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平板车租赁合同平板车租赁合同
承租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公司陕西府谷县孤山
恒源循环经济示范小区热电联产项目部
出租方:秦万宝
根据生产需要,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租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公司陕西府谷县孤山恒源循环经济示范小区热电联产项目部(以下称为承租方)将承租秦万宝(以下称为出租方)名下解放牌平板货车一台,承担孤山恒源循环经济示范小区热电联产工程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承租设备及承租时间:承租设备为江淮牌平板货车一台,车号...
平板车租赁
承租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六
公司陕西府谷县孤山
恒源循环经济示范小区热电联产项目部
出租方:秦万宝
根据生产需要,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租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公司陕西府谷县孤山恒源循环经济示范小区热电联产项目部(以下称为承租方)将承租秦万宝(以下称为出租方)名下解放牌平板货车一台,承担孤山恒源循环经济示范小区热电联产工程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
:
1.承租设备及承租时间:承租设备为江淮牌平板货车一台,车号为:陕K58815。承租时间为2012年11月4日起至承租方要求退场为止。
1.1承租设备使用地点:孤山恒源循环经济示范小区热电联产工程工地及相关区域。
2.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2.1承租方租赁出租方的平板车月租赁费按12000元∕月.台, (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计算。每月按30天计算。
2.2每月20日办理结算,出租方需依据承租方设备管理人员签字的设备现场签证单到项目部经营部门办理结算,结算方式为转账。
2.3租赁费12000元∕月.台,包含出租方操作人员工资(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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