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
第一章、 施工基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进场时应对清水房进行验收,确定房内设施是否齐备、完好。
3、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4、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5、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6、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头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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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标志牌、指示牌张贴整齐。
(2)遵守小区物管相关规定,接受监督、管理。
(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噪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材料物品堆放整齐,工具存放整齐,每天清扫不得少于两次,竣工验收前见现场清理干净。
10、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成品或半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成品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3)主卫座便器、浴缸、沐浴房、厨房灶具等严禁使用。
第二章、 吊顶工程
一、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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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吊针、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理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
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2、 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发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3、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4、 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范措施。
5、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6、 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接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8、 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吊顶工程所用的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
的有关规定。
2、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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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
三、施工要点
1、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的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2)主龙骨吊顶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起拱。主龙骨安装后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3)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成或增设吊杆。
(4)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mm,400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疑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5)暗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mm。
(6)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7)全面校正主、次龙骨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2、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3、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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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捕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棚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2)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3)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插接件固定时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4)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定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
5、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2)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mm,切割边宜为,,,,,mm,水泥加压螺丝钉与板边距离宜为,,,,mm。
(3)板周边钉距宜为,,,,,,,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mm。
(4)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时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5)螺钉头宜略埋入板面,并不得使用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6)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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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mm,螺钉间距宜为,,,,,,,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2)采用粘接法安装时,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7、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2)安装前应预先排版,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3)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8、明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涂案花纹的吻合。
(2)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3)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mm。
(4)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软连接。
(5)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第三章、 门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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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施工。
2、门窗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门窗的品种、规定、开启方向、平整度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附件应齐全。
(2)门窗洞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3、门窗的存放、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应采取措施防止受潮、碰伤污染与暴晒。
(2)门窗储存的环境温度应小于50?,与热源的距离不应小于,m,当面环境温度为,?的环境中存放时,安装前应在室温下放置,,h。
(3)塑料门窗运输时应坚立排放固定牢靠。樘与樘间应用软质材料隔开,防止相互磨损
及压破玻璃和五金件。
4、门窗的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框、扇在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损坏。
5、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6、推拉门窗扇应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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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窗、玻璃、密封胶等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门窗的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的有关的规定,塑料门窗中的竖框、中横框或拼樘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强型钢,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规格、尺寸。门窗表面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3、木门窗采用的木材,其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在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五金件处,均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5、金属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蚀处理。
6、塑料门窗组合窗及连窗门的拼樘应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比拼樘料长出10,,,mm。外窗的拼樘料截面积尺寸及型钢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本地区的瞬间风压值。
三、施工要点
1、门窗框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砖等均匀应进行防腐处理。
2、门窗框安装前用校正方正,加钉必要拉条避免变形。安装门窗时,每边固定点不得少于两处,其间距不得大于1.2mm。
3、窗框需镶贴脸时,门窗框应突出墙面,突出的厚度应等于抹灰层或装饰面层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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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门窗五金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门窗扇上下端宜去立挺高度的十分之一,并应避开上、下冒头。
(2)配件安装应用木螺钉固定。硬木应钻2,3深度的孔,孔径应略小于木螺钉直径。
(3)不宜安装在冒头与立挺的结合处。
(4)窗拉手距地面宜为,.5,,.6m,门拉手距地面宜为0.9,1.05m。
5、塑料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安装五金配件时,应钻孔后用自攻螺钉拧入,不得直接锤击钉入。
(2)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100mm,固定点应间距小于或等于,,,mm。
(3)安装组合窗时应将两窗框与拼樘料卡接,卡接后应用紧固件双向拧紧,其间应小于或等于,,,mm,紧固件端头及拼樘料与窗框间的缝隙应用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拼樘料型钢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
(4)门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6、木门窗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安装前应检查框内尺寸、将裁口内的污垢清除干净。
(2)安装长边大于1.5m或短边大于,m的玻璃,应用橡胶垫并用压条和螺钉固定。
(3)安装木框、扇玻璃,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不得大于,,,mm,且 9
每边不少于两个,用木压条固定时,应先刷底油后安装,逼供内不昨将玻璃压的过紧。
(4)安装玻璃隔墙壁时,玻璃在上框面应留有适量缝隙,防止木框变形,损坏玻璃。
(5)使用密封膏时,接缝处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第四章、 细部工程
一、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套、窗帘盒固定橱柜、护栏、扶手、花饰等细部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
