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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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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规范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员工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流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司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本规范的要求,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使“让客户更满意”成为全体员工共同和永无止境的追求。 第二章 工作态度 第三条 礼貌 礼貌是公司员工最起码的素质。无论对待客户、同事,都要以礼相待,使用敬语。在工作或服务中做到:见面有问候、离别有致谢、对工作差错和失误有致歉。 第四条 友善 “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微笑要发自内心。 第五条 细致 细致是公司员工最基...
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员工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流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司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本规范的要求,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使“让客户更满意”成为全体员工共同和永无止境的追求。 第二章 工作态度 第三条 礼貌 礼貌是公司员工最起码的素质。无论对待客户、同事,都要以礼相待,使用敬语。在工作或服务中做到:见面有问候、离别有致谢、对工作差错和失误有致歉。 第四条 友善 “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微笑要发自内心。 第五条 细致 细致是公司员工最基本的要求。在工作或服务中要热情耐心,注重细节,专心细致,一丝不苟。 第六条 勤勉 勤勉是公司员工最基本的品德。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积极主动,尽职尽责。 第七条 客观 客观是公司员工最基本的准则。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第八条 协作 协作是公司员工最基本的态度。工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遇到问题不推诿,处理问题不拖拉,敢于承担责任。 第三章 职业道德 第九条 敬业爱岗,遵章守纪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的有关政策,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企业,热爱本职,认真执行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 第十条 钻研业务,勤奋工作 (一)主动学习专业领域新知识、新方法,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和工作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勇于创新,勤奋工作,干一行,专一行,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第十一条 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一)弘扬团队精神,同心同德,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同事间和睦相处,互相支持,上下级互相尊重,上级支持下级,下级服从上级管理; (二)以工作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乐于为企业多作贡献,努力营造心情舒畅、温暖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十二条 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一)讲究诚信,信守承诺,不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安全、洁净、环保、满意”的综合管理方针,端正服务态度,认真倾听客户的需求和期望,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仪容仪表 员工应衣着整洁,精神饱满。 (一)服饰着装 1、在上班、值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洁,纽扣要扣齐,不翻卷袖口、裤脚; 2、男员工穿西装应系领带,并将衬衣下摆扎入裤内。领带应系好拉正符合规范,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不得破损或歪斜松弛; 3、上班统一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地配戴在左前胸规定位置; 4、男员工应穿深色皮鞋,女员工着裙装时鞋跟以半高跟为宜。鞋面应保持光亮无灰尘,不得穿凉鞋、 拖鞋上班; 5、工作场所不得穿短裤、背心或奇装异服; 6、男女员工均不允许戴有色眼镜。 (二)须发 1、头发要常洗,保持干净、整齐; 2、女员工前发不遮眼,后发不超肩部; 3、男员工后发根不超过衣领,不盖耳,不蓄须; 4、不梳、留、染怪异的发型,不许剃光头。 (三)个人卫生 1、指甲常修剪,不残留污物。女员工涂指甲油要求颜色与皮肤颜色相同或相近; 2、经常洗澡防汗臭,勤换衣服,衣服因工作弄湿、弄脏后及时换洗; 3、保持眼、耳清洁,无残留眼屎、耳垢; 4、工作期间尽量不吃有异味的食物,保持口腔清洁。 (四)其他 1、女员工上班应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避免使用气味过浓的香水; 2、每天上班前检查仪表,不在客户面前或公共场所整理仪容仪表。 第十四条 行为举止 员工应行为得体,举止端庄。 (一)站立:双脚自然垂直分开与两肩同宽、肩平、头正、目视前方、挺胸、收腹。双臂自然下垂,双手贴放于大腿两侧,或于体前交叉,右手放在左手上。不得插兜,不得扎堆; (二)坐姿:保持上身挺直,把双腿平行放好,双手自然放在膝盖上, 目视前方,大体坐在座位三分之二的位子,不可身靠座位背部。女员工两个膝盖要并起来,不可以分开。不得翘二郎腿,不得将腿搭在座椅扶手上,不得盘腿,不得脱鞋; (三)行走:两眼平视,抬头,挺胸,收腹,步伐轻松稳健: 1、行走时不得把手放进衣袋里,不得抱胸或背手走路; 2、尽量靠路又右侧行走; 3、乘坐电梯时,要遵循先出后进的原则; 4、在上下楼梯、通道、走廊等狭窄地段行走,应让客户先行,不得抢道; 5、与他人同行时不得搂腰搭背,嬉戏打闹; 6、在公司内与客户、同事相遇应面带微笑主动问候或点头致意。与上级领导相遇应停止前行面带微笑主动问好。 (四)握手:应站着握手,面带微笑,目视对方,伸出右手用手掌和手指用一点力握住对方的手掌。在上下级之间、长辈与晚辈之间或男女之间,行握手礼时,应等上级(长辈或女士)伸手后,下级(晚辈或男士)才能伸手相握; (五)其他行为: 1、不允许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2、不在公共场所及客户面前吸烟; 3、工作时间不允许吃零食; 4、不得在客户面前挖鼻孔、剔牙、挠痒、对人打噴嚏、打哈欠和伸懒腰。 第十五条 接听电话 接听电话时,语气亲切,口齿清楚,妥善处理。 (一)所有来电,应在三声铃响之内接听; (二)接听外线电话首先以“您好,振业物业××部门”或“您好,振业物业××管理处××号为您服务”来问候,语气要亲切、热情。 (三)认真倾听对方的电话事由,若需传呼他人,应请对方稍候,然后轻轻搁下电话,去传呼他人,如对方有公事相告或相求时,应将对方要求逐条记录,然后向对方复述一便,并尽量详细回答; (四)结束电话交谈时,应礼貌热情道别,说一声“再见”,待对方挂断电话之后,方为通话完毕, 自己再放话筒,不得先于对方挂线,不得用力掷听筒; (五)接电话听不懂对方语言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用普通话号吗,”或“不好意思,请稍候,我不会说广东话”; (六)电话里接受客户投诉时,尤其要注意语气亲切。 第十六条 拨打电话 拨打电话应尽量避免在对方正常睡眠时间。 (一)电话接通后,应首先向对方致以问候,如“您好”,并作自我介绍; (二)使用敬语,将要找的通话人姓名及要做的事交待清楚; (三)通话要简明扼要,不在电话中聊天; (四)通话完毕,应说“谢谢,再见”。 第十七条 接待客户 为客户服务时,主动热情,面带微笑,礼仪周到。 (一)办事要讲究方法,做到条理清晰,永不急躁; (二)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 (三)对待客户,不论老少,一视同仁; (四)在约定的时间内接待客户,不能迟到,有事不能按时赴约时应提前通知对方; (五)接待重要客户时,有关领导及主要管理人员要出门等候,不能坐在室内静候; (六)在会客室接待客户后,应主动倒上茶水; (七)面带微笑地引导客户进入接待区域,并在落座后开始谈话。不得在前台、通道等非接待区域与客户长时间交谈; (八)客户来访而需接待的人不在时,应主动热情的接待对方,能解决的问题应主动为其解决; (九)员工在处理工作、打电话和与客户交谈时,如有其他客人走近,应立即示意以表示已注意他(她)的来临,不得无所表示,等客人先开口; (十)和客户交谈时应眼望对方,耐心地倾听客户诉求,不打断客户话语,不与客户争辩; (十一)不得当着客户打私人电话、谈家事或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十二)客户发脾气时,应保持微笑,友善地劝解和说明; (十三)客户有过激行为时,应巧妙地躲避; (十四)不得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挖苦客户; (十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恰当的送行方式。送客时,应等客户站起来后再起身,面带微笑,亲切道别,客户伸手之后再伸手握别,同时要目送客户远去。对于一般客户以送至前台为宜,等待客户提出“留步”后方可说“原谅我不能远送,欢迎再来~”,返身进门时关门要轻;对于重要客户、领导或长辈,应送至大门以外,并面带微笑挥手道别,直至客户离去后返回。 第十八条 上门服务 上门服务,应考虑周到,合理安排#工作流程#,带齐所需工具、材料,做到既快又好,不留隐患。 (一)应先敲门,按门铃一下或轻敲门三下,如无反应,等待30秒后再次按门铃或敲门。按完门铃或敲完门后,应站在离门约60公分远的地方。除特殊情况外,不应大力敲打或撞击业主门窗; (二)业主开门后先说问候语:“您好”; (三)主动向业主说明身份及来访目的; (四)得到业主同意后,应说“谢谢”; (五)主动为业主带门,并脱鞋或穿上自带鞋套; (六)服务工作,要一次到位,迅速且不返工; (七)与业主交谈时要求用语规范; (八)未经业主许可不得在沙发上就座; (九)不打听业主的家事和私事,不主动谈业主不愉快的事情或话题; (十)不乱翻乱摸业主的物品; (十一)不拿业主一针一线,不吃喝业主一茶一点; (十二)告辞时,向业主说“再见”或表示谢意。 第十九条 拾遗不昧 拾获物品一律上交,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拾获任何物品,应立即上交至客户服务中心,并做好详细记录,不能据 为己有; (二)将拾获物品交还失主时,不得索取、收受物品及小费。 第五章 内部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同事关系 同事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以诚相待。 (一)工作中要服从上级: 1、各级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任务,不无故拖延、拒绝上级安排的工作; 2、有疑难或不满可直接向所属领导请示或投诉,不当面顶撞领导或在背后挑拨离间; 3、发生重大事情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不故意隐瞒或虚报、捏造事实。 (二)互相尊重,友好相处,不揭人之短; (三)敢于负责,不互相指责,不贪功诿过; (四)团结协作,主动关心同事。主动帮着同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五)不得在背后议论他人,不拉帮结派,不传播小道消息。 通讯联系 第二十一条 员工应建立良好的通讯渠道,保证通讯畅通。 (一)每位员工须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改变要及时通报公司办公室; (二)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公司中层以上员工手机应处常开状态,如关机则应呼 叫转移至所在处电话。 第二十二条 办公秩序 自觉遵守办公秩序,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美观。 (一)按时上班,不提前下班,不擅离工作岗位,处理完当天工作才能下班; (二)办公桌面不做任何标记,不粘贴或悬挂任何物品; (三)办公室内各类文件、资料、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四)在公司内任何场所谈话,要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宜,维护安静、严肃的工作气氛。有事应走 到有关人员面前轻声交待; (五)上班时间不得用办公电话打声讯电话,不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和参与在线游戏; (六)办公环境应避免走动中接打电话,手机铃声应避免影响形象的非正规铃声。 (七)在办公场所做到走路轻、说话慢、操作稳、尽量不发出物品相互碰撞的声音; (八)进入他人办公室沟通、请示、报告,无论房门是否关闭,一定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方 可入内。进入后,应主动回手关门且动作轻缓,不得随意翻动室内物品。 第二十三条 会议培训 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各种会议或培训,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 (一)应提前10分钟到会场或课室,不迟到早退; (二)遵守会场或课室纪律; (三)会场或课室内不随意走动。动作要尽量轻缓; (四)主动发言,踊跃讨论。发言要简明扼要,切合主题; (五)应将手机置于振动模式或关闭。 第二十四条 值班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值班,员工应服从公司的值班安排。 (一)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值班表,员工应按值班表安排值班; (二)值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按时交接班。接班员工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详细了解上一班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接 班人员未到达之前,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四)做好交接班记录并签名,做好前班交下来的续办事项。 第二十五条 网络信息 爱护公司网络,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使用公司网络。 (一)保护知识产权,合理使用软件和信息; (二)保护网上的公共资源,保持其完整性; (三)定期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数据进行备份,尽量避免计算机感染病毒,有义务协助网管 杀毒; (四)未经网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软硬件线路及配置; (五)禁止任何改变网络设置和攻击网络系统的行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 息和用户数据; (六)不得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不得制作、复制、传播侵害公司名誉和妨害公司稳定的信息; (七)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违法活动,严禁浏览反党、反政府、反国家和 反社会主义的网站及黄色网站。 第二十六条 保密守则 员工有为公司保密的义务。 (一)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二)重要文件、资料要随时存放,保管妥当; (三)公司网络内各类网络帐号和密码不得泄露或故意暴露给他人; (四)未经批准,不得对外界传播或泄露公司业务、职务机密及员工薪酬等重要资料、数据和信息。 第二十七条 公共财物 爱护公司的一切财物,妥善保养,正确使用。 (一)对于可以重复利用的用品,必须重复利用。除印有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外,所有已使用一面 的打印纸应将反面再次使用; (二)节约用水、用电。下班离开公司前关闭所负责的用电设备等电器的电源。用水后或发现有水 龙头未关,要自觉关紧; (三)对公司财物不能据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二十八条 宿舍管理 员工宿舍应保持干净整洁。 (一)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搬迁宿舍,不得私自留宿他人; (二)入住期间,员工应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 (三)入住期间,员工有义务维护房屋的完好,如因本人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损害,要照价赔偿; (四)自觉保持宿舍内、外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有序,统一、美观。 第二十九条 员工食堂 食堂就餐应注意卫生,提倡节约,杜绝浪费。 (一)按时就餐,并排队领取餐具和食物,保持餐厅安静; (二)按需取食,不浪费粮食; (三)注意保持地面和餐台的卫生,就餐结束后应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四)当患有感冒、乙肝等传染性疾病时,应自觉使用一次性餐具。 第三十条 业余生活 员工应培养与专业相关的业余爱好和兴趣。 (一)利用业余时间,拓宽知识面; (二)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不参加“黄、赌、毒”活动,不养成低级趣味; (三)业余时间也应尊重内、外部客户。 第六章 应急处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应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设备及物品的情况。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应保持 冷静,沉着面对,第一时间报警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及时、迅速控制事故,并消除危害后果,最大限度 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三十二条 遇险呼救 (一)遇险时应及时呼救,争取得到相关人员的援助; 呼救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交警:122 医疗急救:120 煤气抢修:25199999 (二)报出准确详细的出事地点、主要险情、病情以及呼救者电话、姓名。 第三十三条 火警与消防 (一)接到火警报告后,消防控制中心应立刻通知巡逻安管员带对讲机到达现场查看处理; (二)确认发生火灾的,安管员应马上报告消防监控中心,同时就地用灭火器材灭火;监控中心立即向“119”报警,并向管理处主任、公司领导通报火灾情况; (三)管理处立即召集管辖范围的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和义务消防队员紧急集合,分工负责,及时组织火灾现场人员的疏散和疏导工作,开展初期火灾的扑灭和控制,安排人员在路口引导公安消防人员及时、准确到达现场; (四)严禁任何人乘坐非消防电梯; (五)火灾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先救人后救火,先抢救伤员; (六)发现火灾现场有毒气爆炸危险的,应先采取防毒措施后再灭火; (七)配合消防机关调查、分析着火原因,清理火灾现场。 燃气泄漏 第三十四条 (一)发现燃气泄漏时,应立即熄灭现场附近的所有火源,关闭总阀或分闸; (二)严禁使用门铃、电开关、电话等一切能冒火花的工具; (三)轻轻推开所有能打开的窗户,使空气流通,疏散气体; (四)“用手拍门”呼唤业主,若业主无应答时,应采取可能的措施或报消防部门入室救人; (五)发现昏迷,应及时抢救,尽快护送中毒者到就近医院; (六)通知燃气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到场,配合调查原因,了解情况。 第三十五条 电梯困人 (一)消防中心接到电梯应急电话或安管员巡查发现困梯,应立即报告当值队长和值班领导,同时将被困电梯具体方位、电梯编号、停留楼层通知维护中心,组织安管员到现场协助维护人员协调控制电梯和解救被困人员; (二)监控中心通过电视监控屏观察电梯内人员情况、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稳定被困人员情绪; (三)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员中有身体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四)被困者被救出后,应继续询问其:是否有不适,是否需要帮助等:要求其提供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大厦的原因。 第三十六条 治安刑事案件 (一)发现或接到治安刑事案件报告后,应迅速前往发案现场,制止犯罪,如是聚众斗殴的应进行劝阻,劝散围观人员,并保持中立态度; (二)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如现场有生命危险的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 (三)案犯逃离现场的,应向目击者问清案犯人数、年龄、性别、面型、发式、衣着等明显特征; (四)力争既要抓获罪犯,又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五)保护现场,不接触摸案犯遗留在现场的作案工具,并制止无关人员靠近案发现场,直到公安人员到来; (六)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急救 (一)业主发生意外、受伤、晕倒或发现病情危重,员工应主动提供援助,拨打急救电话; (二)在主要路口指引救护车辆和救护人员到场救护,需要时协助送病人到医院。 第三十八条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原则上下级服从上级,团结一致,沉着冷静,既要有效做好应急处理,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对推卸责任、临阵脱逃的员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 第七章 文明用语 第三十九条 问候语:您好、早、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路上辛苦了、您回来了。 第四十条 欢迎语:欢迎您来我们住宅小区、欢迎您入住本楼、欢迎光临。 第四十一条 祝贺语言:恭喜、祝您节日愉快、祝您圣诞快乐、祝您新年愉快、祝您生日快乐、祝您新婚快乐、祝您新春快乐、恭喜发财。 第四十二条 告别语:再见、晚安、明天见、祝您一路平安、欢迎您下次在来。 第四十三条 道歉语:对不起、请原谅、打扰您了、失礼了。 第四十四条 道谢语:谢谢、非常感谢。 第四十五条 应答语:是的、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的好意、不要客气、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第四十六条 征询语:请问您有什么事、我能为您做什么吗、需要我帮您做什么吗、您有别的事吗。 第四十七条 请求语:请您协助我们„„、请您„„好吗。 第四十八条 商量语:„„您看这样好不好。 第四十九条 解释语:很抱歉,这种情况,公司规定是这样的。 第五十条 基本礼貌用语10字: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行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行政事务包括考勤管理、车辆管理、员工宿舍管理、财产管理、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管理、图书、报刊管理、库房管理。 第二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员工考勤,公务车辆,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办公设施设备的保养、修理和使用调配,订阅报刊杂志,公司单身员工宿舍的分配和管理。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公司机关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办公室,负责假期管理的职能部门是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一) 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公司机关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 员工应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做到有事请假。上班迟到、早退,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扣2分。 第五条 考勤 (一)员工考勤以每自然月(每月1日至月底)为一个考勤周期。 (二)公司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任何人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代签到一次双方当事人各扣当月绩效考核5分。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在当日签到表上记录并签字,否则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各管理处设兼职考勤员一名,负责本管理处员工的考勤登记。各兼职考勤员应每日对本单位人员出勤、请假等情况如实记录,于次月1日(非工作日则顺延)前将经管理处主任审核的考勤登记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核发当月工资的依据。考勤员必须每日核对签到表,并认真填写考勤表。 第六条 监督检查 公司考勤管理部门对全体员工的出勤情况(包括考勤登记、外出办事登记、在岗情况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抽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公司考勤管理部门不严格执行考勤规定,徇私舞弊或处事不公,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部门1分。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一节 车辆管理 第七条 办公室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车辆的购置,维修保养,保险购买、使用调配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车辆行驶记录和维修保养档案。 第八条 公司现有车辆使用情况如下: (一)粤B?T6078、粤B?LR652为公司领导工作用车; (二)粤B?JA442、粤B?Z2965、粤B?FL031、粤B?FL125为机关公务用车; (三)粤B?36967、粤B?36874、粤B?36900、粤 B?36830为住户专车; (四)粤B?A5338为东莞分公司公务用车; 第九条 车辆使用与管理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凡出车、维修、保养,器材的更换、损耗、油料的决算,等级事故均应认真登记。 第十条 机关公务车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安排用车: (一)催办承办紧急公文、护送人事档案或机密重要文件; (二)财务人员到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三)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考察团队; (四)提取数量多、重量大的物品; (五)公司证照、资质、年审事务的办理; (六)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的事务; (七)其他特殊情况(如:员工会餐,集体活动等)。 各部门员工进行以上事项时由公司承担停车费、过路(桥)费、洗车费。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员工日常工作需要使用公司公务车辆的,应按公司车辆使用费用标准执行(标准见附表)。将车辆使用费用和油费(按公里数折算)交至公司办公室,办公室统一交至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出具收款收据。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其他费用由车辆使用者承担。 第十二条 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各部门因业务需用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二天申请,填写好“用车申请单”(填写清楚用车时间、地点、事由、所在部门等)由所在部门经理核定后交办公室,办公室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统一安排,调配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后方可出车,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第十三条 粤B?A5338由东莞分公司根据公司机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报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住户专车应按照规定线路行使、按时出车,由所在管理处主任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呈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第十五条 如遇特殊情况,公司领导可直接定编或使用车俩。值班司机做好行车记录,用后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第十六条 为保证车辆安全,无论何时何地,用车人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正规停车场保管、锁好门窗,停车卡必须随身携带,切勿放于车上,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 按照“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凡发生违章、交通事故、被盗、损坏等情况,有明确责任车以外的一切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如遇车辆被盗情况,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办公室,同时报告停车场管理人员,索要车辆丢失证明;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受损,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协助处理。 第十八条 车辆被盗后的个人赔偿原则: 首先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缴纳相应规定数量的罚金. 此外,第三者赔偿数额如超过车辆折后的净值,所丢车辆责任人再以:车辆购置总价减第三者赔偿数额的差价×10,金额进行赔偿; 如第三者赔偿数额小于车辆折旧后的净价,所丢车辆责任人按照如下公式加以赔偿: (车辆购置总价-第三者赔偿数额)+(车辆购置总价-折旧后净值)×10,。 第十九条 车辆发生违章后,驾驶人员须将违章情况报告办公室并及时将违章处罚处理完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违章查询,如查有违章记录应及时查找责任人并及时处理。 第二节 驾驶员的职责 第二十条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严格做好出车前)行使中和收车后的车辆力行。 第二十二条 严禁酒后开车。 第二十三条 严禁擅自将车外借,利用工车谋取私利。 