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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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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手册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手册 目        录 前言 一、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介 二、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及其研究方向 三、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 四、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及艺术实践实施细则 五、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攻读艺术学(音乐)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六、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高校教师在职攻读艺术学(音乐)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七、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八、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计划进程表 九、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手册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手册 目        录 前言 一、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介 二、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及其研究方向 三、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 四、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及艺术实践 五、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攻读艺术学(音乐)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 六、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高校教师在职攻读艺术学(音乐)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七、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八、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计划进程表 九、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程序 十、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及程序 十一、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规定 十二、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琴房管理条例 前      言 音乐学院自1998年获批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02年获批音乐学二级学科硕士点以来,两个学科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研究生招生规模也不断扩大,目前分别招收“作曲、声乐、器乐、音乐教育理论、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西北少数民族音乐”等七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已成为我院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进一步发展我院研究生教育,提高攻读艺术学、音乐学专业各方向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帮助指导教师与研究生熟悉有关规定,全面促进我院的研究生教育工作。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就有关艺术类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培养,在学校原有基础上,补充部分适合于我院研究生的一些规章,以使我院研究生工作更加规范。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09年3月28日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介 从建立于1939年的西北师范学院劳作专修科至2006年,音乐学院已经走过了67年的光辉历程。         西北师大音乐学院现已成为西北地区历史悠久,有一定规模、师资力量较强、治学态度严谨、教学管理规范的一处培养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人才的基地。现有教职工58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2人,讲师18人,助教14人,其中获得博士学位者2人,获得硕士学位者17人。教学辅助4人,党政管理3人。下设音乐学系、数字音乐系(正在筹建)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西部音乐文化研究中心、《西部音乐文化》编辑部、数字音乐实验室、图书、音像两个资料室、乐器管理维修实验室以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有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三个本科专业。具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音乐学二级硕士学位授予权,可招收“音乐教育人类学”博士研究生以及“作曲、声乐、器乐、音乐教育理论、西方音乐、中国传统音乐、西北少数民族音乐”等七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在校学生除统招的本科和研究生外,也有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自学考试音乐教育本科和专升本及音乐中专部。现有各类学生约600余人。在教学设备和资料方面,目前有音乐教学大楼一栋,舞蹈教学大楼一栋,学生练琴楼一栋,音乐厅一座,多功能厅一座,多媒体教室两间,乐队排练室两个,合唱排练室一个,声、器乐教室工作室30余间。有钢琴150多架,其中价值130万元的STEINWAY音乐会大钢琴一架,价值12万元的K•KAWAI大钢琴10架,YAMAHA大钢琴2架。手风琴30多架,数码钢琴教室两间、MIDI工作室两个,图书1500多册,专业期刊100多种,音像资料5000多件,能够适应各层次的教学和科研需要。 音乐系发展到今天,令人欢欣鼓舞。今天的辉煌是全体师生呕心沥血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它也凝聚着前人半个世纪艰苦创业、辛勤耕耘的智慧和劳动。为了更好的总结经验,继往开来,迎接新世纪的挑战,拟将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分三个时期概述如下。 一.艰苦创业时期(1949--1958年)  兰州解放后,学院为适应国家艺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将原三年制的劳作科改建为四年制的艺术系,当即筹办招生事宜。 艺术系首届招收新生23名,于1949年11月入学。原劳作科两名二年级学生和从乡村师范转来的一人为三年级学生,成都美专转来的一人为二年级学生。这样就有了一、二、三年级。学生既学习音乐又学习美术。当时开设的专业课有乐理、声乐、素描、国画、西画等。音乐课的任课教师是:乐理——任光地(兼),声乐——吴越荫。 1950年初,学院从北京、上海等地请来了刘文清教授、洪毅然副教授、吕斯百教授等人,并任命吕斯百为艺术系主任。秋季,艺术系又招进第二届新生25名。 1951年,学院根据师生要求和西北地区音乐、美术人才匮乏的实际,决定将艺术系分为音乐组和美术组(或称音乐专业和美术专业),分专业上课,分专业招生。秋季招生时,音乐组招进第一届本科生13名。开学时,唐学詠教授从上海来系,开设了钢琴、乐理、视唱练耳等课,并担任音乐组主任。同年10月,艺术系奉命举办了由西北各地选送的50余人的短期培训,名为音美专修科,学制一年,刘文清任科主任,请来罗惠恬担任键盘教学,胡效蕴担任乐理教学。 1952年秋,音乐组招进第二届本科生12名,艺术系招进两年制的音美专科生27名 。同时,从上海请来声乐教师汪漱芬,从兰州“粤乐乐社”请来民乐教师张梓长(兼)。当时条件很差,各项工作全凭师生高度的政治热情和艰苦创业的奉献精神。如,没有钢琴,唐先生来系后,经多方联系得知军区等处有两架旧琴,他便向有关领导一再请求弄到系上,亲自整修调试后,一架用于教师上课,一架用于学生练习。师资不足,一人开多门课,备课和批改作业常常通宵达旦,但从未听到埋怨和叫苦。张梓长先生上民乐课时,经常带来“粤乐乐社”拉二胡、弹琵琶、打扬琴的人辅导学生或协助开展民乐合奏。专业书籍缺乏,学生上课记笔记,下课对笔记整笔记,这些不但未影响学生的学习情绪,相反更激发了对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953年至1955年间,音乐组先后请来了傅昱、尤端、方凤初、刘金昊、刘安煌、杲景业、高天康、韩林申、周树英、黄腾鹏等10余位专业教师,购置了10多架钢琴、20多架风琴、部分管弦乐器、民族乐器以及图书、唱机、唱片等教学设备和资料,还新建了一些专用教室和30余间练琴室。这一来音乐组的师资力量得到壮大,教学手段得到改善,教学质量也随之得到了提高。音乐组在学院和社会上的影响迅速扩大起来。 1956年暑假,杨树声副教授和章雅、钱培基、陈佛华等人响应支援大西北的号召、从华东师大来系任教。杨树声被学院任命为副系主任,分管音乐组的工作。杨等人来系时,带来了华东师大支援音乐系的一大批图书资料、唱机、唱片、钢琴和管弦乐器,这对前进中的音乐组是极大的鼓舞,并为进—步发展注入了活力,打下了较好的物质基础。秋季招生时,除继续招收两年制的专科生外,又新招收了六年制(招初中毕业生,预科学两年,本科学四年)预科学生33名。 1957年前后,音乐组的艺术实践(音乐会)活动空前活跃,有班级的,有师生联合的,不仅系内演出,而且面向全校在大礼堂演出。同年6月,音乐组还将师生音乐会的节目经加工调整后推向社会,在兰州市省人民银行大礼堂演出了两场。演出较成功,受到有关领导、同行及爱好者的高度赞扬,音乐组的声誉也随之提高了起来。 二.曲折发展时期(1958—1978年) 1958年,在大跃进的锣鼓声中省委决定成立兰州艺术学院。西北师院的艺术系改称音乐系和美术系,并入兰州艺术学院,任命扬树声为音乐系主任。 艺术学院时期,随着培养目标的转移,音乐系的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师资队伍均有较大改变。