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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死亡证明

2017-09-18 12页 doc 27KB 18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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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 ok3w_ads(“s004”); ok3w_ads(“s005”); 篇一:医院死亡证明.doc111 死亡医学 居 民 死 亡 医 学 证 明 书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殡葬证 证明书存根省市区(县)街道(乡) 编号: 编号: 编号: 编号: ICD编码:月 日 统计分类号: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E编码: 统计分类号: (以下由统计人员填写)根本死亡原因:年 篇二:上蔡协和医院死亡证明书 上蔡协和医院死亡证明 篇三:死亡证明填写 死亡证明填写 一、 相关概念: 1、死亡原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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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死亡证明 ok3w_ads(“s004”); ok3w_ads(“s005”); 篇一:医院死亡证明.doc111 死亡医学 居 民 死 亡 医 学 证 明 书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殡葬证 证明书存根省市区(县)街道(乡) 编号: 编号: 编号: 编号: ICD编码:月 日 统计分类号: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E编码: 统计分类号: (以下由统计人员填写)根本死亡原因:年 篇二:上蔡协和医院死亡证明书 上蔡协和医院死亡证明 篇三:死亡证明填写 死亡证明填写 一、 相关概念: 1、死亡原因:“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 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 ?导致死亡的原因可以有多个,包括疾病、损伤中毒及外因; ? ?不包括临死时的表现形式。 ? 只有一个死因时可以直接填写; ? ? 超过一个死因时则需按照ICD-10的要求填写; 选择根本死因需按照ICD-10的有关规则、注释进行。 2、 死因链:可以认为就是导致死亡发生的一系列疾病或损伤的发生链条,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可以合理解释。 “顺序”一词是指分别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第?部分逐行上的两个或多个情况,每个情况都是记在其上一行的另一情况可接受的原因。 例:疾病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死亡 损伤中毒 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死亡原因发病致死亡之间大概时间间隔 I (a)颅内损伤 1小时 (b)颅骨骨折 1小时 (c)行人在道路上行走 1小时 意外被卡车撞倒 3、根本死因: (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 (b) 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内涵:就是一种起主导作用的,带有根本性的疾病或损伤,由 于它的存在,发生及发展,逐渐形成一连串的病态事件,并最终导致死亡。 ? 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单原因统计分析; ? 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到最早的那个疾病; ? 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 所有报告的死因均可以被用于进行多原因统计分析。 例:? a.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b.肝硬化失代偿 c.慢性乙肝 a、b、c均为死亡原因 c为根本死因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基本项目填写要求: 1、基本要求: ?按照统一格式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 ?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 ?死亡证明书正面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 ?死亡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内容包括死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间、 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病史的一系列情况。 ?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的,可以向警务部门反映,由警务部门协助确定死因。 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2、具体要求: (1)编号:由公安和卫生部门统一编号; (2)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 ? 婴儿:可同时填写婴儿母亲的姓名以备调查;尚未起名者可记录其母姓名,按“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记录,以备调查; ? 