第二十四条 认真做好车辆的防盗)防破坏措施。 第二十五条 自觉加强车辆技术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 第二十六条 做好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三节 维修和保养 第二十七条 根据各种车辆维保手册的要求,定期保养.车辆日常维修养护、年审及配备器具由车辆所在部门提出维修或保养申请(注明修理项目)费用估算等),由办公室验审报领导批准后进行。 第二十八条 由使用人送去指定维修厂修理保养、维修,并跟踪维修进程,随时向办公室汇报维修情况。费用超过300元必须报告办公室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九条 每次修车完毕提车前,应对车辆试检查,确认维修项目、费用,签字认可,避免帐目不清或重复付款。 第四节 违规处理 第三十条 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无责任的,免于公司的处罚。裁定有责任的,驾驶员本人承担相应费用的10,。除正常工作以外发生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第三十一条 凡违反公司处理管理规定的,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损失,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章 员工宿舍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宿舍资源的管理、调配工作,各管理处负责员工宿舍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入职员工由本人填写员工宿舍申请登记表,交所在部门、管理处,部门、管理处签署意见后,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宿舍,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严禁私自安排、搬迁宿舍。 第三十四条 住房标准:普通员工宿舍面积不超过4?/人,业务经理级宿舍面积不超过6?/人,中层干部宿舍面积不超过10?/人,规定面积内的部分按2元/??月收取租金;超过规定面积的部分,按5元/??月收取租金;巳购买私人住宅的,公司不再安排宿舍。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由居住人承担或分摊,按实际用量每月由管理处计收,交公司财务,并建立台帐。水、电费单价按所在小区的居民用水、用电标准计收,保安员宿舍每人每月水3吨、电3度免费指标,超过部分按量收取。 第三十五条 严禁外来人员留宿,严禁宿舍男女混住。 第三十六条 员工需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爱护公共财物,自觉做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第三十七条 员工所分配钥匙只允许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休假期间须通报所在管理处或办公室,以便管理。 第三十八条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允许私自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严禁高声喧哗、打麻将、酗酒等,保持床上、床下整洁,床面平整,被子叠放有序,日常用品摆放整齐美观。 第三十九条 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公共通道不得摆放私人物品,保证通道畅通。 第四十条 员工辞职、被解雇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于三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第五章 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管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话机、照相机、文件柜、U盘等高值耐耗品;办公用品包括:计算器、稿纸、笔、信封、复印纸、文件夹、订书机等低值易耗的日常办公文具。 第四十二条 办公设备管理 (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为每位在职员工配备办公桌椅一套及电话机。电脑、文件柜、U盘等用品根据需要另行配置。 (二)若办公设备单价超过500元,其领用、使用或借用程序按照第六章财产管理规定处理。 (三)离职员工须向办公室移交配置的办公设备。 第四十三条 办公用品管理 (一)供应商的选择实行货比三家。 (二)所选供应商必须有合格的营业执照,保证所提供的物品质量良好,所需物资规格符合质量要求。 (三)办公室采购员每年需对供应商进行复审,若供应商不符合要求,应重新评审更换供应商。 第四十四条 公司机关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入库登记的原则。每季度采购一次(即:一月、四月、七月、十月进行采购)。采购前由办公室按照库存量及使用情况统一填写采购呈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十五条 办公用品种类及单价由办公室与各部(室)及供应商沟通后确定。 第四十六条 办公室设专人管理办公用品,建立详细台帐。根据采购计划对采购的各类物品逐一进行清点及检查,填写《入库单》。不合格品应立即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个人使用限额严格控制在每个季度50元内。个别办公用品的使用遵循以下规定: (一)复印纸:个人打印机使用时,由本人到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平时各部门员工及管理处人员使用公司复印机复印资料时,须在“复印登记表”上做相关记录(复印时间、复印资料名称、数量、复印人),月底办公室统一做出库登记,交财务进行核算。 (二)签字笔:每位员工每季度一般配3支笔、3支笔芯。出现笔芯无法使用、签字笔损坏的现象,可到办公室以旧换新;出现签字笔丢失的现象,则自己负责,不得重复领取。 (三)财务部员工每人每季度可配4支笔、4支笔芯。 第六章 财产管理 第四十八条 办公室是公司财产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财产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报废处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财产是指公司固定资产或非固定资产,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采购的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等价值500元以上或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各类物资。 第五十条 各部门的办公设施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申报、审批和采购,购置后的物资,经办公室验收入库建档后,由使用部门领取使用。 第五十一条 中心、管理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需要配置的专业工具、设施、设备等,由所需部门申报、审批和采购; 第五十二条 外地分支机构的财产采购按分支机构管理制定执行。 第五十条 所有采购的财产需办公室或工程技术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入库。 第五十三条 需要使用的部门,填写领用表,经审批后到办公室登记领用。 第五十四条 办公室统一安排或授权部门对公司财产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五条 各项财产的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产权状况等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 第五十六条 各项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有人为损坏或丢失,使用部门或具体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办公室每半年一次对公司财产进行盘点并核对财产数量,合理调配,确保不重复购置,不闲置,不浪费。 第五十八条 办公室每年一月份对上一年的不能再使用的或已折旧完残值非常少的财产进行统计,予以报废处理。 第七章 公司库房管理 第五十九条 公司机关库房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指派专人负责。 第六十条 办公室印制的公司“三合一”体系文件表格和办公设施、设备分别存储在不同的库房。 第六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用量情况,提出各类物品的采购申请及详细的种类、数量、价格报公司审批后,统一购置,供各部门领用。 第六十二条 库房管理员对各类物品逐一进行清点及检查,如实填写《入库单》。不合格品应要立即通知厂家做退货处理,并在日帐上做详细入库登记。 第六十三条 办公设施、设备,如电脑、打印机损坏确无法维修使之正常使用的,临时放入库房内做报废处理;零配件并未丧失使用功能的,需妥善保存,以留再次利用。 第六十四条 库房内物品要码放整齐,标识清晰。应经常对库房进行清洁,保证库房内通风、整洁。 第六十五条 库房管理员严格把守出库关,各类物品的领取必须根据办公室主任批准的《领料申请单》进行领用,并在日帐上严格做好出库登记,填写出库单月底一并交财务进行核算。 第六十六条 库房管理员应每月底对库房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盘点时还应检查库存产品的质量状况,在盘存表中加以说明。 第六十七条 各中心及管理处的库房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八章 图书、报刊管理 第六十八条 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图书、报刊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各种报刊的订阅、发放等工作;各部(室)、中心、管理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报刊、杂志的整理、归档。 第一节 订阅 第六十九条 公司办公室在每年征定报刊季节,根据公司需要,征求各部门意见,提出报刊订阅计划和各部门分发计划,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节 保管及借阅 第七十条 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中午12:00-14:00,凡公司在职员工在此时间内均可到图书室自行查阅。 第七十一条 图书室内的图书、报刊未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不得擅自带走。 第七十二条 由于图书数量有限,员工一次借阅图书不得超过2本;且每本图书借阅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第七十三条 员工对所借图书、报刊必须爱护、保持整洁、完整,不得涂改、标注、剪裁、撕毁和转借,否则按以下赔偿条款处理。 第三节 丢失、损坏与赔偿处理 第七十四条 员工丢失图书应按相同版本赔偿;孤本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第七十五条 员工损坏图书情节严重已影响书刊使用的,修复后其修复费用由损坏图书者承担,并参照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凡故意在图书上涂抹、圈点、批注、撕页、乱写乱画者,除交还图书外,一律参照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理。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公司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 励 第四条 员工奖励的种类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主要包括: (一)精神奖励 1、通报表扬; 2、授予荣誉称号(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等)。 (二)物质奖励 1、提案奖; 2、特别贡献奖; 3、其它物质奖励。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公司可以给予通报表扬: (一)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忠于职守,勤勉负责,廉洁奉公; (三)爱护公司荣誉,有具体表现事实; (四)多次提出合理化提案; (五)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表现突出; (六)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给予通报表扬的情形。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公司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公司计划指标,在工作岗位上作出优异成绩,为其他员工表率;, (二)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任劳任怨,提供优质服务,屡受客户表扬; (三)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案,为公司采纳; (四)维护公司利益,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 (五)维护人事、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六)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七)见义勇为或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抓获重大案犯者; (八)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九)在各类专项评比和比赛中获得良好成绩,为公司争得荣誉; (十)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授予荣誉称号的情形。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经总经理提名,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可以给予特别贡献奖: 第七条 (一)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等方面具有特殊贡献者; (二)对于公司管理或发展提出合理化提案,经采用后效果显著者; (三)处理紧急突发性事件得宜,对避免公司财产、信誉遭受损失,具有重大贡献者; (四)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给予特别贡献奖的情形。 第八条 依据员工给公司创造的直接经济效益的金额,经总经理提名,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给予员工特别贡献奖: (一)创造直接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公司奖励5%--10%; (二)创造直接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公司奖励3%--8%; (三)创造直接经济效益30万元以上的,公司奖励1%--5%。 第九条 公司依据有关提案奖励的标准和条件可以对员工给予提案奖励。 第十条 对员工的具体奖励方式,由公司根据规定,视员工先进事迹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公司对员工作出的奖励决定生效后,如发现有不属实的情况,经查证属实,公司有权撤 消或更改奖励决定。