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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煤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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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煤炭采购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煤炭采购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煤炭采购 项目编号:LNZC20100102 二〇一〇年六月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3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6 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21 第五章 评标方法………………………………………………2...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煤炭采购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煤炭采购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煤炭采购 项目编号:LNZC20100102 二〇一〇年六月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3 第二章 政府采购专用条款………………………………5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6 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21 第五章 评标方法………………………………………………23 附件:1.投标人须知 2.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 说 明 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1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招 标 公 告 受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的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煤炭采购项目,LNZC20100102,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报价限额:500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证》, 3、提供的煤炭具有《沈阳市环保产品备案登记证》, 4、供应商须提供经市级及市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书, 5、供应商注册、经营、储煤地点均须在沈阳市范围内,具有2000?以上的固定储煤场地,具有1万吨以上符合本次招标条件要求的常备煤炭库存,具有运输能力在1000吨/日以上的自备煤炭运输车队及绝对保证需要随时配送的能力, 6、2007年以来~具有2万吨/年以上煤炭经营业绩,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2010年6月30日—2010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电话领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下载邮箱:lnzc11111@126.COM,密码:23447752, 四、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0年7月20日9:0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会议室,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 联 系 人:陈岚清 电 话:23447738 传 真:23447752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2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 容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煤炭采购 招标项目名称 LNZC20100102 招标项目编号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采购单位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证》, 3、提供的煤炭具有《沈阳市环保产品备案登记证》, 4、供应商须提供经市级及市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 的煤质检验报告书, 5、供应商注册、经营、储煤地点均须在沈阳市范 围内,具有2000?以上的固定储煤场地,具有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万吨以上符合本次招标条件要求的常备煤炭库存, 具有运输能力在1000吨/日以上的自备煤炭运输 车队及绝对保证需要随时配送的能力, 6、2007年以来~具有2万吨/年以上煤炭经营业 绩,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中标供应商不得将 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详见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详见第四章 资金来源 预算资金 报价限额 500万元。超过报价限额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010年6月30日—2010年7月19日,节假日除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外,~电话领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下载邮箱: lnzc11111@126.COM,密码:23447752,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0年7月20日9:00,北京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 壹拾万元 接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0年7月19日16:00,北京时间,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签订前3 日内~将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采购单位。完成其合履约保证金 同义务30天内~采购单位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 供应商。 3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投标文件份数 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评标委员会组成 采购单位代表1名~专家4名。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依法中标人的确定 确定中标人 联合体报价 不允许 4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项 目 内 容 交货时间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 随需随供。 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批次验收合格后付款。 质量保证期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止 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全年共进行7次煤质 取样检验~其中~冬季采暖期间每月检验一次。检验费验收和检验 用由供方负责。如发生供煤质量纠纷~以辽宁省煤炭质 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其 他 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见附件 5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项目 内容 备注 政府集中采购封皮 格式1 投 标 文 件 符合性 格式2 1.投标函 证明材料 格式3 2.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 ,本栏所列内 容为招标项目格式4 3.技术指标响应表 初审条件~有一 项不符合要求~格式5 4.投标产品的明细说明资料 不能进入下一 格式6 5.售后服务承诺 阶段的评审, 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8 2.法人营业执照(通过上年度工商企业年检并加盖公章格式9 的副本复印件) 格式103.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4.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2010年1月 格式11 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并加盖公章的 资格性 复印件, 证明材料 格式12 5.投标保证金 6、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栏所列内7、提供的煤炭具有《沈阳市环保产品备案登记证》,提 容为招标项目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初审条件~有一8、供应商须提供经市级及市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煤 项不符合要求~质检验报告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不能进入下一9、供应商注册、经营、储煤地点均须在沈阳市范围内,阶段的评审, 具有2000?以上的固定储煤场地,具有1万吨以上符合 本次招标条件要求的常备煤炭库存具有运输能力在1000 吨/日以上的自备煤炭运输车队及绝对保证需要随时配送 的能力, 提供证明资料。 10、2007年以来~具有2万吨/年以上煤炭经营业绩,提 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需要 投标人认为与评分有关及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提供的材料 注:1.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 的文件内容~投标人可以自行设计。 2.投标人在装订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格“备注”栏给定的顺序进行装订。 6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格式1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签署日期 : 7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格式2 投标函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你中心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为此~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1.我方同意在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6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中心没收。 6.我方保证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完全理解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7.我方愿意向你中心提供任何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保证供货。 9.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8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格式3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有无投标 序号 名称 投标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保证金 合计 大写 填写说明: 1.开标时~本表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货物价格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投标总价为招标范围所列全部招标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保持一致。 3.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外~本表还须用小信封单独密封、标记、递交一份~以供唱标之用。 4.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9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附表1 分项价格表 单位:元(人民币) 分 项 项 目 金 额,元, 货 物 价 国内运保费 税 费 检验费用 其 他 合计,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0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附表2 货物价格明细表 单位:元(人民币) 货物 型号及 生产地及 序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名称 技术指标 生产厂家名称 合计,总价, 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1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格式4 技术指标响应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偏离 偏离 证明 序号 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 程度 说明 资料 1 2 3 …… 我们承诺本技术指标响应表的内容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之处~并且愿意承担因不满足 此承诺而引起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的要求应逐条列示在本表之中。 2. 偏离程度请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字样。 3. 偏离说明要详细描述偏离的情况。 4. 证明资料请填写“见本投标文件第 页~第 行”字样。 5. 此表必须填写~否则影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标~其后果自负。 12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格式5 投标产品的明细资料 主要技术 产地及制造 质量 序号 品名 规格 成分 备注 参数 厂家 等级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3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格式6 售后服务承诺 ,采购单位名称, : 按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的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公司对于中标货物~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1.拟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 , 2.免费保修年限 , 3.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 4.详细的培训 , 5.