如原来的音乐专业改为声乐、器乐和理论作曲三个专业,器乐专业又分设二胡、琵琶、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大管、长笛、圆号、单簧管等10多个主修乐器。随着专业的增设,从省内外调来了—大批相应专业的教师。教学活动中强调深入生活,大搞音乐创作和艺术实践。新学校、新专业、新任务,全系师生精神焕发,努力工作。 艺术学院时期,音乐系在向民族民间音乐学习的同时,聘请了河州地区著名的民间歌手马海青来系开设民间音乐课,还多次请来洮岷地区花儿歌手穷尕妹等来系进行示范性的演唱上课。这些活动不仅使教学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别致新颖,而且使音乐系师生学到了更多更实际的民间音乐知识和技能。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大型音乐作品《洮河大合唱》的创作和演出,是音乐系师生在这段时期最突出的贡献。1960年国庆节中央电台播放了《洮河大合唱》中的《红牡丹》等乐章,曾引起文艺界的极大关注。 1962年春,由于经济生活的变化,省委宣布撤消艺术学院。音乐系和美术系仍回西北师院(时称甘肃师范大学。音乐系先搬到王家庄省教学仪器厂,在那里生活了三年多。1965年搬回师大南二楼。1980年又搬到新落成的音乐教学楼,在这里,音乐系度过了21个年头。当时间跨入21世纪之际,曾经同甘共苦,携手创业的美术系、音乐系,再一次走到了一起,组成了西北师范大学敦煌艺术学院,2001年新落成的、建筑面积14000多平方米的敦煌艺术大楼,成为我们携手共进,再造辉煌的新基地。 1965年返回师大后,各项活动又纳入师范教育的轨道,—切强调师范性。但音乐系保留了原有的专业设置,在培养目标中增加了“适当培养音乐专业人才”等语。这些变化对音乐系后来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灵活性和主动性。 在向民族民间音乐学习时,系上多次组织师生下乡、下厂,参加民间音乐活动,收集整理民歌、民间乐曲。编印了《河西民歌》、《陇南民歌》、《洮岷花儿》等专集。由省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师生收集整理的土族、撒拉族等少数民族民歌的歌词集《手搭凉棚望北京》。  在艺术实践方面,要求学生每学期开一次音乐会,青年教师每学年开一次进修汇报音乐会,或其它形式的学业汇报,并鼓励师生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演出活动。 在科研和自编教材活动中,举办过“花儿的流派与分布”、“贝多芬交响乐的介绍与欣赏”、“钢琴踏板的使用”等学术活动,编写了手风琴、民族民间音乐、中国古代音乐史、民族调式和声等试用教材。此外,还编印了数期《歌曲创作》集和刊物《小百花》。     从建系至1966年间,共毕业本科生136名,专科生191名。这批具有较高水平的音乐人才,绝大多数分布于西北各地,除在大专院校、中专、中学等从事音乐教育外,还有—部分被分配到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版社、文艺单位、演出团体等。他们的辛勤劳动,为我国音乐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原有的各项教学活动中断了,代之而来的是大批判、大串连、闹派性、搞夺权以及长征、拉练、走“五七”道路等等。1970年在所谓“教育革命”中为精减机构,把体育、音乐、美术三系合并为“军事体育艺术系”分军事体育、革命文艺两个专业,开展连队编制的军事化活动。1971年9月学校招收了以“上管改”为任务的工农兵大学生,学制2——3年。革命文艺专业第一期招收学生92名,第二年又分成音乐专业、美术专业,各46人。1974年秋毕业,在校学习三年。第二期是1973年9月入学,1975年12月毕业,在校学习两年半。第三期开始都是秋季招生,秋季毕业,在校学习两年。音乐专业前后共招收五期,毕业198人。招生后,全校师生充满希望,满怀信心地投入教学工作。但是“开门办学”、“接受再教育”、“批林批孔”、“学朝农经验”等,搞得教学秩序混乱,人心慌慌,无所是从。这种畸形的办学体制直到1977年的“拨乱反正”中才得到纠正。音乐系也才恢复了原来的面貌。 在这段不寻常的岁月里,尽管有来自多方面的干扰,但在老师们的耐心教导和同学们的刻苦学习下,教学工作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比如首届学生临毕业时,系上组织了一次以艺  术实践为主要内容的“开门办学”活动,学生自编自排了一台文艺节目,有独唱、独奏、独舞、合唱、合奏、歌舞,还有朗诵、快板、相声、数来宝等,丰富多彩,生活气息浓厚。他  们在历时50天的陇南之行中演出了30余场,受到各地群众和有关领导的欢迎肯定和赞扬。有入1975年全国少数民族文艺调演中,吴学禹的手风琴被评为优秀节目,除中央电视台、广  播电台播放外,还参加了国庆26周年游园演出。     1977年,国家恢复了高考制度。音乐系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于1978年春招收了首批学生58人。秋季又招收学生40人。全系师生以饱满的热情、求实的精神迎接各项新的任务。     三、阔步前进时期(1978--1999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音乐系的教学改革、队伍建设、艺术实践、科学研究等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1.教学改革     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本专业发展的需要,将原教学计划中的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结构、教学时数等进行了多次较大的调整和改进。专业分为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两大类。培养目标随专业而异,前者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后者培养从事文艺表演、教学及其他研究工作者。专业课分核心课、必修课、主修或限选课和选修课。还开辟了第二课堂,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的选修其它课程。     在教材建设上,先后自编了《中国音乐史》(获本校91年优秀教材奖,甘肃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外国音乐史》、《电子琴演奏法》、《钢琴即兴伴奏编配法》、《音乐欣赏》、《歌曲作法》、《调式和声学》、《乐器修理法》、《数码钢琴集体课教程》等,除本系使用外,还向兄弟院校交流。这批新编教材大多吸收了近年最新学术和科研成果,内容充实,观点明晰,条理清楚,联系实际,受到学生的欢迎。     在教学方法上,史论课普遍采取了讲述与自学、讨论解惑、写文章等相结合的方祛,并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技术课在坚持因材施教的前提下,运用多种方式引导学生多听、多看、多实践,并启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此外,还对部分课程的教学状况进行了评估。评估活动增强了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感,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此外,为普及音乐知识,倡导美育教育和满足校内外广大音乐爱好者的需求,八十年代中期曾举办过“音乐系星期天音乐讲座”,九十年代初举办过“业余音乐学校”,前者面向成人,后者面向4—10岁的儿童。这两项活动在校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和评价。          2.师资队伍建设 除从校外调进部分教师外,对本系的青年教师进行了有计划、有步骤的培养和提高。采取的方法:一是在职进修,聘请系上老教师定时上课;二是脱产进修,到兄弟院校学习;三是鼓励考研,系上给予多方支持和方便。从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杨树声、林佩箐、汪子良对青年声乐教师和钢琴教师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指导学习。同时有17位青年教师先后到上海、北京、天津、朝鲜等地的音乐院校进行了一至二年的脱产进修 。通过进修学习增长了见识,丰富了知识,提高了专业水平。九十年代,刘沛、张君仁2人率先获得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心理学和音乐教学论专业硕士学位,王文澜、张一凤2人获得中央音乐学院西方音乐史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硕士学位,打破了我院历史上无硕士学位的先例。     2002年6月,我院青年教师张君仁,在我国民族音乐学家乔建中、王耀华的指导下,经过三年苦读,以《花儿王朱仲禄——对一个民间歌手的音乐人类学实验研究》的长篇论文,获得了我院第一个博士学位。     3.艺术实践     系上统一组织的各种大型演出,获得了校内外较好的评价。每学期各班学生自己组织,公开演出的班级汇报音乐会、毕业班的毕业音乐会和个人专业汇报音乐会等多层次、多形式的音乐会,不仅有效的锻炼了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而且争得了艺术实践的机会。值得一提的是九十年代初期由音乐系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艺术月”系列活动,包括面向全校的“音乐欣赏讲座”、本系学生参加的“音乐知识有奖竞赛”、“民乐音乐会”、“系列班级音乐会”以及学生假期的“社会调查与实践”等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学生艺术修养,提高了学生艺术实践的水平。     在省市级专业演出比赛中,获奖人数和名次一向居于榜首。如1981年甘肃省第一届声乐比赛中陈雪荣、张琦凡、李海燕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1996年全国第七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甘肃预选赛中,柴莺、陈虎、郭琳、王蓓、韦亦君等8人分别获得美声、民族、通俗唱法的全部一等奖、3个二等奖和2个三等奖;1999年甘肃省首届声乐、器乐比赛中,3人获得一等奖,3人获得二等奖,3人获得三等奖,3人获得伴奏奖 ,并获得优秀组织奖。 在全国性的专业演出比赛中,有10余人次获得较好成绩。如1981年全国琵琶比赛中冯笑河获得鼓励奖,1991年全国第二届电视文艺比赛中任晓玲获得“星光奖”二等奖,1996年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陈虎获得荧屏奖,1998年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王蓓获民族唱法优秀奖,同年“黄河口杯”首届全国民族声乐比赛中王蓓又获铜奖,1999年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赵鹏获二等奖,全国文联和总工会举办的声乐、舞蹈比赛中朱东升、柴莺、石晓岚分别获得声乐和舞蹈铜奖。     4.科学研究     2000年以来,出版专著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曾成功举办中奥音乐周、中国传统音乐学会第11届年会暨首届花儿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STN数字音乐教育大会,中国音乐教育学会作曲理论教学研讨会等大型学术会议.发表各类音乐作品约80余首。