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类贷款
为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企业类贷款操作行为,提高企业类贷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企业类贷款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评价、审查、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六大阶段。按照信贷业务先客户评级、后额度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除特别规定可以不予确定授信额度的客户外,所有客户在农村信用社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均应先评级并报批授信额度。
一、受理
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初步审查等操作环节。受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信贷业务申请。
(一) 客户申请
该环节可以是客户主动到农村信用社申请信贷业务,也可以是农村信用社主动向客户营销信贷业务,建议客户向农村信用社提出信贷申请。信贷人员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农村信用社的有关信贷规定(包括借款人的资格要求、信贷业务的利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
(二)资格审查
按照《贷款通则》的要求,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且拥有贷款卡(证)的政府机构。
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
业(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须经联营各方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须经合作各方书面同意);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人地位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1、客户基本条件
(1)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4)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6)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国土、环保、资源、城市规划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由符合农村信用社资格要求的,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咨询机构出具,并有明确的结论性
。
(3)国家规定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
(4)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和农村信用社有关规定。
项目资本金比例(资本金比例=项目资本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其中铺底流动资金按照流动资金的30%计算)按照国家和农村信用社关于资本金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交通运输、煤炭、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性)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5%;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50%,当其它融资中有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优惠利率的长期贷款,或有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软贷款的,且上述贷款额度超过融资总额的50%的,资本金比例可以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5%;
?农业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
?单纯购买设备的电信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其它邮电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5%;
?化肥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5%;
?水泥、电解铝、房地产开发(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5%;
?钢铁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40%;
?电力、机电、建材(非水泥)、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轻工、纺织、商贸及其它项目比例不低于20%。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金额,不超过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但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项目除外。
?借款人/项目投资人对其它法人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0%,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项目各项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
(6)对实行项目法人制的新建项目要着重审查项目法人资格。(项目法人制是指经营性建设项目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一种项目
。)
2、限制性条件
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信用社不接受其申请:
(1)连续两年亏损,或连续两年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
(2) 向信用社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
(3)违反国家规定骗取、套取贷款,用借贷等行为以牟取非法收入的;
(4)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或严重有损于社会公益和道德的产品或项目的;
(5)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未取得土地、环保、规划等有权部门批准的;
(6)在进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落实原有债务或未对其清偿债务提供足额担保的;
(7)有其它严重违法或危害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行为的;
(8)列入信用社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的。
(三)客户提交材料
通过初步审查后的客户主要提供如下材料:
1、客户基本材料
(1)《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附件一)、《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申请书》(附件二);
(2)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5)贷款卡 (原件及影印件);
(6)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的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
(7)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8)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9)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10)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1)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依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由有权机构(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文件或证明。借款人是合伙企业的,提出贷款申请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是合伙型联营企业的,须经联营各方书面同意;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须经合作各方书面同意。
