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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档案职称考试档案事业概论第1章至第4章第3节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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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档案职称考试档案事业概论第1章至第4章第3节资料浙江省档案职称考试档案事业概论第1章至第4章第3节资料 档案事业概论 第一章 档案与档案工作 第一节档案 相传,结绳刻契,文字记录,声像记录,电子记录 一、档案的起源与发展 (一) 档案的萌芽与起源 原始记事在一定范围内有历史记录、契约、凭证、备忘等作用,可以看作是档案的萌芽,即档案起源的起始形态。 (二) 档案的产生与发展 ,(档案产生的条件 (,) 记录符号的产生是档案产生的客观条件 (,) 国家的出现是档案产生的社会条件 ,(早期档案的形态:甲骨、金石、简牍、缣帛、纸质 放马滩纸为西汉初期的纸质...
浙江省档案职称考试档案事业概论第1章至第4章第3节资料
浙江省档案职称考试档案事业概论第1章至第4章第3节资料 档案事业概论 第一章 档案与档案工作 第一节档案 相传,结绳刻契,文字,声像记录,电子记录 一、档案的起源与发展 (一) 档案的萌芽与起源 原始记事在一定范围内有历史记录、契约、凭证、备忘等作用,可以看作是档案的萌芽,即档案起源的起始形态。 (二) 档案的产生与发展 ,(档案产生的条件 (,) 记录符号的产生是档案产生的客观条件 (,) 国家的出现是档案产生的社会条件 ,(早期档案的形态:甲骨、金石、简牍、缣帛、纸质 放马滩纸为西汉初期的纸质地图,世界最早的植物纤维纸,纸质地图实物和最早的纸质档案 二、档案的概念与性质 (一) 档案的概念:是一种原始信息记录 《术语》中: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普遍存在的,一般意义上的档案,价值作用对象:组织和个人) 《档案法》中: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法律监管范围内的档案,并非一般意义的档案)。 档案概念的四个含义: ,(形成主体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 ,(是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不是所有产生的文件都能成为档案,只有那些有保存价值并且已 经处理完毕的文件才能转化为档案。 ,(实存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是直接形成的历史纪录 (二) 档案的性质(档案的属性): ,(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原始性和历史记录性) ,(档案的一般属性是知识性和信息性(具有信息的一般属性,中介性、可替代性、可传输 性、可分享性,又有自身的特征,原始性和回溯性) 档案信息的原始性:具有其它信息无法替代的证据作用 档案信息的回溯性:过去活动的记述(历史的记述) (三) 档案与图书、文物、资料的联系与区别 档案与图书:来源不同(档案具有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图书可以反复印刷和复制);价值作用不同(档案具有原始凭证作用,图书不具有原始性);信息存在的方式不同(隐性—显性,显性) 档案与文物:产生的主观意志不同(有意识的整理和保存;无意识形成的);信息内容的要求不同(档案以文字等记录符号记述历史;文物以实物证实历史,);实存形态不同(文件;实用性物品)。 档案与资料:来源不同(直接形成的文件转化,直接性固定性;购置,复制,交换,间接不确定的);价值不同(凭证价值;有参考作用无凭证作用);保管要求不同(保存保密价值; 自行处置); 三、档案的类型 (一) 按形成时间分:新中国成立前的历史档案(历代王朝时期的档案,民国档案,革命 历史档案)和新中国成立后的现行档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 按形成领域分:文书档案、科学技术、专业档案 (三) 按所有权性质分:公共档案,私人档案, (四) 按载体形态分:纸质,非纸质 (五) 按记录表述方式分:文字图表声音图像 四、档案的价值与作用 (一) 档案的价值与作用的概念 1(档案价值:对国家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有用性。是主体需要(前提)和客体属性(基础)。 2(档案作用:对人们实践活动的影响,是档案价值关系在社会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二)档案价值的形态 1(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 形成者的价值,对社会利用者的价值 档案价值的阶段性,多面性。 2(现实价值与长远价值 3(证据价值与情报价值(法律诉讼,争端处理,权属确认,责任区分;是原始性可靠性的情报来源) 4(利用价值与保存价值 档案的保存价值是指档案具有利用价值的时间限度,保存价值的外在体现就是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的利用价值是档案的保存价值的基础,保存价值是利用价值的时间限度,档案的保存价值指利用价值大于其保管的代价。 (二) 档案作用的主要表现 1(工作查考的主要依据。档案为工作开展提供可靠凭据,起着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 2(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档案的存在和发展是文化发展延续性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3(经济建设的宝贵资源 4(科学研究的可靠依据 5(政治斗争的有力武器 6(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可靠性,直观性,生动性 (四)档案发挥作用的规律 1,档案作用范围的递增律。时间与范围成正比 2(档案机密程序的递减律。时间与机密程度成反比 3(档案作用的转移律。档案作用是由社会需要决定的,社会的需要在各个时期不断变化,档案作用的主要方面也随之变化。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 4(档案发挥作用的条件律 (1)受到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2)受到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认识水平的制约(3)受到档案管理水平的制约。 第二节档案工作 一、档案工作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广义:宏观的档案事业管理和微观的档案管理活动,管理档案和档案事业的活动。 狭义: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提供利用、编研。(档案工作) (一)档案工作的内容 (二)档案工作各业务环节的关系。基础工作和提供利用及编研工作。 二、档案工作的性质 (一)是一项服务性的工作 (二)是一项政治性机要性的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还表现在维护档案的真实性方面。 (三)是一项科学管理性的工作。是一项专门业务,是一项文化性工作。 三、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核心,为档案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由党和政府领导,在中央一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负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管理。对国家所有的档案实行统一制度,分级负责的集中管理与保管。 (二)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条件,为档案工作提供了物质条件。 1(维护档案完整(数量与质量)2.维护档案安全 (三)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目的,是档案工作的根本宗旨。 四、档案工作化与现代化 (一)档案工作标准化 1(档案工作标准化的意义 (1)是实现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的重要手段。 (2)是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的前提条件。 (3)是推动档案学理论发展的重要因素。 2(档案工作标准化的内容。包括制定、发布和实施档案工作标准三部分内容 档案工作标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三) 档案工作现代化 1档案工作技术现代化2档案工作组织与管理现代化3档案资源管理现代化4工作人员现代化 第二章 档案事业 第一节档案事业及其构成 一、档案事业的概念与内容 (一)档案事业的概念 是指管理档案和档案事业的活动,是以管理开发国家和社会档案信息资源为手段,以为国家各项事业和社会各界服务为宗旨的具有国家规模的一项社会事业。 (二)档案事业的内容 由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档案法制工作、档案教育工作、档案科学研究工作、档案宣传工作和档案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工作等。 1(档案管理工作: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管理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一项工作。 2(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全国和地方的档案工作开展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的活动。 3(档案法制工作:档案立法,档案行政执法,档案行政救济,档案普法教育。 4(档案教育工作: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档案学理论、专业技能和有关学科知识的传授活动。 5(档案科学研究工作:对档案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应用技术和档案专业发展史的研究以及技术推广工作。 6(档案宣传工作: 7(档案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合作 档案管理工作是重点是档案事业的业务系统;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是核心,对整个档案事业直到统筹协调和组织指挥作用;档案法制工作是根本,是档案事业发展的保障;后四者是辅助,是建设和发展档案事业的重要条件。 二、档案事业的地位与意义 1(档案事业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 2(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 3(是整个国家文献信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4(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永恒事业 三、档案事业管理体制 (一)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的概念 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是指档案事业管理的体系和组织制度,包括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档案实体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划分、运行规则等的法律制度规定。 我国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和科技档案工作条块结合管理、局馆合一管理。 (二)我国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的建立 P34 (三)我国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的发展 P34 四、档案事业管理手段 (一)法律手段,是根本手段 (二)行政手段,是基本手段,也是有效手段。 (三)经济手段 第二节 档案事业的建立与发展 一、我国档案事业的建立 我国档案事业建立的主要标志: (一)接收旧政权遗留下来的档案,征集革命历史档案 (二)制定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法规,建立起机关档案工作,集中管理大行政区撤销机关的档案 (三)成立国家档案局,开展对档案学理论研究,创办档案高等教育 二、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 (一)全国建设阶段 1(实行党、政档案和档案工作统一管理 2(建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各级国家档案馆 3(各级机关普遍建立了统一管理党、政档案的档案室 4(建立了科技档案工作 5(档案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学科体系基本形成 (二)严重挫折阶段 (三)恢复提高阶段 (四)全面发展阶段:档案法于19870905颁布19880101施行。以服务为主题,以发展为主线,以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法规制度为保障,以创新档案工作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提高档案现 代化管理水平为手段。体现在: 档案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档案资源建设持续加强; 档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现代化管理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 档案科技与教育工作扎实推进; 档案宣传出版工作快速发展; 档案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创了新局面。199609成为国际档案理事会主席国 第三节 档案机构与人员 一、档案机构类型及其职责 (一)档案行政管理机构 是指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档案事业管理机构。是档案事业的组织和指挥中心。 1(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设置 国家、省、市、县四级 2(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职责 (1)国家档案局职责 (2)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二)档案馆 1(档案馆网规划与设置 档案馆是集中管理特定范围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馆网是指纵横交织布局合理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档案馆群体。包括各类档案馆。档案馆网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1)各级国家档案馆 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按照行政区划或历史时间设置的管理规定范围内多种门类档案的具有文化事业机构性质的档案馆,归口中央或者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直接管理。 国家级综合档案馆: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地方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省、市、县三级地方国家综合档案馆 (2)其他各类档案馆:有按内容类别和载体类型设置的专门档案馆和专业主管机关设置的部门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设置的档案馆等三种。 专门档案馆: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科学技术档案馆、中国文学艺术档案馆、中国声像档案馆。 部门档案馆::外交部档案馆、安全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 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内部档案机构。 2(档案馆性质与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功能拓展 (1)档案的的性质和任务 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文化性公共性是基本属性。任务见P50 (2)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功能 一个基地一个中心:是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的史料的中心。 两个基地一个中心: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成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中心。 两个基地两个中心(四位一体):充分发挥档案馆的基本功能和社会功能,把档案馆真正建成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的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 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基本功能:国家档案资源积累、存储和安全保管功能,国家档案信息服务 功能,国家档案信息社会教育功能,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功能。 