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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重点四

2020-03-09 10页 doc 25KB 1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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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重点四案例分析 (一)甲公司欲在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飞天”作为商标,到国家商标局调查后,发现乙公司已在服装类商品上注册了“飞天”商标。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公司能否再注册“飞天”商标于服装类商品上?甲公司能否不经过注册,就在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飞天”商标? 答:不能。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由于疏忽,乙公司在注册商标期满7个月后才发觉没有续展。在此情形下,甲公司能否获得注...
知识产权重点四
案例分析 (一)甲公司欲在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飞天”作为商标,到国家商标局调查后,发现乙公司已在服装类商品上注册了“飞天”商标。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公司能否再注册“飞天”商标于服装类商品上?甲公司能否不经过注册,就在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飞天”商标? 答:不能。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由于疏忽,乙公司在注册商标期满7个月后才发觉没有续展。在此情形下,甲公司能否获得注册? 答:不能。乙的商标注销一年后甲才能注册。 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3、甲发现乙公司已经连续三年没有使用过该商标了,于是直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甲公司能够获得注册吗? 答:不能。乙的商标注销一年后甲才能注册。 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二)李某是A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公司的销售部经理,2000年3月以销售部经理兼翻译的身份,随A太阳能制造公司组织的展团出国参加国际展览和进行考察,在参展和与外国同行交流中,接触了国际最新的技术信息,回国后,李某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研究,独立完成了一项太阳能热水器的发明创造。问: 1、李某可否作为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为什么? 答:可以。 李某的发明创作是自己业余时间独立完成的,不属于职务发明。李某作为发明人拥有专利申请权,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 2、若李某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研究,独立完成了该项发明创造,李某是否可作为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为什么? 答:可以。 李某的发明创造不符合职务发明规定。根据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若李某利用了单位的技术秘密才作出该发明创造,谁可作为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为什么? 答:李某的单位,即A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公司。 因为李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根据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而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李某的发明创造利用了本单位的技术秘密,属于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三)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一部著作,1993年出版时,双方约定署名顺序为甲、乙。1996年甲、乙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在该书付印之际乙未经与甲协商,即通知出版社调整署名顺序,将乙著名为第一作者,甲为第二作者。图书出版后,甲见署名顺序被调,便告动侵犯了其署名权。 试问甲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甲的主张成立。 署名顺序反映着各个合作作者在创作作品中的贡献和作用的差别,作者和社会舆论对此都极为重视。因此,对于擅自更改作者署名顺序的行为,应认定为侵犯作者的署名权。 论述题 知识产权与物权比较分析。 答案: 物权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的法律特征包括:(l)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2)物权是财产权。(3)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为有物体。(4)物权具有排他性。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1)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5)可复制性。 综上,物权与知识产权主要的区别在于: 第一、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物,并且必须是有体物;而知识产权的客体则是智力成果,属于无形财产。 第二、物权一般只具有财产属性,而知识产权既有财产属性又有人身属性。 第三、物权的保护具有普遍性,不受地域限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不论为何种类,都是依照各国本国法进行保护的,在一国取得的知识产权,一般不会在另一国得到承认,除非依照当地法律另行申请。 第四、物权的保护没有时间限制,知识产权的保护通常都要时间限制。 案例分析 (一)1994年12月,H化工研究院工程师梁某在一次技术洽谈会上与G化工厂厂长张某结识。张请梁帮助解决污水净化重复利用的技术难题,梁某答应试试。1995年春节,梁某与其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在H化工研究院院内一个废弃多年的人防工程里,用三个箩筐、一堆渣土、扫帚、水桶等工具,还自费购买了十余种试剂、试纸、电炉等物品,对G化工厂的污水水样进行净化实验。实验结果达到了G化工厂的技术指标要求。梁某将实验资料交给H化工研究院一份,院里认为梁某为该院工程师,污水净化又是其业务研究范围,此成果应是职务技术成果,便以研究院的名义于1995年5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了“HI—PQ703污水净化方法”专利申请。1998年7月,研究院获得专利权。在此期间,梁某一直认为自己的成果是非职务发明,故强烈要求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双方争执不下,梁某诉至法院。请分析: 梁某和H化工研究院,谁的主张成立?为什么? 答:梁某的主张成立,即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梁某享有专利申请权和专用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人。本案中,梁某虽然是H化工研究院的在编职工,污水净化也是他的业务研究范围,但案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既不是梁某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时完成的,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梁某做实验的时间是在1995年春节期间,他本人和他的儿子利用休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从事的实验活动并取得成果,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而是个人接受他人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再者从他的实验条件看显然不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梁某要求变更自己为专利权人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 (二)李成是某市小有名气的画家,1998年因该市一家礼品公司的委托,创作了“小城风光”系列山水画共10幅,李成将原作交与公司,公司按约定支付了酬金2万元。