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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保院_2008_22号《全日制学历教学考核与权限管理办法》保险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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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保院_2008_22号《全日制学历教学考核与权限管理办法》保险职业学院最新保院_2008_22号《全日制学历教学考核与权限管理办法》保险职业学院 保院„2008?22号 关于印发《保险职业学院全日制学历教育系列 各系(院)管理权限调整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保险职业学院全日制学历教育系列各系(院)管理权限调整办法(试行)》业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保险职业学院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制度管理 学历教育 管理权限 办法 通知 打 字:李艳 校 对:谌海超 保险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8年2月29日印发 1 保险职业学院全日制学历...
最新保院_2008_22号《全日制学历教学考核与权限管理办法》保险职业学院
最新保院_2008_22号《全日制学历教学考核与权限管理办法》保险职业学院 保院„2008?22号 关于印发《保险职业学院全日制学历教育系列 各系(院)管理权限调整办法(试行)》的 各单位、各部门: 《保险职业学院全日制学历教育系列各系(院)管理权限调整办法(试行)》业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保险职业学院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管理 学历教育 管理权限 办法 通知 打 字:李艳 校 对:谌海超 保险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8年2月29日印发 1 保险职业学院全日制学历教育系列 各系(院)管理权限调整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学历教育做精做优做出特色”的精神和实施管理重心前移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大力培养符合保险职业特色的实用性专门人才~坚持以学生成才为目标、以教学为中心、以考核为手段~理顺管理关系~合理调整权力~加强各系,院,建设~根据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权限调整坚持有利于责权利相结合、调动管理积极性,有利于激发活力、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科学管理、降低成本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的调整、实施对象为全日制学历教育系列的各系,院,。 二、权限调整范围 第四条 课时酬金分配权 课时酬金分配含学历专业教师年度教学任务每课时5元的出勤费在内。 1、学院年度课时酬金与学院实收学费挂钩~实行比例总量控制~年度课时酬金总量=年度实收学费×10,(二年制中澳 2 专科学生年度课时酬金总量=学院年度实收学费×5,)。 2、各系,院,年度课时酬金总量与各系,院,学生实缴学费挂钩~其总量=各系,院,学生年实缴学费× 10,。各系,院,年度课时酬金总量的80%用于支付一、二的课时酬金,20%用于支付三年级实训指导老师、带队老师的课时酬金(二年制中澳专科学生年度课时酬金总量=学院年度实收学费×5,)。 3、各系,院,年度课时酬金总量与学院年度生均课时费挂钩,每学期初,按学院年度生均课时费历史数据的一半将学期课时酬金总量划至各系,院,。 4、各系,院,年度课时酬金总量与各系,院,教师年度课时总量挂钩~各系,院,每学期末对交叉课时进行结算~根据结算后的课时数核发课时酬金。 5、各系,院,结合教师课酬指导标准(教授50元,节、副教授40元,节、讲师35元,节、助教30元,节)~在上、下浮动10元,节的范围内自主确定教师具体课时酬金标准~一般情况下不得低于课时酬金指导标准。 6、每年度学院从各系,院,年度课时酬金总量中分别提取1万元作为日常教学管理风险金~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学院制定的系,院,日常教学工作奖惩规定进行奖罚。 7、各系,院,年度超课时酬金的结余部分由各系(院)用于教研教改和系(院)建设~其中用于接待、公关的费用不得超 3 过结余部分的30%。 第五条 实训费使用支配权 学院按70元,生〃年的标准(仅限于三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将实训费划至各系,院,进行管理使用~用于本系,院,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及具体的实训工作~列支范围按《保险职业学院院外实训管理办法(试行)(保院[2007]136号)执行,但不含实训指导老师、带队老师的课时酬金。其中用于实训工作的接待、公关费用不得超过各系,院,实训费用总额的30,。 第六条 学生就业经费使用支配权 学院按60元,毕业生〃年的标准将学生就业费用划至各系,院,进行管理使用~由各系,院,用于本系,院,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基地建设、落实就业单位等工作~其中用于就业工作的接待、公关费用不得超过各系,院,学生就业费用总额的30,。 第七条 学生活动经费使用支配权 学院按40元,生〃年标准(其中二年制中澳专科学生学生活动经费标准为50元/生〃年)将学生活动经费划至各系(院)~由各系,院,自主专项用于本系,院,学生活动、学生各类组织建设及学生素质拓展等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八条 员工培训的自主决定权 学院按5元,学生〃年和200元/员工〃年的标准将员工培训费划至各系,院,~用于本系,院,员工参加培训活动的费 4 用~但不含资料费、考察费、差旅费及住宿等费用。各系,院,培训费的节余部分允许跨年度累计使用。 第九条 辅导员月工资管理权 在正常上班期间~学院按8元,在校生〃月的标准、在寒暑假期间~按6元,在校生〃月的标准将辅导员月工资总额划至各系(院),并由各系(院)自主确定辅导员的月工资。 第十条 专业建设奖励权 被评为院级精品专业、省级精品专业、国家级精品专业的~每个专业分别奖励0(3万元、4万元、8万元。 第十一条 课程建设奖励权 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每课程分别奖励0(2万元、2万元、5万元。 第十二条 日常教学工作考核奖励权 为强化各系,院,的单位职能~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学院依据《保险职业学院日常教学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保院[2007]113号,对各系(院)实行考核,每年列支3万元作为各系,院,日常教学工作考核的奖励费用。奖励标准为:第一名2万元~第二名1万元。 第十三条 优秀教研室奖励权 被学院评为优秀教研室的~每个教研室奖励0.2万元。 第十四条 教学竞赛奖励权 学生参加学科性教学竞赛和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学院按 5 下列标准对学生所在系(院)进行奖励,单位:万元,。 奖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标准 ,第一,第二,第三 赛别 名, 名, 名, 国家部委 0.4 0.3 0.2 省厅委 0.3 0.2 0.1 全国性学会、协会 0.3 0.2 0.1 省级学会、协会 0.15 0.1 0.06 由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全国”或“全省”大学生数 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电子设计竞赛 分别按照部委、厅委标准奖励。 第十五条 专任教师的面试、试讲确定权 引进专任教师时~各系,院,根据求职人员的学历、职称、性别、“双师”类型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安排面试、试讲具有确定权~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求职人员具有否定权。 第十六条 “车公里”管理使用支配权 各系,院,年度车公里数的50,在学院用车紧张的情况下可以自行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凭票报销。 