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仪器室规则

仪器室规则

2019-08-19 6页 doc 18KB 17阅读

用户头像

is_591137

暂无简介

举报
仪器室规则仪器室规则 1、教学仪器要面向全体师生实行开放式管理。 2、仪器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实验室与学校财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帐,每学期至少对帐一次,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仪器分科、分类按编号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按保管要求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管理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保持完好状态。 4、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室或专柜存放。两人或两人以上负责。要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师生安全。 5、购进或调拨的教学仪器...
仪器室规则
仪器室规则 1、教学仪器要面向全体师生实行开放式管理。 2、仪器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实验室与学校财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帐,每学期至少对帐一次,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仪器分科、分类按编号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按保管要求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管理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保持完好状态。 4、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室或专柜存放。两人或两人以上负责。要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师生安全。 5、购进或调拨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应先验收,再由专人保管。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间或柜应有应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6、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7、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 8、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由前任向后任仔细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由前任按帐点物,逐件移交。遇有帐物不符时,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最后由三方签字,完成交接。 9、室内要配备消防器材,设置电源总闸及漏电保护等装置,人员离开时,切断总电源。 实验室规则 1、学生在实验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 2、保持良好的实验教学秩序,课前应预先分好实验小组,按编定的位置就座。 3、学生要认真听取教师的实验指导、注意事项等。实验时要严格按操作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细心观察、分析、思考实验现象,实事求是的完成实验报告。 5、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所有仪器、药品和材料,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6、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等。 7、学生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故意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的,应报请学校酌情处理。 8、实行开放式管理,提倡学生利用教学仪器进行自主学习和科学探究。 实验教师职责 一、实验教师必须熟悉学科教学大纲,掌握实验内容、原理、目的、要求、步骤及操作规程、注意事项,按学校工作制订每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做好学生分组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验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并在实验前将实验通知单提前三天(演示实验)或一周(学生实验)送至实验室管理人员作准备,上课前一天必须到实验室检查仪器、设备及药品的准备情况,做好预备实验,确保实验教学质量。 三、了解实验仪器、药品的使用规则。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熟悉药品的性能和分类管理知识。要认真检查学生对仪器、药品的使用等情况。 四、维持课堂纪律,指导他们学习《实验室守则》,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爱护仪器。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制度(包括:水、电、防火、危险药品使用),负责学生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问。 五、在学生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指导学生规范实验,细心观察,如实,认真分析,作出科学的实验结论,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实验报告,解答和处理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六、实验结束后,组织学生整理好仪器(恢复到课前的原样),清洗器皿,排好课桌,搞好周围环境卫生,关闭电源和水源。在教师的组织下有序离开实验室。 七、认真填写“学生实验教学记载表”,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实验过程中实验仪器、药品的丢失、损坏和使用情况,以便及时更换和补充。认真批阅实验报告,加强学生实验成绩的考核。 八、协助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学生使用仪器的期末清查工作 九、严格执行实验器材的借还、使用制度和实验室设备、器材的丢失、损坏登记制度。 十、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一、任课教师应将所需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实验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实验前交仪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按要求及时做好准备。 二、管理人员按通知单准备好仪器、材料、药品等,应先实验一次,以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向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师再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三、非本学科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四、外单位借用仪器需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五、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 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六、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应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损,按规定处理。 七、所有仪器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1、凡违反操作规程致使仪器损坏的教师或学生一律按本规定赔偿。 2、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以原价为据,赔偿为: (1)原价100元/件以内,赔偿20%(最低0.5元) (2)原价100-500元/件以内,赔偿10%(最低20元) (3)原价500-1000元/件以内,赔偿5%(最低30元) (4)原价1000元以上,赔偿2%(最低40元) 3、损坏程度较轻可修复的仪器设备,以维护费为标准,计算方法同上。 4、 赔偿费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与实验指导老师共同收取,并交学院财务开具“仪器设备赔偿费收据”。若未收赔偿费,一经查实,按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或实验指导老师自己损坏仪器设备处理。 5、实验室收取的赔偿费用,每学年向学院财务结算一次,做为实验室教学经费。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教学仪器是国家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各种仪器的特点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保养,并作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冻、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对有关仪器定期采取开机、通电、充电等措施,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作好记录。 2、实验教师要在任课教师借领仪器前,对仪器进行一次检修,保证仪器性能完好,任课教师归还仪器后,再进行一次检修,把维修好的仪器放回原处,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对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对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可送专业部门维修。 4、学生分组实验时,实验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要随堂及时维修有故障仪器,确保实验顺利进行。实验完成后对每组仪器进行检修。 教学仪器报废制度 1、教学仪器出现安全指标下降,有安全隐患,危及师生安全的;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有效年限的教学仪器可以申请报废。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价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凡有修复价值的食品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4、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教学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500元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上报备案。 5、对已报损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清理出仪器室,及时补充已报损的仪器设备。及时调整帐面数字。
/
本文档为【仪器室规则】,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