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
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
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
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1、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
病...
学校传染病疫情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
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
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
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1、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
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
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
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
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
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
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
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
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校医务室和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
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
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电话:2222185 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电话:2317827
教育行政部门电话:
2、 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
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
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半小时内) ? 校医务室(保健教师)1小时内?疫情报告人排查(2小时内)?分管校领导(1小时内)?校领导(1小时内)?疫情报告人(半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
安全,防止传染病在校(园)内暴发流行的发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我校(园)特成
立传染病疫情应急小组和确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传染病疫情应急小组:负责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领导,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配合卫
生部门开展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和传染病行政控制工作,经常查找传染病预防工作中存在
的不安全隐患,对本单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确定 同志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上报传染病疫情。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疫情报告人: 年 月 日
备 注 事 由 涉及 班 级 报告疾控中心详细情况 报告教育行政部门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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