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按照情节轻重,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员工处罚的种类 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主要包括: (一)行政处罚 1、通报批评; 2、记过; 3、降级或撤职; 4、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处罚 1、罚款; 2、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3、其它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公司应当给予通报批评或处予200元以内的罚款: (一)工作态度散漫,不能按时完成指定工作的; (二)在工作时间用办公电话打声讯电话、上网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妨害他人工作的; (三)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的; (四)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 (五)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各类会议、培训和集体活动的; (六)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的情形。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公司应当给予记过,并处予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一)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者委托他人打卡的; (三)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的; (四)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五)诬告、威胁、侮辱领导或同事,散布谣言,挑拨是非,损害领导威信或他人声誉,影响恶劣 的; (六)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给予记过的情形。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公司应当给予降级或撤职,并处予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一)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出差错或服务欠佳被投诉,造成经济损失的; (二)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三)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公司遭受重大不利的; (四)造谣生事,散布不利公司言论,损害公司形象的; (五)辱骂或对待客户态度恶劣,影响公司信誉的; (六)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给予降级或撤职的情形。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公司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程序,情节严重的; (二)故意泄露或出卖公司商业秘密,致使或有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者违章指挥,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四)滥用职权,违反人事、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在公司经营活动中,行贿、受贿和索贿或收取回扣,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得利,经查证属 实的; (六)篡改公司网络资源,违规操作,破坏系统情节严重的; (七)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盗窃,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八)利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九)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天的; (十)合同期内累计记过两次的(含两次); (十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十二)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处罚责任外,按 以下规定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一)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责任人赔偿100%; (二)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责任人赔偿80%; (三)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责任人赔偿50%; (四)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由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员工受到处罚,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 第十九条 受处罚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条 对员工处罚的具体方式,由公司视员工违章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及危害程度 等情况作出决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员工作出的处罚决定生效后,如被处罚人不服,应当在接到处罚通知后的一个月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公司应在接到申请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复查并提出最终复查意见,如发现有不属实的情况,公司有权撤消或更改处罚决定。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罚的员工进行包庇的有关责任人,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督察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察工作是落实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加强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第一条 督 了更加有效地开展督察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督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登记、审核、批转、受理、办理督事项。 第三条 督察工作人员应尽心、尽职、尽责,负起应有的责任。对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各类督察事项必须做好各种准备,分别不同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及时上传下达,提高办事效率。在工作中要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地做好督察工作。 第二章 督察内容 第四条 督察工作的内容: (一)检查公司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督促检查公司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的安排,按照部门责任书的要求由办公室在每个月5号前确定督察责任人和目标措施的落实情况。督察时,向有关部门下达《督察通知单》,督察落实情况,以督察报告的形式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向部门进行通报。 (三)督促检查公司经营班子会议记要、月办公例会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 经营班子会议纪要、月办公例会会议纪要下发后,办公室要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对纪要中确定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察时,向承办的有关部门下达《督察通知单》,承办时间跨月的要进行跟踪督察。督察落实情况,以督察报告的形式向领导汇报。 (四)督促检查上级集团领导和公司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对集团领导的重要批示,经公司领导明确办理意见后,由办公室向有关部门下达《批示办理通知单》进行督察,对公司领导的重要批示,由办公室以《批示办理通知单》向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五)各部门月的落实情况。 公司各部门每月上报的月工作计划由办公室整理归档,适时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在下月开办公例会前进行督促和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每月例会通报上月督察报告。 第三章 督察程序 第五条 督察程序: (一)交办 在每次经营班子会议、月办公例会后,办公室通过交办,将会议决议和领导指示分交有关承办部门办理; (二)承办 各承办部门在收到交办的工作后,必须逐件查收登记、逐件填写《承办单》,提出拟办意见,报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备查; 凡需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工作,由总经理指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由主办部门牵头与协办部门研究办理;协办部门应密切协作。由主办部门起草拟办意见,协办部门会签。 (三)催办 要适时进行询问,督促,紧急事项要及时催办,时限长的事项要定期催办,掌握进度。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注意及时协调 ; 各承办部门应按要求积极办理,不得压误。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必要时,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催办,直至落实。 (四)办结 督察事项办结,承办部门要将办理结果呈报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公司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重大事项的督察报告,报公司领导。属于领导批办的,要将结果报送原批办领导,同时抄报有关领导阅知。 第六条 有目的地开展督察调研。针对牵动全局的重点工作或某项决策实施的进展情况,可采取座谈会,听情况介绍,深入基层查访、抽查等多种形式,力求掌握真实、准确的第一手材料。 第七条 定期督察与不定期督察相结合。明确每一个时期的督察工作重点。以每月工作例会为一工作周期,实行定期督察,要区别不同性质和情况,采取灵活方式,不定期督察,于月底提交工作督察报告。 第四章 督察处理 第八条 督察部门将对违反公司制度和工作程序以及未按时完成计划的部门进行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当月未完成部门工作计划的,每一项扣3分; (二)当月内完成工作计划,但未按时完成的,扣1分; (三)公司布置的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一项扣5分;工作已完成,但质量不高的扣1-3分; (四)违反基本行为规范,每次扣1分; (五)违反规章制度,每次扣3分;重复违反制度,每次扣6分; (六)违反工作程序,首次扣3分;重复违反,每次扣6分; (七)对因管理责任不到位而出现的情况处理不及时、不妥当的扣5分; (八)收缴率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九)业主、住户投诉属实扣3分。 第九条 工作完成突出,可斟情加1-3分,具体分值由督办部门提出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和董事长确定; 第十条 督办部门将承办部门的扣分或加分汇总后,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绩效,保证员工薪酬分配、职务升降、岗位调整、奖励处罚等工作的公正合理,激励部门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得到最优化实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绩效管理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奖优罚劣、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三条 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考核、绩效结果应用、绩效沟通和绩效改进贯穿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 第四条 公司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考核事宜。 第二章 部门季度绩效考核 第五条 季度绩效考核内容: (一)季度内各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二)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执行情况; (三)季(月)品质检查情况; (四)季度经营目标; (五)考核领导小组评价; (六)基层服务满意度评价。 第六条 季度绩效考核内容的权重: (一)职能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执行情况考核结果按实际加、减分季度累计、考核领导小组评价占60%、基层服务满意度评价占40%; (二)事业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执行情况考核结果按实际加、减分季度累计、季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占40%、考核领导小组评价占40%、基层服务满意度评价占20%; (三)管理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执行情况考核结果按实际加、减分季度累计,季检结果占40%,季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占30%、考核领导小组评价占30%。 第七条 季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一)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制度流程执行情况的评分标准参照《督查工作办法》; (二)品质检查的评分标准参照《季/季检考核标准表》; (三)经营目标的评分标准参照各核算单位的《经营目标绩效评分办法》。 第八条 季度绩效考核程序: (一)办公室对照各部门《月工作计划》、部门工作流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检查部门工作完成的情况,对本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检,填写督查报告于次月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品质管理部根据季检考核标准对各管理处进行季度检查,季检得分与考核得分关系见《季检及考核得分对比表》,季检考核结果于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季检及考核得分对比表: 季检得分 季检得分 序号 考核得分 (10万m2以下) (10万m2以上) 98分以上 95分以上 1 按实际考核得分计算 93—98分 90—95分 2 得分每降低1分扣0.50分 85—93分 85—90分 3 得分每降低1分扣1.00分 4 75—85分 75—85分 得分每降低1分扣1.50分 得分每降低1分扣2.00分 5 75分以下 75分以下 扣至0分为止 (三)计划财务部将各核算单位(事业部、管理处)季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于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上一季度督查结果、考核领导小组评价、季检得分、经营目标考核得分、基层服务满意度评价汇总计算各部门季度考核得分,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填写《部门季度绩效考核表》、《部门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经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作为季度工资浮动及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九条 季度考核得分与部门岗位技能工资浮动关系: 考核分数 98分以上 95-98分 90-95分 85-90分 80-85分 75-80分 75分以下 考核等级 A B C D E F G 浮动系数 15% 10% 5% 0 -5% -10% -15% 如果季度内出现重大有效投诉或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季度不可上浮工资。 