老人:儿子名字或女儿名字; (3)性别:生理性别 ? 如果是女性,填写死亡时或之前一年是否怀孕; (4)民族:按汉、回、壮、维吾尔、藏、白族等填写。 (5)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填写职业和具体的工作。不 符要求的填写如:工人、干部、操作工或退休。 (6)身份证号码: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注意与出生日期保持一致。 (7)户口所在地: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 ? 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8)生前常住地址:按照生前居住半年地址. ? 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 ? 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9)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含再婚、复婚、分居)、丧偶、离婚、 不详5种情况划记。 (10)文化程度:按死者的最高学历的填写。文盲指不识字,半文盲指稍识字,中学含中专, 大学含大专。 (11)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 (12)出生日期及死亡日期:按公历年、月、日填写。 (13)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 当年未过生日者:死亡年份,出生年份,1 ? 已过生日者:死亡年份一出生年份。 ? 未满l周岁的婴儿,填写实足月龄;28天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 天的新生儿,填存活小时。 (14)死亡地点:按照《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6种情况填写;来院已死的死亡地点应为家 中或赴医院途中; (15)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和电话:指最了解死者生前疾 病或其它情况的直系亲属或亲友。 (16)住址或工作单位:指联系人的常住地址、联系电话和所在工作单位。 (17)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指第?部分报告的主要疾病最高级确诊的单位。 (18)最高诊断依据:按实际确诊的各项依据划记;如实行诊断分级,取最高级别的诊断依 据,B超、X光、心电图等特殊检查均放到“临床+理化”一栏; (19)住院号:未住院就诊者不填: (20)医师签名:由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医师签名。乡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签名, 村医签名到调查记录里的“调查者签名”栏里; (21)医疗单位盖章:由填写医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22)填报日期:指出具证明书的日期,一般应是死者死亡当日或随后几日内,如间隔过长 应予以说明。 三、《死亡医学证明书》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填写要求 1、第I部分:是该表的主要内容,是必须要填写的部分。 ?按照导致死亡的顺序填写,(a)由(b)引起,(b)由(c)引起,(c)由(d)引起; ?)每行只能填写一个疾病; ? (a)行至少要填写一个疾病;如果填写临死方式/情形,例如“呼吸衰竭”、“循环衰竭”、“全身衰”等,一定在(b) 行上填写引起原因。 ?发病距死亡的时间间隔:尽量填写,询问不清,可以不填 ? 长短:(c)病最长,(b)病次之,(a)病最短 ? 单位:分、小时、天、周、月或年 ?如果在一系列事件中只有一个步骤,则在I(a)行上记入一条就足够了。 *主要原则: 1、每行只能填写一种死因; 2、有明确的死因链应按顺序报告 ; 3、没有明确死因链按严重程度报告; 4、应尽可能报告特异性的诊断; 5、优先填写更严重、更特异的疾病诊断; 6、对肿瘤致死者应明确报告肿瘤的原发部位及形态学情况; 7、对后遗症情况致死者应明确报告时间间隔; 8、对先天异常致死者,应优先报告严重的先天异常; 9、对围生儿死亡,应优先报告围生儿本身严重的疾病; 10、对损伤/中毒致死者,应同时报告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及外部原因。 2、第II部分:如果没有,可以不填 ? ? 写所有促进死亡、但与第I部分死亡原因顺序无关其他有意义的疾病; 照严重程度依次填写,无数目限制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1、调查范围: ? 《死亡医学证明书》根本死因复杂,难以与直接死因建立因果联系,无法作出选择 或修饰归类者。 ? 《死亡医学证明书》仅填写疾病的拟诊、待排而未明确诊断者。 ?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呼吸衰竭、循环衰竭、中毒、感染、休克、昏迷、出血、 胃出血等直接死因而未填根本死因者。 ? 《死亡医学证明书》仅填“来院已死”、“死因不明”及“猝死”等而未填报根本死 因者。 ? 因伤害死亡,未报告外部原因者。 ? 仅填高血压、败血症、尿毒症、肺部感染、消化道出血、心脏病、肝硬化、营养不 良、动脉硬化、尿路感染、消化性溃疡及肝胆综合征等而未填报根本死因者。 ? 肿瘤未明确良性或恶性、未特指部位及转移。 ? 精神病、肾脏病、胃病、心脏病、先天性病、孕产妇病等而无明确具体的疾病名称 者。 ? 漏项、错项、所填情况有疑问者。 2、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即病历摘要和家属提供情况,内容应包括: (1)本次发病的症状体征:包括起病原因、急缓、病程、症状、实验室检查结果、治疗经过及其转归、以及临死前的表现等。 (2)治疗史死者生前在医院所做的检查诊治: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治疗措施和效应、药物使用等。