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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双方
姓名: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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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在丘北县 开办药店,店名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经营时限:五年,自药监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
二、双方各投50%开办资金,预计要投入 万元人民币左右,开办资金由 收支。
三、经营后产生亏损,双方按各自投入资金比例负责亏损,经营后收回双方投资产生盈利,双方按投入开办资金比例享受。
四、药店经营后的日常正常管理由 负总责,药店经营收支资金由 负责。
五、双方分红时间为自收回双方全部投资之日起,如经营一年后药店还是亏损,双方可商议把药店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