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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青少年犯罪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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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青少年犯罪毕业论文
[]青少年犯罪毕业论文 目 录 摘要„„„„„„„„„„„„„„„„„„„„„„„„„„„2 前言„„„„„„„„„„„„„„„„„„„„„„„„„„„3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4 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其危害„„„„„„„„„„„„„„„5 2.1青少年犯罪现状„„„„„„„„„„„„„„„„„„„5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6 3.1青少年自身的一些因素„„„„„„„„„„„„„„„„6 3.2家庭因素„„„„„„„„„„„„„„„„„„„„„„6 3.3学校教育因素„„„„„„„„„„„„„„„„„„„„7 3.4社会因素„„„„„„„„„„„„„„„„„„„„„„7 四、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及对策„„„„„„„„„„„„„„„„8 4.1从内因解决问题„„„„„„„„„„„„„„„„„„„8 4.2从外因制定对策„„„„„„„„„„„„„„„„„„„8 4.2.1加强学校教育„„„„„„„„„„„„„„„„„ 8 4.2.2加强社会预防措施„„„„„„„„„„„„„„„ 9 4.2.3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和矫治犯罪的职能作 用„„„„„„„„„„„„„„„„„„„„„ 9 结 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致谢词„„„„„„„„„„„„„„„„„„„„„„„„„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 考 文 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 摘要 当前,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社会问题,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其犯罪的严重性、反复性、长期性、潜在危险已日益为全社会认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前途、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我们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不良的社会社会环境是滋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教育不当是青少年的根源。预防、减少和有效控制青少年犯罪,培养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成为社会各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及需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首先要对当前的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其产生的危害进行了解,然后从青少年自身、学校、社会等多角度进行原因分析,最后据此提出相对应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以达到有效控制青少年犯罪的目的。让我们要时刻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原因,预防 前言 青少年人数占我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他们是我国事业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长时间的高峰期,有的青少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我国的严重社会问题,它不仅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且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青少年犯罪问题解决得如何,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于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兴衰,都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如何预防青少年 犯罪心理的产生,就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它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的年龄14岁为起点。 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它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的不良行为。这种定义,是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将矫治的行为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或可能引 起犯罪的行为),并将这个年龄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对这个下限存有不同。有学者提出,应当定在10岁比较合适。其理由在于,从实证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从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笔者对此予以赞同。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围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未成年犯罪”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则是一个宽泛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后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轻的成年犯。 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其危害 2.1青少年犯罪现状 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相当严峻,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称,“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进一步增加。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十五”期间,中国青少年人口总量由低谷开始爬升进入一个稳步上升期,而目前中国整体犯罪率,包括青少年犯罪率都处于上升状态,因此未来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 青少年是一个民族的希望,用法律来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用教育来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宋庆龄先生曾经说过,什么事情都可以等待,但少年儿童的教育不能等待。