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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计算贷款利息计算 隆中对 《隆中对》原名《草庐对》,是指中国东汉末年诸葛亮与刘备初次会面的谈话内容,选自《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三国志》的作者是陈寿。 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身高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惟博陵崔州平、颍川徐庶元直与亮友善,谓为信然。 时先主屯新野。徐庶见先主,先主器之,谓先主曰:“诸葛孔明者,卧龙也,将军岂愿见之乎,”先主曰:“君与俱来。”庶曰:“此人可就见,不可屈致也。将军宜枉驾顾之。” 由是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因屏人曰:“汉室倾颓,奸臣窃命,主上蒙尘。孤不度德量力,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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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计算 隆中对 《隆中对》原名《草庐对》,是指中国东汉末年诸葛亮与刘备初次会面的谈话内容,选自《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三国志》的作者是陈寿。 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身高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惟博陵崔州平、颍川徐庶元直与亮友善,谓为信然。 时先主屯新野。徐庶见先主,先主器之,谓先主曰:“诸葛孔明者,卧龙也,将军岂愿见之乎,”先主曰:“君与俱来。”庶曰:“此人可就见,不可屈致也。将军宜枉驾顾之。” 由是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因屏人曰:“汉室倾颓,奸臣窃命,主上蒙尘。孤不度德量力,欲信大义于天下,而智术短浅,遂用猖獗,至于今日。然志犹未已,君谓计将安出,” 亮答曰:“自董卓已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曹操比于袁绍,则名微而众寡,然操遂能克绍,以弱为强者,非惟天时,抑亦人谋也。今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而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用,此可以为援而不可图也。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而其主不能守,此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高祖因之以成帝业。刘璋暗弱,张鲁在北,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君。将军既帝室之胄,信义著于四海,总揽英雄,思贤如渴,若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以迎将军者乎,诚如是,则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 先主曰:“善~”于是与亮情好日密。[1] 关羽、张飞等不悦,先主解之曰:“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愿诸君勿复言。”羽、飞乃止。 诸葛亮在田地中耕种,喜爱吟唱《梁父吟》。他身高八尺,常常把自己和管仲、乐毅相比,当时的人都不认为是这样。只有博陵崔州平,颍川的徐庶与诸葛友善往来,说是确实这样。 当时先主刘备驻扎在新野。徐庶拜见刘备,刘备很器重他,徐庶对刘备说:“诸葛孔明,是卧龙,将军难道你不愿意召见他吗,”刘备说:“你和他一起来。”徐庶说:“这个人你可以到他那里去拜访,不可以委屈他,召他上门来,将军应该亲自去拜访他。” 因此刘备就去拜访诸葛亮,总共去了三次,才见到。于是叫旁边的人避开,说:“汉朝的统治崩溃,董卓、曹操先后专权,皇室蒙受风尘。我不能衡量自己的德行能否服人,估计自己的力量能否胜人,想要为天下人伸张正义,然而智谋浅短、办法很少,就因此失败,弄到今天这个局面。然而我的志向到现在还没有罢休,您告诉我该采取怎样的办法呢,” 诸葛亮回答道:“自董卓作乱以来,各地豪杰同时兴起,化州为郡,称霸一方的多得数不清。曹操与袁绍相比,名利低微,兵力又少,然而曹操终于打败了袁绍,以弱胜强的原因,不仅仅是时机好,而且也是人的谋划得当。现在曹操已拥有百万大军,挟持皇帝来号令诸侯,这确实不能与他争强。孙权占据江东,已经三世了,地势险要,民众归附,贤能之士被他所用,孙权这方面可以把他作为外援,而不可谋取他。荆州北靠汉水、沔水,南边可以直达沿海一带,东面和吴郡、会郡相连,西边和巴郡、蜀郡相通,这是用兵之地,但是他的主人刘表却没有能力守住它,这大概是天拿来资助将军的,难道将军没有夺取它的意图吗,益州地势险要,有广阔肥沃的土地,是个富饶的地方,高祖凭借它建立了帝业。刘璋昏庸懦弱,张鲁又在北面威胁着他,那里人口众多,物产丰富,刘璋却不知道爱惜。有才能的人都渴望得到贤明的君主。将军既是皇室的后代,又声望很高,闻名天下,广泛地拢致英雄,思慕贤才,如饥似渴,如果能占据荆、益两州,守住险要的地方,和西边的各个民族和好,又安抚南边的少数民族,对外联合孙权,对内革新政治、修理国家;一旦天下形势发生了变化,就派一员上将率领荆州的军队杀向中原,将军亲自率领益州的军队打出秦川,百姓谁能不拿着饭食、酒水来欢迎您呢,如果真能这样做,那么称霸的事业就可以成功,汉朝的天下,就可以复兴了。” 刘备说:“好~”从此同诸葛亮的情谊一天比一天亲密了。 关羽、张飞等非常不高兴了,刘备就解释给他们说:“我有了孔明,就像鱼有了水。希望各位不要再说什么了。”关羽、张飞才平静下来。 通假字 陇: 通“垄” 夫:通“甫” 已:通“以” 信:通“伸”,伸张 古今异义 猖獗 古义:失败 今义:嚣张 顾 古义:拜访 今义:照顾 凡 古义:总共 今义:平凡 孤 古义:自称 今义:孤单 用 古义:因此 今义:使用 可以 古义:“可以”“把” 今义:许可 部分重要注解 躬:亲自。 陇亩:田地。 好:喜欢。 每:常常。 时:当时。 许,同意。 友善:关系好。 口:认为。 信然:确实这样。 屯:驻军防守。 器:器重、重视。 谓„„曰:对„„说。 与俱来:与(之)俱来。俱。一起。 就见:到那里拜访。就,接近,趋向。 屈致:委屈(他)召他来。致,招致,引来。 枉:委屈。 驾:车马,借车马指刘备。 顾:拜访。 由是:因此。 遂:于是,就。 诣:去,到。这里是拜访的意思。 凡:总共。 ( 乃见:才见到。 因:于是。 屏:这是命人退避的意思。 倾颓:崩溃、衰败。 奸臣:指董卓、曹操. 窃命:盗用皇帝的命令。 孤:古代王侯的自称。这里是刘备自称。 度德量力:衡量(自己的)德行(能否服人)估计(自己的)力量(能 否胜)人 信:通“伸”,伸张。 遂:就。 用:因此。 猖獗:这里是失败的意思。 已:停止,罢休。 计:计策。 安:疑问代词,怎么。 出:产生 已来:已,通“以” 不可胜数:数也数不清。胜,尽。 众寡:人少。意思是兵力薄弱。 非惟„,抑亦:不仅„„而且 谋:筹划(得当) 挟:挟持,控制。 令:号令。 争锋:争强,争胜。 国险而民附:地势险要,民众归附。 援:外援。 图:谋取。 利:物资。 尽:全部取得 殆:大概。 资:资助,给予。 险塞:地势险要。 天府之土:指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丰饶,形势险固的地方。 因:依靠。 成:成就,创建。 暗弱:昏庸懦弱。 殷:兴旺富裕。 存恤:爱抚、爱惜。 胄:后代。 信义:诚信仁义。 著:显明。 总揽:广泛地罗致。揽,招致 岩阻:险阻,指形势险要的地方。 