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拔尖人才培养实施
(试行) 精品文档
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拔尖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省“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和院“581工程”建设实施~完善我院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升医院学术水平和技术实力~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从2009年开始~设立医学人才库。
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对医学人才的培养和提高。每年从医学人才库中选拔和培养院内科技拔尖人才、省中青年知名专家和卫生科技领先专家。
第三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入库:副高职称以上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硕士学位以上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计划在5年内~从医学人才库中选拔医院科技拔尖人才30-50名、省中青年知名专家8-10名、省卫生科技领先专家3-5名进行培养~促进我院学科建设、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 医院人才库入库候选人每年申报一次~名额不限。坚持突出贡献、注重实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控制总数的选拔原则~对医院科技拔尖人才每年选拔一次~每次10人左右~5年一个培养周期~实行动态管理,省中青年知名专家、卫生科技领先专家按卫生厅选拔时间和条件由医院组织推荐和申报。
第二章 培养与选拔
第六条 培养条件及
,一,院科技拔尖人才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求真务实、开拓
创新、协作奉献的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科研潜力。经过培养~能够达到或基本达到省知名中青年专家的标准,
2、近5年内没有受到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没有发生医疗事故,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主持引进或开展填补院内以上空白的新业务、新技术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新设备除外,,
5、近5年~获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7名,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前5名,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厅级一等奖的前3名;厅级二等奖前2名,厅级三等奖第1名,
6、主持厅级以上课题一项,
7、在相关专业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5篇~或中华医学会系列核心杂志2篇~SCI 1篇,影响因子2分以上,
8、通过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优良者,
9、有出国进修学习半年以上经历者,
10、在省级以上学术组织专业委员会内兼任委员或青年委员以上职务。
11、研究生导师
以上条件前3条为必备条件~4-11条中至少应具备4条。在某些方面特别突出者~3-11条可适当放宽。
,二,中青年知名专家条件与标准
1、年龄50岁,195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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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5年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第一负责人,
3、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
4、近5年来~在相关专业中华系列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3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发表的论著被SCI、EI等收录~累积影响因子在4.0以上,
5、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对外交流能力,
6、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能~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成功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创新项目~对本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有促进作用。
在某些方面特别突出者~以上1,5条可适当放宽。
,四,卫生科技领先专家条件与标准
1、年龄55岁,195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正高级职称~50岁以下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2、近5年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
3、近5年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 计划等,1项~或承担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2项,
4、近5年来在SCI、EI收录的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累积影响因子在8.0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影响因子在3.0以上,
5、在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症的诊断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做出较大成绩~成功开展医疗技术创新项目~对本学科水平的提高有促进作用~得到国内同行公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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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方面特别突出者~以上1,4条可适当放宽。
第七条 选拔程序
,一,院科技拔尖人才
以个人自荐和科室推荐两种形式~由申请人填写科技拔尖人才推荐表~上报科研外事科~经科研外事科审查评分、组织答辩~评选结果报医院批准。
,二,省 “中青年知名专家”与“卫生科技领先专家”
1、 由个人提出申请~医院根据标准和条件从院人才库中进行初选,
2、省卫生厅组织学科专家组~按照中青年知名专家和卫生科技领先专家的标准和条件~对单位初选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
3、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委员会~听取正式候选人的答辩~选举中青年知名专家或卫生卫生科技领先~年度评选可以空缺,
4、没有当选的卫生科技领先专家正式候选人~符合条件者可参加中青年知名专家的评选,
5、由省卫生厅批准中青年知名专家和卫生科技领先专家。
第三章 待遇和考核
第八条 培养待遇
,一,院科技拔尖人才
1、提供拔尖人才专项经费3万元,
2、优先推荐课题申报,
3、优先推荐省卫生厅“5451”工程出国学习~时间6-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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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先推荐职称评定,
5、优先使用中心实验室和其它院内科研资源,
6、
入选国际会议者~医院提供经费支持,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有大会宣读论文者~医院提供经费支持~必要时不受次数限制。 ,二,省“知名中青年专家”与“卫生科技创新人才”
1、被省卫生厅授予“中青年知名专家”者~医院提供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2、被省卫生厅授予“卫生科技领先专家”者~ 医院以1:2提供配套经费,
3、其它待遇参照“院科技拔尖人才”待遇执行。
第九条 培养考核
,一,院科技拔尖人才
1、根据医院、科室需求和个人自身发展条件~制定培养周期内的工作、科研、学习计划和发展目标~并与医院签订目标管理协议书~科研外事科进行全过程跟踪和年度目标考核,
2、年底提交年度
。对不按计划进行或延迟的~将亮黄牌给予警告,第二年仍未完成工作计划的~取消其院科技拔尖人才资格,
3、一个培养周期内~临床和科研成绩突出、未被评为省“中青年知名专家”和“卫生科技领先专家”者~年龄、工作符合“院科技拔尖人才”要求~自动进入下一轮培养周期,
4、在培养期间出现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学术不端、违法违纪等~取消其院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
,二,省卫生厅“中青年知名专家”和“卫生科技领先专家”
1、 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医院组织年度考核~并向省卫生厅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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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省卫生厅负责进行中期和终末考核,
2、对做出重大贡献、业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和更大的支持,
3、对考核存在重大问题者~医院要督促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4、对考核不合格者~要退出相应的人才岗位~并在下一轮卫生科技创新人才遴选中不再予以考虑,
5 医院将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方案解释权归科研外事科。
第十一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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