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附维修技术人员等级证书, , 6.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在采购项目所在地,实施地,设臵的售后服务网络及相关情况 , 7.备品备件供应情况及优惠价格 , 8.其他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4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格式7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 15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格式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 的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名称,的,被授权人的职务与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有权代表我本人及,投标人,公司参加并签署你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招标项目编号, 的,招标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一切事宜~我本人和,投标人,公司承认代理人代表我和公司签署、实施的一切与之有关的文件内容及行为。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 单 位: 部门: 职务: 。 ,※此处请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出具此委托书。 16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格式9 法人营业执照 (通过上年度工商企业年检并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17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格式10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8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格式11 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2010年1月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9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格式12 投标保证金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你中心 ,招标项目编号, 号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 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采购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向你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付款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现金,~其金额为(大写): 10万元人民币。如果本公司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同意该保证金不予返还。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采购说明 ,一,投标人报价为规定任务下的合同期内供暖、生产用煤炭,合同期为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所需金额~报价单位为万元。 ,二,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下列规定任务要求: 1.煤炭用量:10000吨 2.投标人中标成为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供方,后~负责采购单位煤场煤炭的防尘覆盖。 3.供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分包合同。 4.付款方式: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供应商合同期内承包供煤总金额~分期支付煤款~资金紧张时可适当延付。 5.如发生供煤质量纠纷~以辽宁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二、具体要求 ,一,煤炭的质量要求: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值:?5000 Kcal/Kg, 2、干燥基灰分:小于20%, 3、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大于37%, 4、干燥基全硫份:小于0.8%, 5、收到基全水分:小于8%, 6、粒度6—13mm, 7、焦渣特征,CRC,,4, 8、符合民用煤环保要求, 9、需满足医院供汽要求~锅炉房为2台20吨蒸汽锅炉,蒸汽压力为0.5Mpa,。 ,二,签约年限及承包方法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有效时限为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供煤价格以中标价格为准~数量超过10000吨总量~供煤单价按中标单价执行。随烧随供。如供煤不及时影响正常生产和供暖~供方须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需方并对供方予以罚款。 三、检验方法: 供方将煤按需方要求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供方须将情况提前一天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在现场取样~经确认后封存~将煤样送市检测部门检验,在此期间货物所有权仍属供方,~ 21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检验部门由需方指定~检验费由供方承担。如发现不合格货物~经供需双方协商作降价处理~或供方在48小时内无条件运走全部剩余货物~费用及一切损失由供方自负,其中出现一切问由供方负责,。 质量检验应遵守《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GB/T18666 2002)的有关规定。 四、其它要求: 1. 供方如出现供货拖延、燃煤质量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等问题~需方将有权退货~终止合同, 所有损失由供方负责。 2. 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并负责传煤整理、苫盖。 3. 如出现环保污染问题~所发生的污染罚款由供方全额承担。 4. 供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煤炭管理和销售的有关法律法规~供方所供煤种必须来自原产地具有生产许可证的正规煤矿~不得从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煤窑或煤贩子处倒买倒卖劣质煤。一经查出~无条件赔偿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外~立即终止合同~并且按第三章合同条款第12条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第五章 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初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在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二、比较与评价 对初审合格的供应商按照“项目综合评分表”进行评审打分~最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价格由低向高进行排序。 项目综合评分表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技术部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指标则属于没有实质性煤炭技术指标分 (满分0-10 响应~不再进行评审打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正偏离情况 10分, 指标,每高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 根据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文件中本指标情况 注册资金 0-5 排队~投标文件中注册资金最高的得5分~排名第二 的得4分~依此类推~最低得分为零分。 商务部 分(满分根据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文件中本指标情况~15分, 由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按优、良、中、 财务状况 0-10 差四档分别给予10分、7分、4分、1分。 提供经200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 章, 根据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文件中本指标情况~ 由评审专家按优、中、差三档分别给予10分、6分、2综合服务能力 0-10 分。 质量服 提供服务方案 务措施 (满分15根据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文件中本指标情况~分, 由评审专家按优、中、差三档分别给予5分、3分、1售后服务承诺 0-5 分。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报价得 计算公式为:(C/C)*60。其中~C为所有有效投标minmin分(满分 0-60 文件中的最低报价~C为投标人的报价。 60分, 总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质量服务总得分 100 措施得分,报价得分 23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附件一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定义: 2.1“集中采购机构”:指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2 “采购单位”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需方。 2.3 “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 2.4 “招标文件收受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5 “投标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满足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要求的其他条件。 3.3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规定。如果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3.3.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货物及伴随服务 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5.投标费用 24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采购单位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7.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 7.1如需要踏勘~按照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执行。 7.2如不需要踏勘~但投标人因自身需要欲考察现场~集中采购机构负责与采购单位联系。 7.3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如有标前答疑会~按照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执行。 7.5在标前答疑会上采购人将就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使用目的和用途等情况做出简介~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招标项目最高限价/拦标价是否合理等提出疑义或建议。 7.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要求澄清的~须在本招标项目标前答疑会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将以“标前答疑会纪要”等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分发给同一招标项目的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标前答疑会纪要”后1个工作日内若无疑义~则视同该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8.1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部分 8.1.1投标邀请书 8.1.2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8.1.3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8.1.4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8.1.5招标项目需求 8.1.6评标方法 8.2第二部分:招标文件附件部分 8.2.1投标人须知 8.2.2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8.2.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8.2.4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 8.3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与“招标文件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5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9.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招标文件收受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的~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收受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2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和 “东北新闻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具有约束力。 9.3招标文件、变更公告、澄清(修改、答疑、补充、补遗)文件的内容均以书面发布内容为准~否则无效。当招标文件、变更公告、澄清(修改、答疑、补充、补遗)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9.4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和“东北新闻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 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3投标文件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分为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三章。