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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现代商场会计实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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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现代商场会计实务讲义(最新)现代商场会计实务讲义 第 1 页 共 26 页 现代商场会计核算实务讲义 第一节 现代商场的概念及类型 一、现代商场的概念与特征 (一)商场即商品买卖的场所。所谓现代商场是指在商业运作模式,商品交易方式、商品流转管理方式与手段等方面明显有别于传统商场的新型商场。 (二)现代商场的主要特征 现代商场与传统商场相比较具有以下特征: 1、交易的开放自主性 现代商场商品的挑选和交易都具有极强的开放自主性,顾客进入商场内几乎都能够与需要购买的商品实现零距离的接触,在正式交易前,顾客可以自如地观看、挑选和取拿商场内...
(最新)现代商场会计实务讲义
(最新)现代商场会计实务讲义 第 1 页 共 26 页 现代商场会计核算实务讲义 第一节 现代商场的概念及类型 一、现代商场的概念与特征 (一)商场即商品买卖的场所。所谓现代商场是指在商业运作模式,商品交易方式、商品流转管理方式与手段等方面明显有别于传统商场的新型商场。 (二)现代商场的主要特征 现代商场与传统商场相比较具有以下特征: 1、交易的开放自主性 现代商场商品的挑选和交易都具有极强的开放自主性,顾客进入商场内几乎都能够与需要购买的商品实现零距离的接触,在正式交易前,顾客可以自如地观看、挑选和取拿商场内几乎所有商品。而不像传统商场那样,营业员各管一段(柜),顾客一般只能在柜台外要求营业员逐一传递所要挑选购买的商品,在交易达成前,顾客一般不能自由接触、取拿各种商品。 2、商品流转、交易信息电子化,自动化。 现代商场对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已不是个别案例,而是普遍现象。同时,其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在应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及时性、共享性和自动化等方面都达到了极高的水准。与传统商场在商品流转交易信息的记载录入、输出几乎都是手工完成相比,真称得上具有天壤之别。 第 2 页 共 26 页 3、商业运作模式的多样性 现代商场从商场业主角度看,其商业运作模式已远远不止传统商场企业过去那种单一的自购自销,先购后销的商业运作模式,而是呈现出了商业运作模式的多样性与复合性。目前,在现代商场仅就商场业主与商品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区分,其商业运作模式至少就可以区别为自营式、联营式、租赁式、复合式四种。由于现代商场在商品流转中商业运作模式不同,因而商品流转的业务环节就会或多或少存在差异性。相应的在会计核算的流程与方法上也就必然存在差异性。 二、现代商场的类型 现代商场种类繁多,按不同的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 按现代商场经营商品的品类分类 现代商场按其经营商品的品类分类可以分为:日用百货商场、家电商场、家私家居商场、医药商场、装饰装璜材料商场、日用杂品商场、烟酒食品商场、综合超市、品牌商品专卖商场等。 (二) 按现代商场经营的规模分类 现代商场按其经营的规模分类可以分为:大型商场、中型商场、小型商场和微型商场。大型商场如贵阳市区内的国贸广场、贵阳浙江商城、贵阳红星美凯龙家居建材城、北京华联贵阳贵山店、沃尔玛贵阳人民广场店、国美家电喷水池店等。中型商场如贵阳城区内的星力百货瑞金店、苏宁家电贵阳喷水池店、贵阳智诚百货大楼、北京华联宅吉店等。小型商场如贵阳盐务街的福万家大药房及一树药业盐务街店等。微型商场如遍布贵阳各社区里的红华便利超市等。 第 3 页 共 26 页 (三) 按现代商场商品经营者与商场经营者的关系分类 按现代商场商品经营者与商场经营者的关系分类可以分为:自营式、联营式、租赁式、复合式四种。 1、自营式,也可称为一体式。是指商场经营者也是商场商品的经营者。这种商场其商场房产可能是企业自有的,也可能是企业租入的。企业对商场内部经营环境和设施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装修添置。商场内绝大部分商品自购自销,先购后销、价格自定、商品经营风险自担。自营式商场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较为普遍,但目前仍然采用这种传统色彩很浓的商业运作模式的商场在大中城市中已属非主流模式,而在广大的农村及城镇街道社区内的家庭及个体经营者开设的食杂、日用百货店则多属自营式商场(商店)。 2、联营式,是指商场经营者与商场商品的经营者形式上是一家,但实质上不是一家,仅是一种联营关系。商场内销售的商品是商场经营者通过与进场经营的商厂家分别签订联营,在协议约定范围内商场方提供经营铺面等条件,商品经营商、厂家平时在商场内自主经营,商场统一收银,但会计上一般暂不确认销售收入,商场定期或不定期与各进场经营的商厂家按事先签订的联营协议要求对方依据当期已在商场实现销售的各种商品的数量和扣出协议扣点后的价格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销货款项的清理结算。商场在向各商厂家结算销货款项后同时确认商场商品购进和销售。最后商场以一个独立的零售经营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商品零售环节的流转税。联营式运作模式较之传统的商场自购自销模式尤其明显的优点:从商场角度 第 4 页 共 26 页 来看,不需要在库存商品上垫支巨额资金,不需要承担购进商品销售不掉的削价赔本损失的经营风险。不需要为商品的采购、储运、营销等流转业务环节配置大量的物质及人力资源。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从进商场经营的商厂家来看。