(不用填其具体数值) (3)发病时间 (4)诊断单位 (5)诊断依据 (6)既往史及相关情况:包括死者生前以往患过的疾病以及可能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如生长发育史、家族史、遗传史、职业史、接触史等。以及死者生前的起居饮食、生活习俗、 烟酒嗜好等。 3、被调查者姓名:指接受死因调查的对象的姓名; 4、与死者的关系:指受调查者与死者的关系,如直系旁 系亲属或邻里同事等关系; 5、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指被调查者的具体地址和所在工作单位电话号码; 6、电话号码:指被调查者的联系电话号码; 7、死因推断:应为明确的疾病诊断名称,不应填写为症状、体征或来院已死等情况; 8、调查者签名:由填写调查记录的医师签名,填卡村医签名: 9、调查日期:对死亡病例的凋查时间。 注意: 正面 A、B、C等死因链填写的疾病要与调查记录一致。 例1: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长期慢性咳嗽约40余年,长期吸烟,20年前与就诊于县中心医院,被诊断为慢性支气 管炎,5年前县医院诊断为肺气肿,作过X线透视。无其他疾病史。XXXX年12月31日 起突然不停咳嗽,咳脓痰,气急,送县中心医院急诊医治。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 重,次年1月死于家中。 主要疾病诊断填写形式:I (a)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 (b)肺气肿 5年 (c)慢性支气管炎 20年 例2: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新生儿早产33周,因新生儿出血症引起颅内出血死亡。 主要疾病诊断填写形式:I (a)新生儿 颅内出血 (b)新生儿出血症 II 早产33周 例3: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患风湿性心脏病5年,3天前在二楼擦玻璃窗时不慎坠落,颅骨骨折后死亡。 主要疾病诊断填写形式:I (a)颅骨骨折 (b)在二楼擦玻璃时不慎跌落 3天 II风湿性心脏病 5年 五、常见死亡原因的填写错误或不当: 1、简称:慢支、上感、菌痢、呼衰、肺脑、甲亢、肾衰、心衰、乙肝、酒肝、药肝、再障、急粒、急淋、冠心、风心。 正确的书写应为: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痢疾。 2、死亡原因未填写: 死亡原因部分为空白,没有填写任何死亡原因。 3、死亡原因逻辑顺序错误: 常见“流水账”式书写,将各种死亡原因罗列在死亡证明书上,一行填写多个死亡原因,没有顺序和关系;或顺序颠倒、混乱,不讲填写规律。 4、直接死因部分填写的是临死前的表现、症状、某一综合的症状群或非特异性表现,如呼吸衰竭、心力衰竭、肝昏迷、休克、内出血、尿毒症、败血症、酸中毒、早产、窒息等,而未进一步追根填写死亡原因; 5、填写“老衰”(或老死)、“病亡”、“猝死”、“暴死”、“来院已死”或“死因不明”等,而背面调查记录未填写生前病史或没有做出死因推断; 6、全身性疾病情况,如高血压、风湿热、动脉硬化、糖尿病等,出现与之相联系的脑出血、脑梗死、昏迷、瘫痪等具有特异性的疾病情况,但未报告或报告不当; 7、传染病而未核实具体病种,肿瘤而未明确良性或恶性及原发部位,未特指的心脏病,未特指的先天异常,未特指疾病的孕产妇死亡; 8、意外伤害未填写外部原因或外部原因不明确,如填写为颅脑损伤、中毒、窒息、车祸、淹死等; 9、使用英文名称或缩写:如“AIDS”“肺Ca”等,由于英文缩写常出现多个病因,无法确定死亡原因。 CPD头盆不称 (cephalopelvic disproportion) 儿童多囊病(childhood polycystic disease)慢性肺病 (chronic pulmonary disease)?? 六、死因报告的逻辑性 A:与性别、年龄有关的死因: 1、只发生在男性/女性的死因; 2、新生儿(围生儿)死因: 吸入性肺炎、窒息、早产、先天性疾病 3、5岁以下儿童主要死因: 肺炎、腹泻、营养不良 4、孕产妇死因: 梗阻性分娩、妊高症、产后出血 5、老年人死因: 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心血管病 6、中青年死因: 损伤/中毒:机动车事故、工伤、自杀 B:常常不作为根本死亡原因的情况 1、继发性疾病: 继发性恶性肿瘤、继发性高血压 2、呼吸和循环系统较早发生的疾病: 动脉硬化、高血压、急性支气管炎 3、医疗操作并发症 4、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原发性疾病: 5、 原发性恶性肿瘤 6、呼吸和循环系统较晚发生的疾病: 脑血管病、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 7、严重危害健康的各类疾病 8、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七、死因判定和编码依据 A:总原则: 1、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就用这个原因进行死因统计制表。 2、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选择根本原因的第一 步就是通过应用总原则或选择规则1、2和3去确定 3、下一步是去确定是否要应用一条或多条修饰规则A-F(见后)处理上述情况,确定根本死亡原因。 4、某些情况下根本死亡原因的确定要考虑应用ICD-10提供的某些有关注释进行再编码处理。 B:规则 规则1 (1) 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则选择该顺序的起始原因。 I(a)肺心病 (b)肺气肿 (c)慢支 (d)动脉硬化 (2)如果存在不止一个终结于首先提及的情况的顺序,则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I(a) 脑梗死和坠积性肺炎 (b) 高血压和糖尿病 (c) 动脉硬化 规则一必备条件 ? ? 在证明书第?部分的报告内容存在着 一个或多个合理的顺序; 第一个顺序的起点不一定是第?部分 的最低一行, 但终点是第?部分 (a)行 首先提及的情况。 例12: ? (a) 食管静脉曲张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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