2、细部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3、框架结构的,固定橱柜应用榫连接板式结构的固定橱柜应用专用连接件连接。
4、细木饰面板安装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漆。
5、潮湿部位的固定橱柜、木门套应做防潮处理。
6、护栏、扶手应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并能承受规范允许的水平荷载。
7、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 10
于.011m。
8、湿度较大的房间,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石膏花饰、纸质花饰等
9、花饰安装完毕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施工要点
1、木门窗套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洞口应方正垂直,预埋木砖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防腐处理。
(2)根据洞口尺寸、门窗中心线和位置线,用方木制成搁栅骨架并应做防腐处理,横撑位置必须与预埋件位置重合。
(3)搁栅骨架应平整牢固,表面刨平。安装搁栅骨架应正,除预留出板面厚度外,搁栅骨架与木砖间的间隙应垫以木垫,连接牢固。安装洞口搁栅骨架时,一般先上端后两侧,洞口上部骨架应与坚固件连接牢固。
(4)与墙体对应的的基层板板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基层板安装应牢固。 11
(5)饰面板颜色、花纹应谐调。板面应略大于搁栅骨架,大面应净光,小面应刮直。木纹根部应向下,长度方向需要对接时,花纹应通顺,其接头位置应避开视线平视范围,宜在室内地面,m以上或1.2m以下,接头应留在横撑上。
(6)贴脸、线条的品种颜色、花纹应与饰面板谐调。贴脸接头应成4.5?角,贴脸与门窗套板面结合应紧密、平整,贴脸或线条盖住抹灰墙面应小于,,mm。
2、帘盒盒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帘盒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窗帘盒宜伸出窗口两侧,,,,,,,mm,窗帘盒中线应对准窗口中线,并使两端伸出窗口长度相同。窗帘盒下沿与窗口上沿应平齐或略低。
(2)当采用木龙骨双包夹板工艺制作窗帘盒时,遮挡板外立面不得有明榫、露钉帽,底边应做封边处理。
(3)窗帘盒底板可用后置埋木楔或膨胀螺栓固定,遮挡板与顶栅交接处宜用角线收口。窗帘盒靠墙部分应与墙面紧贴。
(4)窗帘轨道安装应平直,窗帘轨固定点必须在底板的龙骨上,连接必须用木螺钉,严禁用圆钉固定。采用电动窗帘轨时,应接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
3、固定橱柜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设计要求及地面顶棚标高,确定橱柜的平面位置和标高。
(2)制作木框架时,整体立面应垂直、平面应水平,框架交接处应做榫连接,并应涂刷木工乳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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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侧板、底板、面板应用边头钉与框架固定牢固,钉帽应做防腐处理。
(4)抽屉应采用燕尾榫连接,安装时应配置抽屉滑轨。
(5)五金件可先安装就位,油漆之前将其拆除,五金件安装应整齐、牢固。
4、扶手、护栏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扶手与弯头的接头要在下部连接牢固。木扶手的宽度或厚度超过,,mm时,其接头应粘接加强。
(2)扶手与垂直杆件连接牢固,紧固件不得外露。
(3)整体弯头制作关应做足尺样板,按样板划线。弯头粘结时,温度不宜低于,?。弯头下部应与栏杆扁钢结合紧密、牢固。
(4)木扶手弯头加工成,形应刨光,弯曲应自然,表面应磨光。
(5)金属扶手、护栏垂直杆件与预埋件应牢固、垂直,如焊接,则表面
应打磨抛光。
(6)玻璃栏板应用夹层夹玻璃或安全玻璃。
5、花饰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饰线安装的基层必须平整、坚实,装饰线不得随基层起伏。
(2)装饰线、件的安装应根据不同基层,采用相应的连接方式。
(3)木(竹)质装饰线、件的接口应拼对花纹,拐弯接口应齐整无缝,同一种房间的颜色应一致,封口压边条与装饰线、件答应连接密牢固。
(4)石膏装饰线、件安装的基层应干燥,石膏线与基层连接的水井线定 13
位线的位置、距离应一致,接缝应,,?角拼接。当使用阔帝国内固定花件时,应用电钻打孔,螺钉钉头应沉入孔内,螺钉钉头应沉入孔内,螺钉应做防锈处理:当使用胶粘剂固定花件时,应选用短时间固化的胶粘材料。
(5)金属类装饰线、件安装前应做防腐处理。基层应干燥、坚实。铳接、焊接或紧固件连接时,紧固件位置应整齐,焊接点应在隐蔽处、焊接表面应无毛刺。刷漆前应去除氧化层。
第五章、 墙面铺装工程
一、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石材、墙面砖、木材、织物、壁纸等材料的住宅墙面铺贴安装工程施工。
2、墙面铺装工程应在墙面隐蔽及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当墙体有防水要求时,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3、采用湿作业法铺贴的天然石材应做防碱处理。
4、在防水层上粘贴饰面时,粘结材料应与防水材料的性能相容。
5、墙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以上。裱糊时空气相对湿度不得大 14
于,,,,应防止湿度及温度剧烈变化。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石材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天然石材表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等缺陷。
2、墙面砖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3、木材的品种、质量等级应符合的设计要求,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扔关要求。
4、织物、壁纸、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性能
和产品证书。
三、施工要点
1、墙面砖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并应浸水,h以上,晾干表面水分。
(2)铺贴前应进行放线定位和排砖,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
(3)铺贴前应确定水平及竖向标志,垫好底尺,挂线铺贴墙面砖表面应 15
平整、接缝应平直、缝宽应均匀一致。阴角砖方向正确,阴角线宜作成,,?角对接。在墙突出物处,应整砖套割吻合,不得用非整砖拼凑铺贴。
(4)结合砂浆宜采用,:,水泥砂浆,砂浆厚度宜为,,,,mm。水泥砂浆应满铺在墙砖背面,一面墙不宜一次铺贴到顶,以防塌落。
2、墙面石材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面砖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拼。
(2)强度较低或较薄石材应在背面粘贴玻璃纤维网布。