第三章 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第十条 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一)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部门年度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部门季度绩效考核得分; (三)内部各部门评价; (四)考核领导小组评价。 第十一条 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一)职能部门 年度考核综合得分=部门季度绩效考核得分*70%+考核领导小组评价*20%+内部各部门评价*10%。 季度绩效考核得分是根据全年4个季度考核累计得分计算出的平均分,再根据《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失分累加累减的得分; (二)核算单位(事业部、管理处) 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经营目标考核得分,50%+部门季度绩效考核得分*30%+考核领导小组评价*10%+内部各部门评价*10%。 部门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计算同上款。 第十二条 年度绩效考核程序: (一)每年度12月26日-12月31日,人力资源部下发《内部各部门年度工作评价表》,获取各部门年度内部评价成绩; (二)次年度1月10日前出具第四季度考核成绩; (三)次年度1月15日前完成各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并计算年终奖金部门系数,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第十三条 部门年度考核得分与年终奖金系数对应关系 98分以上 95-98分 90-95分 85-90分 85分以下 考核分数 D 考核等级 A B C E 奖金系数 1.05 1 0.95 0.8 0 第十四条 被考核部门对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考核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责成相关人员重新考核,如果原考核结果确实有误,酌情扣考核人所在部门和个人1-5分。 第四章 个人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公司领导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公司领导的绩效考核由上级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二)季度考核得分与浮动工资对应关系:公司正职领导的浮动系数为公司各单位浮动系数的算术平均数;公司分管领导浮动系数为所分管部门系数的算术平均数; (三)年度考核得分与年终奖金系数关系:公司正、副职领导的年终奖金基数和系数由集团公司核定。 第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一)季度绩效考核: 1、总经理助理级的考核得分为所主管(分管)部门得分的算术平均数; 2、部门负责人级的考核得分和工资浮动系数与所在部门相同; 3、部门副职级的考核得分根据工作业绩等情况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确定。 (二)年度绩效考核: 1、总经理助理级:由三部分组成,全年季度考核得分平均数、公司主要领导评价、年末民主测评得分,三部分权重为70%、20%、10%; 2、部门负责人级:由四部分组成,全年季度考核得分平均数、公司主要领导评价、分管领导评价以及年末民主测评得分,四部分权重70%、10%、10%、10%; 3、部门副职级:由五部分组成,全年季度考核得分平均数、公司主要领导评价、分管领导评价、年末民主测评得分以及培训附加分,五部分权重65%、10%、10%、10%、5%。 第十七条 普通员工绩效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部分,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主;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满后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一)季度绩效考核: 1、季度评分标准: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业绩进行打分,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平均分; 2、考核得分与浮动工资对应关系: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浮动工资范围(20%至-20%)进行合理分配。 (二)年度绩效考核: 1、年度评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全年季度考核得分平均数、工作态度及能力考核得分以及培训附加分,三部分权重80%、15%、5%; 2、年度考核得分与年终奖金系数关系:年终奖金系数为年度考核得分除以100。 (三)部门负责人应将每月考核结果及时向员工进行反馈和沟通,在《行为指导记录》上提出肯定及改进意见,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员工认为部门领导打分存在个人主观臆断有失公平可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诉,如果查明属实酌情扣部门负责人1-5分。 第十八条 年度考核得分与考核等级关系 考核分数 98分以上 90-98 80-90 70-80 70分以下 等 级 A B C D E 第五章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九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部门和员工个人的年终奖金挂钩。 第二十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评选先进挂钩: (一)先进集体的评比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排前两名的单位,原则上可评为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排前四名的单位,原则上可评为公司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的评比 年终被评为集团公司先进集体的单位,其单位负责人原则上可评为集团公司先进个人。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为98分以上的员工,原则上可提名为公司年度先进个人候选人。 第二十一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员工的职级升降挂钩: (一)对绩效考核为A级的员工,根据其人品、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干部任用条件,可优先考虑安排培训深造或给予提拔使用; (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A级,可为员工上调一档岗位技能工资(但不得超过所在职级的最高档),由人力资源部报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后执行; (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的中层管理人员,下降一级职务;普通员工下调一档岗位技能工资或调整工作岗位,由人力资源部报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后执行; (四)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E级的中层管理人员,直接撤职;普通员工直接辞退或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任何部门、员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报告,相关部门或领导应在15天之内给予口头或书面答复。 第二十三条 被考核者如因人事变动而调离原部门,其年度绩效考核视其在绩效管理周期的时段由人力资源部决定在原部门或新部门进行,相关部门应做好衔接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绩效考核书面资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保管,任何部门和人员查阅有关考核结果,须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五条 考核分数的区间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以上含半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保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室)、管理处员工及各中心管理人员(各中心自行招聘、管理的人员的加班工资在其工资项目中体现)。 第二章 加班原则 第三条 公司要求员工在每天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原则上不鼓励加班。 第四条 服务及操作层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需经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计算加班。 第五条 管理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计算加班;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申报加班还须董事长审批。 第六条 公司领导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申报,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 加班时间限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超过36小时。 第八条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九条 值夜班人员实行调休制,同时发给一定的夜值班费。 第三章 加班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条 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审批表》申请加班,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将《加班审批表》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 各部门、管理处将当月《加班审批表》于次月1日上报人力资源部统计加班情况,编制加班工资发放表与工资一同发放。 第四章 加班工资的标准与计算 第十二条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公司正职140元/天;公司副职130元/天;总经理助理120元/天;部门正职100元/天;部门副职90元/天;部门助理80元/天;业务经理70元/天;业务主办/高级工50元/天;业务助理/中级工40元/天;普通管理员/初级工/普工30元/天。管理处夜值班人员的夜值班费10元/天。每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 第十三条 日常加班:日常加班按日加班工资的1.5倍计算。 第十四条 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按日加班工资的2倍计算。 第十五条 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按日加班工资的3倍计算。 第五章 调 休 第十六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并经批准在日常、双休日加班的,由所在部门填报《调休审批表》安排调休,原则上不再发放加班费。如无法安排调休,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加班费。法定节日值(加)班费,以办公室提供的公司各部室、各管理处值班表为依据计算加班费。 第十七条 调休时数按实际加班时数同等计算,连续调休最多不得超过十天,调休可在半年内累计休完。 第十八条 调休时间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员工工伤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工伤管理有据可依,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工伤处理程序 第三条 工伤处理程序 (一)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并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急救。 (二)在24小时内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召集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并做笔录。 (三)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事故经过,并于3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部递交事故书面报告、医院方面有关医疗报告及材料。 (四)根据事故有关书面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召开会议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五)人力资源部汇总所有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医院出具的病情原始病例或诊断证明、事故调查报告或事故通报、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递交至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六)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深圳市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工伤保险部门同时开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深圳市工伤保险住院结帐单》,通知工伤约定医院允许其记帐医疗(门诊医疗费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 (七)受伤员工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或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后三十日内将有关材料递交人力资源部,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办理补偿事宜。 (八)对符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部门根据有关材料,通过电脑系统核算出该员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并将偿付金额转帐支付给受伤员工。 第三章 工伤处理 第四条 工伤人员的待遇 (一)公司可根据情况派人在医院护理受伤人员。 (二)工伤人员在工伤期间的工资规定为: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放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个月的工资,其它薪酬照发。 第五条 事故分析 (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对工伤事故起因及潜在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二)通过上述调查,提出应采取的纠正措施,以免类似的工伤事故重复发生。 培训积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范,完善培训体制,旨在鼓励员工参加一切提高知识、技能、综合素质的培训、改进、学习活动。 第二条 培训的原则: (一)以年度培训计划为准则,个人培训电子档案为依据; (二)员工的学习能力是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符合ISO9001: 2000、ISO14001: 1996、OHSAS18001: 1999的标准。 第三条 适用对象。 本培训积分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机关、三大中心及各管理处设备维护员以上员工,公司总助以上领导层、试用期内未转正的员工、安管保洁人员不在此列。 第二章 培训考核管理 第四条 培训内容: (一)跟据各岗位职责内容及培训方式、频次不同,为使积分具有可比性和公平性,将公司全体员工划分为四个可比集: A集:各部(室)、公司中层干部; B集:机关、中心普通员工; C集:各管理处客户主任、设备主管、社区事务助理、物业管理员; D集:各管理处设备维护员、司机及泥水工。 A、B、C、D各集内员工根据培训积分高低可相互比较, A、B、C、D集间不具可比性,不进行比较。 (二)各部(室)、中心、管理处须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年度培训计划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要求年度培训计划具体到月份、频次。 各部(室)、中心、管理处须将每月部门内部培训计划写入月工作计划,并须于次月3个工作日之内将前一月培训实施情况(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考核成绩)上报人力资源部; (三)员工个人培训积分采用百分制,其中培训签到占60,,培训考核占40,。 1、培训签到部分 员工培训签到部分起始分为0分,采用积分制。根据人力资源部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及各部(室)、中心、管理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确定每位员工年度个人按计划应参加培训次数n,参加一次培训积一次分,未参加培训不积分。实际参加培训次数s,根据人力资源部及各部(室)、中心、管理处上报签到表为准。具体为:培训签到部分积分= ( 100 / n )* s * 60%; 2、培训考核部分 根据年度实际培训考核次数m(m?n),员工培训考核部分积分为各次考核分数的算数平均值。具体为,假设员工每次考核得分为:x1, x2, x3, x4„xm(注:均采用百分制得分,不是百分制的换算为百分制得分),则该员工培训考核部分积分为:培训考核部分积分=(x1, x2,x3,x4,„,xm)/m * 40% 无故未参加考核者成绩为零分; 3、因病假、值班或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参加培训,普通员工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部门副职以上请假由总经理批准,并另行安排时间补考; 4、培训考核采用试卷考核方式的直接按照考试得分计入积分;采用其他方式的以从高到低等级换算相应的分值。具体换算方式按从高到低分为5个档次,采用10分一个档,即从高到低对应的分100分,90分,80分,70分,60分和0分; 5、每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于次年1月10日前,将每位员工年度个人培训积分录入个人培训电子档案,并予以公布; 6、个人培训积分与年度绩效考核,以及年终奖金挂钩,以年度绩效考核培训附加分的形式记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中,该附加分最高分为5分。具体对应得分如下。 A、B、C、D可比集内员工个人培训积分依次排名,从高到低。 积分前5,的员工,获得5分记入年度绩效考核,依此类推。 25,的员工,获得3分;25,的员工,获得2分;30,的员工,获得1分;15,的员工,获得0分; 7、若出现员工多次无故不参加培训,已参加部分的成绩归零,并视不同情况记负分,具体如下: 无故不参加培训次数t,指员工无任何原因未参加培训的次数。 若n/3,t,n/2,年度绩效考核培训附加分记负1分; 若n/2,t,n,年度绩效考核培训附加分记负3分; 若t,n,出现员工年度培训一次未参加,在员工培训履历中注明的同时向该员工发出警告信,其年 度绩效考核培训附加分记负5分。 8、实际积分操作中若出现本规定未尽之情况,以公司领导最终审订为准。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人力资源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并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劳动法》及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假 期 第二条 员工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公休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公司带薪假、事假、病假、工伤假等。 第三条 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日是指元旦节、春节、“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法定假日是指星期六、星期日双休日。 第四节 探亲假 (一)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已婚正式员工,与配偶两地分居的,可以享有探望配偶的探亲假期。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三十天。 (二)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其父母均不在深圳市生活和居住的,可以享有探望父母的探亲假期。 1、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休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不宜跨年度使用,当年不休的假期作废。 2、已婚员工探父母的,每四年享受一次假期,一般在四年期满的当年安排休假,假期为二十天。同一年度不能同时享受探父母与探配偶假期,只能选择其一。 (三)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享有探亲假的待遇。 (四)根据员工探亲地点的远近,两千公里以内给予两天路程假,两千公里以外给予四天路程假。 (五)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四十五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者,当年不再享有探亲假待遇。 (六)已休了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有探亲假。 (七)探亲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探亲假在可享受年度内须合并一次使用,不可分次使用。 第五条 公休假 (一)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五年的聘用员工均可享有公休假待遇。 (二)正式员工参加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每年可休假五天;满五年未满十年,每年可休假七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每年可休假十天;二十年以上,每年可休假十四天;聘用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五年及以上的每年可休假三天。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 (三)公休假在本年度可分三次使用,但每次不少于三天,不跨年度累计。 (四)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四十五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者,当年不再享有公休假待遇。 (五)已休了探亲假的,当年不再享有公休假。 (六)安排员工休假,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所在单位应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另增加人员的前提下进行安排。 第六条 婚假 (一)员工结婚(自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享有三天的婚假;晚婚者增加十天婚假,共计十三天,合并一次使用。婚假须经公司计生领导小组核准。 (二)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以登记地为准,可以根据路程远近,2000公里以内给予两天路程假,2000公里以外给予四天路程假。 (三)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 第七条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死亡或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给予三天的丧假。另根据路程远近,2000公里以内给予两天路程假,2000公里以外给予四天路程假。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 第八条 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一)女员工生产享有产假九十天;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后三个月内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者,增加产假三十五天;难产另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孩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须合并一次使用。 (二)女员工到配偶工作(生活)地点生育,不再享有当年探亲假待遇。 (三)女员工产假结束,每日享受一小时哺乳期至小孩一周岁。 (四)输精管结扎休假七天;输卵管结扎的休假二十一天;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三天;怀孕不满三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十五天,三个月以上的休息四十二天。 (五)已婚男员工,配偶达到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予十天看护假,但在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没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已休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夫妻两地分居,且女方在女方所在地生育的,可适当给予男方路程假,2000公里以内给予两天路程假,2000公里以外给予四天路程假。 (六)以上假期必须有深圳区级(含区级)以上医院或计生中心证明,并经公司计生领导小组核准。 (七)以上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 第九条 公司带薪假 公司带薪假指由公司自行安排的,除法定节假日、公休假以外的享有全部薪酬的假期。 第十条 病假 员工生病需要休息和治疗,不能上班,应请病假。员工请病假两天及两天以上的须出示深圳市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员工在外地生病需请病假的,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第十一条 事假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短期离开工作岗位,应请事假。员工请事假每次不得超过十天,全年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十天。 第十二条 工伤假 员工因公受伤,按国家、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给予的医疗期享受工伤假。 第三章 假期薪酬 第十三条 各类假期的薪酬按照以下规定发放: (一)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和公司带薪假:各种薪酬照发; (二)探亲假:休探亲假期间停发职务补贴(包括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其它薪酬全额发放;员工探亲假的往返路费(火车硬卧标准),在本人工资标准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公司予以报销; (三)产假:产假期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所有薪酬; (四)事假:年度内累计休事假10天以下(含10天)的,按照实际休事假天数扣发工资,其他薪酬照发;年度内累计休事假10天以上的,按超出10天的实际天数从超出的当月起增扣补贴,并以每天0.5%的比例扣发当年年度奖金; (五)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病假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其薪酬按照下列标准发放: 1、年度内累计休病假天数180天以下(含180天)的: (1)工龄不满5年者,按本人工资标准的60%发放工资; (2)工龄满5年不满10年者,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0%发放工资; (3)工龄满10年及10年以上者,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 2、年度内累计休病假天数180天以上的,停发工资,按下列标准发放救济费: (1)工龄不满5年者,按本人工资标准的50%发放救济费; (2)工龄满5年及5年以上者,按本人工资标准的60%发放救济费; (3)救济费发放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死亡或劳动关系终止时止。 3、年度内累计休病假天数31,90天(含90天)的,按照超出30天的实际天数从超出的当月起扣发通讯补贴、交通补贴,按50%的比例扣发其它补贴,年度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4、年度内累计休病假天数90天以上的,按照超出90天的实际天数从超出的当月起扣发所有补贴,年度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5、病假医疗期按政府有关规定确定; (六)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休工伤假的,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放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个月的工资,其它薪酬照发。 工伤医疗期按政府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章 请销假程序 第十四条 员工办理请假时应填写《员工请假单》,普通员工病假三天以内,事假一天以内经本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人力资源的公司领导批准;事假或病假超过上述期限的,须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 各单位副职以上的员工请假,经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经总经理审批;其中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以上的员工请假,还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六条 公司正职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请假须报上级产权单位批准。 