修:治理。 政理:政治。 身:亲自。 向:奔向(译为:向„„进军) 诚如是:果真像这样。 日:一天天。 乃:于是,就。[2] 相关成语 如鱼得水:好像鱼得到水一样。比喻得到跟自己十分投合的人或对自己很适合的环境。 挟天子以令诸侯:比喻用领导的名义按自己的意思去指挥别人。 天府之国:现多指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富庶之地。 箪食壶浆:形容军队受到群众热烈拥护和欢迎的情况。 鼎足之势:比喻三方面并立的局面。 犬马之劳:古地臣子对君主常自比犬马,表示愿像犬马那样为君主奔走效力。先表示心甘情愿受人驱使,为人效劳。 三顾茅庐:拜访;茅庐:草屋。原为汉末刘备访聘诸葛亮的故事。比喻真心诚意,一再邀请、拜访有专长的贤人。 1.诸葛亮是如何形势的,他怎样一步步通过说理提出策略的, 明确:天下形势——对曹操,不可与之争锋;对孙权,可以为援而不可图;对荆、益二州,可夺之。三步走战略——主攻荆州;夺取益州;联吴灭曹,统一全国。 2.既然是写诸葛亮,为什么要花笔墨写徐庶、张飞、关羽等人, 明确:对诸葛亮言行的描写,既有正面的,又有侧面的,使人物形象丰满。徐庶有引出情节的作用,关、张二人又埋下伏笔。 3.本文对我们写作文有何启发,自由发表看法。 4.鼓励课后通过图馆、网络等多种渠道,对文中涉及人物进行了解;阅读《三国演义》,研究“三步走”战略在小说中是如何演绎的。 (解说:若想达到“缩小距离,贴近学生”的文言文教学目的,则必须充分调动学生对三国故事和已有的文言文知识经验和生活经验,使学生产生参与学习的兴趣;必须充分尊重学生在诵读认知、体会感悟过程中产生的情感体验; 必须充分引导学生在自我解读、产生认同感基础上对文章写作方法的掌握。为此,以上“自读程序”的力求突出学生参与、探究、发现的自读会读能力,力求达到师生平等、合作、和谐的教学效果。) 智取生辰纲 《智取生辰纲》是元末明初小说家施耐庵的名著《水浒传》第十六回的后半部,原题“杨志押送金银担 吴用智取生辰纲”,叙述晁盖、吴用、白胜等草莽英雄与大名府军官杨志斗智斗勇的故事。 该故事发生在今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五花营村西北部的黄泥冈。 施耐庵(1296—约1371),名子安(一说名耳),本名彦端,汉族,江苏兴化人,元末明初小说家。博古通今,才华横溢,举凡群经诸子,词章诗歌,天文、地理、医卜、星象等,36岁曾中进士,后弃官归里,闭门著书,与门下弟子罗贯中一起研究《三国演义》、《三遂平妖传》的创作,搜集并整理关于梁山泊宋江等英雄人物的故事,最终创作“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当代阴阳易辨派创始人高煜翔评价水浒传:“天翻地覆事,侠肝义胆情,忠义照千秋,热血奇男儿。施耐庵于元延祐元年考中秀才,泰定元年(1324年)中举人,至顺二年(1331年)登进士不久任浙江钱塘县尹。施耐庵故里江苏兴化新垛乡施家桥村有墓园、纪念馆,有《施氏家薄谱》存世。施耐庵是元末明初小说家,大明(南直隶)扬州府兴化县白驹场施家桥(今江苏泰州兴化施家桥)人。元末张士诚于白驹场(今分属兴化和大丰)起义,定都平江(苏州)建立抗元政权,自立吴王(朱元璋也是吴王,史称西吴,以区分二者),施耐庵效力于张士诚,之后施耐庵避乱迁居兴化。水泊梁山的一百零八条好汉,其实就是元末起义军将领们的影子。他是著名的元末明初文学家。施耐庵是罗贯中的老师,住苏州阊门外施家巷,曾入仕钱塘(杭州)。至此,施氏族谱已经出现了。 "智取生辰纲"写的是杨志押送生辰纲去往东京,在途中(黄泥冈)被晁盖吴用等用计夺取的经过。故事集中反映了蔡京、梁中书为代表的封建统治者与广大农民的矛盾,热情歌颂了起义农民的大智大勇与组织才能。第十六回在全书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在此之前,小说主要描写了鲁智深、林冲等个别英雄人物的抗争。而"智取生辰纲"则是起义农民的集体行动,是梁山泊英雄聚义的开始。 智取生辰纲八条好汉: 赤发鬼刘唐 托塔天王晁盖 智多星吴用 阮氏三雄:立地太岁阮小二,短命二郎阮小五,活阎罗阮小七. 入云龙公孙胜 白日鼠白胜 此章可分为两部分: 前一部分主要写杨志与老都管、虞侯及众军士的矛盾,为以后生辰纲的被劫埋下了伏笔。杨志为了应付不测可以说是处处小心,事事留意。开始还是趁凉行路,后来到了“人家渐少,行客又稀”的山路地带,为安全起见,改为天正热时赶路。这本是顺应地势的防范之策,怎耐天气酷热、担子沉重、山路难行,他又不讲究方式方法,“轻则痛骂,重则藤条便打”,军汉们“雨汗通流”,苦不堪言,怨声载道。他与兵士矛盾的激化构成了杨志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说军汉们只是些小人物,尚惧怕他的权威,不敢公开反抗,那么,他不注意协调好与老都管、虞候的关系,使得本来就对他心存鄙视的老都管公开抵制,这一矛盾的激化就是致命的了。它直接导致了军汉们不听杨志的打骂(有人撑腰嘛),坚持在强人出没的黄泥岗松林里休息。这样,杨志一行丧失了天时、地利、人和,终于不免失败。 后一部分是全文的高潮,主要写杨志与晁盖等人的斗智斗勇。吴用利用酷热难耐的天气,知道赶了半天路的杨志一行会口渴,于是设计在酒中下蒙汗药。当杨志一行在松林里歇息时,晁盖等人出现了,他们扮做行商的客人,首先使自己处在了暗处,同时为后面证明酒中无药作铺垫。然后,由白胜挑着满桶诱人的白酒(此时尚未下药)走上了山岗。果然,军汉们垂涎欲滴,但当即受到杨志的阻拦,怀疑里面有蒙汗药。白胜欲擒故纵,立刻表示不卖了。然后由晁盖等人过来先吃掉一桶,一则表明此酒无药,让杨志放松警惕,二则借舀酒作掩护,前一瓢装做要占便宜,后一瓢下药。而白胜追这个,夺那个,竟和平常小贩卖酒一样,毫不露破绽。这样一做戏,杨志也不由得有点相信这是好酒了,于是同意买。但白胜又一次欲擒故纵,一个劲儿不卖,这就彻底麻痹了杨志的警惕心理,终于全被蒙汗药麻倒,眼睁睁看着生辰纲被劫走。 在这段文字中,杨志和晁盖等人的斗智斗勇始终在紧张地进行中,但并不是明刀明枪,自始至终也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因为我们无从知道那几个贩子的客人就是晁盖等人,而他们之间的斗争也被表面上的“兵士买酒”和“杨志阻止喝酒”的争斗所遮盖。杨志处在不听话的想喝酒的军汉们和一心想引诱他们喝酒的晁盖等人中间,虽然小心谨慎,却也是疲于应付。更重要的是,晁盖等人“计”高一筹,无论杨志怎么猜测,怎么提防,他们都好像全然了解杨志的心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而且事事走在了前边。 生辰纲最终被夺,这是否说明杨志是个很愚蠢的人,其实结合《水浒》中其他描写杨志的章节,我们可以看出,杨志是一个精明能干的人。 杨志久在江湖,知道押运生辰纲的凶险,刚一接受任务,就多次推托,推辞不掉时,才做了精心的安排:首先要求扮做普通的行商客人,悄悄赶路,避免大张旗鼓,引人注意 后又要求梁中书给自己提调众人的权力,防止内部不和,被“贼人”钻了空子。 后来在路上,也是根据不同的地形,更改行路的时间。开始是趁凉行路,后来到了“人家渐少,行客又稀”的山路地带,为安全起见,改为“辰牌起身,申时便歇”,天正热时赶路,而且不允许大家在黄泥岗的松林里休息。 后来兵士要买酒喝,他又千方百计阻拦。这都体现了杨志的精明。 那么,既然杨志如此小心,为什么最终还是失败了,这一方面固然是要突出吴用计策的高妙和无懈可击,但最主要的原因却是他性格的另一面:急功近利、粗暴蛮横、刚愎自用。正是这种性格, 使得他对手下的兵士“轻则痛骂,重则藤条便打”,这就激化了运送队伍的内部矛盾。“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有了内讧,失败也就不可避免了。 从《水浒》对杨志的整体描写来看,杨志的性格经历了“失意——得志——幻灭”的发展历程。 杨志本是“三代将门之后”,原“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刀一枪,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应该说最初也是满怀抱负。不想命运多舛,先是失陷了“花石纲”,又在盛气之下杀了泼皮牛二,吃了官司,被发配充军。这是其人生的一个失意时期。