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问答题答案)

2017-09-26 18页 doc 55KB 201阅读

用户头像

is_998870

暂无简介

举报
问答题答案)    四、简答题   1.什么是制度?什么是政治制度?   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2分)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2分)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2分)   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2分)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2分)   2...
问答题答案)
    四、简答   1.什么是制度?什么是政治制度?   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2分)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2分)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2分)   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2分)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2分)   2.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少1项扣1分)   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有哪些特色?   第一,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具有广泛的阶级基础。(2分)   第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2分)   第三,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分)   第四,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具有本质上的优越性。(2分)   第五,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能够实现自身的改革和完善。(2分)   4.何谓“依法治国”?如何“依法治国”?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   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实行法治。(4分)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国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分)   依法治国突出表现在依法行政方面。(2分)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必须以司法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分)。   5.电子政务有哪些优点?   第一,电子政务可以实现信息、资源和组织的高度整合(2分)   第二,电子政务具有良好的交互性。(2分)   第三,电子政务可以促进政务公开。(2分)   第四,电子政务可以提高行政效率。(2分)   第五,电子政务有利于提高政治参与的水平。   6.什么是宪法?它有什么基本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等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核心,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基石。(4分)   宪法有其自身的基本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分)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2分)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2分)   7.什么是宪政? 它与宪法的关系?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   形态或政治过程。(4分)   宪法与宪政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首先,宪政的核心内容是如何创制一个好的   宪法、如何使一个好的宪法得到具体的实施和如何保障在实施中的宪法充分发挥其根本法的作用。其次,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第三,没有宪法谈不上宪政,但有宪法却不一定有宪政。(6分)   8.简述宪法适用。   宪法适用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宪法的活动。根据宪法适用主体的不同,可以把宪法适用分为“执宪”和“司宪”。(4分)   所谓执宪是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宪法的活动。所谓司宪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原则和程序贯彻运用宪法的活动。(6分)   9.什么是宪法监督?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宪法监督是“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制度”的简称。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了监控、督促宪法实施而建立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特定国家机关的监督和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舆论、公民等的监督;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审理违宪事件的制度。(6分)   我国宪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监督国家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4分)   10.什么是国家机构?我国国家机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和管理的职能,按照一定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4分)   具体内容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   元首机关;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最高军事机关,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6分)   11.我国公民有哪些权利?   我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3分)   (2)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宗教信仰自由。(3分)   (3)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3分)   (4)特定人的权利(1分)   12.我国公民有哪些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6)其他方面的义务   (少1项扣2分)   13.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包括哪些方面?   组织和领导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2分)   加强对人民军队的领导;(2分)   领导和管理干部工作;(2分)   组织和动员社会;(2分)   重视思想政治工作。(2分)       14.全国人大代表有哪些职权?   代表职权分为会内职权和会外职权。   (1) 会内职权:提出议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选举和决定任命的投票权;审议权;.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调查提议权;表决权;.免责权。(5分)   (2)会外职权:与原选举单位保持联系权;视察权;召集临时会议的提议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权;.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利;原选举单位人大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列席权。(5分)   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什么?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制宪和修宪权;   监督宪法实施权;   立法权;   其他方面的职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立法权;   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   宪法实施的监督权;   对国家机关其他工作的监督权;   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   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6.我国国家主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时也是国家机构,其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一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3分)   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主要是礼仪性的机构和职位:国家主席本身不独立决定任何国家事务,而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有关职权;在形式上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作为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行使职权。(5分)   17.我国国家主席的基本职权包括哪几个方面?(1)国家主席的对内职权:公布法律;任免权;发布命令;荣典权。(5分) (2)国家主席的对外职权: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5分)   18.简述宪法中规定的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按照宪法规定,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4分)国务院对全国的行政领导权,包括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制定其它能够影响全国所有地方政府和居民的政策和措施,对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具有绝对的、集中的权威和权力。(6分)   19.总理负责制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第一,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国务院的工作由总理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总理是国务院的惟一法定责任人和最高领导人。(2分)   第二,在国务院内部,实行总理负责制。只有总理才是国务院的负责人,其他国务院组成人员只是总理的助手,并只对总理承担责任。(2分)   第三,总理享有国务院职责范围内的决策权。(2分)   第四,总理享有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及其他国务院工作人员的提名权(2分)   第五,总理享有决定、命令、行政法规和议案的签署权。(2分)   20.简述国务院的职权。   