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安庆石化工程部建设安全检查表

2020-03-08 23页 doc 240KB 8阅读

用户头像

is_998870

暂无简介

举报
安庆石化工程部建设安全检查表安  庆  石  化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检 查 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使用说明: 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依据各专项“安全检查细则”,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施工单位按照每个单元配备《安全检查记录本》,将每日的检查情况记录在此记录本上,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项目、检查人、存在问题及隐患、整改时间、整改确认人等。《安全检查记录本》纳入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使用完毕后存档。 2、监理项目部或工程项目组日常的巡检、周检,依据“安全检查细则”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按照表一进行填写。 3、监理项...
安庆石化工程部建设安全检查表
安  庆  石  化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检 查 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使用说明: 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依据各专项“安全检查细则”,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施工单位按照每个单元配备《安全检查记录本》,将每日的检查情况记录在此记录本上,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项目、检查人、存在问及隐患、整改时间、整改确认人等。《安全检查记录本》纳入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使用完毕后存档。 2、监理项目部或工程项目组日常的巡检、周检,依据“安全检查细则”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按照表一进行填写。 3、监理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工程管理部每月中旬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 4、监理项目部或工程管理部依据“安全检查细则”对月检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以《安全检查通报》的形式发布。相关施工单位针对《安全检查通报》中通报的安全问题、隐患按照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表二格式填写,反馈给相关监理项目部或工程管理部。 5、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监理项目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对施工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程管理部对安全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跟踪复查。 1、用火作业安全检查细则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方法及依据 1.1 用火作业部位与用火作业级别相符,用火时间在有效范围内。 查许可证,《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QSH-3-13.106-2007) 1.2 用火作业前要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查许可证、资料 1.3 安全措施要逐条检查确认,经确认人签字,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内。 查许可证、看现场 1.4 许可证办理程序与审批符合规定要求,现场落实各项措施后,方可签发许可证。 查许可证 1.5 一张许可证只限一处,实行“一处、一证、一监火”。 查许可证、现场 1.6 用火人应持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严格执行“三不用火”原则。 查证件、现场 1.7 监火人须持有岗位操作合格证,清楚监火职责,佩戴明显标志。 查现场、询问监火人 1.8 在生产区域内动火时,施工单位与生产(业主)单位应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涉及公用或交界生产区域内动火时,施工单位与相关生产(业主)单位应各派一名监护人。 查现场、询问监火人 1.9 用火作业前要按规定进行采样分析,检测数据(氧含量、可燃与有毒有害气体)填写在许可证上。 查许可证 1.10 采样分析超过1小时的,必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查记录 1.11 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查现场、许可证 1.12 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其它灭火设施。 查现场 1.13 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和条件发生变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查现场 1.14 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查现场 1.15 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熔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 查现场 1.16 气瓶的防震圈、防护帽与压力表和止回火器(乙炔瓶)齐全、完好。 查现场。国家《焊接与切割安全》、《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石化SI13505一1999) 1.17 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卧放)的安全距离保持5米以上,氧气瓶和乙炔瓶与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保持10米以上。 同上 1.18 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必须持有临时通行证,安装阻火器;非防爆车辆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查车辆、通行证 1.19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查相关作业许可证 1.20 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规范,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 查现场《中石化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04) 1.21 违反《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细则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方法及依据 2.1 许可证办理程序符合规定要求,各栏目填写符合规定要求。 查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QSH-3-13.107-2007) 2.2 作业前,应对作业内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并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查记录 2.3 施工与生产单位要逐条检查确认安全措施,经确认人签字,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内。 查许可证、看现场 2.4 生产单位领导到现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检查确认后,签发许可证。 查许可证、看现场 2.5 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查相关作业许可证 2.6 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作业许可证,填写不得涂改、代签名。 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7 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要了解作业内容、程序和要求,熟知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询问、现场查看 2.8 作业人员应服从监护人员的指挥,对违反规定和强令冒险作业等违章行为,有权拒绝作业。 查现场 2.9 监护人应具备监护资格,清楚监护职责;严禁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询问、现场查看 2.10 监护人和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保持与作业人员联系,严禁离岗。 现场查看、询问 2.11 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派一名监护人。 询问、现场查看 2.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经过工艺处理,所有与该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盲板应挂牌标识。 查看现场 2.13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查看现场 2.14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受限空间出入口不得有障碍物。 查看现场 2.1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且绝缘良好。 查现场,《安全电压》(GB3805-83) 2.16 在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容器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查看现场 2.17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要按规定进行取样分析,检测数据(可燃气体、有毒有害物质、氧含量)及时、准确,填写在许可证上。 查许可证 2.18 作业期间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分析1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查许可证 2.19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人员,所携带的工具、材料必须进行登记。 查看现场、记录,《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20 作业现场应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气防器具,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气防器具。 