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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

2018-04-25 4页 doc 15KB 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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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切实规范和加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管理~保证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中等职业学校积极面向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采取灵活学制开展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这是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社...
关于加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切实规范和加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管理~保证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中等职业学校积极面向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采取灵活学制开展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这是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社会、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构建面向全民的继续教育体系的新探索。加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管理~是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都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把加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管理作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强化组 织领导~努力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明确学习期限~规范学籍管理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收具有初中学历,或同等学力,学生~基本学制原则上为3年~实行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学习期限最短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含顶岗实习1年,,招收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学生~基本学制为1年~实行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学习期限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顶岗实习半年,。 接受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在学籍注册时应注册为非全制。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书~应注明学习形式及实际学习期限。 开展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学籍、教学、考核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学校特别是分校或教学点的基本建设~保障必要的教学条件~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成绩考核~切实保证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基本质量。 三、科学设置专业与课程 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要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需求~适应地方经济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对接区域产业、地方支柱产业。积极开设面向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特别要面向在职员工职业教育需求大、任务重的区域行业、企业开设相关专业。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设置专业应遵照教育部及有关行业制定的相关专业设置~遵循教育规律~有明确的培养目标~有完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具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具备该专业必须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习实训场所~以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办学基本条件。学校开设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专业~须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开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外专业~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及其他公共课程~其任务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为其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和进行终身学习奠定基础。专业技能课程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课程设置应根据培养对象的学习特点、工作特点和文化程度~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并注意 与相关职业资格考核要求相结合。 四、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对非全日制学生实行学分制~一般按16-18学时为1个学分~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毕业时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70学分~原则上公共基础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三分之一~专业技能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三分之二。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毕业时总学分一般不少于60学分~以专业技能课程为主。各类课程的学分比例~学校可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总学分数。 学校要根据非全日制学生的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灵活可行的教学计划~德育课、文化课等公共基础课程要依照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开展教学~专业技能课程应根据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特点~参照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全日制教育的教学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学。教学组织要适应非全日制学生的学习特点和工作特点~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不含实习实训,集中面授时间总数~原则上不得少于700学时。 要采用适合学分制的考核制度~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学校一般应采用学期,学年,课程成绩来评价学生学习的份量和成效~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不合格者~可通过补考~或申请重修。对于从其它职业学校、其它专业转入的学生~以及从事过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的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承认相应的学习、工作经历并给予相应的学分。学生取得了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相关专业课程可以免考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对学生在参加国际、全国、省级或地市级各种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等竞赛中受到的表彰和获得的奖励~应酌情奖励一定学分,对学生在工作岗位上通过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为企业带来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学校应与用人单位一起根据实际情况奖励一定学分~但计入学生毕业有效学分的累计奖励学分上限为10个学分。 学校对非全日制学生应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实施~保证教学质量。对于采取送教下乡或送教到企业等方式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办法~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要建立专门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教学过程进行经常性指导和监督~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定与提高。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和领导~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和实施。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分校或教学点的指导和检查~建立健全对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监控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为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对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相关的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其组织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要注意研究和正确处理开展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有何情况、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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