因此,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研究已是刻不容缓。 2.2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从近几年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作案,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共用。 2、青少年犯罪向暴力型犯罪转化。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 3、犯罪年龄低龄化。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比率较高,它与青少年自身的特点是密不可分的。人的举止行为肯定是受心理和社会因素决定的,在这个前提下,每个人才能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而不是出于他们的需要。年轻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说完全出于自觉。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可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讲既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客观上讲有社会、家庭和学校三方面的因素 3.1青少年自身的一些因素 第一、青少年由儿童向成年人过度时期,正是青春期发育的变化时期,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时期,他们在这一时期生理发育迅速,身体开始趋向成熟, 个人意识和独立意识增强,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和追求欲望,表现过分固执,缺乏自控能力。一旦感情冲动,便会不顾一切,铤而走险。 第二、青少年犯罪与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在动机的形成方面是有区别的。年轻人感到最重要的问题是他们的地位不稳定。因此,他们要全力争取得到承认,争取得到象征声望和地位的东西,在成人的浅意识中,不承认青少年是一种独立的群体,更不承认他们的文化观、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而青少年人却总希望与成年人不分高低,并驾齐驱。出于这个动机,他们的举止行为便带有骄傲自大,喜欢表现的倾向,目的无非是引起成人世界的注意。他们会以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引人注目的方式表现他们的集体,证明他们已经“成人”,为了吸引他人注意,或者为了表示自己的这一特殊动机,他们就可以对任何人干出违法犯罪的蠢事,或者说这也是对成人世界的报复。 第三、青少年最苦恼的莫过于感到自己无所事事。因此,他们之间也互相制造矛盾、摩擦,以次消遣度日。他们入世不深,妄想在犯罪的实践中探求其行为所能达到的极限。 3.2家庭因素 1、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家庭开始小家庭化;因为各种娱乐项目的增多,家庭成员之间感情淡漠,沟通减少;同时,离婚和单亲家庭开始大量出现,给家庭带来了很多不安定的因素。另外一方面,青少年处于人生的生长期,未成年人的理解能力较差,但模仿能力却很强;因而,家长的不良行为也是诱发子女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2、随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人心,人们的道德观念开始出现矛盾,成年人思想开始冲击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元。于是父母的观念开始与“观念”出现裂痕。由于社会信任度的降低,“以牙还牙”等生存教育方式也大行其道。曾有报纸报道,北京房山区少年韩某的父亲听说儿子被人欺负之后,居然伙同几个大人为儿子撑腰报仇,结果造成了同学被捅死的悲剧。这些与传统的仁、义、礼、信分道扬镳的观念显然也助长了青少年犯罪的气焰。 而在部分所在的地区,家庭教育由于父母文化水平相对城市较低。许多父母信奉“不打不成器”、“树大自然直”等传统观念,对于子女要么教育方法粗暴,要么溺爱袒护,要么放任不管,不懂得也不善于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教育子女。在这种教育条件下成长起来的青少年,辩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就相对差些,盲从或愚昧者相对的较多些。 3.3学校教育因素 现今,高考、中考„„,知识的重要性在整个时代开始呈现,可是月满则亏,过度的寻求知识的同时,却忽视了什么,学校教育一般智育不全面,德育、美育更差些。 在巨大的学习压力下,青少年那本就滞后于生理的心理成熟更是危机连连。前文提到的白某致同班同学死亡的事例,就是这一论点的最强佐证。在这个方面(也只仅仅在这个方面),学校责无旁贷。 可是在当今这个青少年犯罪日益严重的时代,在校学生(也是青少年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也有极端性的案件发生,但总体犯罪率却并没有上升,原因在哪里呢,为什么青少年在校园里就可以保证较平稳的情况,一旦流入社会就会发生诸多问题呢,笔者以为唯一的解释就是最主要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社会——社会中存在太多的失衡,以致出了校园的青少年一下子减少了太多的牵制力。 3.4社会因素 经济飞速发展,人们思想上的失衡,贫富差距加大,消费层次多元化,经受不住高消费的诱惑。当前,绝大多数青少年犯罪系出于非法占有公共或他人财物的犯罪动机,其中相当一部分犯罪人是为了追求享乐、满足膨胀的物欲而实施犯罪行为。游戏机厅、网吧甚至很多高消费的洗浴中心、歌厅均向未成年人开放,而这些人的经济收入有限,往往借助盗窃、抢劫等犯罪手段获取财物满足高消费的需求。这说明与青年、中老年犯罪人的犯罪动机、心理特征不同,青少年犯罪是为了贪图钱财。 对消费场所的管理不完善。有些个体商贩大肆非法兴办游戏机室、网吧,老板为了赚钱,不择手段招徕中小学生入内,有的包玩、包吃、包睡,游戏内容不乏色情、暴力。据报道,汉阳发生一起5名青少年持刀伤害抢劫致一人重伤案。他们抢到钱后,均用于玩游戏机。武汉市3名14岁的少年在近两个月时间里盗窃作案10多起,盗得财物价值数万元,均用于玩游戏机的开销。未成年人沉溺于玩电子游戏机、网络游戏易于诱发犯罪。 媒体不健康宣传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涌现了许多有积极意义的新思想、新事物,但暴力、色情文化也相伴而生,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处在青春期过程中的青少年。 四、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及对策 青少年犯罪是一种较为复杂的、当今社会比较普遍的现象,导致青少年形成不良习惯和参加犯罪活动的诱因也是十分复杂的。在充分认识青少年犯罪特征及成因的基础上,对待青少年犯罪,要以预防、教育为主、惩戒为辅。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消除青少年犯罪产生的条件,通过扎实有效的社会帮教工作,促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从根本上让他们远离违法犯罪,早日成长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益的人。 4.1从内因解决问题 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长是子女最早的、也是时间最长的老师。