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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艺标准大全

2017-09-16 23页 doc 47KB 4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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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艺标准大全施工工艺标准大全 人工挖土 2.1 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2.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
施工工艺标准大全
施工工艺大全 人工挖土 2.1 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2.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2.2.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50cm,然后再开挖。 2.2.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 分层开挖 ? 修整槽边 ? 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m;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一1.5m; 3.2.1.4 坚硬的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3 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表1-1 边 坡 坡 度 (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质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 (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3.3.1 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3.3.2 开挖各种槽坑: 3.3.2.1 浅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 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都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3.3.2.2 浅管沟。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标高按龙门板上平往下返出沟底尺寸,当挖土接近设计标高时,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沟底标高上返50cm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 3.3.2.3 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rn左右做出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间留出宽度80cm左右的倒土台。 3.3.2.4 开挖大面积线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3.4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底50cm平线;自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3.5 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 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l.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3.6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3.7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3.8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如基坑(槽)开挖完毕后,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1 保证项目: 4.1.1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2。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 表1-2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2 3 标高长度、宽度 边坡偏陡 +0 -50 -0 不允许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6.1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 6.3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上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6.4 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5 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 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6.6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型基坑(槽)、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机械挖土。 2.1 主要机具: 2.1.1 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1.2 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2.2.4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 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2.2.5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2.2.6 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2.2.7 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2.2.8 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2.2.9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_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 修边和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当挖 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rn。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5m。 3.2.1.4 坚硬性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l-3的规定。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表1-3 边 坡 坡 度 (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 (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3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1-4确定: 各类土的挖方边坡坡度 表1-4 项次 土 的 类 别 边坡坡度 (高?宽) 1 砂土 (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15 坚 硬 1?0.75,1?1.00 硬 塑 1?1.0,1?1.25 充填坚硬、硬塑性粘土 1?0.5,1?1.00 充填砂土 1?1.00,1?1.50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4 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3.2.5 城市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时,可以不放坡,但要有护坡桩的施工方案。 3.3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3.3.1 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两侧。 3.3.2 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3.3.3 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3.3.3.1 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3.3.3.2 侧向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基坑(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3.3.4 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3.4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4.l 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3.4.2 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3.4.3 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3.5 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 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3.5.1 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3.5.2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3.6 雨、冬期施工: 3.6.1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3.6.2 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6.3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3.6.4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0cm。 3.6.5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1 保证项目: 4.1.1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l-5。