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设置规划湖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湖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根据《湖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制订本设置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以发挥特色医疗技术、提高诊疗水平、扩大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调整技术结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以此推动全院乃至全省医学科学的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服务。
二、主要目标
在全省形成...
湖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设置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湖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根据《湖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
#》,制订本设置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以发挥特色医疗技术、提高诊疗水平、扩大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调整技术结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以此推动全院乃至全省医学科学的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服务。
二、主要目标
在全省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优势(特色)的专科点群,扩大覆盖面,缩短服务半径,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经过2~3个周期建设,形成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为龙头、市(州)级临床重点专科为主体、院级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全省临床重点专科新体系。到2020年,全省打造10~15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0~80个,全省三级医院都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有一批院级临床重点专科。
三、设置原则
(一)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医疗需求为导向,根据疾病谱的变化选择临床、教学、科研基础扎实,对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专科确定为重点专科。
(二)临床重点专科的科目名称以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依据确定,根据实际情况本周期设置38个科目。
(三)每科目评定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为鼓励医疗机构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积极性,平衡地区间的差异,另设置“湖北省临床重点建设专科”,湖北省临床重点建设专科条件另行制定:
(四)按照择优选拔、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每年评审5~8个科目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五)临床重点专科一个建设周期为5年,每个建设周期建立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
(六)本设置规划原则针对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妇幼保健院、肿瘤医院、眼科医院等)的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另行制定。
(七)同一专业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每个市(州)只设置一个;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医院不再设置湖北省临床重点建设专科。
(八)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在一个周期内一家医院原则上控制在6个以内,医院获得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的不受此数额限制;湖北省临床重点建设专科在一家医院控制在2个以内。
(九)尚未设置规划的科目,由省卫生厅根据临床医疗技术发展的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十)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只能申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其他医院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四、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科目及数额
序号
专科名称
评定名额
内 科
01
呼吸内科
2
02
消化内科
2
03
神经内科
2
04
心血管内科
2
05
血液内科
2
06
内分泌科
2
07
肾脏病科
2
08
风湿免疫
2
外 科
09
普通外科
2
10
神经外科
2
11
骨科
2
12
泌尿外科
2
13
心胸外科
2
14
烧伤外科
2
15
肛肠科
2
妇 产 科
16
妇科
2
17
产科
2
18
辅助生殖科
2
儿 科
19
新生儿科
2
20
儿科
2
21
小儿外科
2
22
眼科
2
23
耳鼻咽喉科
2
24
口腔科
2
25
皮肤科
2
26
医学美容科
2
27
精神科
2
28
感染性疾病科
2
29
肿瘤科
2
30
急诊医学科
2
31
康复医学科
2
32
麻醉科
2
33
医学检验科
2
34
病理科
2
35
放射影像
2
36
超声影像
2
37
核医学
2
38
重症医学
2
39
疼痛科
2
40
老年病科
2
合 计
80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是根据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发展需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建立的一种医院长效管理机制。临床重点专科是提供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专科医疗中心,在临床医疗服务体系中居于技术核心地位,也是推广临床技术、开展临床科研、培养临床人才的重要基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充分认识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发展摆上医院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抓紧抓好。
(二)合理布局,作好规划
依据区域内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医疗资源实际情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选择并确定好临床重点专科发展方向,设计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依照规划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内技术力量重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建设,打造品牌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鼓励临床科室依据规划和发展方向,在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上多下功夫,开展以发挥特色医疗技术、提高诊疗水平、扩大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努力将本专业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提升,突现临床技术特色,在重点方向上有所突破。要从基础实施、技术能力、学术影响、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内涵建设,提升临床重点专科的作用和影响力。
(四)积极创建,持续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成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要组建工作专班,定期研究和解决科室在创建临床重点专科过程中的问
,要在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建设经费,、保障措施等方面给予倾斜,保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医院要协调院内有关科室做好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工作,确保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已评上临床重点专科的医院和科室的管理,要建立临床重点专科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机制,定期对其开展评估和考核,促进临床重点专科持续改进,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继续阅读
本文档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设置规划】,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