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投标报价 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应为折扣后货物价格、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超过招标项 26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目最高限价/拦标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3.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和货物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货物总价、投标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3.3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4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投标报价、价格折扣才予考虑。投标人若有投标报价、价格折扣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5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设备~还应填报投标设备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采购单位保留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 14.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 14.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4.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分项价格表、货物价格明细表中的“合计(总价)”保持一致。 14.3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分项价格表~列明货物价格、运保费、税费、培训费、其他费用等。 14.4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货物价格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简介、来源、数量和价格。 14.5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 14.6技术指标响应表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投标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都必须一一对应填报~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栏中填写“无”。 15.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 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质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在交货时由原产地证明、制造厂商的出厂合格证、装箱单等证明。 27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16.3 对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文字资料、产品样本、产品样品、图纸和数据等。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按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7.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现金两种交纳方式。银行转账包括电汇和转账支票到本单位开户银行主动付款。 17.3提倡投标人以转账支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7.3.1以转账支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主动自行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沈阳中山支行,银行账号:21001360008059000118。 17.3.2投标人在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时~必须准确填写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集中采购机构只按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 17.3.3投标保证金汇出人、投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法人~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7.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至集中采购机构财务部门领取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联系电话:024,23447723,。特别说明~对于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 17.3.5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7.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7.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初审不合格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即退还、初审合格但未中标的将于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 17.6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收据丢失的处理办法。 投标人发生投标保证金收据丢失的情况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7.6.1投标人以单位名义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17.6.2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外地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财务人员根据《情况说明》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予以办理。 17.7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7.1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17.7.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7.7.3将中标招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招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8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18.2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集中采购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9.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右上角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以保证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投标文件存档需要。 19.2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9.3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手书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19.4每份 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 20.2内外层包封的封面均应: 20.2.1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0.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20.2.2.1招标项目名称: 20.2.2.2招标项目编号: 20.2.2.3 “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具体时间详见“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20.2.3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鉴。 20.2.4在包封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同时加盖印章。 20.3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于投标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21.投标截止时间 21.1投标人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正、副本数量提交投标文件。集中采 29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购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1.2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集中采购机构拒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并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3.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集中采购机构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单位、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4.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集中采购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4.3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4.4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4.4.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 24.4.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24.4.3未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24.4.4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25.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5.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人数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 30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定的评标程序~按照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6.2.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6.2.2 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人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6.2.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6.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 件要求的其他内容。集中采购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6.2.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2.5 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6.3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3.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6.3.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6.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规定到开标现场并签字确认唱标结果的, 26.3.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6.3.5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时属于无效投标或者废标的其他情形。 26.4投标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 26.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4.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4.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 31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8.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8.1.1 最低评标价法: 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8.1.2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8.1.3 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8.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审: 28.2.1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28.2.2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8.3 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的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审: 28.3.1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计分原则:在计算投标人得分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8.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8.4按上述评标方法确定的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则: 28.