(12)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信贷业务资料
(1)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提交贸易合同、协议、订单、意向书等业务材料。
? 申请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应要求客户提交与该项目有关的资金来源、交易合同、协议等文件。
?申请用于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农村信用社对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文件;
?国家有权部门审批的开工报告(如有)或农村信用社认可的分年投资
;
?项目各项资金来源正式的书面承诺或证明文件;
?截至上期为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项资金已到位、建设进度已按投资计划完成的证明文件;
?拟购设备、材料订货合同清单。
(2)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需提供: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企业自筹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
(原件或复印件)及其资金来源已落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需提供: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核准受理
书(原件和复印件);
?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部门分别出具的关于城市规划、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明确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自筹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原件或复印件)及其资金来源已落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需提供:
?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和特大型集团企业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如有);
?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部门分别出具的关于城市规划、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明确意见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自筹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原件或复印件)及其资金来源已落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拟争取政府补助、转贷、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符合政府相关政策的证明材料。
3、担保材料
按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客户提供材料。
(四)审查客户材料
信贷人员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审查内容为:
1、客户基本资料的审查
(1)审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申请书》:
? 贷款业务品种、币种、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借款用途与书面申请相符。
? 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
(2)财务报表的审查
? 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
? 有财政部门的核准意见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3)审查税务登记证:
有税务部门年审的防伪标记。
(4)审查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 内容应包括:申请信贷业务用途、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等。
? 达到公司合同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
(5)审查贷款卡:
? 在有效期内。
? 年审合格。
(6)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经年审合格。
2、担保材料的审查
根据《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客户提供的担保材料进行审查。
客户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后,如不合格,经办人员将申请材料退还客户,并作好解释工作;如合格,经办人员将用于核对的原件退回客户,进入调查阶段。整个受理过程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调查评价
(一)调查
1、流动资金贷款的调查
(1) 一般性流动资金贷款重点调查的内容: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审查借款用途是否正常合理。要认真调查流动资金的借款用途是否与借款人生产经营范围一致,是否真正用于生产、经营、储备或周转等环节,是否具有与借款用途或还款来源有直接关系的购销(施工)协议、合同或订单,合同或协议是否真实有效,还款来源是否可靠并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等。
?财务报告
认真审查借款人提交的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说明材料等)。通过对各期财务报告的比较,预测借款人财务状况的变化趋势。审查财务报表的各种勾稽对应关系是否合理;附注中是否解释说明了特别的事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比例是否合理;资金周转是否正常;财务状况是否良好;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借款人是否具备举债经营及还本付息能力;借款人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
?借款人的贸易或交易背景
主要审查反映借款人贸易或交易真实性的合同(协议)、订单或意向书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真实的贸易或交易背景;是否属于借款人正常经营范围。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重点调查的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的调查内容除了(1)中的?和?外,还应重点调查以下事项:
?贷款用途和资金来源
对于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应调查项目资金和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开工报告或分年投资计划一致、该流动资金贷款是否有挪用的可能、各项建设资金未来按期到位的可能性、项目是否已经或可能出现影响项目资金到位和建设进度的情况等;对于非在建固定资产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应调查评价还款来源是否明确可靠,审查有关合同或协议标的是否合法合规、是企业自筹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原件或复印件)及其资金来源已落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
印件)。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需提供:
?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和特大型集团企业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如有);