其中康建东的声乐曲《黄河岸上的唢呐声》1992年获全国“广播新歌”金奖及甘肃省第二届 “敦煌文艺奖”,民乐合奏曲《裕固舞曲》获全国第二届民族管弦乐展播优秀作品,《甘肃风情》1999年获中国新春音乐会优秀作品,电视音乐片《大戈壁》1993年获第五届中国歌星电视大汇串节目金奖。李彦荣的舞蹈音乐《达嘎河边》1992年获全国民间音乐舞蹈比赛创作二等奖及甘肃省首届“敦煌文艺奖”。吴学禹的手风琴合奏曲《西班牙的风》1994年获第四届中国艺术节创作一等奖,《我采箭竹喂熊猫》1995年全国第五届“群星奖”评选中获优秀奖。郑培东的《中华统一之歌》1999年全国文联和总工会举办的声乐舞蹈比赛中获优秀作品奖。王文澜的声乐曲《我的家乡瓜果多》、《黄河,母亲的河》、《走向明天》分别获省级一、二、三等奖。      还整理出版了一批专著,如毛纯儒的《钢琴、风琴、手风琴简易修理法》,高天康的《音乐知识词典》(获省首届图书展评优秀奖、《电子琴演奏法》、(获省第二届图书展评优秀奖)、 《钢琴即兴伴奏编配法》、祁文源的《音乐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1992年获西北五省图书展评优秀奖,93年获省社科三等奖,黄腾鹏的《外国音乐史》(1996年获甘肃省社科一等奖,康建民的《管乐队实用手册》(1996年获甘肃省社科二等奖,胡自强与陈虎合编的《中外儿童合唱曲选》以及康建东的钢琴协奏曲《祁连山狂想曲》总谱等。     此外,杲景业编辑解说的电视片“花儿简介”  在1979年国庆30周年联播节目中播出,曾引起省内外文艺界尤其是民族民间音乐工作者的极大兴趣,有的致函祝贺,有的索取资料,在中央电视台节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节目。张如先采集制作的《敦煌乐器》幻灯片,1985年在西北西南高师电教教材评审会上被评为优秀教材。郑培东研制的 “半音阶大扬琴”,获得国家专利局外观设计和新型实用两项专利, 1995年经省级技术鉴定获省级二等奖及第四届中国艺术节金奖。冯新宁等研制的“电子琴输入微机记谱与检索”,1992年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计算机应用成果二等奖。     5.与兄弟院校协作     八十年代以来,曾为西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宁夏教育学院等院校代培青年教师10余人。1987年至1991年期间,先后派出五批9名教师赴雪域高原及东乡族少数民族自治县 ,协助西藏大学音乐系及东乡师范开设了音乐史论、声乐、钢琴等课程。这些活动不但解决了兄弟院校的燃眉之急,而且交流了经验,增进了友谊,拓宽了相互学习、相互支援、取长补短、携手共进的路子。 在八十年代,还接受国家教委的委托,承办过多次全国性的大型会议。如1980年7月召开的“全国高师民族民间音乐教学大纲、教材编写会议”,1984年7月举办的“全国高师中国音乐史讨论班”,1986年11月召开的“全国高师声乐研讨会”等,这些会议开的较成功,不但得到了教委和与会者的赞许,而且从多方面促进了音乐系的工作,扩大了音乐系的社会影响和声誉。     6.学术交流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音乐系先后邀请了不少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前来进行讲学、演奏、演唱以及办班授课等交流活动,其中有我国著名音乐理论家张肖虎(1979.9)、钱仁康(1980.9)、廖胜京(1983.8)、于润洋(1997.6)、杜亚雄(本系63年毕业生)、钢琴教育家周广仁女士(1998.11)、音乐史学家梁茂春、蔡良玉夫妇(1997.9)、音乐美学家罗艺峰(1998.5)、二胡演奏家闽惠芬女士(1998.5)、台湾音乐教育家陈功雄(1994.5)等。来自国外的有美籍华人钢琴家唐可博士(1991.8)、美国音乐家勃拉姆斯•苔特教授和夫人芭莉契亚(钢琴家)(1992.10)、美国密苏里州大学声乐教授罗丝玛丽•欧文斯女士(1994.10)、日本大坂大学声乐教授田中公道先生(1995.9)、澳籍华人音乐学博士杨沐先生(1997.5)、日本东京大学大提琴教授三木敬之先生 (1997.9)、以色列双钢琴演奏家塔米尔女士、亚力山大先生  (1998.10)、美国拉斯维加斯音乐学院钢琴教授卡罗尔.斯戴维、詹姆斯•D•斯戴维(1999.6)、俄罗斯青年钢琴演奏家波罗米斯琴科(1999.9)等。     这些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不仅开阔了音乐系师生的艺术视野,而且加强了与国内外音乐院校的联系,对音乐系的学科建设及教学质量的提高无疑起到了广泛而又积极的作用。     这一时期共毕业学生1392名,其中本科生629名,专科生763名。 音乐学院自1939年初建迄今,共培养学生近万名。他们绝大多数活跃在大西北乃至全国各地,有的肩负着音乐教育和文艺部门的领导职务,有的在音乐教学和音乐理论研究方面成为骨干力量,还有的因成绩卓著成为国内外享有一定声誉的专家学者。还有一小部分约二十余人远渡重洋,活跃在美国、法国、德国、奥地利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为校争光,为系争荣。  忆往昔,徒手创业,岁月峥嵘多艰难;   看今朝,业绩辉煌,桃李芳菲喜心田。  展未来,光明前途,任重道远……    面向新世纪,全院师生将再接再厉,为迎接和开创未来培养更多具有高素质音乐人才继续奋斗。                                               祁文源  撰稿 2008-11-27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及其研究方向 专  业 研究方向 006音乐学院 艺术学(050401) 04中国传统音乐研究 05西北少数民族音乐研究 06音乐教育理论研究 07西北民间舞蹈研究 006音乐学院 音乐学(050402) 01作曲 02西方音乐史 03器乐 04声乐 05合唱与指挥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 一、课程选修    研究生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进行课程学习。    1、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选课制度。除共同课(政治、外语、外国语)外,其余所有课程,都必须在办理选课手续后方能取得听课资格。    2、研究生选课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排定的每学期课表进行。  3、专业必修课一经选定,一般不得更改。专业选修课与一般选修课如需加、退、改选,应由本人重新填写,经导师同意后,可在开课二周内到研究生部办理手续。开课二周后,不再受理加、退、改选课要求。    4、研究生选定课程后,应按规定时间听课,并参加考试。                                                                                                      二、课程考核    1、研究生课程进行考核的目的是帮助研究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内容,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同时也是检查研究生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验证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  2、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均需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应有医院病假证明;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应有事由报告;将病假证明或事由报告交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批准同意后,可不参加本届考试,参加下一届研究生考试。该类情况,只能发生一次。    3、研究生课程一般不举行平时测验。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均必须考试。一般选修课可考试或考查。    4、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记。研究生课程(主课除外)的考试成绩分为五档: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5、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不合格者,不予补考,交费重修,重修收费标准为1000元/门课,重修不合格者,予以退学。 7、研究生考试作弊者,按《西北师范大学考场纪律》、《考场》处理。    三、成绩查询    研究生在读期间,可于每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内登陆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成绩。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研究生教育应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为了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实践能力,艺术学、音乐学专业所有方向的研究生都必须积极参与校内外学术会议一次,并要求选听自己所在学科前沿系列讲座若干。 为了增强研究生教学与艺术实践能力,首先,所有专业方向的研究生都必须以随堂见习和教学实习的方式参加大学本科的部分教学或教辅工作来获得教学实践的学分。其次,所有专业研究生都必须参加院里组织的各种艺术实践活动。即理论专业硕士生须在就读期间,举办1场本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报告会。表演、技法类专业研究生都必须以参加新作品试奏或演出的形式来获得艺术实践的学分。    如上规定,各专业研究生可分为两部分来获得该学分,即:科研实践 2学分,教学与艺术实践2学分。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  科研实践 1、在导师指导安排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1次。 2、在导师指导安排选听学科前沿系列讲座。 以上由研究生导师打分,成绩合格者,获得科研实践的2学分。并交院研究生部备案。 二、 教学与艺术实践   1、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由系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或系委会和导师共同商定的教学实习一学期。教学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其形式主要是试讲本专业理论课程(针对非主科共同课学生)的部分章节或指导课堂讨论、辅导,批改作业等。最后由系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或系主任和导师集体评议打分,并交院研究生部备案。    上述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教学实践的1学分。    3、艺术实践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新作品的试奏(唱,或排练);2、参加各种乐队组合形式的排练或演出。    凡参加由学院安排的排练或演出,经排练指挥教师或导师(指挥专业)打分认可的,可获得1学分。