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价格相同的~以技术优劣确定中标人,技术相同的~由 32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28.4.2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的~评标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确定为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技术优劣确定中标人,技术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28.5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投产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服务、价格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优先确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环境标志产品和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认证产品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8.6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投产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服务、价格等指标同等条件下~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0%的~将确定提供自主创新产品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8.7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29.中标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和确定 *29.1方式一:中标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9.2方式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和确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评标结果进行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高低顺序向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依法确定中标人。 3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30.1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0.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政府采购合同授予 31.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 除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况外~采购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结果~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的中标人。 32.资格后审 32.1采购单位有权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式对投标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即投标人的财务和技术状况、资格、信誉等,以及其他有必要了解的方面做进一步的审查。 32.2审查将采取实地考察、抽样检验、审查投标文件原件,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原件~经营业绩合同原件等,以及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和内容。 33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32.3采购单位将按候选中标人的排序进行资格后审。如果排序最先的候选中标人通过审查~则确定其为中标人,如果没有通过审查~将按排序依次对其他候选中标人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相同的审查。 33.集中采购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 3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33.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33.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均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 34.中标通知书 34.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东北新闻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35.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5.1采购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5.2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5.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七、其 他 36.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7.履约保证金 37.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单位订立政府采购合同之前或同时按“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7.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现金方式提交。 37.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验收合格交付 34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之日止~不计利息。 38.询问和质疑 38.1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8.2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8.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管理部门投诉。 39.最高限价/拦标价 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拦标价的规定~超出最高限价/拦标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直接宣布为投标无效。 40.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35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附件二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 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政府采购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政府采购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1.4 “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5 “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1.6 “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中标人。 1.7 “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8 “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1.9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指需方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10 “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14“招标文件”指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 1.15“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设备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6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3.交货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条件:由“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5.验收 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与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3货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包装要求 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8.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8.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8.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8.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37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期 9.1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9.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臵、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臵、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第9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 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1.2.1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11.2.2初验后~设备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终验。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11.2.3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为保修期~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11.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11.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11.2.6保修期内~供方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微码升级、定期设备维护等。 11.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11.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 38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费标准。 11.2.9供方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 12.违约责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2.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12.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12.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费用, 12.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2.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12.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 39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 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4份~需方、供方、集中采购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2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0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20.3中标通知书, 20.4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附件。 上述政府采购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41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附件三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和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 2.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3.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货物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七、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42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附件四 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 交货或完工时间 目名称 采购合 合同编号 同名称 验收内容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上述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合同提供,交付,的货物,工 程、服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已经成立~同意按合同约定的验方式、进度和金额付款。 收 意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验收负责人: 采购负责人: 见 ,采购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省直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和政府采购资金审拨付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组织有关人员对采购单位的验收活动进行监督~核同意采购单位的验收意见~并同意据此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度和金额付款。 机 关单位负责人: 验收负责人: 项目经办负责人: 意 见 ,审核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四份~分别由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省政府采购中心或省直主管部门、采购单位、供应商留存, 43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NZC20100102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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