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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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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十二五”规划 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以全球眼光、前瞻思考、创新思维,科学谋划新一轮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蓝图、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四位一体”总体部署、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和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保障和实现人...
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十二五”规划
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十二五”规划 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以全球眼光、前瞻思考、创新思维,科学谋划新一轮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蓝图、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四位一体”总体部署、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和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五”规划》、《国家广播影视“十二五”发展规划》、根据《国家文化建设“ 《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未来五年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十一五”回顾 (一)主要成绩 1、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1)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十一五”期间,本市积极推进国家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五大文化工程”建设,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了“国家文化工程”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全覆盖的目标。目前全市有公共图书馆237个、文化馆(中心、站)245个、村(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5245个,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近295万平方米,形成了城乡一体、纵横贯通、资源共享的四级网络结构。 (2)公共文化机构运营管理不断加强。一是管理有要求。出台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迎世博,制定了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标准,探 索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管理机制,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二是保障有标准。对新建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平均每个补贴250万元,远郊困难区县建文化中心再增加250万元;对于单个建设资金为90万元的社区信息苑建设,确立了“市、区县、街镇各承担三分之一”的方式;对于单个建设资金为4.2万元的农村“三位一体”基层服务点建设,确立了“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承担二分之一”的方式。三是评估有办法。实施了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馆等级评定办法,制定出台了《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等,对运行一年以上的76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展了绩效试评估。 (3)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一是群众文化创作有成效。注重对新型群众文化活动的发现、引导和支持,积极推动群众文艺创作,2009年推动创作群文作品1.6万件。二是群众文化活动展示有平台。依托“上海之春”、“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和“天天演”、“周周演”广场文化活动,集中展示优秀群文成果。仅2009年全市就开展各级各类群众文化活动42万场,参与人次3700万。三是群众文化团队建设有成果。目前全市活跃在基层的各类群众文艺团队有13367支,2009年开展的团队活动达35万余次,开展全市群众性优秀文艺团队 上海市非职业优秀文艺团队”称号。四是群众评选,授予41个群众文艺团队“ 文化项目有品牌。积极培育群众文化特色品牌,开展全市群众文化特色活动创建工作,有20个被评为“上海市群众文化特色活动项目(区域)”,21个地区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4)文物保护工作成绩显著。一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卓有成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实地文物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市、区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文物普查经费3309万元,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432处,其中新发现1800余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组织评选和上报批准了四批共8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完成了100余处文物建筑保护工程,实现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没有重大险情的目标。二是博物馆体系日臻完善。截止2010年底,在业务统计范围内,全市共有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114家。十一五期间本市新增对外开放的博物馆14家。共有17家博物馆被评为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其中国家一级馆3家。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博物馆为龙头、 以行业博物馆为特色、以民营博物馆为补充的门类丰富、特色鲜明、分布广泛的博物馆体系。同时,本市已有超过60%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其中24家主要场馆被列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的“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名录”。三是社会文物管理不断加强。初步建立了多种经营形式并存、具有多种经营主体的规范有序的文物流通市场。四是地下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取得重大发现。广富林遗址、志丹苑元代水闸遗址、福泉山遗址、金山查山遗址等先后进行了考古发掘,其中志丹苑元代水闸遗址被评为200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并进行了原地保护,遗址博物馆已动工建设。 (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建立健全保护工作机制。建立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立了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设立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建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基本形成了市、区、街镇以及与项目保护责任单位联动的三级保护网络体系。二是资源普查全面开展。从2006年起,在所有区县全面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初步挖掘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1939项。三是进一步加强名录项目保护工作。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三级名录体系、三级传承人体系、档案数据库和项目传承基地。落实各级财政资金用于保护工作,并提出了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保护办法和传艺激励措施。 2、文化产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1)文化产业带动效应初现。“十一五”期间,本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值已达5.4%-5.7%,年均增长13%-15%,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同时,文化产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5%,拉动全市生产总值增长0.8个百分点,文化对经济发展的带动效应初现。 (2)文化产业结构趋向合理。文化服务业比重逐年提高,传统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影视三维制作、手机电视、移动电视、楼宇电视、车载电视、IPTV等新兴媒体和业态层出不穷,文化演艺等产业欣欣向荣,初步形成了符合国际大都市特点的文化产业体系。 (3)文化产业所有制结构日趋多元。民营资本在全市网络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休闲娱乐产业中资本量和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增加,其中,本市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占总数的60,以上,民营演出经纪机构占总数的80,以上,民营娱乐企业占总数的90,以上,民营网站占总数的95,以上,民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占总数的85%以上。上海“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文化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4)文化产业基地建设进展迅速。“十一五”期间,上海文化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共有9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5家市级文化产业园区、80家创意产业园区。同时,张江“动漫谷”,紫竹网络视听产业园、松江佘山影视产业创意基地、临港高科技影视产业园区建设正在加快推进。 (5)文化产业服务卓有成效。“十一五”期间,本市推动组建了上海东方惠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惠金文化产业担保有限公司,同时推动组建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完善了以文化产权和版权交易为核心的产业服务链建设。 3、文化市场平稳有序增长 “十一五”期间,本市文化市场规模从2006年的88.46亿元扩大至2009年的163.08亿元,与“十五”时期相比,增幅达到84.35%,统一开放、健康繁荣、平稳有序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体系初步建立。 (1)演出市场繁荣。“十一五”期间,本市剧场年均演出1万场左右,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演出年均400场。同时,连续举办五届江浙沪两省一市演出业务洽谈会,从2008年起增设长三角国际演出项目交易会,参加每届交易会的上海演艺机构均达到100家以上,共成交演出项目3000余个。 (2)文化娱乐市场平稳增长。“十一五”期间,本市文化娱乐市场总量和规模稳定增长,培育了一批文化娱乐场所知名品牌,如“上海歌城”、“好乐迪”、“汤姆熊”等。同时,积极加强娱乐场所监管,开展了“2008-2010年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向社会发布四批《赌博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目录》。 (3)美术品市场频现亮点。“十一五”期间,本市逐步形成了以田子坊、M50等为代表的艺术品集中经营园区,美术品市场集聚效应逐步显现。圣菱画廊等10家单位获得文化部“中国诚信画廊”称号。本市申报的“苏笑柏抽象绘画大展”等5个项目获文化部“中国现当代艺术专项扶持资金”。 (4)网吧市场健康有序。“十一五”期间,本市成立了上海市志愿者协会网吧及游戏机房社会监督志愿者总队等机构,加强行业监督。同时“上海市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与文化部中央网吧监控平台对接,并覆盖全市所有网吧。在各方努力下,本市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比率控制在1.5,以下。 (5)动漫和网络游戏市场发展迅猛。本市动漫、网络游戏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动漫市场形成了龙头企业初步崛起、产业基地和园区初步布局、技术平台初步搭建、行业组织初步建立的格局。网络游戏市场也已形成盛大、巨人、久游、第九城市等全国性领军企业。 4、广播电视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十一五”期间,本市广播电视工作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全市工作大局,创新思路,深化改革,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广播影视节目与产品。 (1)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上海广播电视宣传始终坚持唱响主旋律,坚持“三贴近”,推动全市各主流媒体圆满完成了各项宣传任务。 (2)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进展顺利。截止2008年,本市基本完成有线电视“村村通”,2009年,基本完成有线电视“户户通”(全国率先),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78%。同时,上海9个郊区(县)基本实现了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点全覆盖。 (3)广播影视数字化取得突破进展。有线电视数字化发展迅速,加快双向化改造,启动了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示范区建设,上海有线电视用户 超过570万户,完成网络双向改造365万户,完成数字化整体转换超过210万户,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覆盖50万户,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宽带接入业务用户37万户。全市有线网络总体双向化程度超过70,,市级电台数字化率达到70,,电视台数字化率接近100,,高清设备基本覆盖广播电视生产、播出、媒资领域。 (4)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电视、IP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媒体发展迅速。截至2009年底,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拥有终端数42000个,移动电视日均受众人群约1400万人次。上海数字移动广播(CMMB)完成系统建设并投入商业运营,到2010年底,CMMB全市覆盖网基本建成。上海IPTV在全国发展用户约300万,其中本地用户突破100万。 (5)广播电视产业稳步发展。“十一五”期间,上海广播电视产业市场规模和份额不断扩大。仅2009年,全市广播电视实际创收就达141.1亿元,比“十五”期末增长了79.7%。其中,有线网络传输收入18.6亿元,广播电视广告收入43.7亿元。 )深化广播影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广播通过频率专业化 (6 改革取得新突破,电视制播分离改革和国有电影制片发行放映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顺利完成。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稳步增长。截止2009年底,本市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单位19家,其中民营单位9家,广播电视节目社会制作单位321家,其中民营机构266家。节目生产创作、播出、放映规模和质量大幅提升,2009年上海获准投放市场的各类电视剧总产量名列全国前5位。 5、电影产业发展成绩显著 (1)电影制片数量和票房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本市共生产电影故事片80部,动画片约11部,译制片100部。其中,有5 部影片获得中国电影华表奖、3部影片获得中国电影金鸡奖。上海电影票房从 2005年的2.7亿元跃升到2009年的6.7亿。 (2)电影院的专映化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转企转制改革,专映影院数量大幅增加,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专映影院从2005年的9家增加到2010年初的62家,以副(出租场地经营)补主(电影放映)的畸形经营局面基本扭转。 (3)电影院线建设取得较大发展。至2010年初,在本市开设影院或建设影城的院线从2006年的4家增加至10家。由传统电影发行公司转制而来的院线公司,已逐渐走上了市场化、规模化运作之路。 6、文艺创作成果卓著 (1)组织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本市获得文化部“文华大奖”、“文华剧目奖”的作品5部,“文华”单项奖22项。京剧《廉吏于成龙》、杂技芭蕾《天鹅湖》、多媒体杂技剧《ERA-时空之旅》 称号,京剧《成败萧何》荣获中宣部第十一届“五获“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剧目” 个一工程”奖。 (2)建立推动和扶持重点文艺创作机制进展顺利。每年向在当年度取得优异成绩的艺术项目、艺术家个人颁发“文艺创作精品、优品”奖项近百个,文化发展基金扶持资助艺术创作活动近3亿元。 (3)美术创作取得可喜成果。五年来,上海美术创作整体实力不断提高,优秀作品不断涌现,受到国内外美术界的广泛关注,在国际和国内的美术展览中获得了奖项。在历时五年的“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中,上海有9件作品入选,领先全国。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上海有10人获得各类奖项;2010年第九届中国艺术节“中国风格•时代丹青——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上海有20件作品入选。 7、对外(包括港澳台)文化交流呈现全方位、宽领域、广覆盖格局 (1)积极开展对外(包括港澳台)文化交流。“十一五”期间,上海积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加强友好城市间交流,政府间文化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创新文化交流形式和手段,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增进了港澳台同胞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成功举办了国际电影节、电视节、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等重要节庆活动。相继举办了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庆典晚会、俄罗斯圣彼得堡“中国年•上海周”系列文化活动、意大利“中国文化节”和台湾地区举办的两岸城市艺术节上海艺术周等重大文化交流活动。 (2)发挥多元载体的文化传播作用。借助国外著名电影节、电视节、艺术节等平台,积极推介上海文化产品和服务。把文化“走出去”与展演、展映和文化产品销售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对外文化交流合力。组织杂技芭蕾《天鹅湖》、舞剧《霸王别姬》、京剧《杨贵妃》、大型舞剧《红楼梦》、功夫剧《少林武魂》等赴海外巡演,扩大了上海的国际影响力。 (3)实施“走出去”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拓展对外(包括港澳台)文化交流和传播渠道,加快“走出去”步伐。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战略,适时举办有影响的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利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纪念日组织举办高水平文化交流活动。完善“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广泛参与、多种方式运作”的工作模式,发挥各级政府和民间力量的积极性,拓展民间交流合作领域。 (4)对外文化服务贸易取得成效。构建国际文化营销网络,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完善对外文化服务贸易制度,发挥国有文化企业在对外文化服务贸易方面的主导作用,积极培育对外文化服务贸易中介机构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十一五”期间,本市有23家文化企业、13个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获文化部“优秀出口文化企业”、“优秀出口文化产品”称号。建成了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运营暨“东方国际文化贸易中心”,并进一步加快推进外高桥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建设。 8、人才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1)人才服务效能逐步提升。“十一五”期间,文化文物广播影视行业各部门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文化人才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创新、综合调控、公共服务等职能得到不断强化,有效地促进人才工作健康发展。 (2)人才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事业发展和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激发了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更多优秀文化人才脱颖而出。 (3)文化产业人才集聚发展。新的文化产业业态不断显现,行业人员数量持续增长,知识层次明显提高,网络服务、动漫游戏、数字影视等新型人才大量涌现,为推动文化文物广播影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十一五”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仍存在一些亟需破解的问题:一是公共文化服务尚未均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中心城区与远郊区县存在不均衡;在服务不同年龄、不同人群上存在不均衡;在服务资源和服务需求的匹配上存在不均衡;公共文化设施间的利用程度不均衡,部分设施和活动项目的利用率不高。二是广播电视内容生产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节目数量、质量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广播电视系统体制、机制还不够灵活,市场主体和产业体系尚未完全形成。三是文化市场的开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在政策以及观念层面,文化市场的开放度与文化市场发展的社会需求还不完全相适应,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四是文化产业的能级有待继续提升。上海文化企业整体规模仍然偏小,企业活力、创新力以及影响力还不足。在产业链分工上仍是以生产制作为主,原创研发设计与终端销售环节扩展不足。产业政策、产业发展保障机制、产业发展环境营造等还不完善。五是文艺创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艺术原创能力后劲不足,优秀作品创作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六是对外文化服务贸易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对外文化服务贸易的意识还不够强,服务的手段和方式还比较贫乏,服务的能力还不能适应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需求。七是文化人才与事业发展需要还不完全相适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创意人才、创作人才、产业经营人才、高技能人才紧缺,创新创业能力不足,人才培养针对性、有效性不强,人才“难引进、易流失”的政策机制障碍尚未彻底消除。 二、“十二五”期间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的形势背景 “十二五”时期,面对国际、国内、上海发展大局和新的形势背景,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既有诸多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既有着独特的发展优势,也面临着多重压力和竞争;既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前景,也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新矛盾需要应对。 从国际层面看,一是文化战略已成为21世纪全球核心议题之一。文化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强弱的重要尺度。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要赢得国际竞争,不仅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防实力,还需要强大的文化实力。作为崛起中的全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尤其需要顺应国际文化发展潮流,以国际文化强国和国际文化大都市为标杆,把文化发展提升到“立市之本、兴市之基、强市之源”的战略高度。二是金融危机下文化产业迎来逆势上扬新契机。2009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8400亿元左右,比2008年增长10%,快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3.2个百分点。在“后危机”时代,上海必须紧紧抓住金融危机激发文化产业崛起的宝贵机遇,大力发展以创意为核心的文化产业。三是文化与高新科技日益融合正产生深远影响。以数字技术、网络为代表的高新科技迅猛发展并得到广泛运用,催生了一系列更多更新的文化业态、文化表现形式及文化传播渠道,为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更好、更快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上海必须敏锐把握现代科技发展潮流与契机,把运用高新技术作为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和传播能力的新引擎。 从国家层面看,一是大力促进文化软实力提升已成为国家长期战略任务。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并将文化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必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积极争当文化发展的排头兵,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作出应有贡献,这是上海应该承担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二是文化体制改革正进入攻坚克难关键阶段。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行地 区,上海承载着中央寄予的殷切期望,迫切需要在文化发展上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强创新,率先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三是国家支持文化发展的政策环境正发生巨大变革。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倡导和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政策,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支持文件。上海应当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各项政策,抓紧政策对接和配套,乘势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四是区域间文化竞争格局日趋复杂激烈。湖南、山东、广东纷纷提出“文化强省”战略,深圳则坚定不移地实施“文化立市”战略。这表明随着区域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区域之间的竞争正日趋激烈,“文化竞争”成为综合实力竞争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主题。上海要在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必须将文化发展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破除文化发展瓶颈,在区域文化竞争中赢得主动。 从上海层面看,一是上海正逐步迈入城市全面转型的发展新阶段。在这一阶段,发展方式将向消费推动和创新驱动的集约型转变,以产业高端化为导向的创意、创新经济将得到大力发展,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将显著增强,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得到极大的凸显和提升。上海必须充分发挥文化对于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使文化成为支持、呼应城市转型的新引擎和新动力。二是“四个中心”建设与文化发展的融合互动正日益强化。上海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上海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为发挥金融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政策支持。上海文化与贸易也越来越紧密地融合,2009年上海文化贸易实现顺差45.5亿美元,上海文化“走出去”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上海文化发展应利用“四个中心”建设带来的更多条件和机会,形成金融、贸易与文化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三是城乡居民的文化需求正逐步进入快速增长期。根据国际经合组织(OECD)标准预测,“十二五”期间,上海的国民收入将达到中等以上发达经济体水平。发达国家的经验显示,在这一时期,城乡居民的消费倾向将会逐渐向精神文化方面转移,文化需求增长比例将会大大超过物质需求,整个社会的文化消费体量及结构都会发生根本性变化。上海应当紧紧抓住文化发展这一空前的历史机遇和广阔的增长空间,激发需求、加大供给,推动文化产品及服务在数量、质量、种类、形式等方面实现突破 式发展。四是“后世博”效应将逐步显现和释放。上海世博会大大促进了城市文化塑造和人文精神培育,为上海未来文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期间是上海进一步延续放大世博效应的最有利时期,应当紧紧抓住“后世博”园区场馆再利用、国际文化深度交流等跨越式提升文化建设能力水平的历史性契机,进一步推进上海文化资源空间布局战略性优化调整,促进上海在更广阔国际视野中学习借鉴各类先进的经验模式,推动上海建设全球城市和国际文化大都市。 