他们可以充分利用商场为其营造良好的整体购物环境和氛围,不需要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在较少资金投入条件下,在较短时间内搭建起自己的商品经营平台。更为关键的是,进入商场内经营的各位商厂家,如何确定聘用营销人员的薪酬待遇,如何制定自己的营销策略,如何确定每一种商品的价格,在不违反商场统一规则的前提下,全由自己独立做主。从而也极大地降低了各商厂家进场的门栏和经营风险。正由于以上原因这种商业运作模式才被更多的商品经营者所接受。这种商业运作模式是目前各大中城市中百货等商场的主流运作模式之一。 3、租赁式,是指商场的经营者与商场内商品的经营者是完全分离的。商场经营者只负责营造商品经营环境和条件,以租赁方式出租铺面给商品经营者,按期约依向各商铺经营者收取租金、公共物管、安保及其他服务等费用,商品经营者平时的商品经营活动、财务收入活动与商场经营者无关,完全由商品经营者全权自主。这种模式目前多出现在大中城市里的家装家居商场、建材商场、工业品专业批发商场、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商场等。 4、复合式,也可称为综合式。是指商场集自营、联营、租赁、代销等商业运作模式于一体。在商场内商场经营者根据经营战略与战术的需要,自营部分商品、联营部分商品、代销部分商品、租赁部分 第 5 页 共 26 页 商铺。这种商场目前在各大中城市里的大中型百货零售、综合超市应当说也是一种主流运作模式。如贵阳市区内的国贸广场、星力百货、时代广场等百货零售商场。这类商场在商品经营中的商业运作模式基本相同,即少量商品(如化妆品等)由企业自营,大多数商品则是在由商场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下由各进场经营商厂家先自主经营,在每期与商场结算销货款时按购销业务进行各自的账务处理。 第二节 现代商场会计核算特点 现代商场是因其商业运作模式的变化升级而区分出来的一个概念。无论在那种商业运作模式下,商场作为一个企业,在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规范下,其与一般企业相同的经济业务活动的会计核算应当是大体相同或相似的,这不是本课程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而作为传统商品流通企业商品流转的会计核算的方法,如批发商品流转的核算,零售商品流转的核算,农副产品购销业务的核算等,在此前学习的企业财务会计课程中已有所介绍,故也不是本课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因此本课程要重点学习和解决的问题是由于商场商业运作模式的变化,以及商场企业经营管理信息收集处理的普遍计算机自动化所带来的在会计核算上流程与方式方法的新变化。这个意义上讲,现代商场会计具有以下特点: 一、业务处理流程与方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由于现代商场在组织商品流转过程中商业运作模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从而决定了企业在处理商品流转业务的会计核算中必须是多样性和相应的灵活性。比如在确认商品的购进的时间上,如属商场自 第 6 页 共 26 页 营商品,一般是先购再售,当商品进入卖场上柜前,一般就应及时确认商品的购进;如系联营商品,对商场来讲,就会是先售后购,即商品进入商场上柜销售时,商场会计上不确认商品购进,而是在商品最终售出,在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确认商品购进。再如在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上,如系商场自营商品,在每日营业终了后,会计上就可以根据当日销售日报表在会计上确认商品销售收入,而如系联营商品,为了简化核算,很多商场在每日营业终了后,根据当日销售日报表和收银信息资料,暂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而是先计入“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帐项下,月末时再根据各商、厂家在本商场的销售信息等资料在会计上确认销售收入。 二、商品销售成本计算结转的简捷性 由于现代商场绝大多数的商品流转业务的管理和会计核算都实现了较先进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有关商品进销存的数量和价格通过各种终端输入设备输入后,由计算机进行自动化分析计算处理后,就可以将管理和会计核算所需要的信息数据自动形成和输出。象会计核算中的已销商品成本(或进销差价、商品销售毛利)的计算与结转,就不需要象原来在手工条件下只有在月末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才能完成,而完全可以很便捷、及时准确地获取建立在“个别计价”、“加权平均”、“先进先出”等计价方法基础上的已销商品成本信息,如果企业需要,可以每日进行已销商品成本、毛利、进销差价的计算和结转。从而使商场会计已销商品成本的计算结转工作变得便捷、及时和准确。 第 7 页 共 26 页 第三节 现代商场自营商品流转的核算 现代商场自营商品是指由商场业主自购自销的商品。在现代商场中,企业出于经营利益或经营战略的需要,对部分商品仍然会采取自营方式。如前述所讲的复合式商业运作模式的商场中,企业根据经营战略与策略需要,将部分商品列为商场自营范畴,而不准其他商、厂家在本商场经营。据了解,如今在大中城市里的大中型百货商场中化妆品的经营多属商场业主自营商品,在大型综合超市商场中也有相当部分商品的经营企业也采取了自营方式。 现代商场自营商品流转的核算可以选用的方法主要有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数量售价金额核算、售价金额核算和进价金额核算。由于企业会计与经营管理电算化的普遍应用。