国务院的职权属于执行性质的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拥有广泛、全面、统一领导国家行政活动的直接权力,以及为了保障这种领导得以实现的间接权力。   (1)国务院的直接权力: 行政立法和制令权; 对国务院机构和地方政府的行政领导权; 行政管理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权; 外交权。 (5分)   (2)国务院的间接权力: 立法提案权; 否决权; 戒严权;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的形式授予的其它权力。(5分)   21.什么是行政监督?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是怎样的?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否合乎宪法和法律而实施的全面监察与督促。(1分)它包括:   (1)上级监督 :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领导有权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实施监督:通过撤销 下级不适当的决定、命令,考核、奖惩 下级人员,指导、检查、督促 下级工作实施行政监督;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 撤销下级政府做出的错误的行政决定。 (3分)   (2)审计监督 :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对行政机关的财政、财务和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价的方式,监督国家预算的分配与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益,以预防和纠正国家财政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3分)   (3)监察监督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通过检查、调查与处理等方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督。   国务院行政监察机构是国家监察部。地方政府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同时接受所在政府和上级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3分)   22.什么是行政区划?其意义何在?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通常在中央政府或组成联邦的次级地方政府的统一权威下,将国土或本地方区域加以一定的划分,形成一个个相互区别的区域,并在其上建立相应的政治、行政等国家机关组织,(7分)以方便国家或地方的管理,实现国家或次级地方的统治职能。(3分)   23.地级市设置的是什么?   一般为市区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口25万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口20万以上;工业总产值20亿元以上;(4分)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比例达35%以上;(3分)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并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的中心城市。(3分)   24.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共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国家的重要政治制度之一。(3分)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或少数民族分布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自治机关,由少数民族实行区域性的民族自治。民族自治机关享有管理和决定本民族和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法定权力,享有根据本民族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自主权。(7分)   25.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立法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所不同;   民族自治地方有变通执行权;     民族自治地方有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权;     民族自治地方有地方公安部队组建权;   民族自治地方有社会事业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机关组织和工作规则的设定权;     民族自治地方有民族语言文字使用优先权。   26.什么是民族自治地方?它有哪些基本形式?   民族自治地方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上建立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以建立以一个或者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5分)   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形式有:   (1)以一个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2)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3)以一个较大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其中包括级别不同的若干较小规模的其它民族聚居区而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4)一个民族在多处有聚居区的,建立多个自治地方。   (5)对于有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因地域太小、人口太少,不宜建立自治地方和设立自治机关的,则通过在这些地区设立民族乡的办法,使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也能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民族乡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5分)   27.简述一国两制的内涵及其核心内容。   “一国两制” 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在国家的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这些地区的政府虽然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性质仍然是国家的地方政府,不具有主权国家的性质和地位,不能行使国家主权。(4分)     “一国两制”的核心主要有以下两点:“一国两制”制度的实施,首先必须保证国家的统一。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在国家的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这些实行不同制度的地区,是国家的组成部分,是统一国家的不可分隔的一部分;其次,邓小平说 “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10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6分)   28.我国法院有哪些种类和层级?   由最高法院、地方各级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构成。(2分)   地方各级法院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2分)   目前主要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海事、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等。军事法院设三级:基层军事法院,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海事法院分别设在广州、上海、武汉、青岛、天津、大连等口岸城市。铁路运输法院分设两级,即在各个铁路管理局中设立的中级铁路运输法院和在铁路管理分局设立的基层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主要包括基层森林法院(林区人民法庭)森林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内设的林业审判庭)、高级法院内设的林业审判庭。(6分)   29.简述检察院的立案范围。   除办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案件外,(2分)检察院还可以直接立案办理某些案件。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2分)   (2)渎职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等等。(2分)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2分)   (4)特别决定侦察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可以由检索院立案侦查。(2分)   30.法院的工作方式是什么?   (1)合议制   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合议制的形式是合议庭。合议庭是由审判人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3分)   (2)两审终审制   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3分)   (3)审判委员会   各级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2分)   (4)案件审批制度   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实际上还实行案件审批制度。案件审判制度是指所有的案件在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审理之后、判决之前,主审人员必须将案件审理的具体意见上报主管的行政业务领导,如庭长或副庭长、院长或副院长审查决定的一项制度。(2分)   31.检察院的工作方式是什么?   (1)侦察:侦查是指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按照法律规定,只有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有侦查权。   (2)批捕: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对于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   (3)公诉: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做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4)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认为本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最高检察院对于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于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当再审。   (5)监督: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贯穿整个诉讼过程。检察院有权监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立案、侦察和法院审理案件。   (6)民主集中制     32.简述中国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制度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这意味着义务兵役制和志愿兵役制开始没有主次之分。