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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复印件

2017-11-13 11页 doc 26KB 11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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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 (主要机构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 1.技术部门负责人:张国良 2.生产部门负责人:温仁弓 3.质量部门负责人:覃理 4.采购部门负责人:邓悦 5.销售部门负责人:方子明 6.饲料检验化验员:张丽梅 樊丽丽 7.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俞清扬 8.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奚启添 13 篇二:劳动合同(原件)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本县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甲...
劳动合同复印件
劳动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 (主要机构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 1.技术部门负责人:张国良 2.生产部门负责人:温仁弓 3.质量部门负责人:覃理 4.采购部门负责人:邓悦 5.销售部门负责人:方子明 6.饲料检验化验员:张丽梅 樊丽丽 7.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俞清扬 8.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奚启添 13 篇二:劳动合同(原件)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本县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 1 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工作任务约定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由甲方安排。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作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 2 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 第五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 第七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 (二)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实行计件定额、多劳多得。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七条中明确。 第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乙方本人同意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可延期支付,但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5日。 第九条 因乙方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或经济处罚,可从乙 3 方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安吉县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安吉县最低工资80%的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方应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 第十五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工作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 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及其标准。 第十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5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 6 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或变更合同达成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7 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乙方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乙方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 8 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如双方对乙方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乙方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每满一年向甲方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十、其他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保险费用缴纳;?乙方提供体检证明,并如实告知甲方曾经从事行业和身体异常情况;?特殊工作岗位的乙方(转载于:www.zaIdian.cOM 在点 网:劳动合同复印件)需与甲方另行签字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实,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满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9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篇三:派遣劳动合同书请用A3纸正反打印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 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南京宏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单 位 类 型有限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朱牧 登 记 注 册 地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18-9号实 际 经 营 地南京市栖霞区新合工业集中园90#劳动保障证号 10057997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59802382-0 联系方式及电话025—85594399—531 乙方(职工)姓名 性 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 劳动保障卡号户 籍 所 在 地 实 际 居 住 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的位从事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 10 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 2、派遣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 、?由实际用工 11 单位直接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或由派遣公司发放。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 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臵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 12 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2、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 13 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积极重新派遣。 5、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 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盖章并单位人事部门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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