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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审查判断

2017-12-01 11页 doc 50KB 3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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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审查判断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审查判断 湖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审查判断 姓名:林楚文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刑法 指导教师:段启俊 20081020 法律顾,,学位论史 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益普遍,而辨方通过毁灭、伪造刑事责任年龄证明来达到免责的目的,又使得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受到挑战,极大地损害法律的尊严,因而有必要明确被告人刑事年龄的判定原则和方法。 从古今中外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发展来看, “四分法”照顾到了各年龄阶段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同时又能全面体现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在决定刑事责任范围和刑事责任大小两...
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审查判断
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审查判断 湖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审查判断 姓名:林楚文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刑法 指导教师:段启俊 20081020 法律顾,,学位论史 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益普遍,而辨方通过毁灭、伪造刑事责任年龄证明来达到免责的目的,又使得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受到挑战,极大地损害法律的尊严,因而有必要明确被告人刑事年龄的判定原则和方法。 从古今中外刑事责任年龄的发展来看, “四分法”照顾到了各年龄阶段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同时又能全面体现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在决定刑事责任范围和刑事责任大小两大方面功能,而且直观明了,所以应以“四分法”作为我国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方法。 准确判断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十分重要,被告人年龄对案件处理有重要的影响,它将关系到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以及最终刑罚的有无或轻重。被告人的临界年龄情况不明,将直接影响法官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严重浪费国家司法资源。所以,完善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方法,提高法官查证被告人年龄的准确度,对于刑事诉讼的公正和效率两大基本价值的实现是非常有必要的。 被告人年龄情况不明的应对方法有多种,在现有技术水平下,牙龄鉴定程序复杂且误差较大,建议适度采用骨龄鉴定结论作为认定被告人年龄的方法,并相应确立“证据地位明确性”、 “鉴定主体资格规范性”、 “程序法定”、 “证据补强”和“直接言词”五大鉴定原则。关键词:刑事责任年龄:年龄不明;言词证据;骨龄鉴定 被告人,州事责任年龄的审,判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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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湖 南 大 学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雄,,期:,,一分年,旧哆同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湖南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 本学位论文属于 ,、保密口,在一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不保密彤 (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 作者签名:辑窀? 同期: 了,口,年;,月,弓同 翮签名:觞位同期: ?矿。名年,『月哆同 ,,,,衄【学位论文 第,章绪论 ,选题背景及意义 目前,我国犯罪人低龄化的现象闩益严重。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不得不,】起我们重视。。 从笔者,常工作单位的案件统计数据柬看, ,,,,年至,,,,年(,,,,年的案件还有在审理中的末结案件,未纳入统计范田)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人,占判决刑事罪犯总数 ,,,,,人的, ,,,;其中给予刑事处罚的有,,,人,免予刑事处罚的有,,人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总数 『未成年罪犯 ,, ,, ,,,” ,,, ,,, ,,,” ,,, 判决总人数 ,,,, ,,,, ,,,, ,,,, ,,,, ,,,, ,,,,, 比例 , ,,, , ,,, , ,,, , ,,, , ,,, , ,,, , ,,, 珠海市香洲区香洲法院,,至,,年未成年罪犯判决总,数关系圈 在判刑的,,,名罪犯中,判处七年以卜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有,,人,判处五年阻,,不满七年有期徒刑的有,,人,判处三年以上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有,,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人,判处拘役的有,,,人,削处缓刑的有,,人,判处管制的有,人裂孑滞辚;嚣:,;,,气鬣(?