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
双方本着深厚的感情基础,于年月日结婚,为了双方婚后生活的幸福安宁,维护家庭的正常秩序,规范家庭生活,甲乙双方特签订《婚后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老婆老公因为互相深爱所以结合,无论将来贫穷,富贵,健康,疾病,和平、战争、都要相亲相爱,不离不弃,互相扶持,互相信任,白头偕老,共度一生;
2、老婆要理解老公的工作、还房贷等压力,可发发脾气但要以不伤害对方自尊心为前提。老公也要有大男人的担当,不得因个人情绪随意对老婆发火,发火一次罚洗衣做饭一周;
3,婚后双方均拥有独立的社会交往自由,在不得伤害对方的情况下,可以拥有独立的社交圈;
4,双方应自结婚之日起培养共同的爱好,积极锻炼身体,以安度晚年;
5,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6,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须先轻声轻气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马上冷静下来,否则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男方负责。
7,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不许不带手机和关机。
8,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9,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
10,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由男方主动提出带女方出去散心。
11,要出气不准砸东西,只能吃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
12,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困觉觉时男方必须主动抱女方,女方生气百般推让男方也不能就此放弃,一定要哄到女方睡着,做上美梦。
13,每周都要给对方按摩一次,因为大家经常吵架都很辛苦,男方手艺不好的话可以跟盲人师傅学,严禁和发廊女学~
14,吵架时男方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时女方如果挂了电话,男方必须在1分钟内打给女方,电话不通打手机,总之不能气绥,屡挂屡打,但是女方也要给男方面子,每次挂电话次数不大于3次。
15,夫妻双方均应努力维护好婚姻,但若感情确实破裂,均有追求幸福之权利,另一方不得以自杀、堕落等借口阻挠离婚;
16,夫妻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为,如有一方违反者,解除婚姻关系,并付他方精神上损失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圆整)。如果想和别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须先提出离婚。
(公约条款暂时为以上这几条,可由女方无理由无时间限制的更改,男方有权利提出异议,但是异议是否被采纳最终解释权在女方手里)
二、"老公考核制度"
男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或合并处以训斥(记过)、扣零花钱、扣烟酒钱或罚没收电脑、做家务劳动,分房睡,甚至离婚等惩罚。婚后,男方要承担起照顾女方的重大责任,其内容如下:
总方针:
一、老公遵守:
1.老婆出门要跟"从"
2.老婆命令要服"从"
3.老婆讲错要盲"从"
4.老婆化妆要等"得"
老婆花钱要舍"得" 5.
6.老婆生气要忍"得"
7.老婆生日要记"得"
二、老公牢记:
1.老婆永远是对的。
2.如果不是,那肯定是我想错了。
3.如果我没想错,那肯定是我听错了。
4.如果第2、3条都不符,就是按照第1条。 三、老公承诺:
1.老婆话全听(包括不对的)
2.收入全交(包括非法的)(老公零花钱是老婆分配的) 3.饭菜全吃(包括自己不喜欢吃的)
4.购物全陪(包括男士止步的)
具体内容:
1,永远只爱妻子一个人,心里面要永远只有妻子一个人,要疼爱妻子;
?2,老公要热爱老婆,坚决拥护老婆,绝对服从老婆的领导,老婆永远是
对的,如果老婆确实错了,只要她不承认那她就是对的。;
3,努力工作,为妻子的美及生活提供充足的物资保证;
4,只准让女方多笑,不准让女方哭.在无法实现此条时,须及时哄女方开心,以让女方能用最快的速度转哭为笑,这是婚后男方的最基本的责任之一
5.男方不得随意对女方发脾气,只准女方在心情不佳的情况下合理性的对男方发脾气,因为女方身为女性,有优于男方的权利
具体内容:
1,永远只爱妻子一个人,心里面要永远只有妻子一个人,要疼爱妻子;
?2,老公要热爱老婆,坚决拥护老婆,绝对服从老婆的领导,老婆永远是对的,如果老婆确实错了,只要她不承认那她就是对的。;
3,努力工作,为妻子的美及生活提供充足的物资保证;
4,只准让女方多笑,不准让女方哭.在无法实现此条时,须及时哄女方开心,以让女方能用最快的速度转哭为笑,这是婚后男方的最基本的责任之一
5.男方不得随意对女方发脾气,只准女方在心情不佳的情况下合理性的对男方发脾气,因为女方身为女性,有优于男方的权利
6,不可做出伤害妻子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伤害〞之定义以妻子的感觉为依归。
8.早晨醒来睁开眼睛,第一件事情就是紧紧抱住,搂住女方,然后轻轻地亲一下女方额头
9.出门时候记得要给女方一个上班kiss,并必须坚持"额头-左颊-右颊-鼻子-嘴唇"的亲吻程序,记得帮女方拿包包,记得和女方一起出门上班
10.男女双方回家后换下的衣服不许乱扔,换了衣服才能上床,自己的衣服自己整理收拾。东西什么地方拿的,什么地方放好。
11.老公对家里的家务劳动工作负有部分责任。对不能辅助老婆完成的情况,可分别或合并处以扣零花钱费、烟酒费、就地清洁三遍等处罚。
1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每天睡前必须洗脸刷牙洗脚,并自觉为老婆和孩子按摩
13.婚后每天都要吃水果;
14.老公要时刻注意仪容、仪表,严禁在家中蓬头垢面、衣冠不整,当老婆有朋友来时不得穿无领子无袖子的上衣以及长度在膝盖上的裤子;在户外严禁穿着邋遢,应当西服笔挺,休闲服潇洒,要作到新好男人
。若没有达到老婆标准,妻子可作出适时的惩罚
15.每年要带女方出去短程旅游一次,长途旅游一次,如果长途旅游时间不行,要折合成2次短程旅游.
