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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2019-04-19 16页 doc 38KB 6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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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制: 中电建路桥集团汉中兴元新区棚改及文化旅游设施建设  项目总承包部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三、高处作业标准    1 四、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基本规定    2 五、各项高空作业注意事项    7 六、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    8 七、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措施    9 八、应急标准及响应    10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2、《郑州市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制: 中电建路桥集团汉中兴元新区棚改及文化旅游设施建设  项目总承包部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三、高处作业    1 四、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基本规定    2 五、各项高空作业注意事项    7 六、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    8 七、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措施    9 八、应急标准及响应    10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2、《郑州市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施工组织》; 3、《建筑工程实用安全技术手册》 4、《高处作业分级》(GB3608-93);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西南部汉中兴元新区开发区,汉中市东北部(距汉中市约5.5km),兴元湖公园东侧。工程紧邻G316国道,外部交通方便。 本工程包括东翼第二安置住宅小区及室外配套工程、两街工程、梁中路、惠府路、西翼安置区和翠平西路工程。 其中梁中路全长约2443.87m,断面红线宽度40m,设置小桥两座;惠府路全长约2129.4m,断面红线宽度40m,设中桥两座,箱涵一座;翠平西路全长约2129.4m,断面红线宽度40m。 三、高处作业标准 1、高处作业的标准,统一划分规定如下: (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两种。(1)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其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者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的悬空高处作业。 (2)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和特殊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基本类型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1)临边作业(施工现场中工作沿边无围护或围护高度低于1.2m的高处作业),分4种情况:基坑周边、料台、平台周边及脚手架作业等要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两道横杆和立柱组成框架,上杆距作业面1~1.2m,下杆距作业面0.5~0.6m,立柱间距不大于2m。 (2)洞口作业:洞口作业分为2种情况:作业面预留洞口、钻孔桩等。 (3)攀登作业:是指借助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如脚手架、梯子、爬梯及高处作业上人通道等都属于登高设施。 (4)悬空作业:是指在四周围都处于临空的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悬空作业最基本一条是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配设防护网、防护栏杆等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结构吊装、大模板施工、支拆模板、绑扎钢筋、浇筑砼等作业。 (5)交叉作业:主要指施工现场上下不同标高处作业,在空间贯通的情况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由于不同标高,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方落物容易伤及下方作业人员,必须搭设防护层或隔离层。对距临边堆放物料应留有大于1m的距离,堆放高度也不能大于1m,下面必须搭设防护棚防止落物伤人。 四、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基本规定 本工程高处作业主要涉及基坑临边防护、脚手架施工、墩柱结构施工、高架桥箱梁施工、模板支拆施工、钢箱梁及预制梁吊装施工等项作业。 1、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备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要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一律先行拆除或予以固定。所有物件均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运走,清理时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7)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暴风、雨雪后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灯,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0)高空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绳根处应做到高挂低用及安全可靠。 (11)高空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在高空作业不得开玩笑,违者以违章作业论处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严禁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2、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拉安全网等措施。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顺脚手架等设施进行攀登,也不得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置防护栏杆,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拉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6)进行高处作业之前,要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对策 (1)基本措施: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因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钻孔桩孔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2)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注意事项: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 须牢固可靠。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安装管道时,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脚手架形成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何在,配置专人加以监控。 高处作业前,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5)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6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实现现场交接班制度,前班工作人员要向后班工作人员交代清楚有关事项,防止盲目作业发生事故。 2)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常识:高处作业中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比例较大。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或按规定架设安全网,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这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常称为“三宝”。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调好帽箍,系好帽带;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预留口防护:较大的预留口,应在口的边缘处设防护围栏,高度1.2m,并将预留口用钢筋焊接网封严,或在上面铺方木、木板或用用安全标志的盖板盖严。 “临边”防护:在基坑开挖、卸料平台搭设中,临边的一面要有防护措施,须设置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攀登作业的防护:所有各类人员的上下都必须在规定的通道行走,不允许利用臂架或脚手架杆件与施工设备进行攀登。攀登时,都应事先按有关标准对攀登设施加以检查和验收。 悬空作业的防护:本工程主要的悬空作业为钢筋绑扎,绑扎钢筋时,注意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 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现场支模、拆模、拆脚手架上下不通层次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上下立体式交叉作业极易造成坠物伤人,因此上下不同层次之间,首先在前后、左右方向必须有一段横向的安全隔离距离,此距离应该大于可能的坠落半径。 