(2分)   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服现役,没有服现役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服预备役或者编入预备役部队、参加民兵组织,以及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都是履行兵役义务。(3分)   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根据军队需要,也可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5分)   33.简述中国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制度的基本内容。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也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工作的任务:一是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二是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三是组织民兵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全国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各级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5分)   预备役是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凡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以外,均应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   预备役是国家武装力量的后备力量之一,是增援与加强现役兵力的最直接的后备力量,也是战时首先动员的对象。预备役部队由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士兵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统一编制组建,属于人民解放军序列。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总参谋部的计划进行军事训练,必要时可按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可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在一般情况下,预备役的军官和士兵从事正常的职业和工作,并不长期脱离工作和生产。(5分)   从1983年开始,我国各军区及军兵种开始普遍组建预备役部队,现已拥有数十个师的新型预备役部队,军兵种包括步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和舟桥部队,以及海、空军等。   34.简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中的地位及其基本性质。   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分)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这个制度是在肯定中共唯一执政党地位前提下的多党派共存和中共与各个民主党派之间的领导、协商关系,(3分)中共在多党合作中处于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接受中共的领导,同时,中共是中国政府的“执政党”,民主党派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等形式和渠道“参政议政”,因而具有参政党的地位;(3分)此外,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尽管承认和保障中共的领导地位,但也强调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因此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这种宪法地位和权利本身是不以政治关系的变动而变动的。2分)   35.从世界范围看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我国是什么状况?   在国外,公务员的概念有大有小,范围也不尽一致,但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将公务员限定在行政系统内,并排除选举职和任命职。按照这一划定,公务员一般是指政府中事务次官以下的所有工作人员,其范围上自常务次官,下至清洁。这一类型以英国最为典型。二是将公务员范围扩大到整个行政系统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选举产生和政治任命的政务官在内。美国即属这一类型。三是将所有国家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大系统的工作人员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如邮局职工、公共汽车司机等)统称为公务员。法国属于这一类型。(5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履行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职能;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依此,中国公务员实际上包括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七类机关工作人员,即在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此外,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5分)   36.简述西方和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西方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部外制”管理机构,即在行政系统以外设置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统一掌管公务员所有事宜;二是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部内制”管理机构,即在政府行政系统内设置人事机构,掌管各部门内部公务员的人事行政事宜;三是以英国为代表的“折衷制”管理机构,即在行政系统之外设置相对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负责公务员考选事宜,而公务员管理事宜则由各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5分)   中国《公务员法》尽管没有明确公务员主管部门,但按照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公务员管理机构从纵向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一类是地方(县级以上)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从横向看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一类是各机关内设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如法院、检察院管理本系统内的公务员。(5分)   37.什么人可以报考公务员?   从一般的角度看,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以下最基本的要求: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年满十八周岁;三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是具有良好的品行;五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是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是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8分)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了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三种情况: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是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2分)   38.中国的选举制度如何保障选举人权利?   (1)选举人权利的保障   保障选举人的选举权利,主要是保障公民通过投票行使自己的选举权时,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候采取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选举行为。法律既要保障选举人自由投票的权利,也要保障公民自愿放弃选举权的权利。(5分)   (2)秘密投票和差额选举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取秘密投票的方式,遵循差额选举的原则。(5分)   39.简述村民自治的实质和内容。   村民自治的实质,就是让广大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村民通过民主的形式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共同办理好本村的各项事务。(4分)村民自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中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根本,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证。从操作的角度看,村民自治主要包括三个基本环节:即制定村委会选举办法,保证民主选举;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证民主决策;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民主管理。(6分)   40.什么是城市社区建设?   城市社区建设指的是城市基层社会在党和政府的支持、指导下,通过调整、强化社区自治组织和其他社区组织,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功能,发展社区事业,改善社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把社区与整个国家的社会生活融为一体,从而通过社区建设促进整个社会进步的持续发展过程。城市社区建设对于城市基层社会不断强化基层民主自治,优化社区结构,不断完善与提高社区功能,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都具有越来越重要和突出的作用。(6分)   国务院将“推进社区建设”的职能赋予民政部;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建设中具有主体地位和作用的组织。(2分)   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主要有:社区组织建设、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社区文化、社区环境建设等内容。(2分)   论述题(1题,20分)   1.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5分)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首先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指的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人民民主专政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它表明我国实行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还规定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中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建立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5分)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它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这些制度的全过程。