因此,家长应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育义务。从小就培养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习惯,教育子女遵守法律和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从小培养他们的劳动意识和生活自理能力,以健康的思想和品行带动、影响他们。同时,要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既要严格管教,又要耐心教育,发现子女不正常的苗头要及时纠正,防微杜渐,严禁他们有不良倾向的发生。 4.2从外因制定对策 4.2.1加强学校教育。 学校是未成年人教育的决定性环节,是衔接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桥梁。学校应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思想,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抓。一是要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抓好多方面的教育,既要抓思想政治教育,又要抓道德法制教育;既要抓文化科学教育,又要抓行为准则教育,使青少年树立崇高的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增强道德、法制观念,明辨是非。二是要加强学校和老师的责任感,切实改进教育方法,使我们的学校和老师面向全体学生,对所有的学生负责,在善于发现和培养少数优秀人才的同时,更要以最大的精力,关心大多数学生的成长,对后进生和失足生,应该满腔热情地、诚恳、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而决不能嫌弃、厌恶、歧视,更不能随意开除。三是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担负起家庭教育指导者和社会教育者的角色,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把学生培养成才。 4.2.2加强社会预防措施。 社会防范措施分为保护性、限制性和控制性预防措施。保护性措施,是一种积极的、疏导性措施。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少年的学习、就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的需要。具体地说,少年正处于学习的最佳年龄,我们要切实加强基础教育, 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让所有的少年得到学习机会,这样可以把他们的精力、聪明引到正道上,可以使他们丰富知识,提高思想,加强品德修养。劳动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应想方设法为少年就业开辟门路,尽量使所有离开学校、进入社会的少年都有工作,避免因没有工作而走上无聊、苦闷、颓废、堕落的道路。社会各方面还应广泛为少年开展文化、体育、科技活动,使他们增进文化知识,陶冶性情,增强体质,而且这也最能吸引少年的兴趣,使他们把时间、精力、注意力集中到正当有益的活动上面来。限制性预防措施。是指对有害于少年的行为作出限制。一是对少年的某些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如:禁止未成年人吸烟、观看某些影片、碟片、酒吧、网吧等场所;二是限制社会上从事有害于少年的活动。如:严禁编印、制作、出租、贩卖、传播反动、淫秽、荒诞的图书、录象带、碟片等;严厉打击地下网吧、黑网吧;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场所的伤风败俗的行为和举动等。控制性预防措施。是指对有劣迹的、处在犯罪边缘的、有犯罪可能或有重新犯罪可能的少年,以及接触劳教、少管、刑满释放的少年有当地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学校等成立帮教组织,在家长配合下,给予帮教,促其改过。 4.2.3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和矫治犯罪的职能作用。 防治对策是多方面的,但是最重要的还是未成年人本身。未成年人应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加强自身品德修养。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就是说在未成年犯罪上,未成年人自身存在的缺陷是其犯罪的决定性因素,而客观因素只是其犯罪的诱发因素。 结 论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关爱和保护,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和改造体系还是一项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不仅仅是司法行政系统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应当承担的共同义务;必须发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实践证明,搞好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犯罪,只靠对青少年犯罪者的处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采取各种预 防措施,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产生,才是治本的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青少年犯罪。 致谢词 本论文是在指导老师悉心指导和同学的互相帮助下完成的。感谢老师的培养,感谢老师的耐心指导,从选题的确立、框架的构建,到最后成稿,都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领导严肃认真、严谨的研究态度使我敬佩并深受鼓舞。不仅使我树立了远大的学术目标、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还使我明白了许多待人接物与为人处世的道理。本论文从选题到完成,每一步都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的, 倾注了指导老师大量的心血。在此,谨向指导老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由于本人研究能力有限,论文难免有疏漏和不当之处,不足之处恳请老师批评指正。谢谢~ 参 考 文 献 1、《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答问》 康树华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 2003年3月 2、《青少年研究》 杨晓梅 1999年 第7期 3、《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与量刑》 谢彤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0年 4、《青少年犯罪预防控制问题研究》 康会发 王汉林 2000年 5、《青少年犯罪预防定罪量刑及案例解析》 杨忠 中国科技化音像出版社 2003年9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11月1日实施 7、《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2002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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