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区政办免费孕检工作方案

2017-12-07 5页 doc 17KB 22阅读

用户头像

is_083599

暂无简介

举报
区政办免费孕检工作方案区政办免费孕检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要求,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人口素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撑、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计生和卫生服务网络优势,形成以村计生服务室为基础,乡镇计生服务站、卫生院为依托,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定点检查机构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网络,深入开展免费优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
区政办免费孕检工作方案
区政办免费孕检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要求,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人口素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撑、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计生和卫生服务网络优势,形成以村计生服务室为基础,乡镇计生服务站、卫生院为依托,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定点检查机构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网络,深入开展免费优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全区出生缺陷预防体系,形成健全的出生缺陷干预网络,全区目标人群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5%,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100%。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率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三、结算标准与资金来源 全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240元。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经费由中央、省、市和区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其中中央、省财政共同负担专项资金的30%,市财政负担专项资金的30%,区财政负担专项资金4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经费预算按照“当年全额预拨,次年考核结算,差额多退少补”原则 下达。 财政、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1.辖区内农村居民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 2.流动人口中符合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指来居住15天以上,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纳入管理服务的夫妇。 (二)服务原则 1.知情自愿原则。要始终按照尊重、自愿、知情的原则,维护群众选择的权利,科学指导群众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愿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宣传倡导和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目标人群覆盖率。 2.免费服务原则。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如果计划怀孕的育龄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未按计划怀孕,或怀孕后出现流产、死胎、死产再次准备怀孕时,应根据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中计划怀孕的育龄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科学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技术规范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要科学普及优生 知识,规范开展优生检查,正确进行咨询指导,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 4.严格保密原则。在项目试点工作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对受检者个人信息要增强保密意识,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的各项信息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服务项目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医学检查内容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 (四)服务机构及职责 全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设在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计生服务站、村计生服务室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1.村计生服务室:负责收集信息,协助开展健康教育;组织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填写免费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 2.乡镇计生服务站:负责开展计划怀孕对象信息调查;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填写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基础信息;承担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工作。 3.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定岗位职责,编写培训教材,定期开展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和服务对象优生知识讲座;承担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出具评估建议告知书,对高风险人群直接送达,并面对面开展咨询指导;制定技术服务考核评估方案,进行定期检查、评估、通报;建立并保存全部 档案,每月向市人口计生委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 1.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婚姻登记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基层卫生机构等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步骤和要求,使广大育龄群众知晓政策,积极配合,广泛参与。 2.摸底调查。镇(办)计生办每月通过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及时将新婚、办理二胎生育证的育龄妇女信息反馈给村居,由村居计生工作人员逐一入户走访,了解其妊娠计划和孕育情况,填写并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并上报镇(办)计生办进一步审核后予以确认,组织引导应检对象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检查。 (二)中期运行 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要求,对受检夫妇进行档案登记,提供健康检查,填写健康档案,综合分析问诊和医学检查结果,评估风险因素,有针对性的提出指导和建议,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微机,整理归档。 (三)终期评估 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查找问,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五、部门职责 (一)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 和效果评估;编写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材料,开展各类人员培训;制定相关服务机构的考核办法,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二)宣传部门:加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参加优生检查必要性与自觉性的认识。 (三)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宣传工作,告知参加优生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服务对象自觉参加优生健康检查。 (四)卫生部门:安排并督促全区卫生医疗机构积极为项目试点工作提供专家咨询和业务指导。 (五)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经费,确保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办)、村(居)委会:广泛开展优生优育相关知识的宣传,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动员、跟踪服务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规范指导。成立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人员培训、 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确保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技术质量。 (三)落实工作经费。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用于试点工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月月底前将《花名册》、《单据》等资料汇总整理后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专家指导组跟踪监督检查考核,待资金到位后,按免费报销规定标准、考核结果拨付到位。 (四)强化督导考核。区政府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
本文档为【区政办免费孕检工作方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