三、“十二五”期间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立足上海 建设与城市全面转型的发展形势,抓住金融危机后文化大发展的历“四个中心” 史机遇,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和发展以中西方文化交融为核心的海派文化,以文化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框架支撑,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强大动力,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继续加强文化市场培育,充分发挥广播影视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大力发展文博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着力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为上海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核心驱动。 (二)方针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和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为立足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 和实现市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强调“文化服务民生”理念,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2、坚持市场取向,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力争在市场体系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逐步减少对市场主体的直接行政干预,大力 培育各种所有制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深化“管办分离”,完善运作机制,促进政府角色逐渐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直接供给者向委托授权人转变。 3、坚持两轮驱动,提升质量。在继续加强文化基础设施等文化“硬件”建设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文化功能、文化形态等“软件”建设。尊重文化发展的内在基本规律,努力构建适合文化创新、文化集聚的生态氛围,进一步打造有利于文化成长的软环境。 4、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迈进。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深化对文化发展的地位、方向、动力、思路的认识,冲破一切束缚文化发展的观念、做法、规定和体制机制性障碍,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5、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正确认识文化的意识形态与经济功能的双重属性,坚持把文化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牢牢坚持正确的文化引领方向。同时,积极挖掘文化的经济效益,将文化发展与城市经济结构转型、产业能级提升有效结合。 (三)发展目标 以“文化立市”的战略高度,以“全球视野”和“海纳百川的胸襟”,以“充分满足市民多元文化需求、大力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形象”为导向,全面深入推进文化建设,精心打造文化魅力十足、文化特色突出、文化设施一流、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市场规范、文化精品纷呈、文化氛围浓厚、文化人才辈出的“国际文化大都市”,逐步形成辐射全国的文化强市、亚太地区一流的文化名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文化高地。大幅提升上海城市发展的文化软实力,为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为推动城市科学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支撑。 围绕“国际文化大都市”这一总目标,“十二五”期间上海文化发展的五大“分目标”是: ——打造形成“全国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领先城市” 积极探索符合国际潮流、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文化发展新路径,在全国率先开拓出在较为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体制新模式,为全国各省市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提供经验。 ——打造形成“具有广泛影响、文化氛围浓郁的公共文化服务便捷之都” 继续保持上海公共文化建设的全国领先地位,充分发挥上海社区文化繁荣的优势,以实现全市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民性为着力点,在完善“硬件”基础上大幅提升“软件”水平,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建成与上海文化大都市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上海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便捷之城和体验之地。 ——打造形成“全国乃至亚太地区的文化产业中心和资源配置中心” 充分利用上海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的机遇与优势,加快文化产业要素集聚,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交融创新与做大做强,努力加强上海文化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建设,将上海打造成为在全国、在亚太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文化产业中心和资源配置中心。 ——打造形成“全球城市体系中重要的文化交流国际平台” 积极借助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地位与资源优势,通过加强环境氛围打造和体制机制建设,为全球各种文化形式和资源提供展示、融合与创新的平台,将上海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打造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与辐射力的文化艺术创作与创意中心” 充分认识文化艺术创作的“源头性”作用,努力集聚文化人才,鼓励各种文化艺术创作活动,促进文艺原创作品数量、品质不断提升。在影视剧、戏剧、音乐、 舞蹈、美术等文艺创作重点板块打造出一大批具有国家水准和国际影响的艺术精品。 (四)发展战略 根据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实施以下六大战略: ——实施“文化惠民战略”,在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上实现新突破 通过优化文化设施网络、提升文化资源供给水平、拓展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健全文化服务保障体系等举措,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水平,为市民经营性文化消费提供便利和福利支持。更加注重基层文化设施、文化人才、文化活动与文化组织建设,更加注重将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输送,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和共享,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文化心态。 ——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在打造创新重大文化品牌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主义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充分鼓励各种文化艺术创作活动,通过扶持重点文艺创作等形式,力争打造一批内容精深、制作精良、艺术精湛的文艺精品,推出一批群众满意、专家好评、市场认可的精品力作。加强重大文化活动品牌建设力度,重点提升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电视节、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海双年展、“上海艺术博览会”、上海青年美术大展、“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和“上海国际专业灯光音响展览会”等大型文化活动的能级、规模、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 ——实施“文化产业振兴战略”,在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在产业主体方面,加快文化企业集团的重组上市步伐,以此强化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行为,推动文化企业 做大做强。在产业培育方面,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使文化与科技、网络等现代高新科技更好地结合。在产业发展载体方面,加快上海的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建立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在产业发展体制方面,鼓励支持非公经济进入上海文化产业,积极吸引全国各地优秀文化资源进入上海发展。 ——实施“文化市场繁荣战略”,在构建完善的文化市场体系上实现新突破 利用上海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的优势,围绕文化产业链发展需要,构建一整套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文化市场体系,积极打造多层级、多形式、多功能的文化展示贸易市场、文化产权交易市场、文化资本市场、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等平台,进一步夯实上海作为“文化资源配置中心”的地位和功能。 ——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在提升上海文化的影响力上实现新突破 进一步完善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的传播体系,强化体系功能和地位的提升, 努力扩大上海和海派文化在中国、亚太及世界的影响力。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推进上海文化全方位对外交流,在文化“引进来”、“走出去”方面实现新的突破,积极打造多元文化跨国交流的“国际舞台”。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文化协同发展,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要手段、以长三角各方利益和区域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多层面文化交流合作协调机制。 ——实施“文化人才集聚战略”,在构建上海文化人才高地上实现新突破 充分认识文化人才的重要价值以及当前各地激烈争夺文化人才的态势,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出台更优惠、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引进与集聚的力度,大力培养文化领军人才和专业人才,吸引全国乃至世界的优秀文化人才来沪发展,建立完善科学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上海作为“全国文化人才高地”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六大发展战略 序重点战略名称 号 1 文化惠民战略 2 文化精品战略 3 文化产业振兴战略 4 文化市场繁荣战略 5 文化走出去战略 6 文化人才集聚战略 四、“十二五”期间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的重点工程 (一)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硬件”建设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在“硬件”建设方面,将重点 推动十四项重点工程。 十四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序 工程名称 号 1 三网融合试点工程 2 上海图书馆(二期) 3 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新馆 4 上海市历史博物馆 5 “大艺术宫”(上海美术馆新馆) 6 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 7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中心 8 上海崧泽遗址博物馆 9 上海少年儿童艺术剧场 1 上海文化影视传媒创意产业基地(佘山) 0 1 上海浦东国际高新技术影视产业基地(临港) 1 1 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紫竹) 2 1 上海车墩影视基地扩建(二期) 3 1 区(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剧场建设 4 (二)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软件”建设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在“软件”建设方面,将重点七大文化软实力提升工程”。 实施“ 七大文化软实力提升重点工程 序 工程名称 号 1 基层文化活力培育工程 2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3 文化原创扶持工程 4 文化市场开放工程 5 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扶持工程 6 文化金融建设工程 7 大型文化企业培育工程 ——基层文化活力培育工程。加强基层文化资源的配送和供给,完善和 创新“五个东方”配送机制,形成市区联动、各方参与的配送体系。推行高雅艺 术进社区,建立市民文化素养教育培训体系。扶持社会文化组织和市民自发组成 的文化活动团体发展,通过资金、场地、组织和艺术指导等多方面的扶助,培育一批有活力、有生命力的各类民间组织和团体,带动基层文化活动的发展,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文化氛围。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对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的有效保护、管理和利用。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积极推动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文物保护单位及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上海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编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工程等。坚持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新形势下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新模式,逐步完善以国家保护为主导,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 ——文化市场开放工程。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类非公资本进入国家规定开放的文化产业领域,降低非公资本准入门槛,吸引和鼓励全国乃至世界优秀的非公文化资源集聚上海,培育多元化的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文化要素市场体系。 ——文化原创扶持工程。积极推动影视剧、动漫、舞台剧、美术等原创精品生产,高度重视网络文艺作品创作。引导多方力量设立各类原创奖项,发起高水平的文艺原创作品比赛,尤其注重举办新锐、前沿、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创新作品赛事,让优秀原创作品脱颖而出。 ——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扶持工程。