但岂料却因祸得福,得到梁中书赏识,收在门下,“早晚殷勤听候使唤”,并把押运生辰纲的重要任务交托给他。只要他完成这个任务,前途就会一片光明,他的命运也似乎是“柳暗花明了”, 杨志 离志得意满的日子也不远了。可是“福兮祸之所伏”,他太在乎这趟任务了,唯恐辜负了梁中书的厚爱(这也有点“士为知己者死”的心理),所以处处小心,时时在意,因此就有点急功近利,有点急躁。而且太过小心时,脑筋就死板了。他一心怀疑蒙汗药已经下在酒里了,所以一直等到别人先喝过才允许兵士买,却忘了酒里可能本来就没有蒙汗药,而别的人虽能证明酒里没药,却未必清白。而且白胜首先在酒的价钱上做了文章,五贯足钱,有这么贵的酒吗,但是在精明的杨志眼里看来,这反而能使他对酒的戒心有所降低。而且白胜处处表现出不愿卖酒给杨志,所谓“反其道而行之”。正是白胜表现出的不屑卖酒,才使杨志放松了戒备,最终喝下了有蒙汗药的酒,所以丢掉了生辰纲,自己的幻想也最终幻灭,不得不上梁山落草。在智取生辰纲中关于他的三件事:押送花石纲,杨志卖刀,押送生辰纲。 急功近利 内因 欠理智 人不和败因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外因 棋高一着,略胜一筹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作品原文 编辑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1)我所欲(2)也。二者不可得兼(3),舍(4)鱼而取(5)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6)于(7)生者,故(8)不为苟得(9)也;死亦我所恶(10),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11)有所不辟(12)也。如使 (13)人之(14)所欲莫(15)甚于生,则(16)凡(17)可以得生(18)者何不用也(19),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20)也,由是则生而(21)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22)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23)贤者(24)有是(25)心(26)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27)耳。 一箪(28)食,一豆(29)羹,得之则(30)生,弗(31)得(32)则死。呼尔(33)而与之(34),行道之人(35)弗受;蹴(36)尔而(37)与之,乞人不屑(38)也。万钟(39)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40)焉~为宫室(41)之美,妻妾之奉(42),所识穷乏者(43)得我(44)与(45),乡(46)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47)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48)乎,此之谓失其本心(49)。[1] 注释译文 编辑 字词注释 (1)亦:也。 2)欲:喜爱。 (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心:思想 (27)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8)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9)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则: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4)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 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 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 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5)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6)蹴:用脚踢。 (37)而:表修饰。 (38)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9)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40)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1)宫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穷乏者:穷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与:通“欤”,语气助词。 (46)乡,通“向”,原先,从前 (47)乡:通“向”,从前。 (48)已:停止。 (49)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白话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1] 作品鉴赏 编辑 文学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 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 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1] 名家评伦 朱熹:“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2] 作者简介 子 孟子(约公元前372年—约公元前289年),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汉族,东周邹国(今山东省邹城市)人,东周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学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在政治上主张法先王、行仁政;在学说上推崇孔子,反对杨朱、墨翟。被后世尊称为亚圣,其弟子将孟子的言行记录成《孟子》一书。[3] 曹秽论战 《曹刿论战》是《左传》中的一篇文章,出自《左传?庄公十年》[1] ,题目是后人所起。本文又题作“齐鲁长勺之战”或“长勺之战”。长勺之战发生在公元前684年,是历史上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之一。讲述了曹刿在长勺之战中对此次战争的一番评论,并在战时活用“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原理击退强大的齐军的史实。 原文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 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注释 (1)十年:鲁庄公十年(公元前684年)。 (2)齐师:齐国的军队。齐,在今山东省中部。我,指鲁国。鲁,在今山东西南部。《左传》传为鲁国史官而作,故称鲁国为“我”。 (3)公:鲁庄公。 (4)曹刿(guì):鲁国人。 (5)肉食者:吃肉的人。这里指居高位、享厚禄的人。 (6)间(jiàn):参与。 (7)鄙 :鄙陋,指目光短浅 (8)乃:于是,就。 (9)何以战:即“以何战”,凭什么作战。以:凭( (10)衣食所安:衣服食物这类养生的东西。 (11)专:个人专有。 (12)徧:同“遍”,遍及,普遍。 (13)牺牲玉帛(bó):古代祭祀用的祭品。牺牲,指猪、牛、羊等。玉帛,玉石、丝织品。 (14)孚(fú):为人所信服。 (15)福:作动词,赐福,保佑。 (16)狱:案件。 (17)长勺:鲁国地名,在今山东曲阜县北。 (18)鼓:作动词,击鼓进军。 (19)驰:驱车(追赶)。 (20)辙(zhé):车轮滚过地面留下的痕迹。 (21)轼:古代车厢前边的横木,供乘车人扶手用。 (22)既克:已经打了胜仗。 (23)盈:充满。这里指士气正旺盛。 (24)靡(mǐ):倒下( (25)弗:不。 (26)忠:尽力做好分内的事。 (27)必以分人:就是“必以之分人”,一定把它分给别人。 (28)加:虚夸。这里是说以少报多。 (29)察:弄清楚。 (30)情:实情。 (31)忠之属也:这是尽了本职的一类事情。忠,尽力做好本分的事。 (32)可以一战:就是“可以之一战”,可凭借这个条件打一仗。 翻译 鲁庄公十年的春天,齐国军队攻打我们鲁国,鲁庄公将要迎战。曹刿请求庄公接见。他的同乡说:“大官们会谋划这件事的,你又何必参与呢,”曹刿说:“大官们眼光短浅,不能深谋远虑。”于是进宫廷去见庄公。曹刿问庄公:“您凭什么跟齐国打仗,”庄公说:“衣食这类养生的东西,我不敢独自占有,一定拿来分给别人。”曹刿说:“这种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老百姓是不会听从您的。”庄公说:“祭祀用的牛羊、玉帛之类,我从来不敢虚报数目,一定要做到诚实可信。”曹刿说:“这点诚意难以使人信服,神是不会保佑您的。”庄公说:“大大小小的案件,即使不能件件都了解得清楚,但一定要处理得合情合理。”曹刿说:“这才是尽本职的事,可以凭这一点去打仗。作战时请允许我跟您去。” 鲁庄公和曹刿同坐一辆战车。在长勺和齐军作战。庄公(一上阵)就要击鼓进军,曹刿说:“(现在)不行。”齐军擂过三通战鼓后,曹刿说:“可以击鼓进军啦。”齐军大败。庄公正要下令追击,曹刿说:“还不行。”(说完就)下车去察看齐军的车印,又登上车前横木望齐军(的队形),(这才)说:“可以追击了。”于是追击齐军。 打了胜仗以后,鲁庄公询问取胜的原因。曹刿答道:“打仗,要靠勇气。头通鼓能振作士兵们的勇气,二通鼓时勇气减弱,到三通鼓时勇气已经枯竭了。敌方的勇气已经枯竭而我方的勇气正盛,所以打败了他们。(齐是)大国,难以摸 清(它的情况),怕的是有埋伏,我发现他们的车印混乱,军旗也倒下了,所以才下令追击他们。” 赏析 本篇选文又题作“齐鲁长勺之战”或“长勺之战”。这一战事发生在鲁庄公十年(前684),是齐桓公即位后向鲁国发动的第二次战争。 前此两年,齐桓公(公子小白)与其庶兄公子纠曾进行过激烈的争夺君位的斗争。当时篡君夺位的公孙无知(齐襄公堂弟)已被杀,齐国一时无君,因此避难于鲁国的公子纠和避难于莒国的公子小白都争相赶回齐国。鲁庄公支持公子纠主国,亲自率军护送公子纠返齐,并派管仲拦击、刺杀公子小白。然而鲁国的谋划没有成功,公子小白已出乎意料地抢先归齐,取得了君位。齐桓公即位后当即反击鲁军,两军交战于乾时(齐地),齐胜鲁败。乘兵胜之威,齐桓公胁迫鲁国杀掉了公子纠。齐桓公虽在其庶兄的血泊中巩固了权位,但对鲁国却一直怨恨难平,因此转年春便再次发兵攻鲁,进行军事报复和武力惩罚。本篇所记即是这次在鲁地长勺展开的战事。 这是一篇文字简短明快、内蕴丰富的记事散文。全文大致可分为三个段落。 第一段写战前,写曹刿请见庄公并与之讨论进行的政治准备和用兵作战的条件。面对齐国的进犯,曹刿是主动请求晋见庄公的,作者记了他与“乡人”的一番对话。乡人善意地劝说他不要去参与“肉食者”的事,曹刿却坦直地回答:“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肉食者”是相对于“藿食者”而言的,显然,这是以饭食精粗对执政贵族和平民所作的简单划分。与乡人所表现出来的对“肉食者”和国事的冷漠态度相反,曹刿表示出对“肉食者”的不信任并积极要求参与国家的决策。“肉食者鄙”已为乾时之战所证明,那一次“公丧戎路,传乘而归。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是以皆止”(《左传》庄公九年)。如今齐军压境,岂可再让国家败在他们手中?接下去,曹刿与鲁庄公围绕“何以战”的论题进行了严肃的对话。鲁庄公心无成算,对曹刿郑重的询问作不出爽快切要的回答。他先提出“衣食”的分配,“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又说到神灵的祭祀,“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前者不是普遍施予民众的实惠,无关战事全局;后者是例行的宗教性礼节,并非对民众的真诚许诺,因此二者都为曹刿所否定。唯有最后在庄公提出治理讼狱“必以情”的一点,曹刿认为“忠之属也”还算是尽心务实的一项,认定“可以一战”,并随即提出直接参战的要求。 第二段写两军交战的实况。这一部分作者笔墨不多,但是鲁军如何进攻、追击,齐军如何败绩、溃逃的情形历历在目。曹刿适时选择出击、追击的时机,他采取了后发制敌、以智取胜的战术。当齐军未动鲁庄公急于抢先攻击时,曹刿制止道:“未可。”直至齐军三鼓之后,军士勇气衰竭,他才表示:“可矣。”鲁军一鼓作气挫败了齐军。在追击的问题上,曹刿确察虚实而后动,制止了庄公的鲁莽,待下车察看齐军车辙的轨迹、登轼了望齐军麾帜旌旗之后,才果断地表示:“可矣。”此战鲁军大获全胜。 第三段,用补叙笔法写战役之后由曹刿论证战术的选择和克敌制胜的原因。这部分实际是全文的重点,它展示了曹刿作战指挥智勇双全的特点。“夫战,勇气也。”在此,曹刿所说“勇气”,是战时士气的集中表现,是军士临战时的激情和果敢拼杀的昂扬斗志。齐军三鼓,鲁军并不应鼓而动,齐军激发起来的勇气 没有得到相对的呼应,反而很快由亢奋转为衰惫。曹刿抓住了这种士气和心理变化的有利时机号令鲁军,一举得胜。此外警惕“大国难测”,不忘实地侦察,确证齐军是败溃而非诈退,也是扩大战果、稳操胜券的重要原因。这段文字是从道理上对第二段战事实况的分析和论述。 从军事角度说,长勺之战所包含的内容是很丰富的。它着重说明了战略防御的基本原则,正确掌握这些原则即可达到以弱胜强的目的。这一战例历来受到军事家的重视,毛泽东也曾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对长勺之战作了军事学的评论。 从文学角度看,这又是一篇记述战争的佳作。作者取材精到,构思落笔立意高远,既于叙事中撮取历史经验,又于行文中生动刻画人物形象。曹刿是作者着意刻画的主要人物。他具有卓越的军事智谋和指挥才能,能在瞬息万变的战争中沉着、冷静、果断地号令军队,曹刿就是长勺胜战的权威和统帅。作者对他的称美赞扬,含蓄于精心的描写之中。文中多记曹刿简短、果敢的言行:“请见”、“问战”、“请从”、于战斗中两置可否„„这一系列活动表现出一名出身下层而深谋远虑的谋士的精明干练。作者巧妙地运用了比照映衬的修辞技法。以曹刿与“乡人”的对比突出曹刿抗敌御侮的责任感和护卫宗国的政治热忱。从曹刿与鲁庄公的对比中,以庄公的驽钝、浮躁反衬曹刿的机敏、持重。如果说,作者有意无意使鲁庄公出丑,证明了“肉食者鄙”的断言,那么也正是借此才使曹刿的聪明才智得到更理想的表现。 本文的语言,无论是叙述还是人物对话,都极为简洁精炼,表意说理,通达晓畅。行文中散句、排比、偶句错落有致,增强了叙事写人的生动效果。其中曹刿的语言尤为精彩,如战场上的指挥用语,简短明确,这不仅衬托出战事紧迫无暇论析战争策略,也表现出曹刿思维敏捷和临战时坚定而自信的心态。[2] 孔乙己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1],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词语注释 编辑 1、短衣帮:旧指短打衣着的劳动人民。 2、阔绰(chuò):阔气。 3、羼(chàn):混合,掺杂。 4、荐头:旧社会以介绍佣工为业的人,也泛指介绍职业的人。 5、声气:这里指态度。 6、满口之乎者也:意思是满口文言词语。这里用来表现孔乙己的书呆子气。 7、上大人孔乙己:旧时通行的描红纸(描红纸:一种印有红色楷字,供儿童摹写毛笔字用的字帖。旧时最通行的一种,印有“上大人孔(明代以前作丘)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这样一些笔划简单、三字一句和似通非通的文字。),印有“上大人孔乙己”这样一些包含各种笔画而又比较简单的字,三字一句。 