查现场 2.21 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设备相关的试车、试压、实验等工作及活动。 查现场 2.22 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查现场、资料       3、高处作业安全检查细则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方法及依据 3.1 进行15m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许可证,办理程序符合要求,由生产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查许可证,《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QSH-3-13.108-2007) 3.2 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查相关作业许可证 3.3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查相关资料 3.4 作业前要逐条检查确认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经确认人签字,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内。 查许可证、现场 3.5 凡进行30米及其以上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等不适合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查有关体检资料 3.6 作业人员必须系好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系挂正确,做到“高挂(系)低用”。 查看现场,《安全带》(GB6095-85) 3.7 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劳动保护着装,正确佩戴安全帽与安全带;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查看现场,《安全帽》(GB2811-89) 3.8 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堆放平稳。 查看现场 3.9 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 查看现场 3.10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查看现场,《安全网》(GB5725-97) 3.11 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要进行交叉作业的,中间应设防护层。 查看现场 3.12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30米以上的特级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专人负责的通讯装置。 查看现场 3.13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如六级风以上、雷电、暴雨、大雾等),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查看现场、高处作业许可证 3.14 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查看现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15 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3.15.1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均要设置防护栏杆。 查看现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15.2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或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 同上 3.15.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同上 3.15.4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符合下列要求:①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7cm,栏杆柱(立杆)小头有效直径≥8cm,并须用16号度锌钢丝绑扎;②原木:横杆上杆梢径≥7cm,下杆梢径≥6cm,栏杆柱梢径≥7.5cm,并须用12号度锌钢丝绑扎;③钢筋:横杆上杆直径≥16mm,下杆直径≥14mm,栏杆柱直径≥18mm,采用电焊或锌钢丝绑扎固定。 同上 3.15.5搭设临边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横杆及栏柱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 m时,必须加设栏柱杆;②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18cm的挡脚板。 同上 3.16 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3.16.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同上 3.16.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同上 3.16.3桩孔上口、坑槽、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同上 3.16.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同上 3.16.5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的孔口,必须加盖板;楼板面等处的洞口,应按边长尺寸大小,设置盖板、防护栏杆、安全平网。 同上 3.17 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3.17.1攀登用具的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同上 3.17.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移动式梯子应符合国家标准。 同上 3.17.3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同上 3.17.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梯子顶端应加设1-1.5m高的扶手;攀登高度超过5m时应加设护笼,超过8m时应加设置梯间平台。 同上 3.17.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同上 3.18 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3.18.1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同上 3.18.2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同上 3.18.3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安装管道时必须有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管道上站立或行走。 同上 3.18.4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同上 3.18.5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雨篷、平台等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同上 3.18.6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挂安全带。 同上 3.19 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3.19.1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同上 3.19.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 同上 3.19.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坠落高度超过24米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同上 3.19.4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扒杆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同上 3.20 操作平台安全防护 3.20.1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 同上 3.20.2移动式平台的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临空面有护身栏杆,不准有探头板。 同上 3.20.3移动式操作平台的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同上 3.20.4悬挑式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同上 3.20.5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不应超过的容许荷载。 同上 3.21 违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检查细则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方法及依据 4.1 许可证办理程序符合要求,由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 查许可证,《中石化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石化股份安[2007]337号) 4.2 作业前,配送电单位、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查资料、现场 4.3 安全措施要逐条检查确认,经确认人签字,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内。 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 施工和检修队伍的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查资料、现场 4.5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查现场、资料 4.6 外电防护不得小于安全距离,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封闭应严密。 查资料、看现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7 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与专用保护零线设置均符合要求,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得混接。 