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儿子四岁娘十八 结婚五年判无效

2017-10-15 1页 doc 10KB 17阅读

用户头像

is_003124

暂无简介

举报
儿子四岁娘十八 结婚五年判无效儿子四岁娘十八 结婚五年判无效 一位未满十九岁的女子,已是四岁孩子的母亲,而孩子的父亲却已年近五十。12月28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张凤与李刚的婚姻无效。 1998年7月,年仅13岁的女孩张凤(1985年12月25日生)与长其28岁的男子李刚相识,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1999年10月6日,张凤以小兰的名义与李刚办理了婚姻登记,2000年8月19日生一子。2004年11月,张凤起诉要 求与李刚离婚,诉讼中变更请求要求法院宣告其婚姻无效。庭审中,李刚则称不知张凤未达法定结婚年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结婚年龄,...
儿子四岁娘十八 结婚五年判无效
儿子四岁娘十八 结婚五年判无效 一位未满十九岁的女子,已是四岁孩子的母亲,而孩子的父亲却已年近五十。12月28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张凤与李刚的婚姻无效。 1998年7月,年仅13岁的女孩张凤(1985年12月25日生)与长其28岁的男子李刚相识,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1999年10月6日,张凤以小兰的名义与李刚办理了婚姻登记,2000年8月19日生一子。2004年11月,张凤起诉要 求与李刚离婚,诉讼中变更请求要求法院宣告其婚姻无效。庭审中,李刚则称不知张凤未达法定结婚年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案中原、被告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至起诉时,原告尚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故双方的婚姻关系应宣告无效。 中国法院网?秀金 英杰
/
本文档为【儿子四岁娘十八 结婚五年判无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