利用高新科技和信息网络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重点扶持文化创意、网络视听新媒体、动漫游戏等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数字电视增值业务、NGB业务和三网融合业务发展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在NGB、CMMB和互联网电视等网络增值业务和应用服务系统发展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文化金融建设工程。借助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大势,努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建立适应新形势下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的融资平台,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求的综合金融产品 和特色金融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重点建设上海文化产权交易市场等文化金融平台。 ——大型文化企业培育工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转制文化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鼓励和支持有引领作用的骨干文化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组建一批文化领域的大型企业集团,以此为龙头带动上海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同时,重点扶持一批符合条件文化企业上市,重点培育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 五、“十二五”期间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公共文化服务 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为基本立足点,处理好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增 进一量上推动建设一批标志性的重大文化设施,存量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步完善硬件,大力提升软件水平”为导向,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均等化。从抓好项目、整合资源、开展活动、创新方式入手,积极推动基层文化活力培育工程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十二五”上海公共文化发展主要指标 序指标特 指标项 指标值 号 征 增长 1 全市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总量 约束性 40, 4册 2 市民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 约束性 (件) 3 公共电子阅览室社区覆盖率 100% 约束性 4 数字资源下载点社区覆盖率 100% 约束性 5 群众文化活动重点培育项目 100个 约束性 6 非职业优秀文艺团队数量 100支 预期性 7 新增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100部 预期性 新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8 1-2个 预期性 项目数量 新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9 20个 预期性 数量 1新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定向培 5个 约束性 0 养基地 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陈不少于 约束性 1 列馆)总数 30个 110万 公益电影放映场次 约束性 2 场 185,以 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度 预期性 3 上 1上海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各约 约束性 4 丛书编辑出版、系列专题片摄制工作 50部 1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 约2部 约束性 5 1、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加快推进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建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上海图书馆(二期)、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新馆、“大艺术宫”(上海美术馆新馆)、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上海市少年儿童艺术剧场、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中心、上海电影博物馆、上海崧泽遗址博物馆等市级公共文化设施。抓住世博园区后续开发利用契机,加强高等级公共文化设施配置。配合虹桥商务区的建设,加快部署上海西部地区大型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 ——重点推动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发展。大力推进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览馆(陈列馆)等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浦东群众艺术馆和博物馆、浦东文化公园、小昆山“二陆”文化公园、广富林遗 址文化展示馆、中共四大纪念馆、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改扩建)、陈化成纪念馆和雕塑广场(迁建)、杨浦区图书馆和少儿馆、奉贤南上海文化中心(博物馆、文化馆、大剧院)、金山文广中心和金山博物馆、嘉定美术馆和嘉定博物馆、嘉定新城大剧院、闵行博物馆、闵行文化公园、上海航天博物馆、普陀博物馆、崇明博物馆、外高桥剧场、虹桥国际舞蹈中心、虹桥国际艺术中心、虹桥西上海国际演艺中心、普陀上海戏曲艺术文化中心、闸北海上文化中心、青浦非遗展示馆、青浦文化馆、青浦文化演艺中心、青浦文化主题公园等一批兼具公益性、功能性的文化设施。 ——大力拓展都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50个标准化、规范化的“城市文化广场”,使其成为公众享用的文化乐园。建设若干文献资源特色鲜明的主题图书馆,满足公众多层次阅读需求。结合公建配套,在规模聚集的大型商厦楼宇设立“商宇文化服务点”,提供自助借书、展示长廊、亲子乐园等公益性文化服务。 ——努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性。按人口和服务半径均衡布局、差别配置,提升“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水平。进一步加强街镇和村(居)委文化设施功能配置,提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的实效性。 2、完善供需对接的公共文化资源供给系统 ——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配送体系。建立全市公共文化资源库和菜单式配送目录。以东方宣教服务中心、东方讲坛、东方社区学校、东方社区信息苑、东方社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等为主渠道,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文化产品配送平台,重点夯实农村基层公共文化供给和配送系统基础。进一步推动高质量艺术作品进社区、进校园。 ——强化骨干级文化设施的文化供给能力。完善“一卡一网一系统”,实现全市更大范围的图书“一卡通”通借通还服务。以市、区(县)文化馆为骨干力量,重点组织创作贴近市民生活的文艺作品,开发设计大众欢迎的文化服务 项目,加强对各类文艺团队的业务指导。继续推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有条件的美术馆等免费开放。 ——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鼓励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文化活动场所在节假日和学生寒暑假期间向公众开放。建立激励机制,扶持和鼓励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性文化机构以及工、青、妇等社会组织和社会文化团体,共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进一步完善电影公共服务。实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加快社区、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建设,将公益电影放映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扩展到工地、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增加公益电影放映场次,确保年放映公益电影10万场,每个行政村每周放映1场电影,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放映2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信息化。大力推进数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建设,逐步推广手机图书馆、手持移动阅读器、24小时自助借书系统、知识导航系统等技术应用。建设“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网”,实时、多维地提供公共文化信息导览、文化活动远程指导、文化在线咨询等服务。依托东方社区信息苑和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利用文化共享工程的数字资源,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数字资源下载点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公益性互联网服务。 3、拓展体现时代特征公共文化系列活动 ——加强传统公益性文化活动的品牌建设。坚持开展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天天演、振兴中华读书活动、东方大讲坛、上图讲座、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公益色彩突出的文化系列活动,加强对“百姓大舞台”、“周周演”等文化活动品牌的重点扶持,进一步深化“一街(镇)一优品”、“一区(县)一精品”、“一行业一名品”的创建活动。加强对上海民俗文化活动的源头梳理和内涵挖掘,培育壮大一批富有民族民间民俗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 ——积极开发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全方位打造“市民大舞台”、欢乐农村行、企业职工文化周、残疾人艺术周、家庭文化节、社区文艺巡展、校园艺术节、市民艺术大展等文化活动。重点针对青年人、外来务工者等群体,开发 举办“申城青年才艺大赛”、“两岸三地青年视觉艺术创意赛”、“新上海人风采大赛”等活动。 ——引导扶持群众广泛、自主开展文化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出台扶持政策,逐步培育百个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百支非职业优秀文艺团队、百部优秀群众文艺作品,体现海派文化个性魅力。大力培育社区文化艺术指导员、基层文化工作者、社区文化艺术志愿者,为群众文化团队提供专业指导。鼓励发展、备案管理各类群众文化团队,因地制宜利用广场、公园、绿地等场地,引导开展健康向上、百姓自主参与的群众文化活动。 4、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力度 ——加快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完善具有上海都市特点的名录体系,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再有20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 2个项目列入世界名录。加快推进中心数据储存管理系统建设和推广,名录、1- 全面完成包括丛书出版、系列专题片摄制、地图绘制等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记录工程,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建立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定向培养基地。 ——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推广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保护和传习场所建设,建立30个国家级名录项目专题博览馆(陈列馆),认定20个项目传承基地和20个项目传习所,新建或改建3个原生态传统歌舞和民俗生活文化主题公园,充分利用世博园区用地,新建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示传承中心和上海戏曲博物馆。继续推进“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建设,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打造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活动。 ——加快构建多元创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应用体系。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集聚区域,建设莫干山路、田子坊等生产性保护实验区域。继续推进上海市“老字号振兴”,提升上海老字号品牌的市场生存、竞争能力,推进具有示范意义的生产保护性企业挂牌上市。利用特色非遗资源,打造包括语言、服饰、生活、音乐等在内的一系列本土文化形象。 5、深化完善公共文化运行管理机制 ——确立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稳定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的要求,确保本市各级财政每年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应占同级财政年支出比例的1,,且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推进制定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经费保障制度与办法,安排专项经费,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基本运行和内容供给。改进公共文化财政投入方式,注重投入与产出效益,实施必要的审计核查和效益评估。 ——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单位事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运行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性质定位和法人主体,健全资质认证、专业培训和评估监管制度,积极探索专业机构委托代理管理等运行模式。制定优惠政策,采用购买服务、招投标制、低息贷款、公开奖励等方式,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各种类型文化企业、民间文化社团、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投资兴办公共文化服务实体。鼓励市级文化项目落户市郊新城,提升市郊新城的文化实力,进一步完善市区联动机制。 ——健全公共文化需求表达与共商机制。探索建立市、区(县)、街道(镇)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围绕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运营、服务配送等环节,充分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加强社区层面的沟通共商。建立重大文化项目听证制度,定期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市民满意度测评,加强和改进文化需求调查和文化消费监测,不断提高公共文化领域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监管和评估机制。