同上 4.8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用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同上 4.9 对现场临时用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同上 4.10 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同上 4.11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 同上 4.12 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同上 4.13 配电箱、开关箱(末级)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和隔离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参数符合要求。 同上 4.14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电箱下引出线不得混接。 同上 4.15 临时用电设施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同上 4.16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同上 4.17 照明专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室外灯具距地面安全高度不得低于3m,室内线路及灯具安全高度不小于2.5m,且使用安全电压。 同上 4.18 电器装置的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匹配,安装符合要求,不得用金属丝代替熔丝。 同上 4.19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单;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同上 4.20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同上 4.21 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同上 4.22 违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5、起重作业安全检查细则 序号 检查项目、内容及要求 检查方法及依据 5.1 起重机械应取得准用证;起重机配有超高和力矩限制器,钓钩有保险装置、无缺陷;起重机安装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 查现场、资料,《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85) 5.2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同上 5.3 起重吊装有专项吊装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同上 5.4 吊装区域设警示线,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吊装周围的环境、电线设备符合吊装要求。 同上 5.5 起重作业现场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同上 5.6 钢丝绳磨损、锈蚀不超过报废标准,有专人维护、保养;使用时安全系数不得超过容许值。 同上 5.7 缆风绳安全系数不小于3.5倍,地锚埋设符合要求。 同上 5.8 作业平台临边、卸料平台两侧应设设防护栏;卸料平台应设防护门,作业平台脚手板应满铺。 同上 5.9 高处起吊有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按规定系挂(戴)安全带和安全帽;高处起吊作业应有信号传递,吊装工具有专人负责和定期检查。 同上 5.10 严禁超载吊装、吊物重量不明吊装,严禁人员随吊物起吊或在钓钩、吊物下停留;作业前必须经过试吊检验。 同上 5.11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查现场,《中石化集团公司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04) 5.12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工具。 同上 5.13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同上 5.14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同上《中石化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04) 5.15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同上 5.16 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同上 5.17 违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6、破土作业安全检查细则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方法及依据 6.1 破土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内。 查许可证,《中石化集团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04) 6.2 许可证办理程序正确,经有关部门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会签后,由生产单位主管领导签发。 查许可证 6.3 破土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地下设施情况,编制施工方案,逐条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机械、司机办理报验手续,安排作业监护人确认人签字后方可施工。 查现场、措施 6.4 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查施工作业许可证 6.5 施工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查现场 6.6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电信等公共设施,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需要进行爆破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工程主管部门,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查现场 6.7 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它险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查现场 6.8 在道路(含居民区)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示灯。 查现场 6.9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穿戴绝缘用品。 查现场 6.10 基坑支护安全 7.10.1基础施工应编制支护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m有专项支护设计方案。 查方案、现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10.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应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同上 7.10.3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符合安全要求,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应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同上 7.10.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坑壁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的,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同上 7.10.5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要求。 同上 7.10.6人员上下要有专用通道,通道设置符合要求;挖土机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 同上 7.10.7应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防止地基基础下沉。 同上 6.11 模板工程安全 7.11.1混凝土输送方法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符合设计要求。 查方案、现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11.2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符合要求,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间距符合规定值。 同上 7.11.3模板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规定值,堆放应均匀。 同上 7.11.4高处作业(2m以上)有可靠立足点,拆除顺序合理,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且有监护人。 同上 6.12 违反《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7、脚手架安全检查细则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方法及依据 7.1 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脚手架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审核。 查施工方案,《建筑施工门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7.2 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必须硬地化处理、平实,有扫地杆和排水措施。 查现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3 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牢固。 同上 7.4 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符合规定要求,并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角度符合要求。 同上 7.5 脚手板必须满铺,材质符合要求;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网间应严密。 同上 7.6 施工层应设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 同上 7.7 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小横杆两端固定,杆件塔接符合要求。 同上 7.8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要用平网或者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要进行封闭。 同上 7.9 杆件材质、直径及型钢规格、材质符合要求,不得弯曲、变形、开裂、锈蚀等。 同上 7.10 作业层下应设平网或其他措施防护,防护应严密。 同上 7.11 脚手架荷载不能超过容许值,现场挂限荷标牌,施工荷载应均匀堆放。 同上 7.12 大型或满铺脚手架必须设置上下专用通道,且通道设置符合要求。 