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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二氧化硫脲》 HG/T 325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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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二氧化硫脲》 HG/T 3258-2010《工业二氧化硫脲》 HG/T 3258-2010 ICS 71.060.20 G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3258,2010 代替HG/T 3258,2001 工业二氧化硫脲 Thiourea dioxide for industrial use 2010,11,22 发布 2011,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HG/T 3258—2010 前 言 本标准代替HG/T 3258—2001《工业二氧化硫脲》。 本标准与HG/T 3258—2001的主要技术差异...
《工业二氧化硫脲》 HG/T 3258-2010
《工业二氧化硫脲》 HG/T 3258-2010 ICS 71.060.20 G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 HG/T 3258,2010 代替HG/T 3258,2001 工业二氧化硫脲 Thiourea dioxide for industrial use 2010,11,22 发布 2011,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HG/T 3258—2010 前 言 本标准代替HG/T 3258—2001《工业二氧化硫脲》。 本标准与HG/T 3258—2001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将产品分为了高稳定型和普通型两型; ——在高稳定型检测项目中增加测定热稳定性指标; ——在普通型的合格品中Fe含量由原来的?0.01%调整为?0.005%(2001版3.2,本版5.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SAC/TC63/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宏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烟台达斯特克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志勇、周星奎、宋建德、杨裴、王瑞英、吴明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HG/T 3258,1990、HG/T 3258,2001。 ? HG/T 3258—2010 工业二氧化硫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二氧化硫脲的分型、要求、试验、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二氧化硫脲。该产品主要用于化工行业、化纤行业、纺织工业和造纸工业等。 2 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0—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GB/T 3049—2006 工业用化工产品 铁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 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ISO 6685:1982,IDT)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ISO 3696:1987,MOD)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 HG/T 3696.1 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HG/T 3696.2 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 HG/T 3696.3 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3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分子式:CHNOS 422 相对分子质量:108.12(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结构式: OHN2 SC OHN2 4 分型 工业二氧化硫脲分为高稳定型和普通型两型;高稳定型适用于热稳定性不小于50 min的产品,普通型对热稳定性不控制。 5 要求 5.1 外观:白色粉状结晶。 1 HG/T 3258—2010 5.2 工业二氧化硫脲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要求 普通型 项 目 高稳定型 一等品 合格品 99.0 98.0 96.0 二氧化硫脲(CHNOS)w/% ? 422 0.20 0.30 0.50 硫脲(CHNS)w/% ? 42 0.17 0.17 0.27 硫酸盐(以SO计)w/% ? 4 0.001 0.003 0.005 铁(Fe)w/% ? 0.10 水分w/% ? 热稳定性(min) ? 50 —— —— 注:硫酸盐含量指标为出厂时的保证值。 6 试验方法 6.1 安全提示 本试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腐蚀性,操作时须小心谨慎~如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立即就医,使用挥发性试剂或加热应在通风良好的通风橱中进行。 6.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的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的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和制品,在没有注明其它规定时,均按HG/T 3696.1、HG/T 3696.2和 HG/T 3696.3的规定制备。 测定二氧化硫脲、硫脲、硫酸盐含量时,应控制在20?下进行,且应在称样后立即测定。 6.3 外观检验 在自然光下,用目视法判定外观。 6.4 二氧化硫脲含量的测定 6.4.1 方法提要 在弱碱性溶液中,二氧化硫脲、硫脲与碘进行定量反应,剩余的碘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返滴 总含量中扣除硫脲含量得出二氧化硫脲的含量。 