?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部门分别出具的关于城市规划、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明确意见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自筹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原件或复印件)及其资金来源已落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拟争取政府补助、转贷、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符合政府相关政策的证明材料。
3、担保材料
按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客户提供材料。
(四)审查客户材料
信贷人员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审查内容为:
1、客户基本资料的审查
(1)审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申请书》:
? 贷款业务品种、币种、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借款用途与书面申请相符。
? 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
(2)财务报表的审查
? 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
? 有财政部门的核准意见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3)审查税务登记证:
有税务部门年审的防伪标记。
(4)审查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 内容应包括:申请信贷业务用途、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等。
? 达到公司合同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
(5)审查贷款卡:
? 在有效期内。
? 年审合格。
(6)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经年审合格。
2、担保材料的审查
根据《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客户提供的担保材料进行审查。
客户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后,如不合格,经办人员将申请材料退还客户,并作好解释工作;如合格,经办人员将用于核对的原件退回客户,进入调查阶段。整个受理过程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调查评价
(一)调查
1、流动资金贷款的调查
(1) 一般性流动资金贷款重点调查的内容: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审查借款用途是否正常合理。要认真调查流动资金的借款用途是否与借款人生产经营范围一致,是否真正用于生产、经营、储备或周转等环节,是否具有与借款用途或还款来源有直接关系的购销(施工)协议、合同或订单,合同或协议是否真实有效,还款来源是否可靠并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等。
?财务报告
认真审查借款人提交的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说明材料等)。通过对各期财务报告的比较,预测借款人财务状况的变化趋势。审查财务报表的各种勾稽对应关系是否合理;附注中是否解释说明了特别的事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比例是否合理;资金周转是否正常;财务状况是否良好;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借款人是否具备举债经营及还本付息能力;借款人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
?借款人的贸易或交易背景
主要审查反映借款人贸易或交易真实性的合同(协议)、订单或意向书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真实的贸易或交易背景;是否属于借款人正常经营范围。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重点调查的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的调查内容除了(1)中的?和?外,还应重点调查以下事项:
?贷款用途和资金来源
对于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应调查项目资金和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开工报告或分年投资计划一致、该流动资金贷款是否有挪用的可能、各项建设资金未来按期到位的可能性、项目是否已经或可能出现影响项目资金到位和建设进度的情况等;对于非在建固定资产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应调查评价还款来源是否明确可靠,审查有关合同或协议标的是否合法合规、是及时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有关合同,包括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
(三)落实用款条件
根据审批意见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与客户协商落实用款条件。用款条件包括:
1、客户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贷款业务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设有担保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3、客户没有发生双方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4、其他约定条件已经满足。
(四)贷款支用
合同生效后,信贷人员填写借款借据,与借款人一并到会计柜台办理借款结算手续。
(五)信贷登记
1、信贷台帐登记。信贷业务发生后,信贷人员应及时登记信贷业务台帐。
2、及时、准确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六、贷后管理
(一)贷后检查
1、检查频率
(1)首次检查
企业类贷款发放后15天内必须进行首次检查,重点检查本笔贷款的使用情况。首次检查应形成《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附件四)。报告单要由检查人员撰写,信贷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存档。
(2)定期检查
自首次检查后,信贷人员至少应每季度实地检查一次,检查后形成《信贷资产检查报告》(附件五)。报告要由检查人员撰写,信贷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存档。
(3)重点检查
客户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应当立即实施重点检查:
1.按贷款风险分类或不良贷款认定结果,贷款形态由正常转为不良或不良贷款形态恶化;
2.欠息超过60天,本金出现逾期;
3.客户发生可能影响贷款安全和信贷资产质量的生产经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重大投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纠纷、事故与
赔偿、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
重点检查必须为现场检查,一般由信贷人员实施,必要时由信贷管理部门主管甚至县级联社领导牵头实施。重点检查中,应当着重分析客户出现的异常变化对其还款/履约能力的影响,以及给农村信用社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害, 研究相应的解决措施,并形成《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属于重大风险事项的,还应及时通报信贷管理部门和县级联社领导。县级联社不能独立解决的,必须报上级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2、检查内容
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客户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年检合格;
?贷款卡是否经人民银行年审通过,检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客户的情况有否异常;
?客户是否正常纳税;
?客户的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