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攻读艺术学(音乐)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50401)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院研究生教育,提高攻读艺术学、音乐学专业各方向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艺术学(音乐)专业硕士生的培养方案做如下修订。 一、培养目标 1.具有一个研究者的基本素养,热爱所从事的音乐艺术事业,关心学科发展,注重自我修炼,具有科学的研究态度和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道德与规范。 2.具备扎实雄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注重专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够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适应相关单位或研究部门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以及普通高校及师范院校专业音乐课程的教学。 3.掌握艺术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具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能够承担一般课题研究任务。 二、学科专业 1、艺术学(音乐) 2、音乐学 三、学习年限及应修学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第一学期—第三学期)主要是必修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第四学期—第六学期)主要是选修课程、社会实践以及论文写作与答辩。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对少数学业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硕士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期一般不超过1年。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的,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 至少须修满35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1学分,实践环节4学分。 四、课程设置及考核方式(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实践环节的具体考核方式:结合学位(毕业)论文的撰写,进行研究性教学及艺术实践工作。教学及艺术实践工作结束时,应提交两份及相关的评价报告。教学及艺术实践的成绩考核由实践指导教师或实践单位的负责人以及专业导师综合评定。 五、培养方式 采用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导师组集体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在培养过程中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其具体方式如下: 1.课程教学采取面授、研讨、自学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强调学生自学,组织咨询辅导,加强教学实践,指导论文教学。 2.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艺术实践和社会调查等。 3.成绩考核应包括笔试、面试、专题研究、调查报告、论文写作等,具体由任课教师确定。 六、学位(毕业)论文 学生修满学分后可进入学位(毕业)论文撰写阶段。 1.学位(毕业)论文选题原则上应在学生入学后即可进行,在导师的指导下逐步展开,全面考察,重点选择。在第三学期的最后一个月,由研究生管理秘书通知并组织开题报告。 2.学位(毕业)论文的选题注重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关注当前社会音乐状况,注重多学科的结合与交叉,注重前沿理论与热点问题。 3.论文撰写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论文写作进行定期检查与指导,掌握学生论文写作的全部过程,严格审查学生论文真实性,坚决杜绝抄袭恶习,如在学位(毕业)论文中出现上述现象,导师要负主要责任。论文完成后,由导师提出准予答辩或推迟答辩的具体意见。 4.论文撰写完毕,应有两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写出书面评审意见,评审通过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要求与办法进行。 6.表演、技法类研究生的毕业答辩分为表演、技法(即独唱、奏或作品音乐会)和毕业论文两部分,论文开题的同时陈述音乐会具体方案与预期时间,音乐会演出与论文答辩同等对待,即必须有5位以上本专业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的现场评分,其中至少有两位校外专家。音乐会在整个答辩中占总成绩的50%,论文占50%。音乐会不合格者,推迟答辩。 六、学位授予 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条例执行。 附:艺术学(音乐)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艺术学(音乐)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周学时 总学时 学分 任课教师 姓名及职称 是否 学位课 考试方式 必修课 公共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一 2 36 3 政法学院 学位课 考试 马列经典原著选读 一 2 36 政法学院 学位课 考试 第一外国语 一、二 4 144 4 外语学院 学位课 考试 基础理论课 西方音乐发展史 一、二 2 36 3 王文澜教授 学位课 考试 中国音乐发展史 一 2 36 2 张君仁教授 学位课 考试 中外音乐作品分析法 二、三 2 72 3 康建民教授 学位课 考试 音乐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二、三 2 72 3 张君仁教授 学位课 考试 音乐学专题研究 二、三 3 108 3 校内外专家 学位课 考试 音乐教育概论 二 2 36 2 王朝刚教授 学位课 考试 音乐美学概论 二 2 36 2 马喻慧副教授 学位课 考试 电脑音乐技术与乐谱制作 三 2 36 2 李彦荣教授 学位课 考试 专业课 音乐教育发展史与教育理论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中国传统音乐形态与传统音乐理论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西北少数民族音乐形态与音乐理论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作曲技术理论与创作实践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西方音乐史学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器乐演奏技术训练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歌唱技术训练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计算机应用基础(任选) 二 4 72 2 数信学院 考查 专业选修课 中国舞蹈史与民间舞蹈文化 二、三 2 72 1 邓小娟副教授 考查 音视频技术与应用 二、三 3 108 1 郭耀华副教授 考查 音乐教学法 二 2 36 1 马喻慧副教授 考查 中国民族音乐概论 二 2 36 1 张君仁教授 考查 实践 环节 科研实践 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1学分) 选听学科前沿系列讲座(1学分) 教学与艺术实践 专业教学实践与表演实践(2学分) 总学分 不少于35学分 艺术学(音乐)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西方音乐发展史 总学时:72                        学    分:3 开课单位:音乐学院                开课学期:第一、二学期 任课教师及职称:王文澜教授 教学方式:课堂教学                考核方式:课程论文 适合专业:音乐学、艺术学研究生 补修课程: 教学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关于音乐起源问题 二、古希腊音乐 三、中世纪基督教音乐 四、中世纪世俗音乐 五、早期复调音乐 六、文艺复兴时期新艺术 七、十四世纪法国、意大利音乐 八、十四、十五世纪佛兰德乐派、英国复调乐派 九、十五、十六世纪弥撒曲 十、十五、十六世纪叙事歌、回旋歌、歌谣曲尚松、弗罗托     拉、牧歌 十一、十六世纪意大利牧歌 十二、歌剧的诞生及发展 十三、十七、十八世纪初的歌剧 十四、十七、十八世纪初的清唱剧与康塔塔 十五、巴罗克晚期的键盘音乐、室内重奏乐 十六、十八世纪下半叶古典音乐风格的形成及其特点 十七、古典奏鸣曲、交响曲、协奏曲 十八、格鲁克的歌剧改革、意大利喜歌剧 十九、弗朗茨·约瑟夫·海顿的作品及风格 二十、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的作品及风格 二十一、路德维希·范·贝多芬的作品及风格 二十二、十九世纪浪漫主义音乐的风格特征及其美学思想基础 二十三、艺术歌曲 二十四、主调合唱和康塔塔 二十五、钢琴音乐、室内乐、管弦乐 二十六、意大利歌剧复兴 二十七、法国歌剧 二十八、德国浪漫主义歌剧 二十九、瓦格纳及其乐剧 三十、俄罗斯民族乐派 三十一、捷克、匈牙利、波兰民族乐派 三十二、北欧、西班牙、英国、美国音乐 三十三、后期浪漫主义音乐 三十四、真实主义歌剧 三十五、印象派音乐 三十六、现代主义各流派音乐 参考书目: 1. 《西方音乐史》,黄腾鹏,敦煌文艺出版社,1994 2. 《西方音乐史》,唐纳德·杰、格劳特,汪启漳等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 3. 《简明牛津音乐史》,杰拉尔德·亚伯拉罕,顾犇译,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 4. 《西方文明中的音乐》,保罗·亨利·朗,贵州人民出版社, 2001 5. 《欧洲音乐史》,张洪岛,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 6. 《西洋音乐史》,卡尔·聂夫,张洪岛译,音乐出版社,1952 7. 《西方音乐史》,保·朗多尔米,朱少坤等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 8. 《西洋音乐通史》,阿·依·康津斯基,中央音乐学院编译,音乐出版社,1959 9. 《十九世纪西方音乐文化史》,保罗·享利·朗格,张洪岛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 10. 《德国音乐》,哈里·哥德施密特,中央音乐学院编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59 11. 