所以,目前现代商场对自营商品一般都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下面对现代商场自营商品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进行介绍: 一、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的特点 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是指企业对库存商品同时以实物数量和进价金额两种计量单位进行核算。其基本内容如下: 1、库存商品总账和明细账均按进价记账。 2、在库存商品总账的控制下,按照商品的编号、品名、等级、规格分户、设置一套完整的商品数量、金额明细账、记载和反映每种库存商品的数量和进价金额的增减变化及结存情况。 3、对经营品种繁多的企业,为了考核大类商品的进销存情况和便于控制商品明细账,可以在库存商品总账(一级账)与明细账(三 第 8 页 共 26 页 级账)之间,设置一套库存商品类目账(二级账),登记各大类商品进销存的金额。这三级账要逐级控制,定期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4、采用适当方法计算结转已售商品进价成本。 在电算化环境下,现代商场每日已售各种自营商品销售进价成本可以在系统事先设定的成本计算方法下实现自动生成,这些方法可以是个别计价,亦可以是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等。因此,企业可以很便捷地逐日或定期进行已售自营商品进价成本的结转。 二、现代商场自营商品购进的核算 (一)商品购进入账时间确认与入账价值计量 1、商品购进的入账时间确认 商场商品购进一般以支付货款取得商品所有权或收到商品的时间为入账时间。在先支付货款后收到商品情况下,以支付货款的时间作为商品购进的时间。目前,在买方市场大环境下,现代商场自营商品主要出现的购进方式是:先验收商品,后支付货款;支付货款和验收商品同时完成。在先收到商品后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应以收到商品的时间作为商品购进入账的时间。 2、商品购进和入账价值的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有关规定,商场购进自营商品的入账价值主要包括:买价,运杂费用、应计入商品入账价值的税金等。购进商品发生的运输费用可按发票金额的7%列为增值税进项税。购进商品中发生的运杂费等采购费用比较零星的,也可以不将其计入购进商品的成本,直接列为销售费用。 第 9 页 共 26 页 (二)先收到商品后支付货款的核算 商场商品购进实务中,先收到商品,后支付货款又可分为两种情形,其一,购销双方事先协议在前,先以赊购方式购进商品,待今后一定时日后再向供货方支付货款;其二,由于商品物流与进货单证的传递不同步,导致在商品进入商场库房时,相应的购货单证尚未传到企业,企业财务部门难以掌握具体应支付多少价税款。对第一种情形,商场在每次收到供货商发来的商品,并同时收到相关购货单证时,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货记“应付账款—×××”,若商场在收到供货商发来的商品并验收入库时,供货商未交来相应的销售发票,则只能根据供方产品交运单证上的价值,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应付账款”,待取得供货商相应单证时,可先以红字对上项分录进行冲销,然后,根据供货及商品验收单据核对无误后,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货记“应付账款—×××”,也可以只对差额部分作补充会计分录。对第二种情形,商场在平时收到商品时一般不急着进行账务处理,待相关单证到后,视为“单货同到”,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若至月末相关单证仍然未收到,为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拥有的资产和负债,同时也为了保持账账、账实相符,正确编制资产负债表,应对尚未付款的已入库商品按“暂估价”入账,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应付账款”,次月初再用红字冲回。以便下个月收单付款时按正常程序进行核算。 例1:国星百货广场向甲供货商购进女用化妆品100套,每套进 第 10 页 共 26 页 价300元,增值税17%,运杂费用由供货商承担。双方协议:货到后 一个月付款,商品验收入库,相关购货单证收到,并核对无误,应作 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30 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2 100 贷:应付账款—甲供应商 32 100 一个月后,商场如数支付货款时,应作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甲供应商 32 100 贷:银行存款 32 100 若甲供货商在交付商品时,未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场在验收 商品则可先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30 000 贷:应付账款 30 000 一个月后,甲供货商开来专用发票,当即支付价税款,则作如下 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30 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2 100 贷:银行存款 32 100 (第二种情形的核算案例略) (2)先支付货款后验收商品的核算 先支付货款后验收商品,实务中也应有两种情形:其一,购销双 方有约在先,购货方得先向供应商预付全部或部分订货款,此后才由 第 11 页 共 26 页 供货商依约向商场发运商品。商场向供货商预付货款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商品验收入库时,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预付账款”。其二,在正常交易中由于商品物流与单证传递渠道不同而导致的购货单证先到,并依单付款,日后商品才到验收入库。