工程造价数额及其支付计算方法 10. 1  投资控制的原则: 1)拨付给施工单位的资金应合理、正确使用。 2)专款专用,不允许施工单位挪作它用,以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施工。 3)维护贵局的资金安全,杜绝超进度付款。 4)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垫款,垫款额应视为工款预付款。 10. 2  控制办法: 1)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施工预算,施工预算按甲、乙双方议定的金额分解,预算不得突破双方议定总额。 2)按月报送完成工程量及工作量,工作量应按报送的预算相关项目计算。 3)每月合格工程量报监理审核并提出意见,经三方会审后,由监理部总监与甲方现场代表共同签证进度款支付证明,报甲方领导审批拨付。 4)保修金与进度款同步扣留。 5)施工单位每月报送资金使用月报表。 6)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a . 图纸数字标注错误不视为变更。 b. 因设计失误,必须变更设计的,由设计院下发设计变更通知书,施工单位计算出原设计与变更后的差额,报监理部,由监理组织有关人员会审,议定后,由监理总监与贵局代表共同签证。 c.  变更可不变更的局部工程;如果是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而变更的,变更后又能保证设计要求,工程款又不突破,经设计批准可变更。如果工程款突破,不允许变更。施工单位坚持变更设计未批准,施工单位必须写出书面承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承诺突破的资金不需要建设单位承担,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经贵局批准才能变更。 d.  施工中不需设计审批的细小工程,不变更又不行,必须变更的,施工单位提出后由监理组织有关人员详细计算,并会签变更证书。 e.  基坑加宽,加深的变更,设计验收后认为需要增加的,应有通知,开挖后验收合格,现场实地计算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单价按合同规定计算,如合同未明确的,则按有关规定计算。   如果施工单位基坑开挖后,土质与设计不符,应请设计院提出处理措施,完工后,由监理组织实际计算变更量,并会签变更证书。 f.  材料变更,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特殊材料因市场原因不能购到的,经设计批准、贵局同意,由监理组织计算出实际增加数量。并会签变更证书,单价由监理提出意见,贵局批准。如因施工单位备料失误,不得签证,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g.  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强行变更的,即使对设计质量有利都要追查责任,增加部分不预签证,减少部分要扣除。 h.  变更工程(含材料变更),不经签证,一律不得隐蔽。如不通知监理单位检查而强行隐蔽的,增加的工程量视为没有变更。为确保质量必要时监理单位有权进行破坏性检查,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7)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执行施工招标中规定的办法,变更部分建议采用日清月结,竣工验收后会审的方式,避免事后扯皮。 第十一章  合同管理、信息收集与传递   在监理中,制定完善严格的合同管理程序和办法,适时有效管理,强化施工单位管理部门的质量意识、进度意识、投资控制意识,督促、鞭策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确保投资效益和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1) 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文件(特别是施工的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有关该项目的其它合同。 2) 组织施工项目部领导层学习合同、吃透工期、质量等要求、以利指导施工。 3) 定期与不定期适时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分析原因,总结利弊,通报各项目部。 4) 严禁以各种借口歪曲及不执行合同。 5) 积极认真收集本工程的各类信息,整理、保存有价值的信息及时传递。定期向贵局报送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单位管理等有关报表。 6) 建立合理可行的会议制度,整理各类会议记录,分类存档。 7) 积极收集传递其它有益的信息,供施工单位借鉴。 第十二章  会议制度、工作往来原则     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按质、按进度顺利进行,需建立必要的会议制度,同时避免和杜绝“会海、文山”,影响施工进程。 1) 例会制度  按各方约定定期召开例会。监理主持,参加单位:贵局现场代表、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造价负责人以及相关的单位代表(有必要时)。内容: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及其他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协商解决办法,并认真执行。布置下周的工作,对进度、质量、安全提出具体要求。会议结束由监理写成例会纪要或周报,分送有关单位。 2) 紧急会议及特殊会议  监理及贵局在巡视中发现操作错误、质量问题、现场多次指出,不改正、不纠正,必须召开现场会议解决的,及时召开,由贵局或监理主持,做出会议纪要。施工中施工单位提请即时解决的问题,根据问题的类型,由贵局或监理主持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贵局或监理单位,必须即时贯彻上级单位有关文件、指示的会议,会议由贯彻单位主持。 3)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现场交流会,并组织参观,讲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进度,并进行通报。 4) 工作往来原则:依据第一次工程例会上由监理部提出,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部商定后办签章《三方工作程序》中的规定进行。 第十三章  工程档案 工程档案是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档案资料必须与项目实施同步整理积累,严禁事后作假。本工程开工时,由监理牵头,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组织贵局代表、施工单位,明确工程档案的内容,质量要求、格式、所需份数等与工程实施同步收集和整理,并即时传送贵局、监理有关各方分别、分类保管。工程竣工后,由三方进行核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自按规定将归档资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建设单位验收归档,并按程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四章  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现场施工结果及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提请贵局组织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毕并检查合格后,由贵局报请州、局组织初验,根据州、局验收组初验意见进一步整改完善。最后由州局报请省厅组织验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入保修期。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由县政府主持正式移交(办理移交手续)给有关乡、镇进行管护和使用。 第十五章   监理工作制度 15.1   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15.1.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 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派驻项目的全权代表,对外代表监理单位向贵局负责,对向内监理单位负责。 2)保持与贵局的密切联系,明确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 3)负责组建项目监理班子,考核监理班予人员的工作。主持制订项目《监理规划》,指导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掌握项目的合同内容、文件、资料、图纸和监理要求,指示和检查项目监理工作,保证《监理规划》的实施。 5)协助贵局实施施工招标工作,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参与工程承包合同谈判和签订,确认分包单位。 6)审定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进度》,并督促其实施。 