~,~蓦品磐瑟台喘箫躐嚣嚣赫管辫龆 被告人删事责任年龄的审盘判断 珠海市香洲区祛院未成年罪犯被判刑罚关系图 未成年罪犯的年龄多集中在,,周岁以,不满,,周岁,共有,,,人;,,周岁以,不满,,周岁共,,人。 从,述数据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在法律,,刑事犯罪责任年龄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要件之。。从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柬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指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指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指不满,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法院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尽量轻刑化、非监禁化。在庭审过程中注意区分初犯、偶犯与惯犯、累犯,根据来成年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犯罪性质和情节以及家庭情况,对他们分别施以缓刑、管制、拘役以及短期徒刑,可不判处刑罚的尽量不判处刑罚,可刿处缓刑的尽量不判处监禁刑。 人都是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犯罪嫌疑人也一,茏阆,约菏茏钋岬拇Ψ,蛔肪吭鹑蔚氖焙蛲崽岢鲎约夯姑挥写锏椒炅洌和保鞯胤ㄔ憾晕闯赡瓯桓嫒说亩ㄗ锪啃桃簿×壳嵝袒?羌嘟沟帽桓嫒擞氡缁と嗽谡觳楹蜕笈薪锥沃卸几鼍?澳昵帷笨俊,欠墒茄纤嗟模匦肟凸鄣于?×Σ榍灞桓嫒说氖导誓炅洌挥姓庋 苷嬲龅健安煌鞑蛔荨保撸悖。甑逼渥铩,蚀耍谛淌律笈兄小,擞酶髦址椒ú榍宓笔氯耍ㄓ惺焙蛞舶缓θ耍?氖导誓炅渲凉刂匾法律顺,,学位论义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就是从年龄上划定一个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我国刑法中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主要解决不同年龄人刑事责任的有无问题,同时也包含了对未成年年龄的犯罪人从宽处罚的内容。司法实践中处理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可见研究刑事责任年龄问题,对于从理论上认识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的关系,把握犯罪主体要件的本质,以及司法实践中正确定罪处罚,都有重要意义。,(,文献综述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自然人具备责任能力,可以作为犯罪主体的前提条件。只有当自然人达到一定年龄,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时,才能要求行为人对自己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负担刑事责任。那么,一个人要到什么年龄才能认为达到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呢,对此,各国不同时期刑法的规定均不尽相同。实务上,更重要的是怎样查明被告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目自订,由于我国犯罪年龄低龄化的问题突出,有人要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孔徒:《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必要性》,载《学习月刊》,,,,,年第,,期;江雨:《建 议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载《法制月刊》,,,,,年第,期)还有一种声音,呼吁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一弹性规定(陈艳:《刑事责任年龄弹性规定之我见》, 《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年第,期),认为年龄并不能成为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的唯一,特别是有的未成年人离周岁仅差几天,可其行为手段残忍、社会后果严重,却逍遥法外,难以遏制犯罪、平息民愤等,且使一些严重违法分子漏于法网,社会效果不好。更有要求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暂缓起诉制度等等。(游常庆: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暂缓起诉制度的可行性探究》,载《检察实践》,,,,,年第,期),这体现了我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一刑事政策,只要具备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应多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缓刑。此外,一些司法机关积极探囊,将外国的暂缓起诉、暂缓判决制度引入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来。我认为暂缓起诉缺乏法律依据,不宜采用适用暂缓判决时,应严格对象、程序及帮教等措施。 笔者在“中国期干,网”检索到以下关于被告人的年龄认定的研究文献: 秦培丰、韩长华: 《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载《青少年犯罪研究》,,,,,年第,期; 陆德胸: 《被告人临界年龄的查证》,载《律师世界》,,,,,年第,期; 冯仁强、毛建中: 《审查起诉中犯罪主体年龄查证之检讨》,载《中国检察官》,,,,,年第,期: 陆德胸: 《被告人临界年龄的查证》,载《律师实务》,,,,,年第,期。 , 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审食判断 通过对以上文献的阅读,可以发现对被告人的年龄认定进行专门系统研究的人不多,而一般仅限于某一个或某几个问题,深度有限,特别是在其他方式无法查明年龄的情况下而运用骨龄鉴定及牙齿鉴定的可靠性问题上还存在争议,未取得统一认识。