第十七条 获准的《员工请假单》复印件应交本单位留存,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八条 员工返回岗位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第十九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安排、提前申办,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应以电话请假的方式报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休假,并由部门负责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手续不完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故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公司负责假期管理的职能部门是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公司以前发布的有关制度中若有与本管理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借款和日常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二十八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规范化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成本费用开支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请用款审批程序后,方可借款、付款报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现金。 第三十条 请用款审批程序 (一)材料采购,必须由采购员到公司或下属单位领取并填写“采购计划表”,按以下程序报批: 采购员 ? 部门(单位)负责人 ? 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 分管部门领导 ? 分管财务领导 ? 董事长/总经理 ? 领(借)支票(现金)。 (二)零星支出,经办人员填写好“呈批表”后,按以下程序报批: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 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 ? 董事长/总经理 ? 领(借)支票(现金) (三)日常支出: 1、300元以下的日常支出,由经办人填写“请购单”,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批; 2、300元以上的日常支出,其审批程序同零星支出的审批程序; 3、各管理处和分公司的日常开支标准按公司批准的权限执行。权限内开支由单位负责人批准,权限外的开支按零星支出的审批程序执行。 (四)外包工程,由主办单位编制(或提供)工程预算书,填写 “合同会签表”,附上合同书和预算书按以下程序报批: 经办人 ? 部门负责人 ? 部门(单位)分管领导 ? 分管财务领导 ? 总经理 ? 董事长。 第三十一条 成本费用的报销程序 (一)材料采购/零星支出/日常支出的报销,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采购计划表/呈批表/请购单(原件)及发票、入库单粘贴于报销单后,按以下程序报销:经办人 ? 部门负责人 ? 财务部负责人 ? 分管财务领导 ? 董事长/总经理 ? 领款。 (二)外包工程款的支付,由经办人填写“付款审批表”,将发票和工程验收资料以及决算书粘贴于审批表后,按以下程序支付款项:经办人 ? 部门负责人 ? 财务部负责人 ? 分管财务领导 ? 董事长/总经理 ? 款项支付。 第三十二条 借款审批程序及标准 (一)出差人员借款,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审批表”,经其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由分管财务领导签字确认、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予借支。 (二)外单位、个人因业务关系借款,填写“借款审批表”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确认、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予借支。凡职工借款都必须限期归还,在前款未清之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其审批程序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四)借款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应敦促其缴款或报账,对无故拖延缴款或报账者,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三十三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一)凡探亲和因公出差、休公休假者,必须填写探亲申请报告出差、公休假申请报告,经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部按其规定级别待遇的标准办理借款手续和报销业务 (二)凡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员工,按直线特快火车硬卧标准计算往返路费,在本人工资标准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公司予以报销。 (三)因公出差的员工,不分地区均按已申请批准出差的地点、起止时间、交通方式按规定标准经所在部门、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部予以报销,超标准规定和无故绕道的费用自理。 出差人员的食宿标准: 1、伙食标准: 出差地为副省级以上城市的,按80元/天?人的标准报销或补助,其它城市按60元/天?人的标准报销或补助。已按规定报销餐费的不再发放补助。 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请对方用餐或赠送礼品的应请示董事长/总经理同意,按批准额度执行。 2、住房标准: 出差人员禁止住五星级宾馆、酒店(公司领导有特殊接待任务的除外),一般住房按以下规定执行: 出差地为副省级以上城市的,标准双人间不超过300元/天,其他城市不超过200元/天。 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按上述住宿标准上浮50%。 (四)凡休婚、丧假所发生的差旅费,在深圳市内居住的员工一律不予报销,居住深圳市以外地区的经批准后,则按第一款规定的待遇给予报销。 (五)员工休工休假原则上实行就地休息,若自愿回原籍或外出旅游休假,只能按请、销假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人自理。但凡由公司统一组织的旅游休假,可按集团规定的范围执行并给予报销。 第三十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公司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用,原则上按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标准进行控制,各部门(单位)需业务应酬时,应坚持先请示批准,后开支的原则,严禁先“吃”后奏和“下不为例”的行为。 (二)对一次性开支3000元以上的业务应酬招待费(特殊情况例外),属重大开支,须先填写呈批表,注明招待范围,业务性质和参加人数,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予以办理借款手续和报销业务。 (三)业务招待费的报销程序 1、部门(单位)报销业务费程序:经办人 ? 部门(单位)负责人 ? 财务部负责人 ? 分管财务领导 ? 董事长/总经理 ? 领款 2、公司领导业务招待费的报销程序:办公室经办人 ? 办公室主任 ? 计财部负责人 ? 分管财务领导 ? 董事长/总经理 ? 领款 第三十五条 交通费的管理 公司原则上不再报销其他外出市内交通费,工作期间需用车的,可向办公室申请使用公车。 第三十六条 办公费用的报销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用品用具,卫生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负责管理和发放,办公室每季度采购一次,费用控制在每人每季度50元以内,原则上不得超支。特殊情况的开支和超出标准以上的费用,应说明情况经总经理特批后,财务部予以报销。 (二) 办公用信笺、信封、工作证卡、名片的印制和复印纸张的购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印制、购置前须审批,审批程序同第三十条第二款。 (三)有关企业经营方面的报刊、杂志等,由办公室按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范围和规范要求,提出订阅计划,按呈批表程序批准后订购和报销。 (四)办公用桌椅、沙发、茶几等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办公室按各职能部门的配置和增购报告,提出购置计划申请,按呈批表程序批准后购置和报销,并由办公室按部门或人员造册登记,建立台帐。 (五)通讯费、交通费补贴的发放,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十七条 其他费用开支的规定 (一)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中,按政策规定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如人流、上环、结扎等,需凭市属医院的证明及医药费收据,经计划生育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按规定核定营养补助费标准后、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给予报销和支付补助费。 (二)员工培训费。凡属于职称考前培训、持证上岗资格证培训、转岗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和公司组织或推荐的为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及业务水平的培训,属公司安排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培训的,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呈批表,经批准后培训费予以报销;属个人自行报考学位、学历、职称以及各类专业知识学习培训的应事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备案,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呈批表,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标准报销培训费、学习费、报名费,未经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三)工作餐伙食补贴。上班期间在岗员工享受伙食补贴,每月终由人力资源部按照150元/人/月的标准以及食堂提供的临时就餐人数(临时就餐按5元/人计算)造表,财务部审核后核付给食堂。 第三十八条 成本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一)原则上:公司所有成本费用的支出必须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支出; (二)5万元以下的成本费用(不含内部转账的)的开支由总经理审批;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三)属于内部转账(支付给三大中心的)的成本费用由总经理授权予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 (四)按公司标准开支的交通补贴、通讯费补贴和劳动保护费支出由总经理授权予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 (五)5万元以下的借款由总经理审批;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借款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六)1万元以下的业务费及差旅费由总经理审批;1万元以上(含1万)的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财务管理制度》 第八章 营业收入管理 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一)减免管理费、停车费程序、权限: 1、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要求减免管理费的,需报集团审批并将减免额划拨公司财务部后,由财务部填写呈批表,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各管理处方可减免管理费。 2、老业主介绍新业主免管理费的,需由集团提供减免清单并将减免额划拨公司财务部后,由财务部填写呈批表,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各管理处方可减免管理费。 3、其他减免,由于某些客观原因确实需减免管理费、停车费的,需由各管理处填写呈批表,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并经财务部备案后,管理处方可执行减免优惠。 成本费用报销制度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四条 董事长的审批权限: (一)审批和签署企业的股票、债券、重要的经济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二)审批和签署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一定额度的投资项目合同文件和款项; (三)审批列入企业管理费用内的董事会基金,其范围是: 1、董事、监事津贴和报酬; 2、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费用; 3、以董事会和董事长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 4、公司年度报告、临时报告等各类信息批露费用; 5、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特别费用; 6、对经营班子的特别贡献奖; 7、董事会的其他支出。 (四)审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的重大支出,其范围是: 1、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成本费用(不含内部转账的)的开支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联签)。; 2、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借款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联签); 3、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业务费及差旅费支出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联签)。 第五条 总经理的审批权限: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全面主持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审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开支,其范围是: 1、5万元以下的成本费用(不含内部转账的)的开支; 2、属于内部转账(支付给三大中心的)的成本费用的开支;总经理可以授权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 3、按公司规定发放的日常的通讯费、交通费、劳保费支出;总经理可以授权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 4、1万元以下的业务费及差旅费; (二)经法人代表授权代表企业审批和签署经营过程中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 第三章 请款、用款报销规定 第六条 各项成本费用按归口管理部门及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按月编制预算,经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签署审核后,报计划财务部汇总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并上报集团批准实施。 