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值 表1-5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2 3 表面标高长度、宽度 边坡偏陡 +0 -50 -0 不允许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 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6.l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6.3 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4 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6.5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6 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2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hao。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坑(槽)底基土质量钎探检查。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砂:一般中砂。 2.1.2 主要机具: 2.1.2.1 人工打钎:一般钢钎,用直径φ22,25mm的钢筋制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1.8,2.0m;8,10磅大锤。 2.2.2.2 机械打钎:轻便触探器(北京地区规定必用)。 2.2.2.3 其他:麻绳或铅丝、梯子(凳子)、手推车、撬棍(拔钢钎用)和钢卷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基土已挖至基坑(槽)底设计标高,表面应平整,轴线 及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2.2 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如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可按表l-6执行。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地安排钎探顺序,防止错打或漏打。 2.2.4 钎杆上预先划好30cm横线。 3.1 工艺流程: 放钎点线 ? 就位打钎 拔钎 灌砂 ? ? 记录锤击数 检查孔深 3.2 按钎探孔位置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钉上小木桩或洒上白灰点。 3.3 就位打钎 3.3.1 人工打钎:将钎尖对准孔位,一人扶正钢钎,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用大锤打钢钎的顶端;锤举高度一般为50,70crn,将钎垂直打入土层中。 3.3.2 机械打钎: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会在钎杆上,扶正钎杆,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距为50cm,把触探 杆垂直打入土层中。 3.4 记录锤击数。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时,记录一吹锤击数。钎探深度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按表l-6执行。 3.5 拔钎:用麻绳或铅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撬棍或铁管,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每拔出一段将绳套往下移一段,依此类推,直至完全拔出为止。 3.6 移位:将钎杆或触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继续打钎。 3.7 灌砂:打完的钎孔,经过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即可进行灌砂。灌砂时,每填入30cm左右可用木棍或钢筋棒捣实一次。灌砂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每孔打完或几孔打完后及时灌砂;另一种是每天打完后,统一灌砂一次。 钎探孔排列方式 表1-6 槽宽 (cm) 间距 (m) 深度 (m) 小于80 中心一排 1.5 1.5 80,200 两排错开 1.5 1.5 大于200 梅花型 1.5 2.0 柱基 梅花型 1.5,2.0 1.5,并 不浅于 短边 3.8 整理记录:按钎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统一内。字迹要清楚,再经过打钎人员和技术员签字后归档。 3.9 冬、雨期施工: 3.9.1 基土受雨后,不得进行钎探。 3.9.2 基土在冬季钎探时,每打几孔后及时掀盖保温材料一次,不得大面积掀盖,以免基土受冻。 4.1 保证项目: 钎探深度必须符合要求,锤击数记录准确,不得作假。 4.2 基本项目 4.2.1 钎位基本准确,探孔不得遗漏。 4.2.2 钎孔灌砂应密实。 5.1 钎探完成后,应作好标记,保护好钎孔,未经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复验,不得堵塞或灌砂。 6.1 遇钢钎打不下去时,应请示有关工长或技术员:取消钎孔或移位打钎。不得不打,任意填写锤数。 6.2 记录和平面布置图的探孔位置填错: 6.2.1 将钎孔平面布置图上的钎孔与记录表上的钎孔先行对照,有无错误。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或补打。 6.2.2 在记录表上用色铅笔或符号将不同的钎孔(锤击数的大小)分开。 6.2.3 在钎孔平面布置图上,注明过硬或过软的孔号的位置,把枯井或坟墓等尺寸画上,以便设计勘察人员或有关部门验槽时处理。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物中的基坑、基槽、室内地坪、管沟、室外肥槽及散水等人工回填土。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质。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大于50mm,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2.1.2 主要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筛子(孔径40,60mm)、木耙、铁锹(尖头与平头)、2m靠尺、胶皮管、小线和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2.2 回填前应对基础、箱型基础墙或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且要办好隐检手续。其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回填土。 2.2.3 房心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煤气的管道安装和管沟墙间加固后,再进行。并将沟槽、地坪上的积水和有机物等清理干净。 2.2.4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回填土的高度或厚度。如在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上,每隔3m钉上水平板;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上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上标高控制木桩。 3.1 工艺流程: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 ? 检验土质 ? 分层铺土、耙平 ? 夯打密实 ? 检验密实度 ? 修整找平验收 3.2 填土前应将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肥槽回填前,必须清理到基础底面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浆、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 3.3 检验回填土的质量有无杂物,粒径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上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4 回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一般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200,250mrn;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 3.5 回填上每层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穷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并且严禁采用水浇使土下沉的所谓“水夯”法。 3.6 深浅两基坑(槽)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相同的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如必须分段填夯时,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梯形的高宽比一般为1?2。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0m。 3.7 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 侧标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墙挤歪;较长的管沟墙,应采用内部加支撑的措施,然后再在外侧回填土方。 3.8 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两侧填土夯实;并应由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项0.5m以上时,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回填细粒料。 3.9 回填土每层填土夯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10 修整找干: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3.11 雨、冬期施工: 3.11.1 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完已填土层或将表面压光,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排除雨水。 3.11.2 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3.11.3 冬期回填土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50%;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其粒径不得大于150mm。铺填时,冻土块应均匀分布,逐层压实。 3.11.4 填土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填土的上层 应用未冻土填铺,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11.5 管沟底至管顶0.5m范围内不得用含有冻土块的士回填;室内房心、基坑(槽)或管沟不得用含冻土块的土回填。 3.11.6 回填土施工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层受冻,应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4.1 保证项目: 4.1.l 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2 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3 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实。