《二十世纪音乐概论》,彼得·斯·汉森,孟宪福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12. 《西洋音乐的风格与流派》,人民音乐出版社编,1990 13. 《西方音乐欣赏》,约瑟夫·马克利斯,刘可希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7 14. 《西洋歌剧故事全集》(第一、二册),古斯塔夫,科贝,张洪岛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15. 《美国专业音乐发展简史》,蔡良玉,人民音乐出版社,1992 16. 《俄罗斯音乐史》,尤·凯尔第什,张兴模泽,音乐出版社1957 17. 《苏联音乐史》,黄晓和,海峡文艺出版社, 1999 18. 《西方现代音乐概述》,种子林,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 19. 《欧洲文学史》(上下册),杨周翰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 20. 《外国音乐辞典》,上海音乐出版社,1988 21. 《牛津简明音乐辞典》,人民音乐出版社,1991 22. 《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  London, 1980 编制人:王文澜                  审核人:张君仁 课程名称:中国音乐发展史 总 学 时:40            学  分:2 开课单位:音乐学院         开课学期:第一学期            任课教师及职称:张君仁教授 教学方式:课堂讲授与研讨       考核方式:笔试  适合专业:音乐学 艺术学 补修课程:民族民间音乐概论 教学主要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中国音乐发展概述 第二章:音乐起源与远古音乐文化 第三章:夏商时期的音乐状况 第四章:周代音乐文化与主要成就 第五章:秦汉时期的音乐文化 第六章: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文化 第七章:隋唐时期的音乐文化 第八章:宋元明清时期的大众音乐文化 第九章:近现代音乐文化状况 第十章:当代中国音乐 参考书目: 1. 《中国音乐史纲》,杨荫浏,万叶书店,台湾音乐书坊,1952 2. 《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下),杨荫浏,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 3. 《乐问》,黄翔鹏,中国美术出版社,2000 4. 《中国古代音乐史资料辑要》,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华书局, 1960 5. 《中国古代乐论》,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 6. 《中国音乐书谱志》,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 7. 《先秦音乐史》,李纯一,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 8. 《中国音乐简史》,夏野,上海音乐出版社 9. 《中国音乐美学史》,蔡仲德,人民音乐出版社, 1994 10. 《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刘再生,人民音乐出版社,1989 11. 《中国传统乐理教程》,杜亚雄,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12. 《中国传统乐理基础教程》,童忠良等,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 13. 《中国传统乐学》,童忠良等,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 14. 《中国传统音乐概论》,王耀华,福建教育出版社,1999 15. 《中国传统音乐概论》,袁静芳,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 16. 《中国曲艺通论》,吴文科,山西教育出版社,2002 17. 《中国戏曲史略》,余从等,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18. 《中国戏曲通史》,张庚,郭汉城,中国戏剧出版社,1992 19. 《中国音乐美学史》,蔡仲德,人民音乐出版社 20. 《中国戏曲史》,徐慕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21. 《顾曲麈谈·中国戏曲概论》,吴梅,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22. 《中国大百科全书 音乐舞蹈卷》,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 23. 《中国音乐词典》(正编、续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1993 24. 《音乐百科词典》,缪天瑞,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 25. 《二十世纪中国音乐期刊篇目汇编》,李文如,文化艺术出版社 编制人:张君仁                   审核人:张君仁 课程名称:中外音乐作品分析法 总学时:80                        学    分:3 开课单位:音乐学院                开课学期:二、三学期 任课教师及职称:康建民教授 教学方式:课堂教学                考核方式:作品分析,课程论文 适合专业:音乐学、艺术学研究生 补修课程: 教学主要内容及要求: 第一单元  音乐作品构成的基本表现手段 第一章  音乐的形成(绪论) 第二章  主题、旋律的构成与作用 第三章  发展音乐的基本方法 第二单元  音乐的陈述结构与功能 第四章  陈述结构类型与功能 第五章  基础结构与衍生结构 第六章  陈述结构的分析 第三单元  关于音乐的结构力分析 第七章  调式、调性及和声功能的结构力分析 第八章  主题、旋律编制的结构力分析 第九章  音乐时值比例以及音色的结构力分析 第四单元  音乐构成的主要结构原则 第十章  并列结构原则与再现结构原则 第十一章  循环结构原则与变奏结构原则 第十二章  奏鸣结构原则 第十三章  边缘曲式理论的形成和意义 第五单元  音乐作品分析体系 第十四章  传统音乐分析体系 第十五章  现代音乐分析体系 第十六章  全面分析音乐的方法 第六单元  基础曲式结构及作品分析 第十七章  并列曲式 第十八章  现再曲式 第十九章  复合曲式 第二十章  循环曲式 第二十一章  变奏曲式 第七单元  复杂(高级)曲式结构及作品分析 第二十二章  奏鸣曲式 第二十三章  回旋奏鸣曲式 第八单元  复调曲式及作品分析 第二十四章  赋格曲 第二十五章  其他复调音乐曲式 第九单元  套曲曲式及作品分析 第二十六章  组曲 第二十七章  奏鸣交响套曲及其他套曲曲式 第十单元  边缘曲式及作品分析 第二十八章  中介性边缘曲式 第二十九章  两原则结合的边缘曲式 第三十章  原则的三重结构与附生性结合 参考书目: 1. 《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 2. 《音乐的创作与分析》,杨孺怀,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 3. 《论曲式音乐与作品分析》(论文集),人民音乐出版社,1992 4. 《音乐分析与创作导论》,李贞华,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1995 5. 《音乐作品分析》,[苏]勃·阿拉波夫,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 6. 《音乐作品分析》,[苏]魏纳·莱奥,人民音乐出版社,1968 7. 《交响音乐分析》,[英]唐·弗·托维,人民音乐出版社,1965 8. 《申克音乐分析理论概要》,于苏贤,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 9. 《大型曲式学》,[美]柏西·该丘斯,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 10. 《大型曲式学》,[苏]斯克列勃科夫,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 11. 《作曲技法》,[德]保罗·兴德米特,人民音乐出版社,1992 12. 《二十世纪的音乐语言》,[美]韦尔顿·马逵斯,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 13. 《曲式学》,[苏]斯勃索宾,人民音乐出版社,1987 14. 《作曲技法的演进》,[日]属启成著,人民音乐出版社,1976 编制人: 康建民                    审核人:张君仁 课程名称:音乐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总 学 时:80                      学  分:3 开课单位:音乐学院         开课学期:第二、三学期 任课教师及职称:张君仁教授 教学方式:课堂讲授、集体研讨、田野实践 考核方式:课程论文 适合专业:音乐学 艺术学 补修课程: 教学主要内容及要求: 上编:音乐学及其分支学科 一. 音乐哲学(音乐美学) 二. 音乐形态学(乐种学) 三. 音乐创作学 四. 音乐表演学 五. 音乐史学 六. 音乐文献学 七. 音乐考古学 八. 音乐图像学 九. 音乐批评学(音乐评论学) 一十. 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 一十一. 音乐社会学 一十二. 音乐地理学 一十三. 音乐教育学 一十四. 音乐心理学 一十五. 音乐治疗学 一十六. 数字音乐学 一十七. 乐律学 一十八. 音乐声学(音响物理学) 一十九. 音乐经济学 中编:音乐学研究方法 一. 比较研究法 二. 传记(式)研究法 三. 历史研究法 四. 田野工作法 五. 描述与解释法 六. 定性与定量研究法 七. 音乐形态分析法 下编:音乐学术论文的写作 一. 学术论文的一般特征与要求 二. 学术论文的选题 三. 注释与参考文献格式 四. 资料的查找、搜集与分析 五. 学术论文撰写的程序与步骤 参考书目: 1.《音乐学概论》,王耀华,乔建中著,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2.《音乐学概论》,俞人豪著,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 3.《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 4.《音乐学——历史、文献与写作》,陈铭道著,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 5.《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徐志明著,当代中国出版社,1987 6.《学术规范导论》,杨玉圣、张宝生著,高等教育出版社,1979 编制人:张君仁                    审核人:张君仁 课程名称:音乐教育概论 总学时数:40                      学    分:3 开课单位:音乐学院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任课教师及职称:王朝刚教授 教学方式:课堂教学                考核方式:课程论文 适合专业:音乐学、艺术学研究生 补修课程: 教学主要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  音乐教育的历史沿革及发展概况 第二章  哲学、美学与音乐教育 第三章  音乐教育的目的及功能 第四章  心理学与音乐教育 第五章  音乐教学论(上) 第六章  音乐教学论(下) 第七章  音乐教学体系及其实践意义 第八章  音乐教育研究 参考书目: 1.