三、管理责任与目标 第十七条 责任人 学历教育系列各系,院,行政一把手为本方案所涉各项工 6 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统筹兼顾、全面负责、综合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十八条 教学工作目标 1、加强教学管理~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2、按时落实教学任务、完成教材选用~严格执行停、调课的有关规定~督促教师遵守考勤制度和各项教学纪律~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3、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大型教研教改活动。 4、积极主动承担培训教学任务,含成教教学任务,~在学历教学和培训教学发生冲突时~优先保证培训教学的需要。 第十九条 实训工作目标 1、学生实训率达到100%。 2、严格遵守学院制定的有关实训的各项规定~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不断提高学生实训的质量~加强学生实训全过程的监控和指导。 3、及时总结学生实训的经验~摸索学生实训、社会调查报告、学生就业三位一体的联动模式~创建学生实训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条 就业工作目标 1、毕业生就业率不得低于90%。 2、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的训练~提高 7 学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不断提高就业质量。 3、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较为稳定的就业基地群~逐年提高订单式就业的比率。 第二十一条 学生管理工作目标 1、确保学生管理无政治事件、无非正常死亡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2、将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理念贯穿到学生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服务学生的素质、能力和水平。 3、大力推行以培养学生“三能三会”,能说会道、能唱会跳、能写会画,为基础素质的素质教育工程~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十二条 教师队伍建设目标 1、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学历教师向培训教师转化、理论教师向实训教师转化的两个转化。 2、加强引导和培育~不断优化师资队伍三结构:双师型结构、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 3、积极创建“名师工程”~加强专业带头人建设~力争每年成功申报省级专业带头人一个~努力打造一支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具有敬业精神和改革意识的高素质专业带头人梯队。 8 第二十三条 辅导员队伍建设目标 1、加强引导~逐步实现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 2、创造条件~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培养力度~加快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成长速度~拓展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发展空间。 3、强化责任~将辅导员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状态中锻炼、提高、培养、优化辅导员队伍。 第二十四条 专业建设目标 1、通过“建、停、并、转”等方式~在对现有专业进行调整的基础上~适时开发生命力强、前瞻性强的新专业~用1—2年的时间~各系,院,分别建设支柱专业1—2个、辅助专业2—3个。 2、积极推进专业改革~加强校企合作建设的力度、广度、幅度~不断丰富专业建设的内涵价值。 第二十五条 课程建设目标 1、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不断优化两个结构:理论课与实训课的结构~基础课、专业课、素质课与核心技能课的结构。 2、积极推行教学和手段的改革~着力提高和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 第二十六条 重点建设项目目标 每年至少获批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一项、院级重点建设项目 9 两项。 第二十七条 教研室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教研室职能~开展教研教改活动~保证教研教改的相应费用~积极参加优秀教研室评比~每年至少获批优秀教研室一个~加强教研室建设。 第二十八条 教学竞赛工作目标 根据学院制定的学生参加教学类竞赛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教学类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九条 专任教师引进工作目标 根据学院制定的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合理制定年度专任教师引进~严格执行专任教师引进的基本条件和程序~保证专任教师引进的质量。 第三十条 “车公里”管理工作目标 根据学院制定的各系,院,“车公里”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节俭使用、严格管理”的原则~合理使用和安排各系,院,的“车公里”。 第三十一条 费用使用管理规定目标 严格按照本办法所确定的范围使用费用~对于超范围使用费用、挪用费用等违反费用使用规定的行为~将从相应费用中扣除违规使用费用额3倍的费用。 四、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调整的各项权力的使用、监督、管 10 理,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在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或修改、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名目见附件。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相关条款所涉学生的范围除第五条仅指三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外,其他条款所涉学生的范围均包括脱产成教本科学生、三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和二年制中澳专科学生。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试行1-2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保险职业学院全日制学历教育系列各系,院,管理权限调 整办法,试行,相关实施细则名目表 11 保险职业学院全日制学历教育系列 各系(院)管理权限调整办法(试行) 相关实施细则名目表 序号 实施细则名称,拟定名, 承办部门 备注 1 保险职业学院学历课时酬金分配结算实施办法 教务处 制定 2 保险职业学院系,院,日常教学工作奖惩办法 教务处 制定 3 保险职业学院优秀教研室评比办法 教务处 制定 4 保险职业学院学生参加教学类竞赛管理办法 教务处 制定 5 保险职业学院系,院,秘书工作考评办法 教务处 制定 6 保险职业学院系,院,学生素质教育考核管理办法 学生处 制定 7 保险职业学院系,院,学生工作考评办法 学生处 修改 8 保险职业学院学生干事工作考评办法 学生处 制定 实训与就业9 保险职业学院系,院,学生实训工作考核办法 制定 工作办公室 实训与就业10 保险职业学院系,院,学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 制定 工作办公室 11 保险职业学院系,院,费用使用管理办法 财务处 制定 12 保险职业学院系,院,“车公里”管理使用办法 后勤服务部 制定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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