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伙有限公司章程
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由 、 共同投资组建~公司依法在武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六条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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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七条 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时间:
,一, 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 万元~占 %~出
月 日, 资时间为 年
,二, 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 万元~占 %~出资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八条 股东应当足额交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章程应就实物转移的方式、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及期限作出规定,。
第四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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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 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 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 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 股东负有以下义务:
,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
项,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
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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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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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经理。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章 监 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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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验证~并在制定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二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第二十六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七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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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
,二, 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 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二十九条 公司依照前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由股东组成,依照前条第,四,项、,五,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条 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企业财产、债券、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作出清算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验证~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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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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