定, 6.4.2 试剂 6.4.2.1 硫酸溶液:1,8; 6.4.2.2 碳酸氢钠溶液:10 g/L; 6.4.2.3 碘标准滴定溶液:c(1/2I)?0.l mol/L; 2 6.4.2.4 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c(NaSO)?0.l mol/L; 223 6.4.2.5 淀粉指示剂:10 g/L。 6.4.3 分析步骤 称取0.5 g试样,精确至0.0002 g,置于50 mL烧杯中,加水溶解,全部转移到250 mL容量瓶中,稀释2 HG/T 3258—2010 至刻度,摇匀。 用移液管移取15 mL试验溶液置于250 mL碘量瓶中,再用移液管移入25 mL碘标准滴定溶液,并快速加入50 mL碳酸氢钠溶液,立即盖好瓶塞,水封,在暗处放置10 min后,用水冲洗瓶塞,加入10 mL硫酸溶液,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呈浅黄色,加入1 mL淀粉指示剂,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至无色,且保持l min即为终点。 同时进行空白试验,空白试验除不加试样外,其他操作和加入的试剂与试验溶液相同。 6.4.4 结果计算 二氧化硫脲的含量以质量分数w计,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 1 (V,V),c,M/(4,1000)01w,,100,1.420w12„„„„„„„„„„„(1) m,15/250 式中: V ——滴定空白试验溶液所消耗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0 V——滴定试验溶液所消耗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1 c ——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m——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二氧化硫脲(CHNOS)的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M= 108.12); 422 1.420——硫脲换算为二氧化硫脲的系数; w——按6.5条测出的硫脲的质量分数,%。 2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20 %。 6.5 硫脲含量的测定 6.5.1 方法提要 试样中的硫脲与碘发生氧化还原反应,以淀粉作指示剂,用碘标准滴定溶液直接滴定。 6.5.2 试剂 6.5.2.1 盐酸溶液:1,1; 6.5.2.2 碘标准滴定溶液:c(1/2I)?0.1 mol/L; 2 6.5.2.3 淀粉指示剂:10 g/L。 6.5.3 仪器 微量滴定管:分度值为0.02 mL或0.01 mL。 6.5.4 分析步骤 称取约1 g试样,精确至0.0002 g,置于250 mL碘量瓶中,加入50 mL水,50 mL盐酸溶液,使试样完全溶解,再加入2 mL淀粉指示剂,立即用碘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浅蓝色即为终点。 6.5.5 结果计算 硫脲的含量以质量分数w计,数值以%表示,按式(2)计算: 2 3 HG/T 3258—2010 V,c,M/1000„„„„„„„„„„„„„„„„„„„(2) w,,1002m 式中: V——滴定试验溶液所消耗的碘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c——碘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m——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硫脲(CHNS)的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M=76.12)。 42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5 %。 6.6 硫酸盐含量的测定 6.6.1 方法提要 在盐酸介质中,硫酸根与钡离子生成白色细微的硫酸钡沉淀,形成悬浮液,采用目视比浊法,与标准比浊溶液比对。 6.6.2 试剂 6.6.2.1 盐酸溶液:1,4; 6.6.2.2 氯化钡溶液:50 g/L; 6.6.2.3 硫酸盐标准溶液:1 mL溶液含硫酸盐(SO)0.10 mg。 4 用移液管移取10 mL按HG/T 3696.2配制的硫酸盐标准溶液,置于1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6.6.3 仪器 比色管:50 mL。 6.6.4 分析步骤 称取1.0 g试样,精确至0.001 g,置于100 mL烧杯中,加水立即溶解,移至1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用定性滤纸干过滤(现用现配现过滤),弃去前10 mL滤液,用移液管移取10 mL滤液,置于比色管中,加入1 mL盐酸溶液、5 mL氯化钡溶液,用水稀释至50 mL,摇匀,放置10 min,其浊度不得大于标准。 标准比浊溶液的制备:对于高稳定型及普通型中的一等品,用移液管移取1.70 mL硫酸盐标准溶液;对于普通型中合格品,用移液管移取2.70 mL硫酸盐标准溶液,分别置于两个比色管中,与试验溶液同时同样处理。 6.7 铁含量的测定 6.7.1 方法提要 同GB/T 3049,2006第3章。 6.7.2 试剂 6.7.2.1 硫酸溶液:1,1; 其他同GB/T 3049—2006 第4章。 6.7.3 仪器 4 HG/T 3258—2010 分光光度计:带有光程为4 cm或5 cm的比色皿。 6.7.4 分析步骤 6.7.4.1 工作曲线的绘制 按GB/T 3049—2006第6.3条的规定,使用4 cm或5 cm比色皿,取相应体积的铁标准溶液,绘制工作曲线。 6.7.4.2 试验溶液的制备 称取约2 g试样(合格品称量约1 g),精确至0.01 g,置于100 mL烧杯中,加10 mL硫酸溶液,使试样溶解,在砂浴(或电热板上)蒸发尽干,冷却,用约40 mL水溶解残渣。 6.7.4.3 空白试验溶液的制备 空白试验除不加试样外,其他操作和加入的试剂与试验溶液相同。 6.7.4.4 测定 取试验溶液和空白试验溶液,以下按GB/T 3049—2006第6.4条从“必要时,加水至60 mL„„”开始进行操作。从工作曲线上查出相应的铁的质量。 6.7.5 结果计算 铁含量以铁(Fe)的质量分数w计,数值以%表示,按(3)计算: 3 ,3mm,,10,,12w„„„„„„„„„„„„„„„(3) ,,1003m 式中: m——从工作曲线上查出的试验溶液中铁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1 m——从工作曲线上查出的空白试验溶液中铁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2 m——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005 %。 