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物业管理宣传资料

物业管理宣传资料

2017-09-15 6页 doc 20KB 124阅读

用户头像

is_496339

暂无简介

举报
物业管理宣传资料物业管理宣传资料 2012年汪清县物业管理办公室 物业管理、服务宣传资料 (一) 1、什么是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的权利和义务:针对业主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问题,《条例》规定业主物业管理活动享有10项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
物业管理宣传资料
物业管理宣传资料 2012年汪清县物业管理办公室 物业管理、服务宣传资料 (一) 1、什么是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的权利和义务:针对业主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问,《条例》规定业主物业管理活动享有10项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 1 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履行6项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哪些物业的业主应当交纳住房维修资金,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归谁所有,什么用途,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条例》对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4、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机动车停车场、停车位,应当优先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收费、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机动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2 5、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6、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7、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应当承担其后发生的物业服务、采暖等相关费用。 房屋具备入住、使用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发出办理入住、使用手续的书面,业主应当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办理相关入住、使用手续。业主接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入住、使用手续的,其入住时间以建设单位向业主发出办理入住、使用手续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8、买房后长期不居住,是否还要交纳物业管理费: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建设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即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日常管理等,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8、业主将物业出租、出借的,应当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使用人交纳或者代为 3 交纳,业主负连带责任。 9、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占用共用部位和消防通道,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三)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 (四)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未经利害关系人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同意设置营业摊点; (六)存放超过安全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七)排放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产生超标准噪声; (八)侵占、毁坏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 (九)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 (十)倾倒垃圾、污水或者抛掷杂物;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10、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经营单位,应当按以下规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业主自行增加的设施设备除外)的维修、养护和更新: (一)业主终端计量水表及以外的供水设施设备; (二)业主终端计量电表及以外的供电设施设备(集中设表的,为用户户外的供电设施设备); (三)业主燃气用具、连接燃气用具胶管以外的燃气设施 4 设备; (四) 业主户外分户阀及以外的供热设施设备; (五) 业主楼外排水井及以外的排水设施设备。 11、《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何时颁布实施的,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是2002年1月19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3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2002年4月8日公布实施的我州第一部物业地方性法规。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何时发布实施的, 12、《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州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在2004年10月12日印发,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 13、物业管理区域内已出售或者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占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交付使用一年以上且入住业主人数超过三十人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少于三十人的,或者业主一致不同意成立业主大会,可以不成立业主大 5 会,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14、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一名业主委员会成员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超过半数委员出席,并可邀请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派员列席。 15、房屋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是几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16、物业公司维修房屋费用怎样承担:住宅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业主承担;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 6 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上述共用部位、共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可在依法设立的维修基金中列支。上述维修项目中的材料费按约定支付。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7、物业公司服务的内容:我县物业服务企业都为三级资质四级服务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24小时报修值班电话,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维修回访制度,维修回访率达到70%。 (3)设备运行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8)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设施。 (9)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7 (10)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18、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及维修资金的交存比例: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 (2)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 及更新、改造。其中,共用 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高层每平方米造价为6%。 19、汪清县物业管理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及办公地点:汪清县物业管理办公室的联系电话是;办公地点设在汪清县房产管理处3楼,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各位业主、使用人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批评、监督、指导,我们全体工作人员也愿意竭诚为老百姓解决涉及物业管理范畴的相关问题。 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 8 92to.com,您的在线图书馆 9
/
本文档为【物业管理宣传资料】,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