8、“君子固穷”:语见《论语?卫灵公》。“固穷”即“固守其穷”,不以穷困而改变操守的意思。固,安守。 9、进学:明清科举制度,童生经过县考初试,府考复试,再参加由学政主持的院考(道考),考取的列名府、县学籍,叫进学,也就成了秀才。又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乡试(省一级考试),由秀才或监生应考,取中的就是举人。 10、营生:谋生,筹划如何生活。 11、钞:现写作“抄”。 12、回字有四样写法:“回”字过去一般只有三种写法:“回”“囘”“囬”,极少有人用第四种写法(外部一个偏旁“囗”中间加上一个“目”字)。孔乙己这种深受科举教育毒害的读书人,常会注意一些没有用的字,而且把这看成学问和本领。 13、“多乎哉,不多也”:语见《论语?子罕》:“大宰问于子贡曰:‘夫子圣者与,何其多能也~’子贡曰:‘固天纵之将圣,又多能也。’子闻之,曰:‘大宰知我乎,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这里与原意无关。 14、服辩:又作“伏辩”,即认罪书。这里指不经官府而自行了案认罪的书状。 15、年关:年底。旧社会年底结账时,债主要向欠债的人索债,欠债的人过年如同过关,所以叫“年关”。下文的端午和中秋,在旧社会里也是结账的期限。 创作背景 历史背景 19世纪末期,清朝政府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在盛行。少数读书人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小说《孔乙己》的主人公孔乙己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这样一个典型。 1911年辛亥革命后,袁世凯称帝,复辟势力猖撅,革命成果被窃夺。“五四”运动前后,科举制度虽被废除,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仍然根深蒂固,封建教育仍以其他方式推行,人民仍处于昏沉、麻木状态。 1917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列主义。中国革命的知识分子李大钊等领导和策动了新文化运动,向封建文化教育进行猛烈抨击。为了愤怒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为了“描绘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以“引起疗救的注意”,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后,于1918年冬创作了小说《孔乙己》。 孔乙己 环境造就人,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其性格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孔乙己善良朴实,另一方面他迂腐顽固,真是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这样性格的人物,毫无疑问是一个悲剧形象。 迂腐 孔乙己是清朝末年的知识分子,他信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条,但是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上,有没有功名利禄,生活过得非常穷酸。孔乙己有着封建教育制度影响下的书生特有的清高本质,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意从事劳动赚取钱财,端着读书人的架子只能越过越穷。关于孔乙己那句“窃书算不算偷”的名言,我们可以看出他作为穷困潦倒的书生的迂腐一面。当大家嘲笑他偷书的时候,孔乙己只能无力的回击一句“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这是多么可笑的歪理,此时孔乙己的穷酸迂腐可见一斑。[3] 善良 孔乙己的人物形象是双面性的,复杂的,他虽然穷酸、迂腐,但是也有人性的闪光点。孔乙己善良的一面体现在他教小孩子认字和分茵香豆给小孩子吃的两个细节上。孩子们围住他,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茴香豆并不是什么稀罕物,可是在那样一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在“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咸煮笋,或茴香豆,做下酒物”的年代,在卖酒都要羼水的年代,对于一个穷愁潦倒之人来说,确是何其珍贵,可他却一人一颗,一直分到所剩无几为止。一个“便”字就可见其大方,真真是分得毫不迟疑,毫不手软。相比较那些个掌柜和长衫客们,他们中有谁不比孔乙己阔绰,有谁拥有的不比孔乙己多,但又有谁分豆给孩子们吃呢,最让人忍俊不禁的是当孩子们再次把“眼睛望向碟子”,他不是谩骂,不是恐吓,竟也“着了慌似的”哼起了《论语》里的调子直哀求,一个拥有善良与透明心性的老头跃然纸上。[4] 穷困潦倒的“士”阶级 酒店的酒客,有两个不同的等级:以下层劳动人民为主的“短衣帮”和以上层地主阶级、有钱人和读书人为主的“长衫客”。“短衣帮”们因为生活贫困、社会地位低下,在酒店里只能站着吃喝,“长衫客”们却可以走进酒店的专属包间坐着,慢慢享受酒肉佳肴。孔乙己初次出现在酒店里,就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他是站着喝酒却穿着长衫的惟一的人。既是穿长衫的,就应慢慢走进屋里,愉快地坐着吃喝。但是孔乙己却不能,他只能跟短衣帮一样,在柜台外站着喝酒,不伦不类。他读过书,但是没有考上秀才,不能依靠认识的字、读过的书来生活,那就必须用劳动来谋生。但是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就在于它不但使人与劳动脱离,而且还教育人轻视劳动阶层,灌输唯有读书是最高尚的思想。不劳动,不能生活,自然越过越穷,可是孔乙己还是死要面子,觉得读书人无论如何都应该比普遍人高一等,处处要显示出自己的身份,卖弄学问。站着喝酒这个细节显示他不是地主阶级,不是有钱人,理应把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脱下来,融入短衣帮的人群里。可是孔乙己又不愿承认自己的穷困潦倒,相反还觉得自己比他们都要清高,处处摆读书人的架子。他既不属于贫穷人士也不属于上层地主阶级,与这两个社会主流阶层都存在着距离。生活贫穷的孔乙己和当时社会的下层人民没有什么两样,但他时刻穿着在他看来是身份象征的“长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内心轻视广大 劳苦众生,同时又渴望融入在他看来高大上的上层地主阶级和读书人、有钱人的世界,这种意识使他处在一种尴尬的社会地位当中,不但不被这两个阶层认可,反而成为他们讥讽的笑柄。孔乙己穷苦、懒散,身上的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年多没有补,也没有洗”;反复被人欺负、殴打,脸上经常挂着新痕旧伤,偏偏他又自恃清高,满口“之乎者也”,“孔乙己”称号由此而来。鲁迅通过对孔乙己的社会地位、肖像、穿衣、话语及称号的刻画,向我们展示了他的社会地位与思想意识的矛盾所在。孔乙己热衷功名利禄,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民,时刻不愿脱下标志自己读书人身份的长衫。 孔乙己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他是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的牺牲品。统治阶级不但在政治经济上对他进行残酷的控制,推残了他的肉体,剥夺了他的生路,而且在精神上毒害了他,使他蒙受了极大的耻辱和痛苦。