《音乐教育的理论基础》,H.F.艾伯利斯等著,刘沛主译,新疆大学出版社,1996 2.《当代美国音乐教育》,迈克尔.L.马克著,管建华、乔晓东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 3.《世界音乐教育集萃》,李凌、赵风主编,汪启璋、吴佩华译,音乐出版社 4.《高师音乐教育学》,王耀华主编,郑锦扬副主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 5.《中国当代学校音乐教育文选》,姚思源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 6.《中国音乐年鉴》,音乐研究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1996 7.《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曹理、何工,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 8.《音乐学概论》,俞人豪著,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 9.《音乐学科教育学》,曹理等著,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10.《美国音乐教育概况》,刘沛编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11.《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 12.《音乐教育学》,音乐词典条目汇集,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 13.《音乐社会学概论》,曾遂今著,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 编制人:王朝刚                    审核人:张君仁 课程名称:音乐美学概论 总学时数:40                      学    分:2 开课单位:音乐学院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任课教师及职称:马喻慧讲师 教学方式:课堂教学                考核方式:课程论文 适合专业:音乐学、艺术学研究生 补修课程: 教学主要内容及要求: 绪  论  音乐美学概述 第一章  音乐的感性材料 第二章  音乐的形式 第三章  音乐的内容 第四章  音乐创作 第五章  音乐表演 第六章  音乐欣赏 第七章  音乐的功能 第八章  音乐的美与审美 参考书目: 1. 《音乐美学基础》,张前、王次炤,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 2. 《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于润洋,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 3. 《音乐美学通论》,修海林、罗小平,上海音乐出版社,1980 4. 《中国音乐美学史》,蔡仲德,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 5. 《二十世纪中国音乐美学》(1—4),王宁一、杨和平主编, 现代出版社,1995 6. 《音乐美学文稿》,何乾三,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编辑部,1996 7. 《当代西方美学》,朱狄,人民出版社,1997 8. 《中国审美文化史》(1—4),廖群,山东画报出版社,1995 9. 《西方美学史》,朱光潜,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 10. 《美学概论》,王朝闻,人民出版社,1991 11. 《美学》(1—4),(德)黑格尔,商务印书馆,1991 12. 《音乐美学问题概论》,(苏)克列姆辽夫,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 编制人:马喻慧                    审核人:张君仁 课程名称:电脑音乐技术与乐谱制作 总 学 时:40            学  分:2 开课单位:音乐学院         开课学期:第三学期    任课教师及职称:李彦荣教授 教学方式:课堂讲授、实际操作    考核方式:课程论文 适合专业:音乐学 艺术学 补修课程: 教学主要内容及要求: 第一单元:Cakewalk音序工具操作 第一章 电脑音乐常识、Cakewalk简介、Cakewalk工具栏 第二章 文件菜单、编辑菜单、处理菜单、查看菜单、插入菜单、动作菜单、转移菜单、音轨菜单、工具菜单、选项菜单、窗口菜单 第三章 建立新文件、记录MIDI信息、保存文件、步态录入、实时录入、量化、修改音值、编辑MIDI音轨、移调、使用钢琴卷帘窗、将MIDI转换为音频 第四章 导入波形文件、素材循环、边界裁剪、合并音轨、混音合成、音频效果处理、效果参数动态控制、控制器编组、导出音频 第二单元:制谱工具介绍、Encore入门] 第五章 (1)钢琴谱;(2)钢琴伴奏谱;(3)合唱谱;(4)弦乐总谱及其分谱;(5)四手联弹谱;(6)试卷;Encore的界面、Encore菜单栏下的工具栏、Encore的菜单。 第六章  管弦乐总谱的设置、钢琴三行谱的设置、乐理作业或考试卷的设置。点击输入法、PC键盘输入法、简易MIDI键盘输入方式、最快而又要求键盘技术较高的录音输入法、多声部输入、跨越两行乐谱的输入、连音的输入、打击乐的输入、歌词的输入。 第七章  鼠标加键盘的操作方式、Encore的复制方式、抽取分谱、提示音符和装饰音符的制作、散板制作的问题;Encore MIDI的设置和关联、Encore的和弦标示、Encore的吉他指法标示、打击乐配置、变调乐器的调整。 第八章  常规操作快捷键、音符输入快捷键、编辑快捷键以及设置、显示、量化、调整快捷键等。 第九章  音符字体选择、歌词输入、排版、符号制作、打印输出等。 主要参考书目: 1、《电脑音乐》,李洁主编,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6 2、《cakewalk sonar从入门到精通》, 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3、《制谱方法与技巧1》,李彦荣 ,1998 编制人:李彦荣                      审核人:张君仁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高校教师在职攻读艺术学(音乐)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高高校教师在职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高校教师在职硕士生的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具有一个研究者的基本素养,热爱所从事的音乐艺术事业,关心学科发展,注重自我修炼,具有科学的研究态度和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道德与规范。 2.具备扎实雄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注重专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够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适应相关单位或研究部门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以及普通高校及师范院校专业音乐课程的教学。 3.掌握艺术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具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能够承担一般课题研究任务。 二、学科专业 1、艺术学(音乐) 2、音乐学 三、学习年限及应修学分 高校教师在职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年。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的,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 至少须修满35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1学分,实践环节4学分。 四、课程设置及考核方式(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实践环节的具体考核方式:结合学位(毕业)论文的撰写,进行研究性教学及艺术实践工作。教学及艺术实践工作结束时,应提交两份教案及相关的评价报告。教学及艺术实践的成绩考核由实践指导教师或实践单位的负责人以及专业导师综合评定。 五、培养方式 采用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导师组集体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在培养过程中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其具体方式如下: 1.课程教学采取面授、研讨、自学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强调学生自学,组织咨询辅导,加强教学实践,指导论文教学。 2.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艺术实践和社会调查等。 3.成绩考核应包括笔试、面试、专题研究、调查报告、论文写作等,具体由任课教师确定。 六、学位(毕业)论文 学位论文是高校教师在职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高校教师在职硕士生进行学术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高校教师在职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知识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1.学位(毕业)论文选题原则上应在学生入学后即可进行,在导师的指导下逐步展开,全面考察,重点选择。在第三学期的最后一个月,由研究生管理秘书通知并组织开题报告。 2.学位(毕业)论文的选题注重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关注当前社会音乐状况,注重多学科的结合与交叉,注重前沿理论与热点问题。 3.论文撰写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论文写作进行定期检查与指导,掌握学生论文写作的全部过程,严格审查学生论文真实性,坚决杜绝抄袭恶习,如在学位(毕业)论文中出现上述现象,导师要负主要责任。论文完成后,由导师提出准予答辩或推迟答辩的具体意见。 4、学位论文具体格式参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规定。 5.