取样测定夯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7。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表1-7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2 顶面标高表面平整度 +0 -50 20 用水准或拉线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尺量检查 5.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填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和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5.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 5.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回填。 5.4 管沟中的管线,肥槽内从建筑物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后,再按规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坏。 6.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6.2 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季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坑(槽)底有有机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以及冬期做散水,施工用水渗入垫层中,受冻膨胀等造成。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各项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3 管道下部夯填不实:管道下部应按标准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方空虚,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 6.4 回填土夯压不密: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实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l 地基钎探记录。 7.2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3 回填土的试验报告。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大面积平整场地、大型基坑和管沟等回填土。 2.l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砂、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作表层以下填料。它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或3/4(使用振动碾时),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2.1.2 粘性土应检验其含水率,必须达到设计控制范围,方可使用。 2.1.3 盐渍土一般不可使用。但填料中不含有盐晶、盐块或含 盐植物的根茎,并符合《土方与爆破及验收规范》附表1.8的规定的盐渍土则可以使用。 2.1.4 主要机具: 2.1.4.1 装运土方机械有: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及翻斗车等。 2.1.4.2 碾压机械有:平碾、羊足碾和振动碾等。 2.1.4.3 一般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铁锹(平头或尖头)、2m钢尺、20号铅丝、胶皮管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2.2 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作好隐蔽检查和验收手续。 2.2.3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布置。如大型基坑或沟边上每隔1m钉上水平桩橛或在邻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抄上标准高程点。大面积场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离钉上水平桩。 2.2.4 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 工艺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 ? 检验土质 ? 分层铺土 ? 分层碾压密实 ? 检验密实度 ? 修整找平验收 3.1 填土前,应将基土上的洞穴或基底表面上的树根、垃圾等杂物都处理完毕,清除干净。 3.2 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3 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或按表1-8选用。 填土每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 表1-8 压 实 机 具 每层铺土厚度 (mm) 每层压实遍数 (遍) 平 碾 羊 足 碾 振 动 平 碾 蛙式 柴油式 打夯机 200,300 200,350 600,1500 200,250 6,8 8,16 6,8 3,4 3.4 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平 碾:2km/h 羊足碾:3kW/h 振动碾:2km/h 3.5 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重叠0.5,l.0m左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3.6 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修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3.7 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 3.8 回填土方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9 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3.10 雨、冬期施工: 3.10.1 雨期施工的填方工程,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层分段逐片进行。重要或特殊的土方回填,应尽量在雨期前完成。 3.10.2 雨施时,应有防雨措施或方案,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和地坪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3.10.3 填方工程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需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10.4 冬期填方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距离边坡表层1m以内不得用冻土填筑;填方上层应用未冻、不冻胀或透水性好的土料填筑,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10.5 冬期施工室外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填方高度不受限制;平均温度在-5?以下时,填方高度不宜超过表1-9的规定。但用石块和不含冰块的砂土(不包括粉砂)、碎石类土填筑时,可不受表内填方高度的限制。 冬期填方高度限制 表1-9 平均气温 (?) 填方高度 (m) -5,-10 -11,-15 -16,-20 4.5 3.5 2.5 3.10.6 冬期回填土方,每层铺筑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 20%,25%,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方总体积的15%;其粒径不得大于150mm。铺冻土块要均匀分布,逐层压(夯)实。回填土方的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ffff或已填方土层受冻。并且要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4.1 保证项目: 4.1.1 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2 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3 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l-10。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表1-10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2 顶面标高表面平整度 +0,-50 20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尺量检查 5.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控制极、标准水准点及龙门板等,填运土方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5.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用汽车直接将土倒入基坑(槽)内。但大型地坪不受限制。 5.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回填土而受破坏时,方可回填土方。 6.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6.2 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基底有机物或树根、落土等杂物清理个彻底等原因,造成回填土下沉。为此,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3 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压实。 6.4 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且对填方密实度要 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桩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6.5 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要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以及暗塘等。 6.6 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6.7 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地基处理记录。 7.2 地基钎探记录。 7.3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4 回填土的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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