作业警示、监护:在高处作业范围以及高处落物的伤害范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范围和落物伤人。 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着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坚持“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的原则,确保生产安全进行。 施工员应相互做好各工种的工序交接手续,不同工种在施工中存在着不同的危险源,施工员应根据不同工种有针对性地给工人做好,坚决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关,确保生产安全。 五、各项高空作业注意事项 对于本工程而言,桩径四周,承台基坑周边,墩身脚手架,现浇混凝土高架桥梁周边,都属于高空作业范围,临边防护应按照本措施逐一落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桩基钻孔结束,未进行混凝土灌注的桩,应设置临边防护,其四周防护栏杆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立杆应锚入地下不小于0.4m,间距2.5m,成正方形围护桩口径,横杆分上下两层,上层横杆高度不小于1.2m,下层横杆离地不大于0.5m,防护栏杆上挂密目安全网,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语。 2、承台开挖结束后,应及时设置防护栏杆,承台基坑周边防护栏杆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在超出基坑外边沿0.5m处搭设防护栏杆,立杆应锚入地下不小于0.4m,间距不得大于2m,横杆分上下两层,上层横杆高度不小于1.2m,下层横杆离地不大于0.5m,防护栏杆上挂密目安全网,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语。禁止向坑内抛掷物料及工器具,施工车辆严禁贴近防护栏杆行驶。 3、墩身结构施工:在墩身结构施工时,为便于钢筋绑扎、模板安装及砼浇筑,在高架桥墩柱施工时,需在四周搭设施工脚手架。墩身施工各项工序基本都处于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脚手架作业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脚手架应同步升高,脚手架高度超过2m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在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安全带应做到高挂低用。脚手架搭设结束后应及时挂设密目安全网。 4、高架桥箱梁施工采用碗扣式脚手架支撑,在脚手架搭设前对搭设人员身体素质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在脚手架搭拆过程中,作业人员均按要求配备防护用具,并注意防止材料掉落,递料时必须确保对方完全接牢后方可松手,要求至多二层向同一方向,或中间向两边推进,不得从两边向中间合拢搭设,否则中间杆件会因两俱架子刚度太大而难以安装。施工箱梁时,禁止向下抛物,在桥梁边缘两边各延伸0.5m搭设防护栏杆,高出作业面不低于1.2m,防护栏杆上挂密目安全网,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架空通道采用钢管柱上跨贝雷架结构,吊装贝雷架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安全的位置,待贝雷架吊装到离预定位置10cm左右时,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后配合吊车,将贝雷架放在预定位置,贝雷架下部应用钢管配合扣件加强其稳定性,并在贝雷架上满铺模板,横向铺设工字钢,再在工字钢上搭设碗扣式脚手架。 六、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 1、所有高处作业人员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高空作业人员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2、根据高空作业内容,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设施;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3、高空作业前,由分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部经理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4、高空作业材料堆放要平稳,并防止坠落;使用工具需要具有防止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随手放入工具袋中。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应按照先搭后拆的原则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行将支撑、剪刀撑等拆除。必要时设置临时支撑。 6、严禁上下立体交叉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7、高空(处)作业,禁止向地面抛掷物品,以防砸伤下面过路人员。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除防护栏杆、脚手板层等前应将上面的物件、混凝土块等易掉落物件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尽量避免翻转。 8、高空作业(离地面2m及以上)必须系挂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七、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措施 1、加强高空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高空作业处的电器设备要连接在接地钢筋上。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应经过验收,使用前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见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4、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防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拴在操作人员垂直上方牢固处,变换工作地点应先将安全绳移至适当地方,拴牢后再进行作业;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6、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装设满足施工的照明设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7、进行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品; 8、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9、在构架及电杆上进行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 10、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架空线路与各种设施之间应满足最小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11、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2、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3、移动式梯子在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 (2)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14、高处作业吊装设备、材料时,吊钩不得从施工人员头顶经过。 八、应急准备与响应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高空作业过程中发生坠落、触电等伤人事件,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减少经济财产损失,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我项目部制定了《高处作业应急预案》。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处置出现的紧急事件,同时成立了相应的应急小组。 现场救援组: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应急小组汇报,对伤员进行现场抢救。 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取证,尽快掌握事故现场情况,详细调查、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数量、伤情等内容;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协调联络组:负责联络,任务是根据指挥小组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安监、公安、工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建设单位、总包部和监理等单位的沟通。 现场治安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任务是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命令,维持秩序。排除干扰,保证现场调查组、协调联络组工作的正常开展。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及时传达应急领导小组命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命令,保障后勤供应,提供必需的应急器材,保证作业处应急通讯系统正常畅通,如有人员受伤,负责现场急救和联系医院及时救治。 同时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演习预案,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内的设施、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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