文章刻画了一个被封建思想所毒害所麻木而最终又被社会抛弃吞没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形象和他的悲惨命运,对吃人的封建文化教育和害人无数的科举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无情的揭露。孔乙己最终在肉体的毒打和心灵的虐杀中孤独地死去了,但他不觉悟,致死都不明白是谁造成了他最后悲惨的结局。[5] 酒店掌柜 掌柜是一个封建社会没落时期典型的小商人形象。这些小商人群体在生意上狡猾精明,在精神上却空虚愚昧,他们似乎没有受到封建礼教过多的束缚,可以和一些下层人打成一片,一起“哄笑和奚落,咀嚼着弱者的骨髓”(李长之《鲁迅批判》),然而却正是他们麻木的笑容、愚昧的笑声,使孔乙己们生活得更潦倒、尴尬,最终被扫出了这个社会,同时也让读者在窒息中沉思。 叙述者 咸享酒店里进进出出的小伙计,时方12岁,鲁迅将孔乙己的遭遇通过小伙计的口一一说出,将咸享酒店中发生的一切通过他一一铺排,让读者看到了孩子的变化。曾经的淳朴纯真“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样子太傻”这样的判词显然不是小伙计的自言自语,而是对掌柜或是他人的口无遮拦的“直接引语”,总之是来自成人世界的评价,从这一句看似贬义的评价里,我们看到了小伙计最初的纯真。“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无非长衫主顾傲慢,小伙计不会或不愿阿谀;小伙计从侍候长衫主顾的差使旁边赶开后,做不到伺机往酒里羼水,是淳朴诚实的天性使然;别人嘲笑孔乙己,但小伙计看到了他“从不拖欠”的品行„„渐被同化的麻木冷酷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等级分明、欺诈势利、冷酷无情的咸亨酒店里成长的小伙计,渐被同化而麻木冷酷。 孔乙己在酒徒和小市民那里找不到丝毫的人间温暖,他把自己真诚的感情转移给孩子们,他诚恳地教“将来做掌柜”的小伙计“茴”字的写法,小伙计的态度是“‘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并“努着嘴走远”。小伙计对于孔乙己的诚恳和善良,小伙计回报的却是鄙视和不屑;别人嘲笑、挖苦孔乙己的时候,小伙计呢“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面对穿着一件破夹袄盘腿垫包坐着用手走路的孔乙己,小伙计也只是“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只放在门槛上而不递给行动不便的孔乙己,“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小伙计的麻木冷酷跃然纸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在孔乙己身上,小伙 计才找到快乐。“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倍增其哀乐。”这是一幅多么令人可笑却又叫人可悲的画面。因为样子傻不让他侍候长衫主顾,因为诚实不会往酒里羼水而被派去做专管温酒的无聊职务,小伙计逐渐势利、冷酷,甚至把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表现出当时畸形社会对人的影响和毒害。[6] 作品鉴赏 编辑 文脉梳理 这部作品是我国的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也是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短篇小说之一。作者以极俭省的笔墨和典型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这位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形象。孔乙己那可怜而可笑的个性特征及悲惨结局,既是旧中国广大下层知识分子不幸命运的生动写照,又是中国封建传统文化氛围“吃人”本质的具体表现。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的精神状态以及社会对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序幕(第1—3段),介绍孔乙己活动的社会环境—鲁镇的咸亨酒店。 第一层(第4—9段),写孔乙己的身份、地位、经历、言行、性格,是小说情节的开端和发展。 第四段首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承接上文,开始具体描写主人公孔乙己。这句描写出孔乙己的奇特身份,揭示了他的社会地位,意义含蓄而深长。“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的生活经济情况和社会地位,与小说开头所说的喝酒主顾中的“短衣帮”差不多。但孔乙己又是“穿长衫”的,这又含蓄说明了他是“读书人”,虽穷可又不愿放下“读书人”的架子,死要面子,受封建文化教育之毒很深,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因而,成为“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这“唯一”就标示了他特殊的社会地位和独特的性格与身份,他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和酒店主顾中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不一样。 文章接着细致描写孔乙己的肖像。逐步刻画他的性格特征。“身材很高大”,表明他原本具有谋生的条件;“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表明他生活状况不好,时常遭受生活的折磨和别人的凌辱;接着,写孔乙己到店后,酒客们揭他的短取笑他。他先是不答,当人们一次又一次揭他的“伤疤”、取笑他时,要面子的孔乙己不得不起来分辨说:“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窃书不能算偷„„窃书”~他争辩的结果是“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在这里,作者生动地表现了孔乙己的可笑、可悲,他是众人取笑的对象,他的到来使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在这一段里,作者通过上述肖像描写,把一个穷困潦倒、迂腐可笑的下层知识分子形象栩栩如生地刻画出来,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第五段,描叙人们背地里对孔乙己的议论,交代孔乙己的身世和经历。这是前面情节的补充。孔乙己连秀才也没有考中,又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愈来愈穷,弄到将要讨饭,因而“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不拖欠酒店的钱。这说明他的诚实。 第六段,紧接第四段短衣帮酒客嘲笑孔乙己的话题,层层推进,波澜起伏。人们先问他“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人们接着又说“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这时,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些灰色”。这几句生动的描述,深刻地揭示了孔乙己的内心活动:先是表现出读书人的高傲,后来却是反映他难以掩饰的、不可名状的苦痛。 第七段,用对比方法进一步描写孔乙己的性格和不幸。