7)审核并报请建设单位同意后签署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督促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会签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文件。 9)督促检查监理人员的监理记录、工程监理日记及工作台帐,并负责《监理月报》工作。 10)负责主持项目监理工作例会和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向贵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11)负责组织重要分部(项)工程及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审核监理方发出的所有文件,审核每月合格工程量并与建设单位商确后签署工程款拨付申请证明。 12)主持处理工程实施中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责任事故,处理合同履行中重大争议和纠纷,处理索赔事宜。 13)对工程初验和工程竣工验收提出监理意见,并签署项目竣工资料。 14)督促检查监理人员整理监理技术档案资料,负责做好归档工作。 15)主持撰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负责项目合同监理方责、权、义务的履行以及监理费用的催收。 15.1.2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行总监部分职责。 2)参加《监理规划》的制订,落实监理人员的分工,组织监理工程师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监理规划》,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掌握本项目的合同内容、文件、资料、图纸及监理要求,落实保证措施。 4)若建设单位需要可参与工程施工招标或拟定承包合同。 5)协助总监理师审定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 6)检查开工条件,审核工程开工申请,落实合同规定事项,严格执行工程及施工的标准,规范和规定。 7)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做好会审记录,负责落实设计变更手续,洽商纪要以及技术核定的签证。 8)组织监理人员审核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数量、规格、质量,检查上述产品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材质化验报告、测试报告,并在进场记录上签证。 9)组织和检查监理人员及时如实填报原始记录,做好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工作。 1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记录、施工报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11)做好现场各方的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工程例会,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及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12)负责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质量评定工作,签署工作量清单。 13)组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事宜。 14)参与工程竣工自检自查和初验工作,协助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15)参与审核工程结算,负责督促监理人员收集整理监理技术档案资料、工程竣工资料,协助审计做好工程结算。 16)协助总监理师撰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5.1.3 监理工程师(专业)岗位责任制 1)在总监(监理组长)的领导下, 负责本专业的监理工作 2)参与《监理规划》的制定,根据《监理规划》,制定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3)掌握本项目的合同内容、资料文件、图纸和监理要求,具体实施本专业的监理工作。 4)参加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做好备忘记录。 5)检查开工条件和开工准备,审查与本专业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防护措施等。 6)负责检查与本专业有关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数量、规格、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化验或深入生产供应单位考察。 7)认真做好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做好巡视记录、工程交接检查验收、工程计量、验方以及质量、安全、进度等事项。 8)严格执行本专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参与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复查、复验工作,签署有关报验单。 9)负责填写本专业有关的监理记录,监理日记和报表。 10)参加监理工作例会,汇报与本专业相关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执行情况和意见。 11)协助做好工程初验和竣工验收具体事项,做好竣工资料复核工作,协助做好工程结算资料准备工作。 12)收集和整理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       13)完成总监(监理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15.1.4监理员岗位责任制     1)完成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有关工作。     2)加强巡检和旁站,参与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     3)及时报告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15.2  技术 15.2.1 图纸会审制度 1)施工图纸实行两级会审制度。即:监理部内容会审和有关单位(贵局、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作单位等)共同综合会审; 2)内部会审由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参加通过内部会审要求达到; a. 熟悉图纸,明确设计意图和质量要求; b. 掌握施工难点和关键问题; c. 预见施工薄弱环节和可能的隐患; d. 发现图纸上的“错”、“漏”、“缺”等质量通病,审查各专业相关交接部位、重要节点处理、提出专业施工搭接配合措施; 3)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总监应召集各专业监理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为编制监理方案打下基础,汇总问题,整理成书面意见提交贵局和设计单位,为综合会审及设计交底作准备; 4)综合会审由贵局召集各有关单位参加,由设计单位先作设计交底并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加以讨论和研究; 5)监理组应有专人作会审记录,并在会后写“会审纪要”,分发各有关单位签证盖章后执行。如有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6)当分批出图时,应分阶段及时组织图纸会审,确保施工前明确设计意图和质量标准。 15.2.2 技术交底制度 1)熟悉图纸和会审的基础上,项目总监向监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技术交底应达到下列要求: a. 设计要求交底 b. 质量要求交底 c. 施工要求交底 d. 技术措施交底 3)通过技术交底,项目监理组各专业监理人员应明确和掌握本专业监控重点和预控措施。 4)技术交底必须做好记录,交底及被交底人员在技术交底单上签字, 以备查考及存档。 15.2.3 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检验制度 1)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订货或购货前,监理部各专业监理人员应按管理职能分工检查和审阅施工单位申报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清单,校核其规格、生产供应单位和性能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合同的规定,对不合格的产品应拒绝订货或购货; 2)监理部应负责检查和验收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材质化验报告、性能试验报告等,对不合格要求的产品应拒绝使用; 3)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入现场时监理部应检验其报验单及产品,检验合格后在报验单上签证后,方可使用。 4)监理部对进场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有疑问时,应进一步化验或测试,有必要时还应到生产供应单位作跟踪检验; 5)现场配制的材料等应对其配合比、试块进行检验,有必要时应进行复试或测试。 