此种情形下,当商场依单付款时,贷记“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当商品验收入库时,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在途物资”。 例2:国星百货广场向广州保洁公司购进套装女用化妆品500套。每套进价500元,增值税率17%,保洁公司代垫运杂费1000元。账单经审核无误,当即以汇兑方式支付全部款项,商品在途,应作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途物资—广州保洁公司 251 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42 500 贷:银行存款 293 500 3日后,上项商品运到并如数验收入库,应作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251 000 贷:在途物资 251 000 (预付款购进商品方式案例略) (3)支付货款与验收商品在同一日的核算 支付货款与验收商品在同一日的情况主要是发生在商场的同城商品购进业务。其账务处理较为简单,其会计分录是: 借:库存商品 第 12 页 共 26 页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案例略) 三、现代商场自营商品内部调拨的核算 现代商场为了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库存商品风险,除了在商业运作模式上进行优化选择外,对自营产品也会采取风险转移,或勤进快销,尽量降低自营商品库存量。因此,有的商场基本不再设置自营商品仓库,每当自营商品购进时当即就通过计算机系统登录编码直接交由各柜组负责管理。但也有的商场仍专设库存商品仓库和库管人员。自营商品购进时先由仓库进行验收编码,然后各营业柜组再以内部调拨方式到仓库领拨商品上柜销售。同时,在一些链锁经营企业,各门店之间也会时有发生商品调剂的情况。上述两种情况的发生,商品实物负责人(门店)之间,都应办理商品内部调拨手续。当发生商品内部调拨时,一般应如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甲分店 贷:库存商品——乙分店 例3:国星百货广场化妆品一柜从仓库调入自营化妆品一批,总进价6000元,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化妆品一柜 6 000 贷:库存商品—仓库 6 000 四、现代商场自营商品销售成本的计算与结转 商场在会计电算化环境及对库存商品实行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的 第 13 页 共 26 页 前提下,商场会计电算化系统对自营商品部分每日的各种自营商品进销存数量与金额的详细和汇总信息可以较为便捷的获取。企业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着为计算已销商品进价成本的方法。只要在会计电算化系统初始化时加以设定即可,目前现代商场多采用个别计价法,并在月末时一次计算结转当月已销自营商品成本,本月根据计算机完成的当月已销自营产品成本计算单应作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自营商品 五、现代商场自营产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现代商场自营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情况,可以通过商场统一收银电子信息系统随时了解和掌握。每月营业终了即可通过企业设在财务部门的计算机终端便捷地获取当时整个商场的商品销售及货款收入日报表。各收银台每日营业结束后,应由收银员填制缴款单,连同销货款一并送交商场财会部门或直接送存银行。商场财务部应对计算机输出的商品销售及货款收入日报表与各收银台提交的缴款单进行及时必要的核对,然后通过计算机系统分门别类对当日的自营商品销售收入,联营商品销售收入以及代销商品销售收入。 商场自营商品销售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进行核算。企业进行收入的账务处理可以是每日,也可以是定期5日、10日,但最好不要间隔时间过长,以便及时准确为商场管理与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确认收入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第 14 页 共 26 页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为了简化核算手续,会计核算实务中,企业平时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中可以先按含税销售收入反映,期末再一次将含税销售收入调整为不含税销售收入。 至于在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是否计算结转当日或同期已销自营商品的成本,以及如何计算和结转在此前以作介绍,不再赘述。 例4:国星百货广场9月20日,根据商场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及各收银台缴款单等资料核对后,确认的当日自营产品销售收入为250000元,其中顾客以支付现金结算为150000元,信用卡结算100000元(信用卡结算手续费为1%),应作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49 000 财务费用 1 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商品销售收入250 000元 第四节 现代商场联营商品流转的核算 一、联营的含义 现代百货商场联营商品流转是指商场通过招商,与进场经营的商、厂家通过签订合同,由各入场经营商、厂家根据合同协议自主进行商品购进和销售,由商场统一收银。商场分户对各入场经营的商、厂家的销售收入进行统计核算,定期或不定期与入场经营商家进行货物清算,商场在与商家进行货款清算时,列购列销。