加强行政监管、执法监管与社会监督联动,搭建全市性公共文化信息管理平台,为公共文化服务监管和评估提供基础依据。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针对地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文化服务机构及重大文化活动项目,分类设定文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于公共文化设施及重大文化活动项目,必须委托独立第三方开展事前评价、年度运营评价及事后评估。 (二)广播电视发展 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和全市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广大 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广播电视节目与产品,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全力推 动“三网融合”,实施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扶持工程,促进广播电视新媒体的快 速发展。 “十二五”上海广播电视发展主要指标 序指标特 指标项 指标值 号 征 15,以 1 广播电视总收入年平均增长率 预期性 上 500亿 2 广播电视总收入 预期性 元 10003 沪产电视剧年产量 约束性 集 40004 沪产动画片年产量 约束性 分钟 80%以 5 全市电视制播设备高清化率 约束性 上 55006 高清电视节目年产能 预期性 小时 60%以 7 NGB网络覆盖率 约束性 上 8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数量 600家 预期性 50亿 9 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年产值 预期性 以上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着力提高宣传引导水平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深入贯彻“三贴近”原则,坚决抵制 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广播电视的宣传规律,不断增强广播 电视传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全面宣传党的主张,准确反映群众意愿,强化服务意识,把舆论监督作为引导能力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支持各级广播电视台办好少儿、农村、科教等公益性节目,建立健全抵制广播电视“三俗”之风的长效管理机制。 2、以内容和品牌为核心,繁荣广播电视创作生产 继续实施“新品、优品、精品工程”,使上海出产的电视剧数量保持在全国前三名,每年至少有100集电视剧在中央平台黄金时段播出。以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项目(电视剧部分)为重点,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新中国诞生65周年、党的十八大等重点广播电视作品规划,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佳作。继续办好“上海电视节”,办好“上海之春”广播音乐专场等优秀作品展播展映活动。进一步扩大上海东方卫视和炫动卡通频道在全国的覆盖范围和影响力。扶持上海地区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以及少儿、农村等题材的创作生产,努力营造创作的良好氛围。对上海开埠以来的本土题材进行梳理,确定重点选题,整合力量创作,推出一批本土题材的优秀原创作品。建立健全评价奖励机制,确保上海广播电视在全国性重要奖项评比中的领先地位。 3、深化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增强产业发展活力 以电视剧为重点,稳妥推进制播分离,着力扶持上海广播电视台内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确保电台电视台牢牢掌握节目的播出权、编辑权和审查权。大力扶持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批行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运行机制好、经济收益高的广电企业向综合性产业集团发展。积极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沪深两市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大力推进影视制作机构的市场导向,创新经营体制机制,不断扩大市场经济份额。继续推进国有影视机构股份制改造,大力扶持民营影视机构发展。“十二五”期末,本市《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达到20家,形成国有、民营制作机构有序竞争、优势互补的格局。 4、发展广播电视创意产业,建设节目制作和交易中心 推进上海松江佘山文化创意园区建设。重点发展国产电视剧、广播剧、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晚会、电视动画等内容产业,确立一批重点项目,打造一批创意产业品牌。 加大财税政策对影视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激励力度,运用政策杠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影视产业的投融资程序。运用财税杠杆积极鼓励影视公司与行业外大企业、大财团、上市公司合作,利用其融资能力突破行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与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广播电视产业领域,培育广播电视多元化市场主体。2015年前在上海建设1至2个全国广播电视产品和版权交易市场,逐步形成竞争有序的广播电视节目市场体系。充分利用上海地区广播电视、动画基地的集聚效应和交易功能,构建上海统一的广播电视节目营销平台和网络。 5、加快数字化业务发展,推进“三网融合” 按照国家“三网融合”的工作要求,发展下一代广播电视网、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新媒体。完成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双向化改造,实现上海“一城一网”,完成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以及300万户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改造。建设和完善手机电视、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构建符合三网融合监管要求的信息网络监测系统。大力发展电视系统和设备的高清化,到2015年,全市电视台台内高清化超过80%,开播3-4套地面高清电视节目,高清节目的年产量超过5500小时。发展地面数字电视,扩大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的有效覆盖,到2015年,基本实现市区(县)两级地面数字电视、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的全覆盖。大力拓展有线网络的增值业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6、全面推动网络视听新媒体产业发展 发挥部局一体联合机制,初步建成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基地在网络视听产业链的孵化作用和集聚效应,探索网络视听节目新业务、新模式及相关技术,孵化和扶持网络视听节目生产、制作、交易、播出、运营等新兴企业,提供配套优惠政策,建立网络视听产业投资基金和内容产业创作 基金,培养处于网络视听产业核心位置的网络视听运营商,形成年产值50亿的网络视听产业基地。 推动新兴内容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基于第三代移动通信网(3G)、第四代移动通信网(4G)、光纤宽带网络、NGB、CMMB和互联网电视机等新兴传输方式的内容产业链,加快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鼓励和促进网络视听新媒体内容生产、制作和交易的发展,形成完整的网络视听内容产业链,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发展网络视听新媒体垂直应用。鼓励网络视听新媒体企业开展融合业务探索,拓宽网络视听服务领域和拓展垂直应用范围,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网络视听商业模式,促进网络视听新媒体产业发展。在基础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的前提下,加强服务业态创新,在节目内容方面积极开发多种业务品种。 促进主流广电媒体与网络视听新媒体的融合。发挥主流广电媒体的节目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拓展广播电视宣传渠道,发展网络视听业务,促进上海地区网络电视的建设和发展,推动上海广播电视台IP电视、手机电视业务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建立符合要求的传输和技术保障体系。进一步鼓励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视听新媒体业务,促进传统广播电视内容生产单位与新媒体的联动,催化新生的内容生产制作单位。 (三)文博事业 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监管,加强文物保护,坚持博物馆的社会公益性,全力推动上海文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地面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管理。配合市立法部门制定《上海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全面完成上海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合普查成果,复核、调整原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纪念地点及保护地点名单,重 新公布并新增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全国重点、重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现状调研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大对本市革命旧址、工业文化遗产、名人故居旧居和近现代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力度。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和环境整治工程的审批管理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建立、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专人负责和档案记录工作机制。 2、加强社会文物管理。加强文物市场监管和调研,推动文物保护和文物回流,力争形成具有区域中心意义的文物流通市场。推动文物市场规范化建设,支持建立行业协会,培育健康的文物拍卖市场,积极扶持国有文物经营企业,促进各类专业性文物经营的发展,完善各类全国性文物展销会、国际性文物博览会平台,打造符合国际大都市的文物流通格局。加大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力度,推进文物鉴定工作的科技化,推进文物进出境的信息化建设。 3、完善博物馆管理体系。配合立法部门完善《博物馆管理条例》,完善市区两级政府博物馆管理体系,对全市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展示馆进行分类备案、分级管理。加快推进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上海崧泽遗址博物馆等重大博物馆项目建设,积极指导世博会博物馆、志丹苑元代水闸遗址博物馆等项目的建设,重点扶持嘉定区、闵行区、崇明县等区县博物馆新馆建设,支持并引导各类特色鲜明的博物馆建设,争取在“十二五”期间使上海通过评估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总数达到30家。完善上海市馆藏文物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与国家馆藏文物信息数据的对接。提高博物馆陈展质量,争取1-2个展项入选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进一步深化文化文物系统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 4、加强文物考古研究。以青龙镇唐代遗址为重点,积极开展考古文物研究工作,有计划地推进福泉山遗址、广富林遗址等重要遗址的发掘与保护工作。依托志丹苑元代水闸遗址博物馆和上海崧泽遗址博物馆等平台,向市民充分展示上海丰硕的考古成果和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开展上海市内陆水域和临海海域水下文化遗产的调查与研究。 (四)文化产业和市场 充分利用上海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难得机遇和优势,大力实施文化市场开放工程、文化产业倍增工程、文化金融建设工程、大型文化企业培育工程,推动上海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促进产业能级提升、业态创新与产业链完善,努力搭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所需的各种要素、产品、服务和管理平台。 “十二五”上海文化产业及市场发展主要指标 序指标特 指标项 指标值 号 征 1000亿 1 文广影视产业总产值 预期性 元 2 电影票房收入年增长率 20% 预期性 3 电影观影人次年增长率 20% 预期性 4 新建综合影视基地 1-2家 约束性 5 上海电影产量占全国比重 8% 预期性 6 动漫产业年产值 55亿元 预期性 7 原创动漫产品产值占总产值比重 30% 预期性 200亿 8 网络游戏产业销售收入 约束性 元 6000万 9 网络游戏出口收入 预期性 美元 1 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率 100% 约束性 0 1 文化演出营业总收入增长幅度 50% 预期性 1 1 剧场演出场次增长幅度 50% 预期性 2 1 文化娱乐市场主营收入增长幅度 50% 预期性 3 1 艺术品市场主营收入增长幅度 50% 预期性 4 1、做大做强电影产业 ——加大对上海原创电影的扶持与培育。建立上海市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推进上海优秀、重大影片的制作生产,加大对电影优秀作品和优秀动画电影的奖励力度,培养优秀青年电影人才,加强电影学术、批评重镇与人才高地建设。积极促进国有电影企业做大做强,深入推动其重组上市,实施电影企业集聚工程,花大力气扶持民营电影企业发展,为其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 ——完善电影投融资、版权、交易等要素市场建设。依托本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区位优势,创新电影投融资机制,鼓励设立各类电影风险投资基金并向全国辐射,使上海逐步成为中国电影投融资的中心。同时带动电影产业链的延伸,逐步成为在全国有较大辐射力的版权、剧本、影视剧产品、电影衍生产品交易中心。逐步建设影视高新科技研发及先进设备销售、租赁和后期制作服务中心,让国际上最先进的影视科技产品云集上海。 ——大力加强电影产业集聚区与院线建设。建设1-2个集电影拍摄、后期制作、旅游为一体的综合影视基地,培育2-3个影视产业创意园区,加快目前筹划中的区县电影创业园区的建设。支持上海院线拓展外地市场,同时鼓励外地院线进入上海市场,鼓励各类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商业影院、社区影院。推进数字化发行放映网络建设,加强电影放映票务系统建设。2013年至2015年,基本完成全市城镇的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十二五”期末,实现市郊各区县的主要商业中心至少有一家5个影厅以上的数字影院。 ——充分发挥“上海国际电影节”的产业孵化器作用。积极扶持上海国际电影节,推进电影产品交易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使上海电影节参展参赛影片每年能有2-3部纳入国家进口影片额度。以上海国际电影节为平台,探索建立国产影片海外推广营销渠道。与各国电影机构、各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建立合作推广机制,以扶持影视新锐成长和加强国际合作为重点,引进国际一流的影视企业,以专业、规范、科学的管理运营模式,打造中国乃至亚洲电影产业的孵化器,使上海国际电影节跻身世界一流电影节的行列。 