后礼品公司制作了100套瓷瓶,每套10个,瓶的釉面用的是李成所画的10幅山水画。李成认为礼品公司未征得自己的同意擅自将自己的作品在瓷瓶上使用,并公开销售,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而礼品公司则认为这批画李成本来就是接受自己的委托而创作的,公司付了钱,取得了作品,以后对作品如何使用,已与李成无关,故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当。问: (1)从李成与礼品公司的关系而言,这批画属于什么作品? 答:这批画属于委托作品。 (2)这批画的著作权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著作权归李成。委托作品的著作权无约定归受托人。 (3)礼品公司在这批画上享有什么权利? 礼品公司有物权。 (三)甲将朱自清的知名散文《背影》翻译成英文,发表在一本英语杂志上,乙未经许可将该英文版《背影》刊登在自己的英语文摘报上,甲认为乙侵犯了自己英文版《背影》的著作权,乙则称翻译的《背影》抄自朱自清的作品,本身不构成作品。英文版的《背影》是否构成作品?为什么? 答:英文版《背影》构成作品。英文版《背影》是在中文版《背影》的基础上创作的,并非中文版《背影》一对一翻译的结果。作者在英文译文的单词选择、组词以及文章语句排列上,翻译者无不以自己英文水平为基础,投入了大量的智力性创造劳动,带给读者是与原作不同的艺术感受,完全符合独创性的要求。论述题 知识产权与物权比较分析。 参考答案: 物权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的法律特征包括:(l)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2)物权是财产权。(3)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为有物体。(4)物权具有排他性。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1)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5)可复制性。 综上,物权与知识产权主要的区别在于: 第一、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物,并且必须是有体物;而知识产权的客体则是智力成果,属于无形财产。 第二、物权一般只具有财产属性,而知识产权既有财产属性又有人身属性。 第三、物权的保护具有普遍性,不受地域限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不论为何种类,都是依照各国本国法进行保护的,在一国取得的知识产权,一般不会在另一国得到承认,除非依照当地法律另行申请。 第四、物权的保护没有时间限制,知识产权的保护通常都要时间限制。 案例分析题 1、2007年7月28日,张某完成了一项夜光书写笔的小发明,7月30日,以“一种夜光书写笔”为主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8年2月4日,李某也以“一种夜光书写笔”为主题向专利局提出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8年5月3日张某对原来的设计进行了改进,再次以“一种夜光书写笔”为主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查,张某改进后的技术与李某的方案基本相同。 问:中国专利局应该将该项专利权授予谁? 答:1.专利权应授予张某。(2分) 2.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3分) 3.本案中,张某以“一种夜光书写笔”为主题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2007年7月30日。(1分)十二个月内,其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时,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前一申请的申请日为后一申请的申请日,即2007年7月30日。(1分)而李某的申请日为2008年2月4日,所以张某的申请为在先申请。(1分)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2分)所以专利权应授予张某。 2、5岁的顽童甲用极为初始、朴拙的手法画了一幅水彩画,张贴在自己房间内,后乙将该水彩画用于水彩笔的包装封面,甲父要求乙支付著作权使用费,乙则认为,甲仅5岁,没有受过任何美术训练,所作水彩画仅是随意涂鸦,偶然巧合,并不能保护创作的连续性,因此该水彩画不构成作品。 请分析该画有无著作权? 答:5岁顽童甲的水彩画构成作品。该水彩画属于文学艺术领域,就其独创性而言,是其独立创作,并未抄袭他人,且反映了顽童作画时的思想感情,并具有可复制性,因此认定构成作品。虽然甲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且年龄很小,画风较为简单、幼稚,但是独创性并不要求作品质量一定很高或很有水平,只要是独立创作即可。 3、2008年8月24日,深圳海关根据美国A公司的申请,扣留了中国B公司报 关出口的NOV A商标的男士衬衫。A公司认为,NOV A是该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商标,B公司侵犯了其涉案商标专用权。B公司则声称自己已经在西班牙注册了NOV A商标,在中国生产的该款男士衬衫出口到西班牙,并不侵犯美国A公司 的商标权。 问:B公司是否侵犯A公司的商标专有权? 答:被告B公司虽然在西班牙注册了NOV A商标,但是并未在中国注册相应商标。因此,该商标在中国不能作为注册商标受到保护。而A公司先于B公司在中国注册了NOV A商标,因此受到中国法律保护。B公司在中国生产印有NOV A 商标的服装属侵权行为。由于B公司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论述题 试分析社会上经常发生非法剽窃他人新技术的原因,并论述保护专利权的重要性和应采取的保护措施。 答: 原因分析:(1)受经济利益驱使。如剽窃他人新技术能够减少开发成本,不用支付他人新技术的许可使用费,从而降低产品的成本,获得巨大的利益。也可以使自己的产品提高技术含量,赢得巨大的商机与经济利益。(2)精神因素。通过剽窃他人新技术,抢先进行专利申请,成为专利权人,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但更多情况下,精神因素和经济因素是紧密结合的。(3)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我国对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的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在这方面的法律意识淡薄,根本就不知道那些专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在自己实施了违法行为后仍不知道其行为已侵犯到别人的利益。(4)打击力度不够。我国对知识产权方面的执法力度不够,法律虽有相关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致使违法行为日趋增多。 保护专利权的重要性:(1)对专利权的保护可以更好地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进而保护发明创造推动技术创新,调动人们从事开发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新技术的推广使用,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新技术的公开和传播,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2)对专利权的保护可以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3)对专利权的保护可以为国际间的技术交流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更好的促进国际间的技术交流。 专利权的保护措施:(1)专利权首先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与手段。(2)行政保护。通过行政手段追究侵权人的行政责任。(3)司法保护。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保护或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以获得救济。在发现侵权行为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禁令,即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有关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以获得救济;(4)对发现有严重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向司法机关举报并提出请求,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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