(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集中体现。(2分)   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坚持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权。(2分)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只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人民有权行使国家权力,但就“如何行使”以及“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去行使”等具体问题却没有作详细的规定。这需要由其他的制度来具体规定和实施(1分)。   2.联系实际说明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原则指的是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或者说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在宪法中予以确认,并且规定了人民行使主权的方式。(4分)   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依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平等享有的权利。社会主义国家在本质上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在国家生活中处于主导的支配地位,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首要前提和直接表现,这就必然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确保公民能够享受各种权利和自由。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应当地在宪法中确认了人权保障原则。(4分)   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牵制、彼此约束、互相监督,以保障国家权力正常运行并进而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不认同三权分立的原则,但也主张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首先,社会主义国家设立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此基础上一般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其中立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其次,作为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再次,各级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执行国家法律的时候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4分)   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治理的一种思想理念、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是民主制度,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允许有任何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侵犯公民权利的专制权力。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些都是法治原则的具体体现。(4分)   3.试述中国共产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原则。   党指挥枪是中国共产党处理与军队关系的传统和领导军队的根本原则,其基本含义是:一方面在党与军队的关系上,党高于军队,政治高于军事,政权高于军权;另一方面,在军队的领导权归属问题上,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而不是任何其他力量可以和能够领导军队。(4分)   党指挥枪原则体现为中国共产党对军队实行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绝对领导。中国共产党对军队政治上的领导就是军队必须服从和实现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原则;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标就是军队的政治目标,军队不允许持有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标不同的其他任何政治目标和政治主张;在军队中,只能宣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绝不允许宣传、渗透、奉行其他任何政治思想和主张。(4分)   首先,中国共产党对军队思想上的领导就是军队必须奉行中国共产党所奉行的理论和意识形态,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用这些思想和理论武装军队的头脑;不允许在军队中传播任何反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思想;保持军队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的思想上的纯洁性,使军队能够在政治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在军事上自觉听从中国共产党的指挥。(4分)   从具体手段上说,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首先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在组织上系统地实行对军队的严格控制和领导。   其次,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组织领导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层层建立党组织,使中国共产党党组织成为军队中更为集中、更有凝聚力的组织核心,从而实现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组织领导是排他性的。(4分)   再次,中国共产党通过独具特色的政治工作制度保证对军队的领导。军队中的政治工作制度由政治委员制度和政治机关制度构成。(4分)   4.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所谓根本政治制度意味着: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中国的国家性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包括运用和行使国家政权的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4分)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整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权力渊源地位,其他的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其权力、合法性均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宪法和法律上,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制度和机构相比,是本源性的、根本性的。(4分)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统治和管理国家政权权力的、具有相对低成本和较高可接近性的机构。相比较而言,在现有的国家政治制度中,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距离最近、“人民”最容易进入和产生影响,人民代表大会最具有直接代表和反映“人民”意愿和要求的能力。(4分)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也决定了它具有一种“根本性”。所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构建的国家政权体系,它主要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同产生它的人民的关系,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同它产生的‘一府两院’等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这三个‘关系’、一个‘基础’、一个‘原则’,概括地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集中地体现了国家的性质。一句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 (4分) 第五,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性”还在于它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具有根本的区别。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西方国家实行多党竞争制度。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多党地位平等的多党竞争制度需要不同的政党生存和竞争的制度空间。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相适应的政党活动空间是人民代表大会,而与西方多党竞争相适应的政党活动空间是议会民主制。在目前阶段,在中国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根本的重要政治意义,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所必然要求的政党活动空间的模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就具有了根本性的地位和意义。(4分)   5.国务院有哪些行政方式?其内容如何?   (1)参与立法(2)行政立法(3)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4)直接命令(5)收集信息和要求地方政府报告工作(6)审计和行政监察; (7)行业管理和部委联系企业(8)专项拨款(9)设立派出机构或代表(10)垂直管理   6.试述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2)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原则。(3)民族区域自治原则。(4)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5)少数民族人口政策。(6)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政策。(7)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8)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9)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政策。(10)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   7.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具体表现在:(1)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2)中央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3)中央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4)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行政管理权。   (5)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6)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基本法以及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澳门原有法律和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全国性法律除特别规定的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且仅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规定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7)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8)特别行政区可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   (9)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10)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11)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8.中国干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即只有中央及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才拥有处理干部管理及其相关事务的权力。这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根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党管干部也是中国共产党干部管理的根本原则。干部管理的基本体制是分部分级管理。中国共产党管理全国干部的核心是干部任免权。干部调配是中国共产党党管干部的一个重要方面。(5分)   (2)干部录用   干部录用,即按照一定的原则,采取一定的方式吸纳干部的制度。它是整个干部队伍的“进口”,直接关系到干部的数量和质量,是干部人事管理的主要环节。   录用干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 “实行公开招考、自愿报名、坚持考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用”的办法。   干部录用的渠道主要有考试录用,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录用,从企事业、工厂和农村吸收,培训录用等。(5分)     (3)干部任用制度:即用人单位根据一定的条件与标准,遵循特定的原则,运用一定的方式,合理使用工作人员的制度。中国干部任用制度的方式主要包括:考任、选任、委任、聘任。(5分)   (4)鉴定考核制度: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在干部录用提拔过程中进行的、对干部的正式评价制度。   干部鉴定必须考核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包括政治品质、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等内容;“能”主要是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主要是指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包括工作积极性、纪律性、责任感、出勤率等内容;“绩”就是公务员的工作成绩和实际贡献,即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鉴定考核可以采用公开或秘密的方式,主要由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和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的组织做出。(5分)   9.结合实际论述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有权要求公务员履行其法定的应尽职责,同时也有义务保障公务员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利;公务员有忠实履行其职责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依法要求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权益保障。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一定的权利,就无法执行公务;没有一定的义务,就不能防止公务员滥用职权。只有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公务员依法行政。(6分)   (1)公务员的义务   公务员必须履行九项义务:一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是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是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六是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是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是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未能履行应尽义务的,即视为违纪行为,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给与行政处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分)   (2)公务员的权利   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有八项:一是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是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是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是参加培训;五是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是提出申诉和控告;七是申请辞职;八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享有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7分)   10.联系我国实际论述职位分类制度。   职位分类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基础,也是公务员管理的出发点。(2分)   现代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主要由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品位分类制,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职位分类制。前者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后者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3分)   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以职位分类为导向,同时兼顾和吸收品级分类的合理因素。(2分)   职位是职位分类的基础,是特定职务、职权、职责的集合体,由符合一定规格标准的公务人员担任。职位分类,即对机关的各种常任职位进行分类划等。也就是说,依据规范化标准,将机关的工作职位按业务性质、繁简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及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分析评价和整理,并对各种职位制定“职位说明书”,表明各职位的名称、编号、工作性质和内容、职责与权利范围、同相关职位的关系、任职者应具备的资格、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升迁途径、培训方式等,以便对从事不同工作性质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管理,对同类同级的人员用统一的标准管理,从而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3分)   中国公务员的职位类别按照其职位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履行综合管理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这类职位具有纯技术性(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不可替代性和技术权威性等特征。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具有纯粹执行性、现场强制性等特征,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3分)   需要指出的是,其一,除上述三类职位外,还有分别行使国家审判权与检察权的法官、检察官职位。其二,国务院可根据管理实践的需要,依据《公务员法》的授权,增设其他新的职位类别。   11.什么是公务员回避制度?请联系实际加以说明。   回避是指通过对公务员担任职务、执行公务、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的制度。(3分)   第一,回避范围。凡有以下四种亲属关系中的任何一种,应当进行任职回避:一是夫妻关系;二是直系血亲关系,包括有自然血缘联系的亲属(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以及“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三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主要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自身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即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是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4分)   第二,回避的类型:一是任职回避,即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公务员,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中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但是,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二是地区回避,即公务员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三是公务回避,即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遇有法定情形,避免影响正当履行公务而进行的回避。公务回避主要包括三种情况: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四种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4分)   第三,回避管理,即回避提起和决定程序。公务员回避的提起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公务员主动向管理机关提出回避申请;二是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三是不是利害关系人的其他人尽管不能直接提起回避申请,但可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由机关来决定是否需要回避。(4分)  
/
本文档为【问答题答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