2、大力发展动漫游戏产业 ——加大对原创动漫企业和品牌的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力争使上海获文化部“原创动漫扶持计划”扶持资金额占总资金额的15%以上。争取出台《上海市推进动漫产业发展政策》,扶持既能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又有市场的动漫游戏的研发和运营,特别是加强对拥有上海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游戏产品和企业的培育与奖励。 ——成立国家级动漫游戏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工程中心。加强文化部和上海市的合作,充分集聚人才、技术、设施以及资金等各种优质资源,通过设立国家动漫游戏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工程中心,大幅提升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水平。依托该中心,进一步打造动漫游戏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动漫游戏制作主体提供创作、开发、评测等环节的公共技术服务。建立动漫游戏产业统计普查体系和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对动漫游戏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充分发挥“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功能。通过博览会搭建一个成熟的动漫展示、交易、交流的专业平台,并争取在“十二五”期末使该博览会的参观人次扩大到50万人/年,总交易额较目前翻一番,达到40亿元。在博览会中设立国家级常设性的中外文化交流论坛,将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打造成为亚洲一流、世界知名的动漫产业会展品牌。 ——积极促进动漫游戏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延伸。进一步加强张江动漫谷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为代表的集群建设,有效整合动漫游戏制作及衍生品设计、动漫游戏技术应用、节目播出、投融资平台、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六大领域的相关企业,提升相关企业在源头创意设计、衍生产品开发、营销推介等高附加值环节的服务和创新能力。以手机平台为重点,加强对基于第三代移动通信(3G)平台的手机游戏技术和产品的研发,鼓励动漫游戏内容开发商、电信运营商、手机终端厂商等加强合作。 3、进一步繁荣演艺娱乐产业 ——大力推进文化娱乐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人民广场“文化休闲娱乐集聚带”。参照百老汇等国际文化集聚区的发展模式,积极盘活人民广场区域内既有或原有演艺娱乐设施,进一步加大国内外各种演艺娱乐资源(设施、人才、项目、中介等)的集聚。在“现代戏剧谷”初具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戏剧及产业发展的各种要素资源集聚,使“现代戏剧谷”形态更加完整,功能进一步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大幅提高。高标准规划建设“世博文化演艺集聚区”,打造上海乃至全国的文化演艺新地标。 ——加强演艺娱乐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建设。强化演艺娱乐基础设施建设。除KTV、酒吧、歌舞厅等娱乐经营场所外,进一步推动戏院、儿童剧院等多年龄层需要的文化娱乐场所建设,大幅增加能够满足多层次、多种类文化娱乐需求的场所数量供给。支持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和上海国际专业灯光音响展览会,大力发展演出相关产业。进一步加强对演艺娱乐产品和服务的内涵建设,努力提高全行业的文化内涵水平。充分发挥民营演艺娱乐企业贴近市场、适应市场的特点,促使其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持民营剧团、剧目建设,鼓励民营演艺机构创建质量品牌。 ——加强演艺娱乐产业的体制机制建设。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演艺娱乐产业,加强演艺娱乐产业信息资源整合机制建设。加强上海与外省市行政审批 信息的互通,建立涉外文化娱乐演出互认备案机制。配合文化部做好“全国演出市场票务监管系统平台”的建设工作。加强演艺娱乐产业与旅游、商贸、服务等产业的联动与协同发展,加强产业之间的相互促进与优化整合,充分拓展产业发展链条,营造演艺娱乐产业健康蓬勃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 4、努力促进艺术品行业迅猛发展 ——加大对上海本土艺术品经营品牌的培育与扶持。形成至少10家具有国际知名艺术博览会参展经历的美术品经营单位。争取有20个艺术展览项目获得国家级艺术品市场发展扶持资金,扶持总金额达到200万元。扶持朵云轩等上海艺术品拍卖品牌进一步发挥影响力,使上海成为亚洲艺术品拍卖中心之一。 ——加大对艺术园区的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运用税收、信贷等手段,帮助M50、上海城市雕塑艺术中心(红坊)等一批艺术品味良好、错位发展的艺术园区逐步提高文化产业集聚度、辐射力和影响力。 ——充分发挥上海艺术博览会等大型艺术品博览会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上海艺博会、上海春季艺术沙龙等大型艺术品博览会对美术品市场的推动作用,“十二五”期间的博览会成交额力争达到年增长20%。 5、全面推动文化市场改革开放 ——积极推动非公有资本进入上海文化市场发展。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鼓励和支持各类民营资本进入以下领域: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艺术中介、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广告、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广播影视技术开发运用、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农村电影放映等。鼓励和支持外资兴办法律法规没有限制的各类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扩大本市文化市场的对外开放度。 ——努力营造开放的市场环境。除国家法律法规外,上海不再设立地方限制。大力支持民营文化艺术的生产,并在文化艺术的经营、评比、命名、表彰奖励以及申报文化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单位)、专业技术成果的评定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与国有、集体文化艺术机构一视同仁。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国有文化单位人员一视同仁。 ——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的非公文化企业。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兴办的符合国家政策的产业项目,要与国有和集体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给予大力支持。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和运行机制好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或文化产业项目,要给予重点扶持,促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创建一批产品有特色、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集团。 6、大力促进文化要素市场发展 ——重点加强文化资本市场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等方式融资,在适当条件下探索开展文化产业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保险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多种渠道资金进入不同的文化业态,进一步激活文化资本市场。 ——深入推进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的交易平台作用,以文化产权交易为核心,整合全国文化要素,形成以文化产权和版权交易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基础配置文化资源的新机制,为文化的繁荣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积极推动文化展示贸易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上海国际电影节、白玉兰电视节、上海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等平台的作用,并不断建设美术、演艺等 更多领域的展示贸易平台,稳步形成立足长三角、覆盖全国、面向世界的文化服务贸易平台。 7、繁荣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 ——建设多层次文化消费市场体系。积极培育大众文化消费市场,鼓励开发生产价廉物美的大众文化产品,发展方便大众的文化消费网点,培育积极健康的大众文化消费习惯,扩大大众文化消费市场规模。进一步加强多层次、多品种文化消费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培育文化消费新业态、新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建立层次丰富、类型多样的文化产品市场。 ——发挥上海城市地位优势,积极培育“首发市场”。注重文化消费品的“首发效应”建设,在文艺创作、演艺娱乐、影视时尚、艺术培训等上海具有传统消费优势和巨大消费潜力的领域,加大“走出去”、“引进来”的交流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在上海的“首发”。积极吸引一批国际知名文化展会品牌和项目落户上海,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文化产品在上海展示交易。 ——加快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建设。着力将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建设成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进出口贸易基地、国际国内知名文化贸易企业的集聚基地、文化贸易金融政策的实验基地、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展览展示推介基地以及文化贸易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基地,促进文化服务贸易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 8、健全文化市场管理 ——加强对文化市场内容和秩序的监管。通过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建设,继续推动上海文化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积极倡导文化企业连锁化、 品牌化、规模化经营和规范守法经营,逐步建立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行业信用评级制度。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原创作品、文化创意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城市长期积累的无形资产、国有企业版权、“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技艺等重点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制,加大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上海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探索建立文化市场长效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积极扶持、培育行业协会的发展,加强新兴业态领域行业协会的建设,努力提高文化市场的自律和自我管理水平。 (五)文化艺术 紧紧抓住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契机,大力加强文化艺术原创能力建设,实施文化原创扶持工程,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创新,集中打造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点的文化艺术精品,促进文化艺术各领域的大发展、大繁荣。 “十二五”上海文化艺术发展主要指标 序指标特 指标项 指标值 号 征 上海重大历史题材(历史文脉)美术 1 119个 约束性 创作工程 上海市优秀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7500万 2 约束性 专项资金 元 20000 3 改建或新建艺术类博物馆面积 预期性 m2 提高 4 新创作舞台艺术精品数量 约束性 20% 提高 5 舞台艺术精品获国家级重要奖项数 预期性 10% 提高 6 公益性艺术演出数量 约束性 10%-15% 提高 7 市级优秀文艺作品数量 预期性 10% 1、以重大项目和品牌建设为抓手,打造国际化的展示与交流平台 ——重点实施“上海重大历史题材(历史文脉)美术创作工程”。结合国家与上海重大美术项目,进一步加强美术创作主题策划,为艺术人才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催生一批弘扬中华文化传统、反映时代精神特征、具有海派文化特色的原创美术作品。同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国有美术单位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其在美术创作中弘扬主旋律、引领主流文化的主导作用,整合社会创作力量,激活各类美术创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多元化的艺术创作环境。 ——设立“上海市优秀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专项资金”。本着保护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为国家积累文化财富的原则,收藏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上海近现代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美术家的代表作品,二十世纪具有历史意义、学术价值的重要作品,以及历届全国美展和其它重要美术展览活动中产生的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等;捐赠奖励专项资金则主要用于奖励向国家捐赠美术作品的个人和机构。 ——建设“大艺术宫”( 上海美术馆新馆)。利用上海现有具有地标意义的建筑,改建为集展示、收藏、创作、研究、艺术交流、美术教育、艺术品经营为一体的“大艺术宫”(上海美术馆新馆)。“大艺术宫”(上海美术馆新 馆)应具有中国气派和世界一流水准,融会上海风格,以视觉艺术展示为重点的公共美术场馆。 ——建立“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在世博园区利用现有场馆改建或新建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专门用于收藏、展示、保护、研究当代艺术家的代表作,将其打造成国内顶尖的当代艺术中心之一。 ——加强各类美术品牌建设。努力将上海双年展办成国际一流的美术展览品牌,不断扩大上海美术大展、上海青年美术大展等美术展览品牌的社会影响力;继续办好上海艺博会、上海春季艺术沙龙、上海当代艺术博览会等艺术品交易会展品牌,切实提高展会规格、水平和国际知名度。 2、以激发原创动力为核心,建设亚洲顶级的舞台艺术基地 ——加大舞台艺术精品培育力度。进一步实施上海市文艺创作“三品”工程,结合重大节庆活动,通过给予专项扶持资金等方式,激励表演团体和艺术家创作、改编、移植一批优秀的舞台艺术新剧目,同时加工修改一批影响较大、基础较好的舞台艺术作品,打造成能够常演不衰的保留剧目,注重艺术风格的多样化,使原创新作的数量、质量较“十一五”时期有显著提高。 ——加强舞台艺术传承和保护。进一步落实国家文化扶持及重点保护项目的有关政策,完善地方政府配套,进一步推进国家重点京剧和昆剧院团建设。