16.不许欺骗妻子,时刻把妻子放在心上。最好能够有什么说什么,发生什么就马上告诉女方.哪怕只是发生的微不足道的小事情;
17.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忘记自己生为男方的责任,有事情自己先解决
18.婚后的财政大权要交由女方管理,每月工资、奖金及其所有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老婆,根据家庭需要统一支配,不得抗缴,不得遗漏,严禁私设个人小金库;如有特殊情况需写1000字以上申请书向老婆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透支、预支,老婆对此项开支有知情权和审计权。
19.老公可将部分零花钱的上缴丈母娘和母亲,用做孝敬老人。
20.当老婆有时间有兴趣要逛街时,老公陪伴左右,不得抱怨,随身带信用卡。老婆试穿衣服老公要真心夸奖,不得敷衍或打击老婆。在街上不得看其他女人。
21.老公要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老婆的爱好老公也应该喜欢(如老婆爱看娱乐节目,老公不能陪同看,至少不能污蔑老婆的品味)。
22.每天下班后尽量回家,公事需要应酬,老婆也需要应酬。
23.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刻与妻子保持联系,最好能时常打电话
。
24.在家庭任何问
的任何方面,必须以服从"上级"为原则(即绝对服从老婆的决定)。
25.不主动邀请,不接受异性朋友单独就餐、外出游玩、合影、跳舞等;车子是妻子的专车,未经妻子允许,不得擅自接送她人;
26杜绝主动、避免被动与其她异性有身体的接触;
27.学会对别人说不,尤其是其他异性;
28.严禁与旧情人通电话、写信、见面、上网等一切联系。
29.不得网恋、不得以任何形式会见网友。身边秘书不得为女性(18至40周岁)。
30.严禁接触黄、赌、毒;严禁抽烟、喝酒、交往前女友,以及一切老婆反对的嗜好,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婚籍;
31.老公要绝对忠于老婆,不得随狐朋狗友出入色情场所。一经发现,不论是否从事过色情活动,(更不要说有养小三的行为了),立即解除婚约,双方所有财产归老婆所有。(随同领导的情况可以不受此限制)
三、妻子义务
1,不在别人面前给丈夫脸色,致使其难堪;
2,全身心忠于丈夫,不背叛丈夫;
3,对待长辈要主动热情;
4,要有听真话的胸怀,真实的语言和赞美的语言有时不能同时做到;
四、婚后夫妻双方相处行为规范
(一)、夫妻双方相处行为规范
1,不强迫对方或者给予对方精神压力迫使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情;
2,不强迫对方或者给予对方精神压力迫使对方按照自己的世界观和行为准则行事,要求同存异,认同对方的世界观和行为准则;
3,不得拿别人的过错责备、惩罚自己的爱人;
4,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德的情况下,一方第一次做出本条例未规定之事项致使另一方产生不悦情绪的,另一方不得责备、惩罚或者给对方制造压力,可经过协商订立规则;
5,遇有问题、分歧均应由夫妻双方平静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而吵架的,不得拿离婚说事,不得恶语伤人,晚上六点之后不得跑出家门等
6,不准当着亲人、朋友、尤其是孩子的面吵架,不准使用家庭暴力--丈夫打妻子和妻子打孩子同属于强者对弱者的欺凌;
7,如有过错,回家协商解决,不得面露不悦;
8,两人生气,妻子拥有说最后一句话的权利,而丈夫必须先哄妻子开心,无论谁对谁错
(二)夫妻双方对待亲属行为规范
1,对待亲属应尽心,但若仍有纠纷,谁的亲属谁解决,要保护自己的爱人,不能让他们伤害自己的爱人;
2,对待双方父母以人为单位,对待对方兄弟姐妹以人为单位,对待对方其他亲属以全体为单位(绝对相等为主,以例外为辅)。
3,对方不谈论自己的父母过错,另一方不得谈论这个话题;
4,两人关于亲属的问题有分歧时,不得拿对方和自己的亲属说事;
(三)夫妻双方对待朋友行为规范
1,不得在朋友面前吵架,有事情回家或者等朋友走后商议解决;
3,两人关于朋友的问题有分歧时,不得拿对方和自己的朋友说事; (四)夫妻双方对待孩子行为规范
1,不在孩子面前生气、吵架;
婚后财产处置原则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支配,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尤其是男方)不得私自处置(转借、赠送)家庭财产。 五、附录说明及备注
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增本协议需要修改、增补的,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以"补本协议。
老公:老婆:
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