6.8 水分的测定 6.8.1 方法提要 4 4 试样在60??2?,真空度为8×10Pa,9.3×10Pa的真空干燥箱中干燥至质量恒定,根据试样干燥前后的质量差异确定水分。 6.8.2 仪器、设备 6.8.2.1 称量瓶:Φ50 mm×30mm; 4 4 6.8.2.2 真空干燥箱:温度能控制在60??2?,真空度控制在8×10Pa,9.3×10Pa。 6.8.3 分析步骤 4 4 用已于真空干燥箱中,在60??2?温度和8×10Pa,9.3×10Pa的真空度下干燥至质量恒定的称 4 量瓶,称取约5 g试样,精确至0.0002 g,置于真空干燥箱中,于60??2?温度和真空度为8×10Pa, 4 9.3×10Pa的真空度下干燥至质量恒定。 6.8.4 结果计算 水分以质量分数w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4)计算: 4 5 HG/T 3258—2010 m,m1„„„„„„„„„„„„„„„„„(4) w,,1004m 式中: m——干燥前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干燥后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1 .03,。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6.9 热稳定性的测定 6.9.1 方法提要 试样在95??0.5?的恒温水浴中,从样品放入比色管到样品开始分解的时间,以此来评价试样对 热的稳定性。 6.9.2 仪器、设备 6.9.2.1 恒温水浴:温控范围从室温,100?,温度均匀度?0.5?; 6.9.2.2 比色管:50 mL; 6.9.2.3 标准温度计:分度值0.5?; 6.9.2.4 玻璃漏斗。 6.9.3 分析步骤 将干燥的比色管放入恒温水浴中,将水浴加热至95??0.5?,并保持温度恒定。待比色管的温度 稳定在95??0.5?后,称取2.0 g样品,精确到0.1 g,将样品通过玻璃漏斗放入比色管中,并时间 t,当比色管中的样品开始冒烟时,记录时间t。 12 注:本测定过程中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保持通风,并放下通风橱玻璃窗。 6.9.4 结果计算 热稳定性以样品开始加热到分解的时间以t表示,按式(5)计算: „„„„„„„„„„„„„„„„„(5) t,t,t21 式中: t——样品放入比色管中时间的数值,单位为分钟(min); 1 t——样品开始冒烟时的时间的数值,单位为分钟(min)。 2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3min。 7 检验规则 7.1 本标准采用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1.1 型式检验 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指标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六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更新关键生产工艺; b)主要原料有变化; 6 HG/T 3258—2010 c)停产又恢复生产; d)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e)合同规定。 7.1.2 出厂检验 要求中规定的二氧化硫脲、硫脲、硫酸盐及水分、热稳定性指标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检验。 7.2 生产企业用相同材料,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同一级别的工业二氧化硫脲为一批。每批产品不超过60 t。 7.3 按GB/T 6678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自包装袋的上方斜插入至料层深度的3/4处采样。将采得的样品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500 g,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具塞广口瓶或塑料袋中,密封。瓶或塑料袋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类别、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份作为实验室样品,另一份保存备查,保留时间由生产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7.4 生产厂应保证每批生产的工业二氧化硫脲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7.5 检验结果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采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7.6 采用GB/T 8170规定修约值比较法判断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本标准。 8 标志、标签 8.1 工业二氧化硫脲包装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类别、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本标准编号、GB 190—2009中规定的“易于自燃的物质”标签及GB/T 191—2008中规定的“怕晒”、“怕雨”标志。 8.2 每批出厂的工业二氧化硫脲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类别、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本标准编号。 9 包装、运输、贮存 9.1 工业二氧化硫脲采用有内衬双聚乙烯塑料薄膜袋的铁桶、纤维板桶或塑料编织袋,袋口或桶口严密封口,其性能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有关规定。内袋使用聚丙烯捆扎绳或其质量相当的绳分层对折分别扎口,或用与其相当的其他方式封口。每(桶)袋净含量为25 kg、40 kg、50 kg。 9.2 工业二氧化硫脲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防止雨淋、受潮和曝晒,不得与碱性物质、氧化剂混运。 9.3 工业二氧化硫脲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的仓库内,不得露天堆放,应避免日光照射,受热、雨淋或受潮,避免与碱性物质、氧化剂混贮,以防止剧烈分解。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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