?客户经营组织形式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
?客户(项目)的资本结构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及其原因;
?客户经营范围是否调整或准备调整,及其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程度;
?客户内部管理水平(管理层素质、稳定性、经营管理作风等)
是否发生变化,及其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程度;
?其他。
(2)客户经营状况
通过了解客户所在行业和企业内部各类因素的变化对客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客户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的变化状况和趋势。
?客户所在行业的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客户所在行业的经济周期状况如何;
?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位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客户生产是否正常;
?产品销售情况如何;
?其它。
(3)贷款的使用及客户信用情况
?客户是否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
?客户是否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或履行义务;
?客户是否被列入各家银行等有关机构的“黑名单”;
?其他。
(4)客户财务状况
?客户是否按期提供财务报告(表);
?财务报表中的以下项目是否发生异常变化:分析资产负债表时,要关注存货、应收账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项目、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特别应关注对外债务的异常增长)等项目的余额变化;分析
损益表时,要关注销售额和利润等的余额及变化情况,固定资产折旧、坏帐准备、各项投资减值准备或存货跌价准备等的计提情况;分析现金流量表时,要关注客户过去和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的能力。
(5)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拟或正在进行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拟或正在进行对外投资情况。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比重较大的客户,要检查其主营业务状况;对对外投资额较大的客户,要分析其投资业务的风险程度;
?拟或正在进行合资、重组、承包兼并、破产、收购、股份化等改制情况,严防客户借资产重组之机剥离资产逃避还款责任;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情况;
?是否卷入重大法律诉讼,了解并分析其原因。密切注意客户起诉和应诉事项,分析其对我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
?其他。
(6)信贷业务风险检查
流动资金贷款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流动资金占有和存货是否合理、正常。
?有无挤占、挪用一般性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房地产炒作、购买有价证券等用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流动资金贷款中有无发生挪用、改变贷款用途的情况,有没有发生不利于履行合同的事件。
固定资产贷款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项目建设期检查:项目的建设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项目总投资中各类资金是否到位,项目的建设、技术、市场条件是否发生突变,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和项目建设质量如何,是否出现较大事故等。对于异地项目,必要时需要到实地检查上述内容。
?项目生产期检查:生产经营是否正常,由项目产生的还贷资金是否能达到原来项目评估报告的要求,对于异地项目,必要时需要到实地检查上述内容。
(7)担保检查
信贷人员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保证人的检查参照对借款客户检查的内容进行。
?抵(质)押担保的检查:
?抵(质)押物的存续状况及使用状况(如是否损坏),实地检查抵押的房产是否被拆迁,是否正常使用、维护。如客户缴存保证金的,应检查保证金账户是否处于冻结状态及其余额情况;
?抵(质)押物价值和变现能力;
?抵押人有无擅自转让、出租或其他处分抵押物的行为;
?是否出现抵押(质押)人的其它债权人优先于我农村信用社受偿的情况;
?保险获赔偿金是否未偿还所欠我农村信用社贷款或向我农村信用社同意的第三人提存;
?经我农村信用社同意处置抵押(质押)物时,是否未将处置所得资金偿还我农村信用社贷款或未向我农村信用社同意的第三人提存;
?抵(质)押物的保险单是否依然有效,抵(质)押物的保险单是否按合同约定续保,以及抵(质)押物损失后的赔偿金是否按合同约定处理;
?抵押物是否被重复抵押;
?抵押人(出质人)有无使抵(质)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如因抵押人(出质人)或第三方的原因使抵(质)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是否按合同约定提供了新的担保;
?其他。
(二)信贷档案管理
参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冀信联办发[2006]59号)执行。
注:对上报上级机构审批、咨询的信贷业务的资料整理及装订参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上报省联社咨询项目资料的通知》(冀信联办发〔2006〕170号)执行。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财务效益分析
Xxxx公司向我社提供了 年 月 日经x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xx年xx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资产结构分析:流动资产率 、自有资金负债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流动资产总额X100%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指企业当期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数额。 数值取自《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平均流动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流动资产总额的年初数与年末数的平均值。数值取自企业《资产负债表》。 平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年初数+流动资产年末数)/2
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流动资产周转速度越快,利用越好。
自有资金负债率,也称企业投资安全系数。自有资金负债率越大,债权人得到的保障越小。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
资产负债率,表示公司总资产中有多少是通过负债筹集的,该指标是评价公司负债水平的综合指标。同时也是一项衡量公司利用债权人资金进行经营活动能力的指标,也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
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1、负债总额:指公司承担的各项负债的总和,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2、资产总额:指公司拥有的各项资产的总和,包括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
这个比率对于债权人来说越低越好。因为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一般只承担有限责任,而一旦公司破产清算时,资产变现所得很可能低于其帐面价值。所以如果此指标过高,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当资产负债率大于100%,表明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对于债权人来说风险非常大。
产权比率= 负债总额/股东权益×100%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1.2