孔乙己知道不能和那些酒客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次,孔乙己问十二岁的酒店小伙计“我”:“你读过书么,”“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孔乙己越说越高兴,还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后见“我”“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时,孔乙己“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这段一老一少、一冷一热的精彩的对比描写中,反映了孔乙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之低,更说明了这个社会对不幸者的冷酷,也说明了孔乙己的寂寞与善良。 第八段,写有好几回,孔乙己给来酒店赶热闹围住了他的邻舍孩子分茴香豆吃,和上文教小伙计“我”写茴字,都说明孔乙己喜爱孩子的善良性格和难找“知音”的孤苦、寂寞心情。 第九段,用一句话来小结上文引起下文:孔乙己的存在只是作为供人取笑的对象,别人的生活也是无聊的,靠从取笑孔乙己中得到一些快乐。但是,没有孔乙己,“别人也便这么过”。 第二层(第10—11段),描写孔乙己的不幸遭遇,是小说情节的高潮。 第十段,由掌柜结帐引出还欠十九个钱的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又从掌柜和酒客的对话中侧面交代孔乙己因偷窃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这是孔乙己不幸遭遇的发展。一连串的问答中,既反映了人们对这一不幸事件的无比冷漠,也凸现了封建统治阶级代表人物丁举人的凶狠残暴。科举时代爬了上去的丁举人把连秀才也未考中的穷困潦倒的孔乙己打断了腿,欲置他于死地。这事实本身也是对科举制度罪恶的深刻揭露。 第十一段,先写环境气候,渲染一种悲凉的气氛,接着引出长久没有来的孔乙己。这一段写孔乙己出场,是通过“我”忽然听见“温一碗酒”这虽然很低,却很耳熟的声音开始的,未见其人,先见其声。此时的孔乙己,“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从这些外貌、动作描写中看出孔乙己的惨状,与前面对孔乙己的描写发生明显的变化,形成强烈的对比。孔乙己这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人,连肉体也遭到摧残。即便如此,掌柜和酒客们仍不忘对他进行取笑。面对这种取笑,他也不像从前那样去争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之后又低声说“跌断,跌,跌„„”,脸上现出很像恳求不要再提的眼色。最后,孔乙己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在“旁人的笑声中”可见世态炎凉。 第三层(第12—13段),描写孔乙己的悲惨结局。 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茴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 作品主旨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位子的苦人和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这种哄笑是麻木的笑,这使孔乙己的悲剧更笼上一层令人窒息的悲凉的意味。一面是悲惨的遭遇和伤痛,另一面不是同情和眼泪,而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以乐境写哀,更令人悲哀,表示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作品反封建的意义就更加深刻了。 封建秩序是封建社会的基础,在这样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同情心都被扼杀,变得麻木不仁,自私冷漠。在短衣帮的心目中也以为既然“学而优则仕”,那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的孔乙己当然是劣货,只值得奚落和取笑。他们意识不到自己与孔乙己同样在封建秩序中处于倍受压迫的社会底层,同样可悲可怜,所以他们对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者不但没有同情和帮助,相反只知道哄笑取乐,在他们劳累而苦闷的生涯中寻求片刻的快乐。[7] 另一方面,“为了揭示社会对于处在苦境的人的凉薄”也是这篇文章的主旨之一。[8] 语言特点 用词准确生动是这篇文章的一个特点。具体表现在用具体形象的动词来描写静态的事物,如“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或者以先后用词的不同来揭示人物境遇的变化。如“孔乙己„„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与“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的对比,用“排出”表示孔乙己在那时的阔气,有钱的样子。后来腿被打断了,人也穷了,便用“摸出”来形容。“摸”这个词就表现出他的破衣袋里钱本不多,可是他却摸来摸去总想多摸出几文钱来。 修辞手法多样而新奇则是另一个特点,文章运用了多种形式的夸张以及反复手法的运用,人物形象塑造准确到位且内涵深刻。[9] 叙述角度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计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凄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涵着深沉的批判力量。值得注意的是,叙述者“我”实际上又是以一位对社会人生有着丰富体验和深刻认知的中年知识分子的口吻,回忆着二十多年前发生的一幕幕景象。——经过了二十多年的世事变迁,当年的小伙计早已人到中年,并远离了鲁镇和咸亨酒店,却仍然对穷困潦倒中的孔乙己及自己在当时对待孔乙己的态度念念不忘,其中复杂的内心隐曲是可想而知的,但作者又刻意隐藏了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只是以一种含蓄平淡的口吻徐徐道来,增添了小说的艺术魅力。 现实原型 《孔乙己》的主角孔乙己,据鲁迅先生自己告诉我,也确有此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们都叫他做“孟夫子”,其行径与,《孔乙己》中描述相差不多。他本姓孟,大家叫他孟夫子,他的本名因此失传,他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以致穷得讨饭。他替人家抄书,可是喜欢喝酒,有时连书纸笔都卖掉了。穷极时混进书房里去偷东西,被人抓住,硬说是“窃”书不能算偷„„他常到咸亨酒店来吃酒,可能住在近地,却也始终没人知道。后来他用蒲包垫着在地上,两手撑了走路,也还来吃过酒,后来便不见了。作者的本家,名叫“四七”。此人喜欢喝酒,抽鸦片,但能写得一手好字。经常穿着破旧肮脏的竹布长衫,头上歪戴瓜皮帽,到处游荡。他好骂人,却经常被人打。 相传绍兴城内还有一个名叫“亦然先生”的,此人由于生活贫困不堪,为谋生计,只得去卖烧饼油条勉强度日。因他不肯脱下长衫,又不愿意大声叫卖,只好跟随别的卖大饼油条的小贩后面。小贩们吆喝一次,他跟在后面低低地叫一声“亦然”,令人啼笑皆非。街上的孩子们见他身穿长衫,手提货篮,叫着使人不懂的话,于是就围着哄笑起来,异口同声叫他“亦然先生”。从此,“亦然先生”就扬名绍兴了。 “亦然先生”卖完大饼油条,就缓缓地踱到咸亨酒店,掏出几枚铜钱,要一碗酒,一碟茴香豆,慢吞吞地边喝酒,边津津有味地嚼着茴香豆。孩子们一见“亦然先生”在喝酒,纷纷地赶来讨茴香豆吃。