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工作者职业安全防护指南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等,制定本
。
1.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预防、检验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HIV、HBV等感染者或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感染疾病
的情况。
2.医务人员应当遵照
预防原则进行防护,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感染性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
:
2.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上述感染性物质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感染性物质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感染性物质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隔离衣。
2.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感染性物质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2.4被病人感染性物质污染的物品、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用于下一病人前应进行清洁和消毒。
3.小心处理锐器,防止锐器刺伤。
3.1防止锐器刺伤的防护措施:
3.1.1使用后的针头或锐器立即扔进耐刺的锐器盒中;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1.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3.1.3手持无针帽的注射器时,行动要特别小心。
3.2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如锐器刺伤等)的应急处理程序: 3.2.1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伤口污血(注意应从身体近端向远端挤
压),并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伤口和皮肤,禁止伤口的局部挤压。 3.2.清洁后用75%的酒精或0.5%碘伏消毒、包扎。
3.2.3暴露者意外受伤后必须尽快
科室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医生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护士报告护理部),并如实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
》和《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完成后资料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3.2.4暴露者应根据职业暴露评估专家的评估意见,遵循自愿的原则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跟踪监测,监测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预防保健科。 3.2.4.1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
——医院职业暴露评估专家对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
确定;
——暴露者根据评估专家评估意见,遵循自愿的原则实施预防性用药; ——暴露者应分别在暴露后即刻,6周,12周,6个月,12个月对HIV抗体进行
检测,并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预防保
健科;
3.2.4.2发生乙肝病毒职业暴露后:
——已知暴露者HBsAg阳性或抗HBs阳性,则可不予特殊处理;如抗HBs滴度低
需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并加强乙肝疫苗1次(5μg)。 ——已知暴露者HBsAg和抗HBs均阴性,尽快给暴露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HBIG)200U和乙肝疫苗,乙肝疫苗接种间期按第0-1-2-12月执行;并分
别在暴露后即刻,4周,8周,12周检测乙肝两对半,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
告预防保健科;
——不明确暴露者HBsAg或抗HBs是否阳性,立即抽血检验HBsAg和抗HBs,并
尽快给暴露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并根据检验结果参照上述
原则进行下一步处理。
3.2.4.3发生丙肝病毒职业暴露后:
——暴露者应分别在暴露后即刻,4周,8周检测HCV抗体和HCV-RNA,发现异
常尽快报告预防保健科;
——如确定HCV感染尽快抗病毒治疗。
3.2.4.4 发生梅毒职业暴露后:
——长效青霉素240万单元肌肉注射,每周一次,连续3周。
4.化学治疗的防护管理
4.1化学治疗防护措施
4.1.1化疗科室护理人员要进行上岗前教育,定期进行防护知识讲课,增强化疗
病房护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及防护知识。
4.1.2化疗病房配药室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配药室要求能够自然通风,有
条件的应安装排气扇(或生物安全柜),最好由静脉配制中心统一配制。 4.1.3冲配规则包括:使用输液泵和软袋液体以减少空气中有害物质排出;用水
代替粉剂以减少冲配时气溶和气雾的外溢;必须打开粉剂安剖时应用无菌纱
布包裹,溶解药物时溶媒延瓶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行搅动,以
防粉末外逸;抽取药液时以不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为宜,并使用针腔较大
的针头抽取药液,以防注射器内压力过大,药液外溢。
4.1.4护理人员在配制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
帽子及双层手套;有条件应戴防护目镜,穿防护服。
4.1.5配制化疗药后的垃圾应按医疗废物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盛垃圾的容器
要加盖,防止化疗药物挥发于空气中污染环境。
4.1.6化疗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应马上处理或应用加盖容器。 4.1.7严格化疗药物管理,设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应及时处理,防止污染
环境。
4.2化疗药物污染的应急程序
4.2.1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如: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溢出到桌面,应用棉纸或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
4.2.2立即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5.接触消毒液的防护措施
5.1使用化学消毒剂时,护士应穿戴好手套、防护衣和口罩,口罩和手套要定时
更换。
5.2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
5.3遵守医院或部门的剧毒、有害物质的保管规定;集中存放,容器密闭,并有
显著标志。
5.4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容器加盖;一些使用消毒剂集中的特殊部门如手术室、
供应室、内窥镜室的建筑应达到一定速度的通风排气要求。
参考文献
1.《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释义及适用指南》,2006年10月第1版。 2(2005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护理中心《感染控制手册》。
3、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2004年4月6日)
附件: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
皮肤暴露: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反复清洗,原有伤口还
应用75%的酒精或0.5%碘伏消毒伤口,并包扎。 紧急局 部处理 粘膜暴露: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反复冲洗。
锐器伤、咬伤: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即在伤口旁端轻轻挤
压,注意应从身体近端向远端挤压,尽可能挤
出伤口污血,并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伤口及
皮肤,再用75%的酒精或0.5%碘伏消毒,并包
扎伤口,禁止伤口的局部挤压)。
1、护理人员报告护理部,医技、后勤人员、临工报告医院感染管理
科,如为HIV暴露,感染管理科立即报告越秀区慢性病防制科。
2、在科室如实填写“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HIV暴露填写“艾 报告、登记
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并请科室负责人签名核实
1、暴露级别
专家评估 2、暴露源病毒载体量水平
1、HIV:如需预防用药,力争4小时内实施,如拒绝服药者,请在“艾滋病职
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上签名
2、乙肝:1)HBsAg阳性或HBsAb阳性:不予特殊处理
2)HBsAb弱阳性:给予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im,并加强乙 处理 肝疫苗一次(5ug)三角肌肌注
3)HBsAg和HBsAb为阴性:尽快给予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im,
乙肝疫苗(5ug)三角肌肌注(间期为0,1,2,12)
4)HBsAg或HBsAb不明确:尽快肌注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
3、丙肝:检测HCV抗体和HCV-RNA(抽血后立即送检) 补充登记表
暴露者补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或“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
个案登记表”完整后交预防保健科保存。
职业暴露评估小组、预防保健科、感染管理科提供相关咨询与教咨询、教育
育,并对暴露者资料保密
1、 HIV监测时间:事故发生后即刻、6周、12周、6个月、12个月检测HIV抗体;
2、 乙肝监测时间:暴露后即刻,4周,8周,12周检测乙肝两对半; 定期监测随访 3、 丙肝监测时间:暴露后即刻,4周,8周检测HCV抗体和HCV-RNA。
1、监测结果阴性者------排除
期满评估
,、监测结果阳性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