意义:反映债权人与股东提供的资本的相对比例。反映企业的资本结构是否合理、稳定。同时也表明债权人投入资本受到股东权益的保障程度。
分析提示:一般说来,产权比率高是高风险、高报酬的财务结构,产权比率低,是低风险、低报酬的财务结构。从
股东来说,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举债,可以将损失和风险转移给债权人;在经济繁荣时期,举债经营可以获得额外的利润;在经济萎缩时期,少借债可以减少利息负担和财务风险。
3、短期偿债能力分析:企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营运资金、利息偿还率、到期信用偿付率、净现金流量、经营性现金流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其中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变现的那部分资产,如现金,有价证券,应收账款。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是用来表示资金流动性的,即企业短期债务偿还能力的数值,前者的基准值是2,后者为1。
现金比率=(现金+有价证券)/流动负债 *100%
现金比率一般认为20%以上为好
营运资金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总资产-非流动资产)-(总资产-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 非流动资产, 长期资本-长期资产
营运资金可以用来衡量公司或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其金额越大,代表该公司或企业对于支付义务的准备越充足,短期偿债能力越好。
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
净现金流量是现金流量表中的一个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收入)减去流出(支出)的余额(净收入或净支出),反映了企业本期内净增加或净减少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数额。
经营性现金流量就是经营性现金流入额减去经营性现金的流出额。 经营性现金流是评价企业获取现金流量能力、偿还能力和支付能力的重要财务指标。
4、资产营运能力分析:总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存货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周转速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
总资产周转天数=360?总资产周转率(次)
营业收入净额是减去销售折扣及折让等后的净额。
平均资产总额是指企业资产总额年初数与年末数的平均值。数值取自《资产负债表》
一般来说,资产的周转次数越多或周转天数越少,表明其周转速度越快,营运能力也就越强。
固定资产周转率 = 销售收入 / 平均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平均净值=(期初净值+期末净值)?2
固定资产周转天数=365/固定资产周转率
固定资产与收入比=平均固定资产净值/销售收入
固定资产周转天数表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固定资产转换成现金平均需要的时间,即平均天数。固定资产的周转次数
越多,则周转天数越短;周转次数越少,则周转天数越长。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流动资产总额X100%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指企业当期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数额。
数值取自《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平均流动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流动资产总额的年初数与年末数的平均值。数值取自企业《资产负债表》。 平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年初数+流动资产年末数)/2
存货周转次数=销货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存货周转天数(天)=360/存货周转次数
存货周转 = 销货成本 / 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 = (期初存货额 + 期未存货额) / 2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赊销收入净额与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进行对比所确定的一个比率。
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其中,赊销收入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年初数,应收账款余额年末数)?2;
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坏账准备,数据可
取自资产负债表及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5、盈利能力分析:总资产报酬率、销售利润率、营业利润率、销售净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X100%
利润总额指企业实现的全部利润,包括企业当年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支出净额等项内容,如为亏损,则用“-”号表示。
利息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借款利息、债权利息等。
利润总额与利息支出之和为息税前利润,是指企业当年实现的全部利润与利息支出的合计数。数据取自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基本情况表》
平均资产总额是指企业资产总额年初数与年末数的平均值,数据取自企业《资产负债表》
平均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年初数+资产总额年末数)/2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为负)+投资收益(损失为负)
营业利润率计算公式: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净额
流动比率计算公式: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计算公式: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本金利润率计算公式:营业利润/资本
流动比率 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
还流动负债的能力。
速动比率。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
存货周转率 衡量企业销售能力和存货是否过量。
计算公式为
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营业利润率当然就是反映盈利能力,资本金利润率反映的是资本盈利能力,就是资本收益率
销售利润率是衡量企业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的指标。属于盈利能力类指标,其他衡量盈利能力的指标还有资产收益率、权益净利率、已占用资产回报率、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
销售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又称股东权益收益率,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6、现金流量比率分析:现金流动比率、现金到期债务比、
现金到期债务比是企业营业现金流量总额与本期到期的当期债务和应付票据总额的比率。它反映了企业可用现金流量偿付到期债务的能力。 现金到期债务比=营业现金流量?本期到期的债务
本期到期的债务=本期到期长期负债+本期应付票据
通常作为企业到期的长期负债和本期应付票据是不能延期的,到期必须如数偿还,企业设置的标准值为1.5。该比率越高,企业资金流动性越好,企业到期偿还债务的能力就越强。
三、信贷风险评估
1、企业授信资格评价:开户、营业执照有效期、贷款卡、组织机构代码
2、行业状况分析
3、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4、前期贷款情况
四、企业抵押担保情况
五、审查结论:
六、限定性条件:
对抵押物定期检查,随时掌握抵押物状况。预测抵押物变现价值,保证抵押物足值,使用状况良好。
掌握企业经营动态,监测企业现金流量状况,保证企业有足够的
现金流量偿还到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