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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有风险如何写借条才能受法律保护-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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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有风险如何写借条才能受法律保护-中国商报赵 波 借条,是证明借贷双方债务关系的最有力证据。然而,在生活中,很多人却对借条并不上心,导致借条变成了一纸空文。那么,该如何防止此种悲剧的发生,首先,要了解各种风险,然后“对症下药”,提早预防。下面笔者将介绍借款时常遇到的风险及应对方法。 风险一:只字之差 借条上的只字之差,却有可能导致词不达意,甚至谬之千里,还有可能会被债务人利用,通过与债主玩“咬文嚼字”,最终“倒打一耙”让债主“赔了夫人又折兵”。以下三种情况一定要引起警觉。 “借条”与“欠条”不同。假如借条与欠条均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一旦债务人赖账不还,借条...
借款有风险如何写借条才能受法律保护-中国商报
赵 波 借条,是证明借贷双方债务关系的最有力证据。然而,在生活中,很多人却对借条并不上心,导致借条变成了一纸空文。那么,该如何防止此种悲剧的发生,首先,要了解各种风险,然后“对症下药”,提早预防。下面笔者将介绍借款时常遇到的风险及应对方法。 风险一:只字之差 借条上的只字之差,却有可能导致词不达意,甚至谬之千里,还有可能会被债务人利用,通过与债主玩“咬文嚼字”,最终“倒打一耙”让债主“赔了夫人又折兵”。以下三种情况一定要引起警觉。 “借条”与“欠条”不同。假如借条与欠条均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一旦债务人赖账不还,借条的诉讼有效期长达20年之久,而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则只有2年,超过了这一期限,债主就会丧失胜诉权,该借贷关系便不受法律保护。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当别人开口向你借钱时,一定要让对方写借条;假如对方执意要写欠条,必须要在欠条内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 “今借”与“今借到”。这两个词只相差一个“到”字,就给了债务人赖账的口实。假如借条中写的是“今借某某10万元”,一些债务人可能会以此大做文章,在法庭上辩解称,借条虽然是我写的,但只是达了借钱意愿,本人并没有真正收到钱。此时,假如债主拿不出其他的证据来反驳,往往就会吃“哑巴亏”。 因此,借条的书写用词一定要严谨、,写“今借到”,才能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此外,在将借款交给债务人时,最好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保留转账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还”是“huan”还是“hai”,假如借条中出现“今还欠款10万元”的字 样,可以理解为“今还(huan)欠款10万元”,也可以理解为“今还(hai)欠款10万元”,究竟是还(huan)还是还(hai),即使债主告到法院,连法官都难以判断,最终往往以债主败诉而告终。 如果想表达已经还款的意思,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10万元”;反之,则可以写成“今未还欠款10万元”。 风险二:诉讼时效 别人找你借钱,到了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了,对方却没有如期还钱,此时你若想通过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就要注意借条的诉讼时效了。快到诉讼时效期限的,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自救,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呢, 首先是起诉还钱时效规定。如果约定还款期限的,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之日起两年内,随时可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如果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最长可在20年内随时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其次,诉讼时效将届满的补救包括,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与债务人对账;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找第三者证明;保留证据;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提起诉讼;让债务人同意履行;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风险三:借条无效 任某听说走私香烟能赚大钱,决定铤而走险,告知战友贾某实情以筹措资金,贾某借出8万元。结果,任某在推销香烟时被查获。贾某得知后,持借条把任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制裁决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收缴用于非法贩卖香烟的借款8万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有些借条是无效的,法律不予支持。 借款用途违法借条无效。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 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买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此,出借人借钱时一定要问清楚借款人的借款意图,若借款人借钱是用于上述的非法活动,一定不要借。本案就是此种情形。 借钱给未成年人,借条无效。未成年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其实施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应当确认为无效民事行为,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若借款给未成年人,此民事行为的效力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当民事行为确认为无效之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高利贷借钱,借条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民间借贷中,借款利率超过银行同款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此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就属于高利贷。高利贷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并不是说高利贷就不用还了。债务纠纷中本金其利息还是要还的,这里所指利息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 乘人之危签下借条无效。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借贷关系,即使有借条等书面凭证能够证明,但若非真实意思的表示,就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风险四:借条丢了 小李的一个朋友借了他5万元,借期1年,写有借条。但1年后,对方并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他屡次催要借款,都被对方以“手头没钱”为由加以推脱。而且,小李现在找不到借条了,很担心对方会赖账,应该怎么办, 如果借条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不慎丢失了,可以采取什么方式补救呢, 首先,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 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其次,录音证明借贷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所以,应当注意录音取得的合法性,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录音内容必须是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因此录音时讲话的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安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应该选择在一些公众场合进行。 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因为法院或者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 录音可以公证。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第三,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作为债权人如果不慎将借条遗失,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察觉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这时,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以上几种方式取得的证据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再配上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是可以形成一个“证据链”的。 借条应这样书写 当然,为了避免种种麻烦,在写借条这看似简单而又常用的法律文书时,要认真对待之。比如,为了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篡改为数页合同的最后一页,标题应书写在纸张顶部,标题和借条正文间不留空行。 其次,要写明借款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另外,书写借条正文时应注意左右尽量靠近纸张边缘,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条持有人添加内容等。 第三,可采取“现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种较不常见的表述,以更加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在民间借贷中,通常借条中写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项已经实际交付,但一旦发生纠纷,借款人主张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的仍极为常见。 第四,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应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一致。出借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码,因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数,而身份证号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后就出借人是谁发生争议。 第五,可用“现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并非现金而系银行转账,则应将“现金”替换表述为“银行转账”,同时应保留银行转账凭据。金额较大的借款,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以免事后发生诉讼时就是否实际交付款项发生争议。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 第六,借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理由同前。同时,应注意截至目前(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未公布前),法院通常约定利率以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为上限。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为了避免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如无需利息,可不书写。 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应在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附大写的理由同前。另外, 也可写清逾期后的计息基数是到期未还的本息合计,但由于部分法院判决中对此种合计计息基数并不支持,为避免争议,可不采用此种写法。 第七,以“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同时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 第八,借款人的姓名应写全名并附身份证号,理由同前。同时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摁手印,否则一旦发生诉讼,就借条是否是借款人书写发生争议时,字迹鉴定的费用不菲,而且也不是每张借条上的字迹都具备可鉴定条件。 最后,落款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大写,理由同前。借条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纸张最好裁掉。书写中有涂改时,至少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摁手印,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无涂改的借条更为妥当。借条书写完成后,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机拍照留存,进一步的措施是借款人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签注“该借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作者系广东盈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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