他就每人一颗地分给孩子们,直到碟子里的茴香豆所剩寥寥无几了,就用手盖住碟子,嘴里念念有词:“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据说这位“亦然先生”就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的原型呢。 象征意义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呐喊》里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骗钱混饭。另外《风波》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个水乡,而酒店却在城里,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酒楼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鲁镇也好,故乡也好,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群众浓缩成一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风波》《祝福》中这意象叫作咸亨,在《长明灯》和《药》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 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使他的写实小说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复杂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记》和《药》,而这篇小说是“气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鲁迅的另一篇象征现实主义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这一象征也是强有力的代表旧中国之一个象征。这两个象征成为互相配合的一对。故乡以故家为缩影,人物事件发生在房屋内,而鲁镇以大门敞开的酒店为焦点,悲剧在街边的柜台旁产生。 现实意义 孙伏园在简括鲁迅当年告诉他最喜欢《孔乙己》的意见时说:“《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因此我们读《孔乙己》不一定永远都把它放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来解释其意义。过去多数人以科举制度对中国人民的毒害的角度来解释,孔乙己代表典型的旧知识分子,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但是正如鲁迅所说“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因此他坚持要了解《红楼梦》就不要去追究曹,从他身上去了解贾宝玉或小说的意义。因为“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同样,我们可以超越写作时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来读《孔乙己》,它一样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当我们不把这篇小说局限于中国封建社会中来解释时,它就是“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这种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这个凉薄的社会,全世界都一样,古代和现代,今天和明天都不会消失。鲁迅表面上写发生在中国清末的社会与中国人,实际他也同时在表现人类及其社会中永恒的一个悲剧。表面上孔乙己是一个受了科举制度毒害,“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但他也是普遍性的代表了个人与社会之冲突的多种意义的象征。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中,多少人就像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被群众嘲笑、欺凌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孔乙己代表了理想或幻想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他的悲剧在于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与事实的区别。在科举时代偷书不是一件可耻或甚至犯罪的行为,他染上这种旧习后,社会却改变了。因此咸亨酒店,那个小小的社会对孔乙己,永远是一个埋葬他、置他于死地的陷阱。 今天,从东方到西方,多少人是根据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价值观而生活,而他自己又不了解或醒悟他是生活在梦幻中,他生活着的社会根本不能容纳像他那样的人。离开科举的框框读《孔乙己》,我们更能感到这篇小说的意义的 丰富,而且具有很普遍的世界性的意义。孔乙己和卡缪的《异乡人》(《The shaager》)中的异乡人罗梭,米勒的《推销员之死》(《willg Lo man》)中的推销员同样是属于具有全人类意义的代表人物。 名家点评 鲁迅:《孔乙己》一文“能于参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的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显露,有大家的作风。”[10] 刘再复(美学家):贫贱而悲惨的“多余人”,失去人的尊严与资格,被社会所耻的下层知识分子。 钱理群(北大教授):值得同情与焦虑的,有着悲剧性、荒谬性地位和命运的知识分子。[11] 澳门大学中文系主任朱寿桐:通过几十年的语文课本或别的途径,进入绝大部分中国人的心目,并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思想观念,进而悄悄地改变了许多中国人的精神。[12] 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亭,后改为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鲁迅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后与《药》、《故乡》等小说名篇一同收入小说集《呐喊》。毛泽东评价鲁迅为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评论家、作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中华的精神的发扬人。鲁迅是20世纪中国的主要作家,是中国现代小说、白话小说和近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左翼文化运动的支持者之一。鲁迅一生的著作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论文、散文、翻译近1000万字,其中杂文集共16本:《热风》《坟》《华盖集》《华盖集续编》(1926)《而已集》(1927)《三闲集》《二心集》(1930)《南腔北调集》(1932——1933)《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1934——1936)等。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真实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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