积极推动民族传统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形成一批可长年演出的优秀代表剧目,促进民族艺术、地方戏曲生存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提高各类艺术院团的整体活力。以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艺术院团改革,促进其实现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需求的结构性调整和机制转换,打造一批具有国家水准和国际影响的文艺表演团体以及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积极扶持、推动区县剧团及民营演艺机构发展,鼓励其创建自身品牌,在剧目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对这些机构的评估指导机制,有力促进其健康发展。 ——搭建多样化的舞台艺术展示平台。做好文化部下达的各类全国性艺术赛事参赛工作,进一步提高上海在全国范围内的文化地位。进一步办好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等综合性艺术活动,促进其不断提升质量,扩大影响。进一步搭建好上海市新剧目评选展演、小剧(节)目评选展演等艺术展示平台,努力营造城市文化氛围,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 (六)文化交流合作 紧紧围绕国家整体外交和上海文化建设大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多渠道的对外文化工作,积极引进吸收世界优秀的文明成果,努力服务于上海文化和社会经济建设。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区域文化交流合作和各类重大文化活动的组织工作,不断扩大上海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十二五”上海文化交流合作主要指标 序指标特 指标项 指标值 号 征 1 对外文化贸易额 居全国第二 预期性 2 动漫产品出口贸易额年增长率 20% 预期性 3 优秀文化艺术人才交流培训 60人次 约束性 4 网络游戏出口收入 6000万美元 预期性 5 网络游戏出口占全国比重 35% 预期性 上海东方卫视海外落地用户年增 6 10% 预期性 长率 7 上海广播电视产品海外销售总额 1200万美元 预期性 1、上海文化形象海外推广工程 ——在海外实施“文化上海”计划。根据国家和上海工作的需要, 积极借助国家和海外活动平台,每年在海外特别是要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举办一次有较大规模和影响的演艺、文物、图书、影视和非遗等文化精品项目综合展示活动,集中展示上海文化建设和发展新成就,推动上海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积极参与“驻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工程”。根据文化部安排,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从文化人才、文化资源和财力等方面提供支持,把我驻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成中国文化的推广和普及中心,并积极借助我驻外文化中心平台,宣传上海和上海文化。 ——积极参与“欢乐春节”等国家重大文化外宣品牌活动。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每年组织1至2次上海文艺团组赴海外参加“欢乐春节”活动,通过舞台演出、文博展览、广场巡游、影视展播、图片展示、民俗展演等形式。 ——打造“双城文化交流”品牌。要充分发挥在海外的友城资源,积极推动友城间的文化交流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赴台湾地区或港、澳地区交流,并积极赴国外特别是华人集聚的友城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加大对青少年工作力度,努力实施“中华文化校园行”和“上海,台北双城文化交流”等系列活动。 ——实施“上海文化精品海外推广扶持计划”。鼓励有关机构打造外向型文化产品,每年选择1-2个有影响、适合海外推广的上海文化艺术领域的精品项目,从政策、资金、渠道和活动安排等方面,鼓励和支持海派精品文化“走出去”,展示上海文化建设的重要成就。 ——实施“上海文化使者”计划。注重在交流中培养和发挥关键人物的作用,每年鼓励、支持和安排若干名上海文化艺术和文化思想界的领军人物上海文化使者赴海外参加和举办各类文化交流活动。加强文化思想界的对话与交流,倡导相互尊重、开放兼容的文明观,支持上海文化学者积极参与学术对话。 ——增强国际影视传播能力。以扶持影视新锐成长和加强国际合作为重点,以浦东、松江的影视产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吸引国际一流的影视企业前来上海发展。积极推进上海影视传播机构开展国际交流活动,支持其在海外的经营发 展。完善改进广播电视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运行方式,大力支持“上海东方卫视”通过租赁频道、时段、合办栏目等形式,实现在海外的有效落地。积极推进上海广播电视机构开展国际交流活动,支持“五岸传播公司”等单位建立海外营销平台和发行网络。支持上海广播电视台增加在境外播出的节目数量。精心办好“东方卫视国际频道”,提高新闻报道的原创率、首发率、落地率,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中国风格海派特色的节目品牌。 2、服务国家及上海文化和社会建设工程 ——实施“优秀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计划”。每隔1年组织上海优秀的文化官员、学者、艺术家及经营管理人才20人次(即5年60人次)赴海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参加艺术和管理培训、演展观摩、学术研讨等活动,加强上海与海外优秀文化艺术人才之间的交流与对话,借鉴世界各国优秀的文化管理经验,为上海文化建设服务。 ——鼓励构建“上海对外文化工作服务平台”。考虑到上海文化机构国际文化交流能力仍有待提高的现实情况,要从政策和资金方面,鼓励形成一批专业能力强、熟悉海外运作和市场并能够服务于上海对外文化工作和“走出去”战略的文化经纪公司和公共服务平台。 ——实施“国际文化交流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拟与相关院校和机构合作,加强上海对外文化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和政策法规工作,通过集中授课和专业辅导等各种方式,培育更多的懂文化、有国际视野和了解国际文化运作方式的专业人才。 3、上海对外文化贸易工程 ——建立上海文广影视产品和服务出口项目扶持指导目录。通过编制专门的指导目录,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上海市文化产品“走出去”专项扶持资金,对成功和有潜力走出去的演艺、影视、展览、动漫和游戏等文化产品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更多地上海文化产品通过商业渠道“走出去”。 ——推进文化产权和文化贸易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政策改革优势和外高桥区位优势,深入推进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外高桥文化贸易平台建设,积极帮助文化贸易企业对接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 ——鼓励上海地区有条件的国有、民营企业投资海外传媒市场。支持广播电视机构采取合资合拍、节目交流、以进带出等多种方式,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拓展广播电视“走出去”工程的新渠道。 ——促进对外文化服务贸易境内消费。与旅游、教育、体育等行业合作,在文化产品提供和文化服务消费方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不断丰富有上海地域文化特色和体现中华民族特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扩大文化贸易“境内消费”的市场规模。 ——建立文化贸易统计体系。积极与上海市统计局合作,尽快建立与国际相关统计口径对应的上海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4、上海对外文化工作机制建设工程 ——打造“上海对外文化资源库”。要主动与文化部目前正在实施的关于全国对外文化资源的“二网一库”工程对接,安排专项经费,尽快启动“上海对外文化资源库”项目,对适合“走出去”并被纳入资源库的上海文化产品给予审批上的便利,并积极推介参与国家对外文化交流项目。 ——成立“上海对外文化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要聚集一批专业强、有影响并了解对外文化工作的专家成立咨询委员会,由委员会对适合“走出去”的文化项目予以评估,协助遴选“走出去”项目,并对上海对外文化工作提出建议。 ——探讨设立“上海对外文化交流基金”。要主动与文化部正在积极研究设立的国家级对外文化交流基金项目对接,开展可行性研究,积极推动设立“上海对外文化交流基金”,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上海的对外文化工作。 5、长三角区域文化合作和援疆工作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长三角地区文化政策法规建设方面的合作,构建有利于长三角地区文化同步发展、整体繁荣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为区域文化合作创造条件。打破行政和区域壁垒,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统一有序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 ——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相关政策、文化产业投资项目、重大文化活动等信息的共享发布机制;构建长三角区域信息资源互认共享交流平台,完善信息交互机制。进一步健全区域文化合作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办法,加强文化产业各门类、文化贸易等专项业务的统计工作和长三角文化发展综合数据的发布工作。 ——拓展合作服务平台。组织本市文化企业积极参与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杭州动漫产业博览会、江南文化节等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艺术创作、公共文化资源共享、文化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的合作。推进政府间合作、深化企业间合作,鼓励中介服务机构的跨区域合作。 ——加快文化市场一体化建设。重点在文化创意、人才、技术、资本、产权、版权、信息等领域推动形成长三角统一市场,构建统一的长三角文化要素展示、交易、流通平台。开展异地购票、异地交费及异地“一卡通”服务。以完善文化市场主体信贷、纳税、履约不良记录等信用记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长三角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加快文化产业一体化建设。集结长三角资金、技术、人才的整体优势,合力加快数字媒体技术创新发展和动漫游戏、影视传媒、数字出版等领域衍生品的开发。着力推动长三角区域内部的文化产权交易、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鼓励文化企业跨领域、跨地区合作发展。推进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着力打造长三角动漫走廊等若干重点产业集聚区。 ——构建对外文化交流联动机制。整合长三角地区文化资源,为长三角地区联合赴海外举办文化交流活动提供内容保障与支持。对长三角重点文化出口 企业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区域内有实力的文化机构牵头开展长三角文化出口协作,将长三角全面建成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战略基地。 ——全面做好援疆工作。按照中央援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上海市委、市政府部署,按照“政府主导、各方参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的原则,着力帮助喀什叶城、莎车、泽普和巴楚四县解决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建设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四县基层文化建设,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增加优秀文化产品供给,协同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发展水平,保障当地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重大文化活动 6 ——倾力打造“上海城市文化名片”。将上海市重大文化活动中的著名 、“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品牌项目“上海国际电影节” “上海双年展”、“上海艺术博览会”、“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等定位在“上海城市文化名片”的高度,加以倾力打造,制定具体、详细和可操作的扶持措施与政策,充分发挥其促进文化建设、提升城市品质的综合功能,使其成为展示城市形象、交流拓展多元文化的平台。 ——培育引进新兴品牌文化活动。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行业前瞻性、集“产业优势、艺术优势、创新优势”于一身的新兴品牌文化活动,以此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为城市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大力开发品牌活动的后续效应和衍生服务。在充分展示品牌的民族性、民俗性与传统性特质的基础上,不断扩展品牌外延、放大品牌效应、形成相关项目的叠加效应,推动项目的产业化,以此带动上海文化市场要素的相互融合,统筹各种文化资源合理流动和资源共享,为重大文化活动的开发和提升寻求新的亮点。 (七)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上海文化建设实际需要的文化文物广播影视人才队伍,确保人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素质整体提高、人才结构更趋合理、人才成长环境逐步优化。到“十二五”期末,把上海建成全国文化文物广播影视人才集聚的高地。 “十二五”上海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指标 序指标特 指标项 指标值 号 征 1 文化人才大学以上学历占比 80% 预期性 2 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职称占比 50% 预期性 3 工勤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占比 12% 预期性 4 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 4000人 约束性 5 文化艺术人才 10000人 约束性 6 创意策划、管理服务人才 8000人 约束性 7 新闻传播人才 5000人 约束性 1、突出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 ——落实文化部、广电总局和上海市重大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发挥政府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导向和扶持作用,帮助高层次人才丰富阅历、创新思维、提高能力,建设一支学风严谨、业务精湛、品德优良、成就突出的高层次文广影视专业人才队伍。 ——开发行业专家人才资源库。以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名家和青年创新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为重点,建立重点专家联系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管理决策、重大项目、行业咨询等方面的作用。 ——推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拓宽人才选拔视野,鼓励采取咨询、兼职、项目合作、技术入股、学术交流等形式,吸引各方面优秀专业人才;对于政府主办的重大文化活动项目实行全球公开招标,通过项目签约、打包出售等方式集聚国内外一流创作人才和演艺人才。 2、大力培育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加强人才需求科学预测工作。