(3)当采用湿作业法施工时,固定石材的钢筋网应与预埋件连接牢固。每块石材与钢筋网搠接点不得少于,个。拉接用金属丝应具有防锈性能。灌注砂浆前应将石材背面及基层湿润,并应用填缝材料临时封闭石材板缝,避免漏浆。灌注砂浆宜用,:2.5水泥砂浆,灌注时应分层进行,每层灌注高度宜为,,,,,,,mm,且不超过板高的,,,,插捣应密实。待其初凝后方可灌注上层水泥砂浆。
(4)当采用粘贴法施工时,基层处理应平整但不应压光。胶粘剂的配合比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胶液应均匀、饱满地刷抹在基层石材背面,石材就位时应准确,并应立即挤紧、找平、找正,进行顶、卡固定,溢出胶液应随时清除。
,、木装饰装修骨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制作安装前应检查基层的垂直度和平整度,有防潮要求时应进行防潮处理。
(,)按设计要求弹出标高、竖向控制线、分格线。打孔安装木砖或木楔,深度应不小于,,mm。木砖或木楔应做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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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横向间距宜为,,,mm,竖向间距宜为,,,mm。龙骨与木砖或木楔连接应牢固。龙骨、木质基层应进行防火处理。
(,)饰面板安装前应进行选配,颜色、木纹对接应自然协调。
(,)饰面板固定应采用射钉或胶粘接,接缝应在龙骨上,接缝应平整。 (,)镶接式木装饰墙可用射钉从凹榫边倾斜射入。安装第一块时必须校对竖向控制线。
(,)安装封边口线筇要时应用射钉固定,钉的位置应在凹槽处或背视线的一侧。
,、软包墙面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软包墙面所用填充材料、纺织面料和龙骨、木基层板等均应进行防火处理。
(2)墙面防潮处理应均匀涂刷一层清油或满铺油纸。不得用沥青油毡做防潮层。
(3)木龙骨宜采用工业凹槽工艺预制,可整体或分片安装,与墙体连接应紧密、牢固。
(4)填充材料制作尺寸应正确,棱角应方正,应与木基层板粘接紧密。
(5)织物面料裁剪时应经纬顺直。安装应紧贴墙,接缝应严密,花纹应吻合,无波纹起伏、翘边和褶皱,表面应清洁。
(6)软包布面与压线条、贴脸线、提脚线、电气盒等交接处应严密,顺直,无毛边。电气盒等开洞处,套割尺寸后,满刮腻子、砂纸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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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清漆木质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滑、颜色协调一致、表面无污染、裂
缝等缺陷。
(8)调和漆木质基层:表面应平整、无严重污染。
(9)金属基层:表面应进行除锈和防锈处理。
,、涂饰施工一般方法:
(1)滚涂法:将蘸取漆液的毛辊先按,方式运动将涂料大致涂在基层上,然后用不蘸取漆液的毛辊紧贴基层上下、左右来回滚动,使漆液在基层上展开,最后用蘸取漆液的毛辊按一定方向满辊一遍。阴角及上下口宜采用排笔刷涂找齐。
(2)喷涂法:喷枪压力控制在0.4—0.8,,a范围18
,、涂料、油漆打磨应待涂膜完全干透后进行,打磨应用力均匀,不得磨透露底。
第六章、 地面铺装工程
一、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石材(包括人造石材)、地面砖、实木地板、竹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地毯等材料的地面面层的铺贴安装工程施工。
2、地面铺装宜在地面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抹灰工程完成并验收后进行。
3、地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4、地面铺装及固定方法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天然石材在铺装前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出现污损、泛碱等现象。
6、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湿度宜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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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地面铺装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地面铺装时所用龙骨、垫木、毛地板等木料的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防火处理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三、施工要点
1、石材、地面砖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材、地面铺砖铺贴前应浸水湿润。天然石材铺贴前应进行对色、拼花并试拼、编号。
(2)铺贴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结合层砂浆厚度,拉十字线控制其厚度和石材、地面砖表面平整度。
(3)结合层砂浆宜采用体积比为,:,的干硬性水泥砂浆,厚度高处实铺厚度为,,,mm。铺贴前应在水泥砂浆上刷一道水灰比为,:,的素水泥或干铺水泥为,,,mm后洒水。
(4)石材、地面砖铺贴时应保持水平就位,用橡皮钎轻击使其与砂浆粘接紧密,同时调整其表面平整度及缝宽。
(5)铺贴后应及时清理表面。,,h后应用,:,水泥砂浆灌缝,选择与地面颜色一致的颜料与白水泥拌和均匀后嵌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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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竹、实木地板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mm。
(2)铺装前应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防潮层宜涂刷涂料或铺设塑料薄膜。
(3)铺装前应对地板进行选配,宜将纹理、颜色接近的地板集中使用于一个房间或部位。
(4)木龙骨应与基层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得大于,,,mm。
(5)木龙骨应与龙骨成,,?或,,?铺钉,板缝应为,,,mm,相邻的接缝应错开。
(6)在龙骨上直接铺装地板时,主次龙骨的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度模数计算确定,地板接缝应在龙骨的中线上。
(7)地板钉长度宜为板厚的2.5倍,钉帽应砸扁。固定时应从凹边,,?角倾斜钉入。硬木板应先钻孔,孔径应略小于地板钉直径。
(8)毛地板及地板与墙之间应留有,,,,mm的缝隙。
(9)地板磨光应先刨后磨,磨削应顺木纹方向,磨削总量应控制在0.3-0.8mm内。
(10)单层直铺地板的基层必须平整、无油污。铺贴前应在基层刷一层薄而匀的底胶以提高粘结力。铺贴时基层和地板背面均应刷胶,待不粘手后进行铺贴。拼板时应用榔头垫木块敲打紧密,板缝不得大于0.3mm。溢出的胶液应及时清理干净。
3、强化复合地板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潮垫层应满铺平整,接缝处不得叠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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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排第一排时间凹槽面靠墙。地板与墙之间应留有,,,,mm的缝隙。