事实上,在商场 第 15 页 共 26 页 没有作商品购进前,商品已经售出,所以是事实上的先销后购。 由于这种运作模式对商场来讲不仅几乎可以达到商品经营零风险,而且还可以合理地无偿使用巨额短期负债资金,因此,如今很多商场都乐于采用这样的商业运作模式,而在买方市场环境下,各欲入场经营商家在没有更为有利的合作条件选择情况下,也只能接受这样的合作条件。故而,“联营”已成现代百货商场目前的主流运作模式。 二、联营商品流转的账务处理 对商场而言,属联营的商品,商品进场时,按商场对商品分类及编码规则进行统一编码入账。但不着为商品购进处理。商品售出后,商场每日或定期根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类统计汇总的销售报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公司 商场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或协议定期与各入场经营商、厂家结算已售商品货款时,分别作如下会计分录: 1、取得商、厂家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货款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同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借: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第 16 页 共 26 页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3、同时结转已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例5:国星百货广场与奥美时装公司签订联营协议。奥美公司在国星百货广场设专柜销售其系列品牌时装。联营扣点为15%,每月结算一次商品销售款。协议签订当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商场根据当月销售日报表及收银有关资料统计并核对无误,奥美公司系列时装共实现含税销售收入513 450元,款均收存银行,应作帐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13 450 贷:应付账款—奥美时装公司 513 450 月末奥美时装公司开来上述已售商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总金额436 432.50元,价款373 019.23元,增值税额63 413.62元。商场在扣除联营扣点款后当即开出转账支票向奥美服装公司结付货款。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确认收入: 借:应付账款 513 4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38 846.15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74 603.85 (2)确认商品购进 借:库存商品 373 019.23 第 17 页 共 26 页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63 413.62 贷:银行存款 436432.50 (3)结转联营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373 019.23 贷:库存商品 373 019.23 第五节 现代商场代销商品流转的核算 代销商品是现代商场在商品经营活动中的另一种重要商业运作模式。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为推销新产品或市场上竞争激烈的商品,往往需要将商品以委托代销方式委托商场代销,待受托代销商场将商品销售之后,双方再行进行货款清算。商场企业开展受托代销业务,事先要由业务部门与供货单位签订“受托代销合同”,合同上应注明货款的结算方式和时间以及商品的质量和双方权利义务等。 商场受托代销商品销售后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视同买断,即商品销售后商场列购列销处理;另一种是实质性代销,即商品销售后,商场只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 一、视同买断方式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代销商场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代销方式。 商场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并没有取得商品的所有权,但是商场对代销商品有处置支配权,可以对外销售。为了加强对受托代销商品的管理和核算,商场在收到商品时,应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贷记 第 18 页 共 26 页 “代销商品款”。 理论上,受托代销商品售出后,商场应单独就受托代销商品进行账务处理,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并按进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货记“受托代销商品”。同时借记“代销商品款”,“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货记“应付账款”。待收到委托方专用发票时,再据以支付货款和增值税额,并作借记“应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但在实务中,商场在卖场组织商品销售活动中并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向促销人员、收银员和顾客说明哪些商品是由商场受托代销的。