每年的10月份,撰写好的论文经校学位办送出盲审,另外还需有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省内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写出书面评审意见,所有评审通过方可进行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时间在11月份进行。 6.论文答辩及其相关程序严格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要求与办法进行。 六、学位授予 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条例执行。 附:艺术学(音乐)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艺术学(音乐)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周学时 总学时 学分 任课教师 姓名及职称 是否 学位课 考试方式 必修课 公共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一 2 36 3 政法学院 学位课 考试 马列经典原著选读 一 2 36 政法学院 学位课 考试 第一外国语 一、二 4 144 4 外语学院 学位课 考试 基础理论课 西方音乐发展史 一、二 2 36 3 王文澜教授 学位课 考试 中国音乐发展史 一 2 36 2 张君仁教授 学位课 考试 中外音乐作品分析法 二、三 2 72 3 康建民教授 学位课 考试 音乐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二、三 2 72 3 张君仁教授 学位课 考试 音乐学专题研究 二、三 3 108 3 校内外专家 学位课 考试 音乐教育概论 二 2 36 2 王朝刚教授 学位课 考试 音乐美学概论 二 2 36 2 马喻慧副教授 学位课 考试 电脑音乐技术与乐谱制作 三 2 36 2 李彦荣教授 学位课 考试 专业课 音乐教育发展史与教育理论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中国传统音乐形态与传统音乐理论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西北少数民族音乐形态与音乐理论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作曲技术理论与创作实践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西方音乐史学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器乐演奏技术训练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歌唱技术训练 一、二、三 2 108 4 各专业导师 学位课 考试 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计算机应用基础(任选) 二 4 72 2 数信学院 考查 专业选修课 中国舞蹈史与民间舞蹈文化 二、三 2 72 1 邓小娟副教授 考查 音视频技术与应用 二、三 3 108 1 郭耀华副教授 考查 音乐教学法 二 2 36 1 马喻慧副教授 考查 中国民族音乐概论 二 2 36 1 张君仁教授 考查 实践 环节 科研实践 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1学分) 选听学科前沿系列讲座(1学分) 教学与艺术实践 专业教学实践与表演实践(2学分) 总学分 不少于35学分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为了发展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下简称艺术硕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水平的音乐创作、音乐表演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较强的音乐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各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二、培养年限 艺术硕士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为2-4年。 三、培养方案 1、总体要求:我国现行的学位制度规定,艺术专业硕士学位是艺术表演专业(作曲除外)的最高学位之一。因此,注重和强调表演专业各方向艺术硕士生在表演领域的专业水准是制定其培养方案的重要考量依据。 2、文献阅读:各方向艺术硕士生须在就读期间,完成至少3篇(部)研究领域的外文文献资料,10篇(部)本研究领域和相关领域的中文文献的阅读,并撰写读书札记,接受导师、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或研究生部的抽查。 3、学术报告:各方向艺术硕士生就读期间,须在本学科专业范围内举行1次学术报告会。其内容可涉及文献阅读综述、学位作品构思设计或学位音乐会准备情况等,以取得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的集体指导和帮助,报告时间约为40分钟。 4、课程学习:完成《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上规定的各类学位课程学分并通过艺术实践及外语达标要求。 5、外语达标:通过本校相关英语达标考试。 6、教学方案: 声乐表演各方向(共4门,总计16学分) (1)主课与论文[10学分(2×4+2)] (2)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2学分) (3)歌唱家与声乐作品研究(2学分) (4)室内乐(2学分) 四、学位音乐会    学位音乐会是表演专业艺术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表演专业艺术硕士生的表演技能水平进行的全面检验,是培养表演专业艺术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艺术创造和创新的重要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音乐会应该体现出表演者对作品的深刻理解和表达这种理解的较完满的表演技术水准;    2、各演唱方向的艺术硕士生须举行2场学位音乐会,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50分钟;学位音乐会所选择的曲目在类型上可括(?)。音乐的具体要求需经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拟定的规则执行。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是艺术硕士培养的组成部分,是对艺术硕士进行学术研究训练,培养其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环节。 (1)艺术硕士学位论文必须与创作和表演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各自领域的特点,结合其学位作品或学位音乐会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 (2)从事学位论文研究和写作的时间应不少于三个月。 (3)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4)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格式规范,能体现艺术硕士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优良的学风。论文一般不少于0.5万字(谱例、图表除外)。 (5)学位论文具体格式参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规定。 (6)论文答辩及其相关程序严格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要求与办法进行。 六、学位授予 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条例执行。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计划进程表 招生种类 工作内容 完成日期 统招硕士 复试并拟定录取名单 四月中旬 新生入学教育 九月上旬 新生上网填报个人培养计划 十月 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 十二月中旬 第三学期举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一月上旬 第六学期收三年级学生毕业论文及其资格审查材料(发表论文及复印件、六级原件及复印件) 四月20日 毕业音乐会 四月20日—五月20日 毕业答辩 五月下旬 学位授予 六月 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六月 高校教师 复试并拟定录取名单 一月上旬 新生入学教育 九月上旬 第三学期举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一月上旬 第五学期收三年级学生的毕业论文及其资格审查材料(发表论文及复印件、六级原件及复印件) 九月下旬 论文外审 十月 毕业答辩 十一月中旬 学位授予 十二月 艺术硕士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程序 一、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专业实际,我院绝定报考我院“音乐学”和“艺术学”所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在复试时增加“专业素质”(含音乐听觉测试和视唱测试)考试内容,并将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比例修改为各占50%。主要原因有: 1、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主要从事音乐专业方面的学习和研究,无论那个方向(包括声乐、器乐、作曲、音乐教育、西方音乐史等),其一定要具有较好的音乐基础知识和音乐基本技能。但以往的招生方式和复试成绩比例(复试占30%),容易造成没有任何音乐基础知识的学生进入我院学习,对我院的教学以及学生本人的学习均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增加“专业素质”复试内容后,可以准确的判断考生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从而将适合学习音乐、适合从事音乐专业研究的考生招入我院继续深造学习。 3、修改复试成绩所占比例后,更加便于学院招收有深厚的音乐学习基本功和扎实的音乐专业基础的考生进入学院学习,从而彻底转变以往在考生印象中形成的“英语好,背一背音乐常识,就能上音乐专业研究生”的观念,也可以彻底改变在群众中留下的“唱的和研究生一样”(形容唱的特别差)的观念。 二、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程序及办法 1. 复试工作遵照每年西北师范大学下发的《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行。 2.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课笔试  (2)专业素质考核  (3)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测试(4)专业综合面试。 