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
苏园规[2008]27号
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
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工作~规范苏州工业园区,简称园区,内新建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工作~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1、园区内所有新建住宅小区中的无障碍设施必须按照《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与小区的其它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1,小...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
苏园规[2008]27号
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
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工作~规范苏州工业园区,简称园区,内新建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工作~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1、园区内所有新建住宅小区中的无障碍设施必须按照《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与小区的其它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1,小区绿地道路应平缓防滑~地势高差用缓坡连接。
, 1 ,
,2,小区内配套的公共厕所应设置供残障人士使用的便池、坐便器、扶手等设施。
,3,对高层、小高层住宅小区~至少应有一幢住宅楼配备无障碍电梯。新建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则应在第一期开发配备无障碍电梯,已经实施分期开发的小区~尚未配备的~则应在后期开发中配备。
,4,按照规范设置小区内的无障碍标识~并在小区内划定无障碍停车位,一般不少于总停车位的2,~至少有一个,。
2、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领《建筑工程
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书面承诺~保证建成后的住宅小区至少满足上述第一条的要求~否则~将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住宅小区交房验收时~规划建设局会同国土房产局组织人员联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承诺的内容进行实地核验~并以开发商是否履行承诺作为是否发放《建筑临时使用证》和《建筑使用证》的前提条件。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 住宅小区 无障碍设施 通知
打印:华 沁 校对:梁智垚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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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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