从总体上看,对被告人年龄的审查认定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和系统。关于被告人年龄的认定,以上专著以及论文基本上都有所涉及,但是各人的论著各有所侧重: 第一类,原始书证 ,(结合人口普查登记,查询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簿。全国人口普查登记表上记载的被告人的出生年月同一般是真实、准确的。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簿在县、市、省档案馆馆藏(黎开颖,刘招华: 《被告人身份查实难应引起重视》,载《人民法院报》,,,,,年,,月,,同)。 ,(查户口登记簿、被告入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查,,,,年阶级成分登记表。,,,,年在全国以户为单位登记阶级成分活动。一户一表,在表中记载有户中成员的阶级成分、出身年月。此登记簿在县、市、省档案馆馆藏(冯仁强、毛建中《审查起诉中犯罪主体年龄查证之检讨》,载《中国检察官》,,,,,年第,期)。 ,(查家谱、族谱、查出生证明。 ,(查入学注册登记。 第二类,言辞证据 ,(问接生员。 ,(问被告人的同龄人的父母。 ,(问其他知情人。 ,(问被告人的父母亲。 以上证据来源,申报、陈述的年龄信息也会有出入的地方,造成查证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记载不准确,所以也有学者认为应该对如上两类证据进行综合认定(冯仁强、毛建中《审查起诉中犯罪主体年龄查证之检讨》,载《中国检察官》,,,,,年第,期)。 第三类,鉴定 人有很多种年龄,包括时间年龄、生物学年龄、心理学年龄、骨龄等。实务中,在其他方法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的年龄或者其他方式查出的年龄有疑点,可能影响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或是否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的,常常要用到鉴定的方法。而最常用的鉴定方法就是骨龄鉴定。对骨龄鉴定,有的学者持反对的态度 (周小萍、刘谊: 《骨龄鉴定在刑事诉讼中不宜作为年龄确认依据》,载《:青少年犯罪问题》,,,,,年第,期),有的学者建议在谨 慎区别对待的情况下使用骨龄鉴定查明年龄(黄卓懿,章建新:《骨龄鉴定运用于刑事诉讼的探究》,载《中 , ,左律坝卜学,口论义国司法鉴定》,,,,,年第,期)。本人赞同第二种观点,认为在其他方式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的年龄的情况下,或者已查出的年龄有重大疑点可能影响准确定罪量刑的情况下,应当慎重运用骨龄鉴定的方式查明年龄。 本文综合运用比较研究、逻辑推理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刑事责任相关问题进行阐述与论证: ,(中外刑法理论与实践的比较研究方法: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理论和立法例进行分析与比较,深化对刑事责任的认识和理解,并借鉴外国理论,深入探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划分和判断方法的合理性问题。 ,(逻辑推理的研究方法。对以往各观点加以分析、批判,得出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科学划分方法为“四分法”;依据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结合刑事责任年龄认定过程的特殊性,运用逻辑推理方法归纳出骨龄鉴定的五大原则;等等。 , 被告人刑每责任年龄的市?判断 第,章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发展概况和基本内容,(,中外刑法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我国的规定 “德主刑辅”和“礼法合一”是我国古代刑事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因此,出于维护封建伦理体系的需要,发扬尊老爱幼的传统道理观念,我国古代刑法早就提出对不同年龄段的犯罪入作区别对待,以便于宽容地评价年幼或年老之人所犯错误。 在西周时期, 《周礼》中已经初现有关未成年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规定,如《周礼?秋官司寇之职》的“三赦”制度,一赦日幼弱(“三赦”,即一日幼弱,泛指幼年,即,—,,岁左右;二日老髦,泛指老年,即,,—,,岁;三日蠢愚,即智力低下者)。… 在战国时期, 《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亦有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据《七国考》引用《新论》中关于《法经》的一段文字来看,李悝在《减律》篇中说:“罪人年,,岁以下,罪高三减,罪卑一减;年,,岁以上,小罪情减,大罪理减。”心, 在秦朝, 《秦律》曾以犯罪人的身高为标准作出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从《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的两个案例中可得到映证。案例一: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赏人偿。案例二: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可(何)论,当完城旦。。”秦律是将身高作为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标准的。秦时,尺,相当于现在的,(,米左右,身高,尺的人就是现在,、,岁的孩子,秦律对身高不满,尺的儿章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川 在西汉时期, 《汉律》对未成年犯罪问题也有规定:“年未满,岁,……非手杀人,皆不坐。”《汉书(刑法志》载有皇帝令:“,岁以下”,“当鞠系者颁系之。”至诚帝鸣嘉元年令:“年未满,岁,贼斗杀人及犯诛死罪者,上请廷尉以闻,得减死。”汉惠帝下令:“,,岁以下犯罪当处肉刑者,可以减处徒刑。”至东汉,“年未满,岁、,,岁以上,非手杀人,皆不坐。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魏书(刑罚志》载:北魏律: “年十四以下,降刑之半,八十及九岁,非杀人不坐,拷问不逾四十九。”南朝《梁律》中规定: “耐罪囚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孕妇、盲者、侏儒,生非死罪除名。”