第七条 用于日常开支的借款,由经办人填制借款凭证(统一印制),注明用途、申请金额,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给予办理借款手续(已有公司领导签署呈批表或采购计划的可凭呈批表或采购计划直接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借款期限:现金借款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所欠款项将从借款人的工资和奖金中全额扣还。 第八条 因公出差人员借用差旅费,不分地区远近,均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经分管理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给予办理借款手续,返回单位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按费用的审批程序报销清账,否则在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还,直至扣清。 第九条 市内使用的银行转帐支票,由经办人签制支票领用审批单,注明用途、范围及标准,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给予核准限额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已有公司领导签署呈批表或采购计划的可凭呈批表或采购计划直接到财务部办理借用登记手续),使用后七个工作日内凭正规发票和支票存根按费用的审批程序报销清账,财务部给予报销并注销支票登记。 第十条 购买物品原则上凭有法律效力的正规税务发票审核报销。凡是手续不全、发票有误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凭据,会计人员不得受理。 第十一条 一切请领用款(含借用现金和支票)在领款手续及程序完备后,均视为借款,如出现丢失或由此而发生损失,均由借款人本人负责。 第四章 工资、奖金与福利的报销规定 第十二条 工资及工资性的各项补贴标准,均按公司《深圳市振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三条 工资的发放。由人力资源部依据考勤和考核评定的结果,按标准造表,经分管领导和财务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工资于每月15日前发放。 第十四条 年终奖,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公司领导班子的讨论结果编制分配方案,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及有关福利性开支,按《深圳市振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发放物品由工会和办公室负责;发放现金由人力资源部造册,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十六条 保险费包括劳动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养老保险。劳动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公司《深圳市振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七条 由于公司员工医药费已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正常病假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但对特殊情况作以下处理: (一)员工患病久治不愈及突发性急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工会和人力资源部按照医疗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审查执行,超额部分则按超额部分的按一定比例由经工会和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二)员工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按医疗保险机构指定的市属医院住院,如需转院到外地治疗,须由原住市属医院同意并出具转院证明,所需医药费、治疗费超过医疗保险条例规定范围的,则由工会和人力资源部按照医疗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审查、签署意见后呈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报销,但服用营养滋补药品的费用和亲属陪护(公伤除外)费则由员工个人自理。 (三)公司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发生的住院医药费、按医院证明,列入医疗保险范围的以有关规定执行,超额部分和未列入医疗保险范围的人员,则按扣除包干门诊费后按一定比例报销(不包括工伤住院),但服用营养滋补药品及亲属陪护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五章 差旅费开支规定 第十八条 凡探亲和因公出差者,必须填写探亲(因公出差)申请报告,经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按领导已批准的出差费用计划和其规定级别待遇的标准办理借款手续和报销业务。 第十九条 凡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员工,按直线特快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位和汽车客运票价报销往返一次,其绕道、轮船三等舱位以上及乘座飞机者则按批准的起止地点的火车直线特快票价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第二十条 凡享受四年一次探亲假的员工,其路费按火车直线硬卧、轮船三等舱位、汽车客运票价的往返路费总额,扣除本人工资标准的30%以后给予报销,30%以内的差旅费用自理,绕道和火车卧铺、轮船三等舱位以上及乘座飞机者,则按批准的起止地点的火车直线特快票价标准计算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第二十一条 因公出差的员工,不分地区均按已申请批准出差的地点、起止时间、交通方式按规定标准经所在部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予以报销,超标准规定和无故绕道的费用自理。 第二十二条 凡休婚假、丧假所发生的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出境、出差的次数、人数和范围,每次均须提出出境、出差的议案或报告,注明事由、时间、地点、人数和费用计划,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能实施出境、出差计划,返回后应具有出境、出差的总结汇报,费用计划的实际开支额报董事长/总经理的批准,财务部给予报销,严禁和杜绝以公费旅游的现象。 (一)境内出差费用必须严格按已批准的出差费用计划执行,无特殊情况,超计划开支的费用,财务部一般不予报销。 (二)境外考察,由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考察团体,以组织单位的考察通知,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按费用总额一次性支付。并按其发票或收据批准报销,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三)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有关市场调查、设备定货、技术考察的业务事项,由外商邀请考察并负责交通、食宿等各项费用的,公司概不负责费用报销。 第六章 外派人员的费用报销规定 第二十四条 拓展项目外派人员外派期间的补助按《深圳市振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已享受外派补助的外派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的往返路费、保险费、住宿费按差旅费的相关规定予以报销,在当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餐费、通讯费由个人承担,公司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八条 未享受外派补助的外派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发生的项目所在地的费用按差旅费的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第二十九条 因拓展项目需要,需长期派驻外地的外派人员在当地发生的办公费、住宿费(有住宿条件的除外)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公司报销,原则上一个季度报销一次;当地已成立分公司,并聘请有财务人员的,在分公司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十条 凡派驻外地工作而享受公司半年一次的探亲假的人员,按直线来往飞机票价报销往返一次,其绕道超出部分自理。除因工作需要并经公司同意回深外,其他回深路费均由个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项目拓展外派期间因业务需要需请对方用餐或赠送礼品的应请示董事长/总经理同意,按批准额度执行;当地已成立分公司,并聘请有财务人员的,按分公司的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三十二条 凡拓展项目合同中规定由对方(甲方)负担的所有费用,公司不再报销。 第七章 办公用品的报销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用品用具,卫生用品和因工作需要用于业务联系和招待的茶叶、饮料、香烟等按机关在编人员包括聘用人员每人每季50元以内的标准控制,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以人力资源部提供人数,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逐月在财务部复核报销一次,原则上不得超支,特殊情况的开支和超出标准以上的费用,应说明情况经总经理特批后,财务部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 办公用信笺、信封、工作证卡和打印、复印纸张的购置一律由办公室管理、专人负责,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予以核实报销。 第三十五条 有关企业经营方面的报刊、杂志等,由办公室按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范围和规范要求,提出订阅计划,经办公室主任签署审核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订购和报销。 第三十六条 办公用桌椅、沙发、茶几的购置,由办公室按各职能部门的配置和增购报告,提出购置计划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购置和报销,并由办公室按部门或人员造册登记,建立台帐。 第三十七条 办公用小汽车、摩托车、空调机、电脑、复印机、打字机、传真机、电风扇、台灯等用品的购置,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进行协调汇总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报销。领用报销后,办公室应造册登记,做到人走物退,丢失、损坏赔偿 第三十八条 根据各部门办公用品购置计划和领用申请,办公室应严格控制标准,范围和数量,建立健全验收、领、退的登记制度,对价值在50元以下的日常用品由各部门指定专人在办公室领取后发放给个人,对价值在50元以上的用品、用具应有报告或说明,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后领用,做到人走物退,丢失、损坏赔偿。 第三十九条 交通补贴、通讯费补贴和劳动保护费的发放,按《深圳市振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报销,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第四十条 办公设施的房租费、维修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负责交费,已有合同和公司会议决议的,按合同条款和决议的标准执行,无合同和公司会议决议的,由办公室提出协商定价方案和情况说明,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费报销。 第四十一条 公司原则上不再报销其他外出市内交通费,工作期间需用车的,可向办公室申请使用公车。 第七章 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与报销规定 第四十二条 企业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用,应在国家规定的提取标准内严格控制,坚持先请示,再计划,后开支的原则,严禁先“吃”后奏和“下不为例”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对一次性开支3000元以上的业务应酬招待费(特殊情况例外),属重大开支,须先填写呈批表,注明招待范围,业务性质和参加人数,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予以办理借款手续和报销业务。 第四十四条 经办业务招待的管理程序为:企业正常性的接待、招待业务费,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予以控制报销;涉及劳动、保险、经营、工程、税务及财务方面和特殊情况的业务招待,由各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给予办理借款手续和报销业务。 第八章 员工培训费用报销规定 第四十五条 员工培训费用的报销范围: (一)公司业务需要或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各类岗位资格证的学习费用和任职资格证件的年审费用给予报销; (二)经公司批准,在公司业务需求范围,且与岗位对口的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在取得证书后给予报销。 第四十六条 员工培训费用的报销标准及要求: (一)职称类:在公司业务需求范围,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报销100%的考评费用(不含培训费)。但从取得证书之日起,须在本公司服务满两年,不足两年而离司者所报费用全额扣回。 (二)上岗证类:取得物业管理上岗证、会计证、电工证的,报销100%的考评和年审费用。但从取得证书之日起,须在本公司服务满两年,不足两年而离司者所报费用全额扣回。 (三)以上培训费用的报销有效期为取得证书之日起一年内,超过一年的不予报销,以取得证书上的日期为准。 第九章 其他费用报销规定 第四十七条 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中,按政策规定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如人流、上环、结扎等,需凭市属医院的证明及医药费收据,经计划生育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按规定核定营养补助费标准后、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给予报销和支付补助费。 第四十八条 工作餐伙食补贴。上班期间在岗员工享受伙食补贴,每月终由人力资源部按照150元/人?月(有早餐的按2元/天)的标准以及食堂提供的临时就餐人数(临时就餐按5元/人计算)造表,财务部审核后核付给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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