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1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讨。
(一)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6)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机械作业------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 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结算(往来单位/项目核算)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
1、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目标成本-----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间接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税金(项目/部门核算)
3、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公司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5、公司利润(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会计科目的设置基本与其他行业的科目设置相差不大,不在此做专门的讨论。
工程施工各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
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根据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提取)。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企业应承担生产工人的养老金、失业金、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新企业会计准则增加内容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 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设置了“机械作业”科目的机械使用费为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向各工程项目部收取的机械台班费,以上内容只需在“机械作业”科目中核算即可。
4、其他直接费(在预算上被称为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内容:(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新规定在“专项储备:科目核算。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管理人员工资 核算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奖金
职工福利费 核算根据项目管理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核算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
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低值易耗品摊销(或者工具用具使用费)核算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
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低耗品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办公费核算项目部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
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差旅费核算项目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
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
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工程保修费 核算项目质保期内发生的各项保修费用
排污费 核算项目污物清理、环保部门收取的环保费等
劳动保护费 核算项目为职工购置的各项劳保用品费用
外单位管理费用 核算支付给总包单位的管理费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1、 关于成本的账务处理:
分配工资奖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生产工人工资奖金)
机械作业-工资及附加(机驾人员工资奖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
贷:应付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新准则变化内容
领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台班费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应付账款(外部单位)
机械作业(内部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的台班)
甲供料的账务处理:
甲方拨付:
借:原材料-甲供材料-XX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领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
业主方代扣税金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XX税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项目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新准则新增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适合钢结构制作等委托项目)
拨付物资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XX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XX
贷:委托加工物资
领用的账务处理同原材料。
2、分包核算专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施工企业都比较普遍,劳务分包比较单一,核算比较简单,不在此做具体介绍。
工程分包不仅涉及到工程成本,还涉及到与对方的往来的核算,以及与业主方的一些联系。通常情况下,分包方是以总承包方的名义参与工程施工,但由于在工程中有很多具体的情况需要面对,也需要与总承包方及时结算。
通常情况下,总承包方会要求分包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编制工程形象进度报表,由总承包方对其进行审核后,扣减相关其他费用后再予以支付。
涉及到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分包成本的确定
总承包方财务部门根据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报表,列支工程成本。平常工程进度报表一般要求不是很严格,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财务部门就可以根据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报表做成本列支。这时总承包方应当要求分包方出具建安发票。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2)、分包方领取材料的核算
领取材料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抵分包单位工程款处理,另一种是分包方购买总承包方的原材料,总承包方做收入或者视同销售处理。通常情况下,按第一种方式进行处理,有利于税收的筹划。第二种方式不可取,除非总承包方的确存在该种原材料的销售,并且不能区分这些材料竟是构成工程实体还是销售。这一点在税局的认可比较关键。
领用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XX材料
分包单位领用甲供料的处理: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材料
3)、支付的处理很简单。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4)、与分包单位的结算:
有很多朋友问与分包单位结算时,究竟以什么金额作为成本入账。其实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
做一些探讨,很多企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
通常情况下,总承包方应当列支分包成本的金额=结算总金额-分包单位承担的税金-应收分包单位管理等。
但在实际工程中要注意到,分包单位领用的材料不能再从上式中扣减,因为分包单位领用的原材料构成工程成本,而税金在总承包方确认收入的时候,已经确认了损益。总承包方收取的管理费作为工程毛利的构成部分,不需要再在分包结算的最后金额中予以确认。
例:某工程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与业主结算1200万元,其中分包500万。已审定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400万元,根据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收取分包方10%的管理费,不含营业税及附加3.30% . 这时,在实际处理时需要注意:
?、收取的管理费应当与分包单位结算时扣除,不在账务上反映。
?、分包单位的税应当在与分包单位结算时扣除。
即:分包单位的结算金额应当=500×(1-10%-3.30%)=433.50万元
最后补充差额进成本: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 33.50万元(433 .50-400)
贷:应付账款 33.50万元
(一)总分类账户的设置
为了准确核算职工薪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及财政部“财会〔2006〕18号”规定,企业应该设置“应付职工薪酬”总分类账户。它是一个集合分配账户,借方记录各项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实际发生额,贷方记录按照受益对象分配的金额,本账户一般说来无余额。
如为贷方余额,反映期末尚未支付的职工薪酬,这时“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就是负债类账户,而不是集合分配账户。
1、本账户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2、本账户可按“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社保费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3)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4)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6)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7)在行权日,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股份支付,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8)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工程施工”、“施工间接费用”、“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2)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4)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5)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6)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车辆等资产使用的,按应其计提的折旧额,借记“管理费用”、“工程施工”“销售费用”“施工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7)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职工薪酬的,借记“管理费用”、“工程施工”“销售费用”、“施工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8)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借记“管理费用” 、“工程施工”、“销售费用”、“施工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9)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确定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工程施工”、“销售费用”、“施工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10)在可行权日之后,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确定的金额,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11)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明细核算的组织
一般说来,施工企业应该设置以下“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