同上 7.13 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过交底、验收,交底验收记录、资料齐全;现场挂“验收合格牌”。 同上 7.14 脚手架不得使用钢木、钢竹混合搭设或者竹脚手架搭高单排架。 同上 7.15 搭设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劳保着装符合规定要求。 查现场、证件 7.16 违反脚手架搭设与防护的其它条款。         8、射线作业安全检查细则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方法及依据 8.1 射线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正确,由安全监督部门签发。 查射线作业许可证,《中石化集团公司射线防护管理规定》(2004) 8.2 作业前,施工单位应事先告知工程主管部门、生产部总调和生产作业单位,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报生产部门进行审查会签。 查工作记录、施工方案 8.3 作业前安全措施落实、可靠,确认人签字,方可进行作业。 查射线作业许可证 8.4 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储存场所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应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应设置放射性标志、必要的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和报警信号,并按规定进行辐射检测。 查现场 8.5 放射作业单位应具备放射工作资质,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查有关证件、现场 8.6 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前,应到安全、生产部门办理“安庆石化射线作业许可证”;在作业场所应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危险标志和防护设施,派专人警戒监护。 查有关证件、现场 8.7 工作人员应穿戴好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禁止炊酒、吸烟、存放零食。 查现场 8.8 储存室应实行双人双锁制,有完善的存入、领取、归还登记和检查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查现场 8.9 对可能受到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医学救治等措施。 查现场 8.10 放射性同位素运输、存放、使用、报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查现场,《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石化SI13505一1999) 8.11 违反《射线防护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9、安全管理体系检查细则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方法及依据 9.1 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相关企业需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需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人员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 查制度、资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2 制定了安全管理目标(人身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安全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与考核。 同上 9.3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各级专职(兼职)安全员。 查档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9.4 施工方案经审查、会签,有安全条款;对危险性大、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查档案 9.5 有分包项目的,应有分包合同与安全技术,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查协议 9.6 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记录、有改进措施。 查预案、记录 9.7 设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专项费用,有专款专用情况记录。 查费用 9.8 施工作业前,应对作业内容和施工不同阶段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并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查评估记录、现场 9.9 安全基础工作台帐(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治理、劳动保护等)齐全、记录规范。 查记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10 工程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法》签订施工业务合同书(应有安全条款),或签订安全作业协议书。 查资料,《中石化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04) 9.11 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 同上 9.1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业主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查现场 9.13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设施和装置施工现场,应按《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执行。 查现场 9.14 生产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情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 查资料、现场 9.15 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时,生产单位应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应急预案。 查资料、现场 9.16 生产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处理。 查现场 9.17 施工机具和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设施、装置人员的操作与巡回检查。 查现场 9.18 施工临时用风、用水、用汽等,应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使用消防栓供水。 查资料、现场 9.19 施工废料应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仍乱堆,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查现场 9.20 涉及多单位、多工种检维修、施工作业,生产单位必须明确现场检修、施工工作负责人;负责现场监督和协调,指导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查资料、现场 9.23 施工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查相关施工作业许可证 9.24 现场灭火器材完好、配置合理,消防水源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同上 9.25 工地地面应做硬地化处理,排水设施和车辆(人行)、消防道路畅通。 同上 9.26 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隔离或防火墙,工地内设有安全标志、宣传栏等,标牌与内容符合要求。 同上 9.27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建筑垃圾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类存放,且有专人监护与管理。 同上 9.28 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使用,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划分隔离,符合规范要求。 同上 9.29 现场人员按规定进行劳保着装,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同上 9.30 违反中石化、安庆石化《安全生产禁令》、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石化、安庆石化《安全生产禁令》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9.31 违反《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事项。                     表一: 安全检查问题整改措施表 检查单位 :                              检查人:                            陪检人: 序号 检查日期 受检单位 受检地点 检查出问题和发现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 要求整改完成时间 完成情况 确认人                                                                                                                                                                                                                                                                                                             表二: 安全检查存在问题(隐患)整改回执单 受检单位 (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部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受检项目 检查存在问题(隐患) 采取整改措施 整改实际 完成时间 整改责任人 签 字                                                                         施工单位复查 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复查 复查人签字   复查时间 年 月 日 复查意见: 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   复查意见: 分管安全领导签字   备注   复查人签字 复查时间 年 月 日                              
/
本文档为【安庆石化工程部建设安全检查表】,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