在商场商品流转业务处理高度电子自动化、智能化的条件下,商场财务部门计算机终端可以对每日商场实现销售的商品就自营、联营、受托代销等情况进行具体详细准确的分类查询获取。因此,商场每日或定期在确认分类销售收入时,一般只先就收入进行账务处理,至于销售商品成本等的确认和结转则可在期末一并处理。 例6:国星百货广场根据与筑锦电器公司签订的受托代销合同,接受筑锦公司研发的新产品乐家牌电风扇的代销业务,双方议定每台电风扇结算价120元,售价在不低于每台200元的前提下由受托方自定,国星百货广场确定的每台含税售价234元。增值税率17%。合同规定每月末双方结算一次货款。 (1)6月1日,收到筑锦电器公司发来的200台乐家牌电风扇,应作账务处理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筑锦电器公司 24 000 第 19 页 共 26 页 贷:代销商品款——筑锦电器公司 24 000 (2)6月1日至30日,门店电器专柜销售报表显示,销售乐家牌电风扇100台,款已收存银行。 ?作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作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元 贷:受托代销商品—筑锦电器公司 12 000元 ?作结转代销商品款的账务处理: 借:代销商品款—筑锦电器公司 12 000 贷:应付帐款—筑锦电器公司 12 000 (3)6月30日,向筑锦公司开出代销商品清单,同时收到筑锦公司开来的100台电风扇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计货款12000元,增值税2040元,当即签发转账支票付讫。应作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筑锦电器公司 12 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2 040 贷:银行存款 14 040 二、收取代销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收取代销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实现的代销商品数量或售价金额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的商业运作模式。此种模式下,受托 第 20 页 共 26 页 方收取的手续费属于劳务收入。其主要特点是受托方只能按照委托方所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不得自行订价。在会计核算上,受托方应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7:国星百货广场受佳美服饰公司委托代销佳美牌T恤200件,每件含税售价500元,增值税率17%,当月销售150件,双方议定每月结算一次代销款及代销手续费,合同规定的代销手续费率10%。 (1)收到佳美服饰公司委托代销的佳美T恤200件,应作账务处理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佳美服饰公司 85 470.09 贷:代销商品款 85 470.09 (2)本月售出150件,款收存银行。 借:银行存款 75 000 贷:应付账款 64 102.56 应收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897.44 (3)同时注销代销商品款 借:代销商品款—佳美服饰公司 64 102.56 贷:受托代销商品——佳美服饰公司 64 102.56 (4)月末,开出代销商品清单及代销手续费发票,开列代销手续费7500元。 借:应付账款—佳美服饰 7 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7 500 (5)收到佳美服饰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T恤150件, 第 21 页 共 26 页 计价款64 102.56元,税款10 897.40元,今扣除代销手续费7 500元后,签发转帐支票支付佳美服饰公司代销商品货款及增值税额。 借:应付帐款—佳美服饰公司 56 602.56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10 897.40 贷:银行存款 67 499.96 例8:承例6,若双方议定价不含税售价为每件500元,含税售价为每件585元,代销手续费为10%。但按不含税代销额计算,则相关业务会计账务应如下: (1)收到佳美服饰公司委托代销的佳美牌T恤200件: 借:受托代销商品—佳美服饰公司 100 000 贷:代销商品款—佳美服饰公司 100 000 (2)本月售出150件,款收存银行 借:银行存款 87 750 贷:应付账款 75 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12 750 (3)同时注销代销商品款 借:代销商品款—佳美服饰公司 75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佳美服饰公司 75 000 (4)月末,向佳美服饰公司开出代销商品清单,同时收到佳美公司开来的150件T恤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75 000元,增值税税款12 750元,在扣除代销手续费7 500元后,当即开出转账支票支付佳美公司委托代销商品的价款税款。 第 22 页 共 26 页 借:应付账款 75 000 应收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12 750 贷:其他业务收入 7 500 银行存款 80 250 第六节 商品卖场主要经营业务的核算 在现代企业的投资与经营活动中,投资经营商品卖场已是不少投资者的一个重要投资投向选择。其基本的商业运作方式是:选择适当的地点投资进行商品卖场设施建设,然后以商场物业业主的身份对外出租商铺来获取投资回报。目前,在城市中的许多专业商品市场,如家居市场、装饰装璜材料市场、花鸟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服装批发市场多系这种模式。