川 唐朝《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第一部内容完整的法典,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其内容承,,,『启后,在总结前人的立法成果和经验的基 , 法律顺,:学位论义础上形成,因而体现着儒家一向敬老护幼的立法观。主要体现在《名例律》第,,条“老小及疾有犯”之规定,“诸年,,以上、, ,以下……犯流罪以下,收赎;犯加役流、反逆缘坐流、会赦犹流者,不用此律;至配所,免居作。,,以上、,,岁以下……犯反、 杀、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收赎。余皆勿论。……,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缘坐应配没者不用此律。一据此,唐朝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规定为三部分:第一,年满,,岁而不满,,岁的未成年人,对这类人的保护是减轻其刑事责任的原则。若是犯死罪,则依律定罪处罚;若犯该处流刑以下之罪的,除犯加役流、谋反逆缘坐流、会赦犹流之罪等特别严重外,一律收赎;对于不能以赎代罚的特殊流罪,采用免除其在流配之地服苦役的从轻措施。可见对这类人除犯少数极其严重的罪外,采用以赎代罚的免罚原则或减轻处罚原则。第二,年满,岁不满,,岁的未成年人,对其采取限制刑事责任范围的原则。若是犯反、逆、杀人等应判死刑的极其严重之罪的,要经过上请的程序,由君主核准,始能判处死刑;若犯盗、伤人等次严重之罪的则应采用以赎代罚的原则处理;若犯其他罪行,则一律免予处罚。可见对此类未成年人适用死刑是持十分谨慎态度的,经过上请程序,使得一部分死囚可能因君主的仁慈而获重尘。第三,未满,周岁的人,采取的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则,即使犯有该处死刑之罪亦不处罚;但因祖父、父亲犯反、逆罪而受株连的则要负刑事责任。由此看出唐朝实际上没有绝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规定,只有负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不同规定。此外,《名例律》第,,条“犯时未老疾”还规定了“犯罪时幼小,事发时长大,依幼小论。”明确了刑事责任能力是以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当时来判断,而不能按事发或审判时来判断,这一具体规定较前代立法又详尽许多。瞄,可见,唐律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规定最为完整和全面,难怪有的学者称之为“我国第一次系统规定有关青少年犯罪和保护青少年问题的法典一?,。 《元律》规定“诸, ,岁以下小儿过失杀人者,免罪,征烧埋银。”“诸, ,岁以下小儿因斗殴伤人致死者,听赎征烧埋银给苦主。”(心,又据《元史(刑法志》载“元朝时,民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不任杖责,听赎。” 《:大明律》中规定: “凡诬告人罪,年在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者,依律论断,例应充军嘹哨口外为民者,仍依律发遣。“引 ,:大清新刑律》第,,条规定:“凡未满,,岁人之行为,不为罪;但因其情节,得施以感化教育。一第,,条规定:“未满,,岁人或满,,岁人犯罪者,得减本刑一等或二等。”由此可见, 《大清新刑律》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了三个阶段:(,)未满,,岁为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岁不满,,岁,为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岁,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大清新刑律》是我国近代第一部刑法典,它一方面继承了我国古代刑法的伦理道德传统, , 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市,判断另一方面吸收了德、同、意等国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使得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更趋合理。 在近代,国民党于,,,,年颁布、,,,,年修订的《中华民国刑法》第,,条规定:“未满,,岁人之行为,不罚。,,岁以上未满,,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满,,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一可见其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也分为三个阶段:(,)不满,,岁人,为免刑阶段;(,)已满,,岁不满,,岁的人犯罪,为减轻处罚阶段:(,)己满,,岁,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外国的规定 外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最早可追溯至《十二铜表法》中。公元前,,,,,,,年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对于个别犯罪就有关于年龄的初步规定。 公元,,,年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法典》,以“不可能存在天生的坏孩子,不可能有不可救药的儿童”的理论为依据,确立了儿章不可能预谋犯罪的规定。并据此规定:男,,岁,女,,岁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据介 绍,罗马法还区分了责任年龄的几个阶段:未满,岁儿章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岁不满, ,岁,则视其辨别能力确定是否达到责任年龄;己满,,岁为刑事成年人呻,。 到了中世纪,,,,,年英国的习惯法部分接受了罗马法的上述规定,, ,,,年罗马帝国《加洛林纳法典》也有未成年人年龄影响刑事责任的内容,俄国《,,,,年法典》则明确规定未满,岁儿章免受刑事处罚。 到了近代,,,世纪许多国家根据罗马法确定其未成年人的责任年龄。,,, ,年 《法国刑法典》第,,条规定“重罪被告人未满,,岁,而其犯罪行为经认定系发生于不能辨别是非者,应免除其刑”。该法典第,,条和第,,条还规定,对于实施重罪而具有辨别是非能力的不满,,岁的未成年人,以及未满,,岁的轻罪被告人,应当判刑,但应减轻处罚。?们《法国刑法典》的规定,对于,,世纪术,,世纪初西方各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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