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中暑应急预案
高温中暑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气象条件为直接诱因,并直接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
、预测和预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2、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加强相关培训等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高温中暑事件。
3、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二、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
(一)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单位
a.各级各类卫生机构
d. 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
2、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乡卫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
3、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高温中暑事件报告实行卫生行政部门分级审核、分级确认的事件报告#管理
#。每年6月1日,各村卫生室启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每年9月30 日终止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启动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后,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各村卫生室、卫生院,科学
判断,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二)应急响应措施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分别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a.积极主动地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及早发现病例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主动接受上级气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或可能发生地的天气预报、预测技术和产品的加强指导,及时发布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强化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在本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防暑动员;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卫生院协调联动机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共同应对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高温中暑事件。
为做好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工作,现成立高温中暑应急领导小组,拟定相关防控工作建议
,负责开展针对高温中暑事件的处理。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范奇钢
副组长:冯文祥
成员:袁汝银、张宝林、曾晓红、袁辕
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何水生
副组长:姚超
成员:张宝林、曾兆会、龚太会、吴坪旭、任玉竹
(二)物资保障
卫生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温中暑防控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技术保障
卫生院、村 卫生室为高温中暑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
(五)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各村卫生室、村组,利用广播、石灰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中暑:在本预案中,中暑是指由高温气象条件直接引起人员出现轻症中暑或重症中暑的临床症状,并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肠炎等疾病引起的相关症状,可以考虑诊断。
轻症中暑,临床
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岔河乡卫生院
201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