1、工资薪金:是指按照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具体范围参见1990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2、职工福利费: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精神,主要包括:
1)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设施,其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2)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周转房的折旧、租金、维护等支出,以及与职工住房相关的其他补贴和补助。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其他以实物和非实物形态支付职工的零星福利支出,如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误餐费、午餐费或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及救济费、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节日慰问费、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费用等。
对于2008年前累积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以后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先冲减以前年度的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在 按规定在限额内扣除。
为了核算便利,可以将上一年职工福利费的实际开支水平结合本年
,测算本年的福利费开支比例(如:3%或8%)。每月可以按照预先测算的福利费比例计提计入职工薪酬,年末根据实际开支额,调整原预提数。
3、员工保险费:根据国家规定,企业为职工个人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如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保险,应该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也在本项目核算。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给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现行政策明确在工资薪金总额2,(含)内的,准在所得税前扣除予以扣除。
6、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用于职工个人的教育培训费用,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5,(含)以内的,准予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7、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非货币性形式(发放实物或提供资产免费使用等)为职工提供的福利支出。
8、辞退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
关系而给予的经济补偿。
9、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如股票期权等。
三、核算举例
四川省××建筑有限公司2008年5月发生如下所述有关“应付职工薪酬”的经济业务,其主要帐务处理为:
1、10日,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职工工资明细表》显示:本月应发工资薪金总额120万元(其中:公司行政管理人员30万元、甲施工项目部工人35万元、乙施工项目部工人40万元、自建办公楼人员5万元、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10万元),财务部扣除应该代扣的个人所得税1万元、个人应该承担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18.1万元以及出差借款0.9万元后,本月实际应该支付的金额为100万元。出纳人员开出转账支票100万元,通过开户银行转款到职工的工资卡。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120万元
贷: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 1万元
其它应收款――代扣个人社保费公积金 18.1万元
其它应收款――个人借支 0.9万元
银行存款 100万元
2、15日,开出转账支票支付社会保险费46.2万元,单位负担34.1万元,个人负担12.1万元。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34.1万元
其它应收款――社保费 12.1万元
贷:银行存款 36.2万元
3、18日,开出转账支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12万元,单位负担6万元,个人负担6万元。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6万元
其它应收款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2万元
4、18日,职工食堂报销购入餐具、炊具一批,价值5000元,现金支付。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5000元
贷:库存现金 5000元
5、20日,职工食堂炊事人员报销购入的主副食、调料一批,价值10000元,现金支付。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10000元
贷:库存现金 10000元
6、月末根据本月计提折旧记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偿使用的住房应该分配折旧费10000元。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0000元
贷:累计折旧 10000元
7、30日,职工报销培训费2000元、外聘教师授课费5000元(取得发票),现金支付。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7000元
贷:库存现金 7000元
8、31日,现金支付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经济补偿金30000元。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30000元
贷:库存现金 30000元
9、月末根据本月工资薪金总额,计提3%的职工福利费36000元(根据去年开支水平测算本年每月暂时按照3%计提,年末按照实际开支额进行调整)、计提2%工会经费2.4万元、计提2.5%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三项费用的计提与分配表(略):
因此,计提三项费用的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22500元
施工间接费用――职工薪酬 7500 元
工程施工――甲项目――人工费 26250元
工程施工――乙项目――人工费 30000元
在建工程――自建办公楼 3750 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24000元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30000元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6000
10、开出转账支票向公司同级工会拨交本月工会经费24000,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收据”。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24000元
贷:银行存款 24000元
12、月末根据本月应付职工薪酬总额(不含三项费用),按照受益对象分配到相关成本费用。
根据“应付职工薪酬分配表”(略)所述项目和金额,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440250元
施工间接费用――职工薪酬 133417元
工程施工――甲项目――人工费 466958元
工程施工――乙项目――人工费 533667元
在建工程――自建办公楼 66708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转销数 1641000元
13、30日,成都市××建筑劳务公司向该公司办理建筑劳务结算,根据这批建筑工人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本月应付劳务公司劳务费300万元(其中:甲项目180万元、乙项目120万元)、管理费30万元(甲项目18万元、乙项目12万元),扣除已经预付的劳务费100万元,开出转账支票230万元支付。劳务公司已开具330万元的劳务费发票。
帐务处理为:
借:工程施工――甲项目――人工费 180万元
工程施工――乙项目――人工费 120万元
施工间接费用――甲项目――管理费 18万元
施工间接费用――乙项目――管理费 12万元
贷:预付账款――××建筑劳务公司 100万元
银行存款 230万元
从本例可以看出,支付劳务公司的建筑工人工资薪金并没有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而是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的人工费。那么,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什么情况下,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一般说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应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该建筑工人与企业有雇用或任职关系,属于企业的在册员工;
其二,企业与该建筑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其三,企业按照规定为该建筑工人购买了社会保险;
其四,以《工资表》形式支付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凡是不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一般说来有两种情况:
其一,与劳务公司签订《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向劳务公司支付建筑工人工资薪金,劳务公司向施工企业开具劳务费发票;
其二,支付建筑工人劳务报酬时,按照规定代扣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并在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劳务费发票。
施工企业支付的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一方面必须符合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也应该正确取得支付凭据(如劳务发票、劳务合同等),否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施工企业将面临巨大的涉税风险,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上述核算举例仅仅是以5月份的经济业务而进行的,施工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基本上是明确和清晰的。但是,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即是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的尚未涉及。现在仅就年末职工薪酬核算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1、假定该公司2008年全年工资薪金总额为1500万元,全年实际开支职工福利费60万元,本年已经预提职工福利费45万元,尚有15万元的福利费年末应该补计应付职工薪酬。其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施工间接费用等科目 15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15万元
2、假定该公司2008年全年工资薪金总额为1500万元,全年实际开支职工福利费40万元,本年已经预提职工福利费45万元,有5万元的福利费已经多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年末应该将多计入的福利费5万元进行调减。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5万元 (用红字在贷方反映)
贷:管理费用、施工间接费用等科目 5万元 (用红字在借方反映)
3、年末根据全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预提2008年终奖金100万元,拟于2009年1月发放。其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施工间接费用等科目 10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奖金) 10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能够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是已经实际开支的金额,因此2008年所得税汇算时,这预提的100年终奖金是不能在2008年税前扣除的,需
要作纳税调整,增加200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所以,对于季度奖金、年终奖金、
绩效考核工资等跨期的工资薪金,建议不再预提,以免产生年终所得税汇算时不必要的会计
与税务差异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