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政策介绍

2017-10-17 5页 doc 16KB 43阅读

用户头像

is_686908

暂无简介

举报
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政策介绍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政策介绍 由于部分士官对退出现役安置政策不了解不熟悉,现对国务院中央军委已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中做出明确规定的部分条款摘抄如下,仅供参考: 二、士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出现役: 1、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役的; 2、服现役满30年或年满55岁的; 3、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国家建设需要调出现役的; 5、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于继续服现役的; 三、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复员安置; 1、服现役满第一期或第二期规定年限...
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政策介绍
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政策介绍 由于部分士官对退出现役安置政策不了解不熟悉,现对国务院中央军委已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中做出明确规定的部分条款摘抄如下,仅供参考: 二、士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出现役: 1、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役的; 2、服现役满30年或年满55岁的; 3、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国家建设需要调出现役的; 5、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于继续服现役的; 三、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复员安置; 1、服现役满第一期或第二期规定年限的; 2、符合转业或者退休条件,本人要求复员并经批准的; 四、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作转业安置: 1、服现役满10年的; 2、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3、服现役期间因公因战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4、服现役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4项情况的; 5、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五、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 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 4、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 六、士官服现役未满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家居城镇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士官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需附本人书面申请。 七、士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要求退出现役的,需有县以上人民政府部门证明,经批准,不满10年的作复员安置,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 八、士官退出现役作复员或者转业安置的,第一期、第二期由团(旅)级单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师(旅)级单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军级单位批准。 士官退出现役作退休安置的,由军级单位批准,改按义务兵退伍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批准。 九、士官退出现役,由批准单位的司令机关填写《士官退出现役登记》(其中改按义务兵退伍的填写《士官改按义务兵退伍审批表》),发给国防部制法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十、作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推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国家或者军对建设需要的; 2、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 3、结婚满两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 4、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 十二、士官复员后,由征集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按退伍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服役期间,保留承包土地、自留地;中级以上士官复员后,没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重新划给。 农村入伍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本人要求并经批准作复员安置的允许落城镇户口。 十四、转业士官和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 费。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政策介绍 由于部分士官对推出现役安置政策不了解不熟悉,现对国务院中央军委已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中做出明确规定的部分条款摘抄如下,仅供参考: 二、士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出现役: 1、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役的; 2、服现役满30年或年满55岁的; 3、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国家建设需要调出现役的; 5、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于继续服现役的; 三、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复员安置; 1、服现役满第一期或第二期规定年限的; 2、符合转业或者退休条件,本人要求复员并经批准的; 四、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作转业安置: 1、服现役满10年的; 2、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3、服现役期间因公因战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4、服现役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4项情况的; 5、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五、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 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 4、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 六、士官服现役未满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家居城镇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士官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需附本人书面申请。 七、士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要求退出现役的,需有县以上人民政府部门证明,经批准,不满10年的作复员安置,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 八、士官退出现役作复员或者转业安置的,第一期、第二期由团(旅)级单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师(旅)级单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军级单位批准。 士官退出现役作退休安置的,由军级单位批准,改按义务兵退伍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批准。 九、士官退出现役,由批准单位的司令机关填写《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其中改按义务兵退伍的填写《士官改按义务兵退伍审批表》),发给国防部制法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十、作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推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国家或者军对建设需要的; 2、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 3、结婚满两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 4、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 十二、士官复员后,由征集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按退伍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服役期间,保留承包土地、自留地;中级以上士官复员后,没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重新划给。 农村入伍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本人要求并经批准作复员安置的允许落城镇户口。 十四、转业士官和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
本文档为【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政策介绍】,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热门搜索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