另: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分别是《民族音乐与基础乐理》和《艺术概论》,采取笔试形式,每门加试课程总分为100分。 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形式,最终排名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总成绩按照下述换算办法计算: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专业成绩÷1.5)÷4×0.5+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素质+面试成绩)÷3×0.5。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满为止。 3.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邀请专业教师进行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然后计入面试成绩的30%。 4. 复试时间:  第一天上午:8:30—12:00专业素质考核; 第一天4月26日下午:部分专业专业课笔试,声乐器乐专业面试; 第二天上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第二天下午:组织面试。 6.复试结束后,学院汇总复试结果,并将复试结果上报给研究生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学院将复试结果公布,接受考生和全院师生监督。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及程序 一、开题报告的意义及作用    开题报告指为阐述、审核和确定研究生论文题目而举行的报告会。开题报告是研究生科研准备工作的第一项综合性工作,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学位论丈工作的计划性,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高学位论文水平的重要措施通过开题报告,一方面可以发挥院、系内同行教师集体指导研究生的作用、同时也使研究生本人得到了一次实际的锻炼。    在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正式开展以前,应有题目选择、资料收集、文献阅读、制定方案等准备阶段。待上述阶段基本就绪后,则将这些准备工作和选题的目的意义、重点、特色及技术路线等写成开题报告,送导师审阅,经导师通过后则向所在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提出举行开题报告的正式申请。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要求    (一)选题依据    1、论题及研究对象所属领域、范围及性质;  2、论题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及应用价值;    3、国内外目前对该论题的研究情况、水平及发展趋势综述;    4、本人对开展论题研究工作的设想,具体研究内容和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指出将在那些方面有所进展或突破及可能达到的水平;    5、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分析。    (二)论文基本内容框架及研究方法    1、论文基本内容框架及写作方式简介;    2、论题研究拟采用的研究方式和手段;    3、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的预案;    4、论文工作的总体安排及论文写作计划。    三、开题报告程序    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二学年第三学期学期末举行。研究生凡主科及共同课学习正常、已按教学计划获得应有学分者可向所在专业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分会主任提出开题报告的申请。    报告人提前将打印好的《开题报告提纲》交所在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秘书,由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安排审核小组并将《开题报告提纲》分送每位成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由该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确定,并由该分会秘书通报研究生部。    开题报告审核小组由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报告人的导师、相关学科及方向的研究生导师等组成,成员为五名左右。可设秘书一人,由该分会秘书担任。    报告会程序:    1、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宣布报告者具有开题报告资格; 2、报告人作开题报告(硕士生一般在20分钟); 3、审核小组成员(包括旁听的专业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时间由报告审核小组掌握。    4、审核小组讨论,并就报告者是否通过开题报告而进入实施阶段作出决议(必要时可采取表决方式)。同时可提出修改、改进建议。    (以上第5项程序进行时报告者应回避)    报告会后,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将审核小组讨论结果及修改建议写成书面材料,连同《开题报告提纲》由秘书交研究生部备案。    如报告者的开题报告未被通过,须进行修改、调整后重新举行。未通过者,第四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月底进行第二次开题,再不通过者,推迟答辩。 附:研究生中途要求更换论文题目时,应征得导师批准,并及时报学院审议。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规定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硕士研究生在结束第一阶段学习后,必须经过中期考核才能转入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撰写)学习。音乐学、艺术学专业研究生,由于专业的特殊性,现根据学校规定,制定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 凡属于国家统招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经过中期考核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参加第二年(下一届)中期考核,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研究生资格。 二. 非国家统招研究生、教育硕士、高校教师、艺术硕士等学位研究生暂不执行此规定。 三. 凡术科方向研究生(声乐、器乐、作曲、合唱指挥)每人演唱、演奏或展示两首或两首以上能够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作品,由专家评委以百分制进行评审,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为合格,80分(含80分)以上者为良好,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69分(含69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 四. 西方音乐史研究、音乐教育理论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研究、西北少数民族音乐研究、西北民间舞蹈研究等理论方向的研究生,每人准备一篇5000字以上,能够代表自己最高研究水平的论文,进行学术报告及答辩,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分,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为合格,80分(含80分)以上者为良好,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69分(含69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 五. 中期考核的曲目及论文,在考核前一周提交到研究生部,理论专业论文复印5-7份,各评委人手一份。凡没有按时提交考核曲目和考核论文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六. 凡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必须填写《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于考核前一周提交到研究生部,考核期间展示给评委,作为评分的参考依据之一。(考核表在学院网页下载)。凡没有按时提交《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七. 参加中期考核的学生为在读二年级全部统招研究生。 八. 考核时间一般在研究生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每年12月份院“学术艺术月”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研究生部和各系主任、学术艺术月总负责人商议决定。 九. 声乐专业考核由声乐系主任全权负责,器乐专业考核由器乐系主任全权负责,作曲专业考核由音乐学系主任全权负责,理论各专业考核由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全权负责。 一十. 各专业考核组评委由5人、7人或9人组成,原则上由本院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授、副教授组成,也可适当聘请校外相关专家以及讲师中具有良好专业修养和社会声誉的青年教师参与,一般外聘专家原则上不超过两人。 一十一. 评分使用百分制,每位评委的分数相加除以评委数,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 一十二. 凡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学习,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准备学位音乐会以及撰写毕业论文。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一十三. 该规定于2008年9月起实施。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08年9月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琴房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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