从适应上海文化文物广播影视事业繁荣发展的需要出发,根据规划编制情况,发布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并据此制定鼓励人才向重点领域集聚的倾斜政策。 ——加大重点领域专门人才开发力度。到2015年,文艺编创人员、戏曲、动漫、文化创意、经营管理、新闻传播、电影、广电数字研发应用、文博等各类人才有较大幅度增加,急需紧缺人才基本得到满足,整体素质显著提升。 3、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人才培养 按照“存量优化、增量优选”的原则,抓紧抓好现有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贯彻中宣部、中编办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明确每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备不少于2人的编制,核定相应待遇标准;建立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和资质认证办法,加强岗位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完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制度和办法;大力发展文化志愿者、文化社工队伍,鼓励和吸引大学生及文化专业人才下社区进农村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形成一支有良好素养、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4、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加快推进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培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动漫品牌、动漫基地和推动上海成为国际网络产业高地建设为抓手,加强上海新型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落户上海,投资兴办文化企业;鼓励财经、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人才进入文广影视产业领域;加大文化营销、节目制作、文化贸易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演艺经纪机构、社会中介和制作团队等人才队伍建设。 ——着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上海高层次公共文化人才认定标准和吸纳引进办法》,依托重大文化项目,加强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的培养。加大复合型创意策划广播影视人才的培养力度,带动广播影视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鼓励影视单位择优引进影视创作、表演、技术等高层次人才。以“柔性流动”和市场运作方式吸引海内外文化人才,尤其是创作人才集聚上海;加大重点创作项目人才和民间艺术人才的培养,打造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学术评论人才阵地。大力培养与集聚掌握文广影视科技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开发;积极引进、稳定和培养文博人才。 ——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建设,完善艺术职业学校教育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培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突出文教结合工程和行业需要,加快推进行业特有工种开发、培训、鉴定力度;对涉及安全播出、技术能力有特殊要求的工种,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高技能人才待遇;建立高技能人才库,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每次推荐50名高技能人才进入文化部高技能人才库,每次选拔10名高技能人才参加文化部组织的评选表彰。到2015年,实现高级技师和技师人才数量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 5、改进完善文化文物广播影视人才管理体制 ——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健全各级文化文物广播影视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建立文化文物广播影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调查研究,逐步形成文化文物广播影视人才工作合力。 ——健全人才市场化和社会化机制。完善政府人才管理的工作方式,引导人才聘用向社会扩展和向市场延伸,改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或作品、项目管理;广泛采用聘任制、签约制、项目合作制、租借制等用人方式,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中介服务、智力流动、契约用人的社会化管理模式;对行业各类人才,在活动审批、资质认定、职称评审、人事代理、社会保障、成果评奖等方面一视同仁。 ——创新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方式。充分尊重文艺人才的成长、集聚规律,通过以文艺作品带动人才培养和跨领域、跨地域引进人才等措施,推进文艺人才开发;在本土艺术和地方剧种保护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确保本地文艺传承后继有人;根据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通过培养、引进等手段,使人才的数量、结构、能力适应实际需要。 ——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从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分配机制、子女入学和家属安置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人才。收入分配重点向文艺领域中的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文化经营人才和广播影视领域的名制片、名导演、名演员、名记者、名主持人以及文广影视高科技人才等倾斜。 六、保障措施 (一)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树立科学行政理念,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文化文物广播影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促进文化发展方式的转变。一是突出重点。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强化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文物保护管理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地区发展质量考核及干部晋升考核内容。二是优化管理。继续按照建立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进一步减少、规范文化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政务公开,创建面向市场主体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文化统计面向社会实施文化全行业管理。三是理顺关系。形成职能清晰、科学合理、条块结合、责任明确的分层、分类的文化管理新格局,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部市合作和市区联动,探索建立“市区各部门紧密配合、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长三角文化合作组织体系,不断强化区域间的协作关系。四是加强监管。进一步健全文化市场监督,尤其是完善“文化市场三级联动日常监管巡查员制度”。 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视管理,完善和规范文物 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和修订完善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各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媒体等社会监管力量的作用,坚决打击违反法律法规、有悖社会公德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创造公平、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健全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法制环境 逐步建立和完善体现上海特色、操作性强的地方文化政策法规体系。一是突破文化立法滞后的瓶颈。重点研究和制定上海市民基本文化权益保障、重大文化活动组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街头艺人管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博物馆管理、文物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法规,促进形成长三角区域相对统一的法制环境和法律资源共享机制。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体系,加大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和实践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新思路和新方式,推动文化建设和管理迈入法制化轨道。四是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管作用。加强对各文化行业协会的指导支持,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服务功能和维权作用,制定符合各行业发展规律的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鼓励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行业竞赛评比等工作。五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市文化工作者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法维权的社会参与和监督力度,为文化繁荣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三)完善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投入体制 切实保障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一是继续加大和改进政府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确保政府每年对文化投入的增长幅度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同步,确保公共文化设施的基本运行服务经费,不断优化市区两级财政投入结构,改进专项资金、补贴、奖励等投入方式。加强对政府重大文化项目的监督管理,健全公共文化资金投入的绩效考评机制,加强重大文化项目的财务管理,推行公共文化活动项目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确保文化资金投入的合理使用。二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形成多元化投入 体系。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不断丰富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方式和渠道,拓宽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来源,鼓励民间资本兴办演艺、娱乐、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动漫游戏等相关的文化产业,并不断做大做强,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文物保护事业,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文化设施,参与开展各类公共文化服务。 (四)促进文化文物广播影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原则,构建有利于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基础。一是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文化管理新体制,建立与国际文化产品生产和贸易中心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二是积极培育文化市场。大力发展国际文化要素市场和国际文化产品市场,建立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符合国际文化市场发展规律的国际文化市场。三是着力培养多元市场主体。建立混合所有制市场主体成长机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通过转企改制、混合所有并存,以及降低准入门槛等措施,重塑国际文化市场主体地位,建立骨干文化企业成长机制。四是创新文化决策咨询机制。设立文化决策咨询委员会,建立一支由专家学者、政府文化管理人员、文化工作者组成的专业决策咨询队伍,形成文化发展“智库”,,共同讨论和论证上海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项目、重要规划等事项,指导工作实践。五是实施文化大项目工程,建立文化项目评估机制。遴选一批大型文化重点项目工程,以项目为抓手、以项目为主线推动政府的国际文化管理体系、上海国际文化市场体系与国际文化市场主体培育机制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项目评估机制,针对性地设定相关评估指标和要求,全面科学地评估项目的质与量,改变以往重申报轻评估的状态,使文化项目对于上海文化的建设与发展真正有所促进、有所贡献。 (五)加强对文化发展的政策支持 继续落实和完善支持文化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是改进税收政策。会同税务部门研究调整与文广影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文化产业以现代服务业的标准,实行最低优惠税率,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 化建设、进入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利用税收经济杠杆推动文化娱乐行业的规范发展。二是落实土地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贯彻落实现行土地优惠政策,优先保证文化事业发展用地,不断创新具体措施,增强政策吸引力,切实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三是完善人才保障政策。完善一次性奖励、特殊津贴、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政策,增强住房、社保等福利待遇的吸引力,积极落实子女入学、家属安置等配套政策。四是进一步发挥各类基金作用。改善上海文化发展各类专项扶持基金的使用方式,实现从“投项目”到“投团队”的转变,充分发挥其对文化人才的支持激励作用,以达到激发创作活力、加强人才培养的目的。五是增强金融支持力度。利用上海金融体系发达的优势,积极配合金融部门,不断完善银行信贷、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公共担保基金等各类金融服务手段,进一步发挥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作用,为文化创业投资、项目孵化和产业发展等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外汇管理、保险服务、贴息贷款等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机制。 注:文化产业统计数据指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每年联合发布的统计数据;文化市场统计数据指演出、文化娱乐、美术品、网吧和动漫游戏市场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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