(3)房间长度或宽度超过,m时,应在适当位置伸缩缝。
4、地毯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毯对花拼接应按地毯绒毛和织纹走向的一方向拼接。
(2)当使用线紧器伸展地毯时,用力方向应呈,字形,应由地毯中心向四周展开。
(3)当使用倒刺板固定地毯时,应沿房间四周将倒刺板与基层固定牢固。
(4)地毯铺装方向,应是毯面绒毛走向的背光方向。
(5)满铺地毯,应用扁铲将毯边塞入卡条和墙壁间的间隙中或塞入踢脚下面。
(6)裁剪楼梯地毯时,长度应留有一定余量,以便在使用中可挪动常磨损的位置。
第七章、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一、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厨房、卫生间的洗涤、洁身等卫生器具的安装以及分户进水阀后给水管段、户内排水管段的管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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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卫生器具、各种阀门等应积极采用节水型器具。
3、各种卫生设备及管道安装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卫生器具的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给排水管材、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三、施工要点
1、各种卫生设备与地面或墙体的连接应用金属固定件安装牢固。金属固定件应进行防腐处理。当墙体为多孔砖墙时,应凿孔填实水泥砂浆后在进行固定件安装。当墙体为轻质隔墙时,应在墙体内设后置埋件,后置埋件应与墙体连接牢固。
2、各种卫生器具安装的管道连接应易于拆卸、维修。排水管道连接应采用有橡胶垫片排水栓。卫生器具与金属固定件的连接表面应安置铅质或橡胶垫片。各种卫生陶瓷类器具不得采用水泥砂浆窝嵌。
3、各种卫生器具与台面、墙面、地脉内等接触部位均应采用硅酮胶防水密封条密封。
4、各种卫生器具安装验收合格后应采取适当的成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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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管卡位置及管道坡度均应符合。规范要求。各内阀门安装应位置正确且平正,便于使用和维修。
6、嵌入墙体、地面的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并且用水泥砂浆保护,其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墙内冷水管不小于,,mm嵌入地面的管道不小于10mm。嵌入墙体、地面或暗敷的管道应
作隐蔽工程验收。
7、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平行间距应不小于,,,mm。当冷热水供水系统采用分水器供水时,应采用半柔性管材连接。
8、各种新型管材的安装应按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进行施工。
第八章、 电气安装工程
一、一般规定
1、本章使用于住宅单相入户配电箱户表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路、灯具安装。
2、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3、配电箱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加电设备应独立配线安装插座。
4、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相线(,)颜色应统一,零线(,)宜用蓝色,保护线(,,)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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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路配管、配线施工及电器、灯具安装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工程竣工时应向业主提供电气工程竣工图。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标准的有关规定。
2、电器、电料的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
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变和裂缝,关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宜选用同一系列产品。
三、施工要点
1、应根据用点设备位置,确定管线走向、标高及开关、插座的位置。
2、电源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3、暗线铺设必须配管。当管线长度超过,,cm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 25
增设拉线盒。
4、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
5、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6、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上于,,,mm。
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c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mm.
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一均匀紧密。
9、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右侧应接接相线(,),中间上方
应接保护地线(,,)。
10、当吊灯自重在,?及以上时,应先在顶板上安装后置埋件,然后将灯具固定在后置埋件上。严禁安装在木楔、木砖上。
11、连接开关、螺口灯具导线时,相线应先接开关,开关引出的相线接灯具固定中心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12、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必须大于0.5mQ.
13、同一室内的电源、电话、电视等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应小于,mm。
14、厨房、卫生间应安装防溅插座,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15、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mm,平开关板底边距地宜为,,,,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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