在这些商场中,商场业主与商品经营业主往往是分离的。商场业主主要经营商铺场地出租业务,一般不经营商场内的商品,而商场内的商品经营业主,则是通过向商场经营业主租用商铺场地开展商品经营活动。 一、商品卖场经营企业卖场建设的核算 商场经营业主所经营的场地,房屋有可能是企业自有的,有可能是向房地产业主租用的。不论是企业自有的,还是租用的,企业都要根据规划设计的需要投入足够的资金进行新建或改造。企业发生的新建、改建商场的有关经济业务应视同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或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此处不赘述。 二、商品卖场经营企业主要经营业务的核算 第 23 页 共 26 页 商品卖场经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是卖场出租业务和卖场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一)卖场租金收入的核算 一般而言,商品卖场经营企业所经营的商品卖场都具有较大的规模,这有利于聚集足够的同类商品经营户入场经营,从而形成良好的专业商品市场经营氛围。卖场经营企业在基本营造好卖场的各项硬软件设施之后,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进行招商,并与每一个拟租赁商铺的商家就租赁经营的各项具体细节进行商务谈判,签订租赁协议。企业财会部门应根据每一份租赁协议所明确的押金、租金及其他相关税费收交时间与方式进行有效管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1、收取租赁押金的核算 企业根据租赁协议,收取入场经营户交来的押金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租赁押金(某商户)”,当按双方协议退还商户押金时,则作上述相反分录。 2、收取商铺租金的核算 (1) 预收租金 商场出租商铺租金的收取,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办理,如为定期(一年、半年或一个季度)预收,则在每次预收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收账款——××商户 每月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当月租金收入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第 24 页 共 26 页 借:预收账款——××商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分月收取租金 如企业根据租赁协议系按月收取租金,则应在每月实际收取入场经营户交来的租金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对于部分商户因某种原因导致的逾期应交未交的租金,企业应视具体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商品卖场经营企业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 商品卖场经营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是卖场固定资产折旧,租赁的房地产的租金及改良支出的摊销等。 1、每月提取商场固定资产折旧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2、若企业用来开发商场的房地产系租赁而来,则每月向房地产业主支付租金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3、若企业对所租入用以开发商场的房地产进行了大规模的装修改造,由于商场房地产的主体不归企业所有,因此,企业对于发生的装修改造费用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只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第 25 页 共 26 页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企业每月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长期待摊费用—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第七节 现代商场收取的商品服务费的核算 现代商场业主为了给入场经营商户及顾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经营与购物环境,往往要统一提供安保、保洁、公共照明、空调、绿化、美化等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同时有的还要配合入场经营商、厂家进行宣传,刺激消费,在商场内为入场经营商、厂家提供场地、服装、灯箱等进行商品的展示与宣传等促销活动以及制作条码等服务或为对入场经营商、厂家户设定一定的准入门槛,因此,商场除按合同向入场经营商、厂家收取店铺租金或商品联营销售扣点收入外,往往还定期或不定期向各入场经营商户收取一定数额的综合管理服务费、节庆促销活动费、商品服务费、快讯费、灯箱广告费、入场费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述收费如为企业自收性质,则应列为企业经营收入,并照章计缴营业税。当企业收到商户交来的上述款项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上述收费若为代收代付性质,则可不列为企业经营收入。当企业收到各商户交来的代收代付费用时,应作如下企业分录: 借:银行存款 第 26 页 共 26 页 贷: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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