15.2.4材料代换或变更制度 1)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及国家标准; 2)如因特殊原因,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后,由施工单位出具“材料代换申报单”,经设计、贵局、监理三方签证后,方可代用; 3)对重要部位的材料如需代换应有设计单位出具“材料代换通知单”,经贵局和监理单位签证后,方可代用; 4)对代换的材料如对使用效果有怀疑时,应通过试验加以确认后,方可代用。 15.2.5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标准自检,符合质量要求后,再报请监理部检验,检验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证后,方可覆盖或隐蔽; 2)未经监理检验或经验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不得掩盖、也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经监理检验不合格的隐蔽工程返修完毕,仍应经过检验和签证手续,方可掩盖或隐蔽; 4)总监在制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时,必须针对项目具体内容,明确本工程各专业施工的特殊隐蔽工程项目,列入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内。 15.2.6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查,达到质量要求后,再报请监理部评定; 2)监理验收时,可根据分项分部工程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工程质量达到质量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后,方可办理签证; 3)分项分部工程在组织质量验收时,监理检查其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并严格按照验收规范和标准执行; 4)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一般质量通病可随时口头通知整改,对重大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书面通知,整改后监理人员再复查并进行签证。 15.2.7 工程变更和技术核定单签证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提请贵局和设计单位复核确定(贵局提出的变更,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经总监会签后交施工单位施工; 2)技术核定单(工地洽商)有关的修改,经监理同意后由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进行洽商,经总监签证后可施工; 3)监理在签证工程变更或设计修改时,着重审查修改方案是否对监理总目标(投资、进度、质量)有不利影响,否则应设法优化调整或修订; 4)工程变更应按变更申请程序和权限,进行报批,经合法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和修改。 15.2.8 施工现场会议制度 1)每天下班前,现场监理部召集监理人员开碰头会,了解反映当天监理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总监或监理组长应定期召开现场联系会议(周例会等),进行动态控制,检查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材料供应、安全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偏差,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根据现场会议的议程,总监或监理组长可邀请贵局或现场代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以便协调和解决与其它相关的问题; 4)现场会议有专人记录,重要会议发“会议纪要”,监理部督促和检查有关各方执行会议的决议。 15.2.9监理日志、记录和报表填报制度 1)监理部有专人写日志,记载当天天气、施工内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监理日志有统一格式。 2)施工单位应有施工记录,监理部及时查阅施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理情况亦有监理记录,如:巡视记录、旁站记录、验收记录、整改记录及监理报表等,这些监理记录、通知、指示、报表等使用统一格式; 3)监理部每月编制监理月报,汇报监理项目的综合情况,该月报报贵局及公司。 15.2.10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现场监理部有分工管理现场文件、记录、报表和资料的人员; 2)凡收文和发文(包括补充图纸、修改图纸等)均登记和编号,并办理签收手续; 3)监理人员负责妥善保管本专业的文件、记录、报表和资料,在项目结束时移交给总监或资料负责人员; 4)文件、记录、报表和资料根据需要一式数份,除分发有关单位外还应考虑贵局和公司归档的需要,各种发出文件、资料、图表应使用“收发文登记本”进行收发文登记。 5)项目竣工后,总监或资料负责人员对所有的文件、记录、报表和资料进行整理,务必做到完整、齐全,并按公司“建设监理科技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移交和归档。 15.2.11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整改。 2)如检查结果与检查单所填内容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内,待整改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派员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若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5)如施工单位对指出的问题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6)分项分部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7)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8)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15.2.1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规范》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贵局。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贵局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质量大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贵局和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并报贵局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5.2.13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形式向贵局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与计划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5.2.14 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贵局,以便控制投资。 15.2.15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验收程序严格按“土地开发整理竣工验收程序”执行。 3)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4)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贵局。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a. 全部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 b.全部竣工文件 c. 各项工程施工记录。 d. 工程小结。 e. 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     15.3 各专业监理细则 1) 土地平整工程监理细则; 2) 农田水利工程监理细则; 3) 田间道路工程监理细则; 4) 其他工程监理细则。 第十六  检测设备、技术装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或仪器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产地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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