其它社会功能: (三)档案室 1(档案室的概念:内部设置的集中管理本单位档案的专门机构。 2(档案室的性质:双重的。既是各级机关单位的内部组织机构,又是国家档案事业组织系统中的基层组织,是档案馆工作乃至档案事业的重要基础,担负着为国家档案馆积累和输送档案资源的职责,是保存档案的过渡性机构。 3(档案室的职能 基本职能: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具体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四)其他档案机构 1(其他档案管理机构 (1)联合档案室:(文档中心) (2)信息中心:实行文件、档案、图书、资料、情报等信息一体化管理的产物。 (3)文件中心:是介于文件形成机构和档案馆之间的中间性或过渡性文件管理机构,是一各社会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文件档案管理机构。 2(档案教育培训机构 (1)档案高等教育机构(2)档案培训机构(3)档案宣传出版机构(4)档案科学研究机构(5)档案咨询机构(6)社会档案服务机构:档案寄存中心,档案资料目录中心,档案事务所 二、档案人员职业素养 (一)档案职业与专业技术资格 1(档案职业资格 2(档案专业技术资格 (二)档案人员素质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知识素质,身体素质) (三)档案人员职业道德 1(档案人员职业道德概念:是档案人员在从事档案职业活动中所应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和,是社会对档案人员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基本要求的概括。 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具有明显的层次和多重规定性。个体道德素质由道德情感、道德信念、道德认识、道德意志以及道德习惯等;群体道德素质由集体道德风范和社会道德环境构成。 2(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遵守法纪,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求真务实,维护史实,文明管档,优质服务。 3(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自律(自我修养)和他律(教育与监督)两种形式实现。 自我修养基本范畴:理想和义务、情感和行为、职业态度与职业良心,职业荣誉和职业尊严。 第三章 档案法制建设 档案法制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档案立法:制定完备的法规体系 档案行政执法:树立档案执法权威,依法行政 档案行政救济:确保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档案普法教育:营造自觉守法的法治环境。 第一节 档案立法工作 一、档案立法的概念 档案立法: 广义:一切国家机关即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 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各种档案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狭义: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档案法律的活动。 1(档案立法是立法主体依法定职权所进行的活动 档案立法的形式主要有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 职权立法:立法主体依照我国宪法,立法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 织法规定的职权进行的档案立法。 授权立法:国家机关依据我国宪法和有关国家机关的组织法以外的法律授权所进行的档案立 法。 2(档案立法是遵从一定程序,运用一定技术所进行的活动。 3(档案立法是制定、认可、补充、修改、废止法的活动。 二、档案法规体系的构成 (一)档案法规体系概述 档案法规体系,是以《档案法》为核心,由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等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 协调的有机整体。 横向:档案馆工作,机关档案工作,科技档案工作。 纵向:由不同层次的法规、规章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档案法律 国务院制定的或批准制定的档案行政法规 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档案法规 国家档案局和国家院其他部门制定的档案行政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档案行政法规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 (二)档案法规体系的构成 1(法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文件,可以分为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 《档案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从国家整个法律体系来看,属于普通法律。但从档案法规体系来看,是我国档案管理的基本法。 2(行政法规 是国务院在职权范围内或者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制定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 一是国务院直接制发 二是国家档案局根据授权制定,经国务院批准《档案法实施办法》 三是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务院所属职能部门联合制定或国务院所属职能部门单独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如《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地方性法规 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的民族自治地方法规。 5(规章 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经授权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部门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 三、《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 档案法:我国第一部法律,19870905 19880101施行。 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0607 1(档案工作的基本问题 第一,法律调整的范围。 法定的档案是指过去、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三,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第四,公民在档案事务中的义务与权利。保护档案的义务和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国家档案、处理和优先利用属于自己所有档案、公布个人所有档案、保护隐私等权利。 2(档案机构的职责和档案工作人员的任职条件 3(档案的管理 第一,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 第二,档案的移交 第三,档案的安全保管 第四,国家档案馆馆藏的出境管理 ,(档案的开放利用和公布 ,(法律责任 第二节 档案行政执法 一、档案行政执法的概念与基本要求 (一)档案行政执法的概念 档案行政执法,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影响其档案权利义务,以及对行政相对人行使档案权利、履行义务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1(档案行政执法的主体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2(档案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事,直接影响或直接涉及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 3(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个人、组织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 4(档案行政执法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 (二)档案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1(合法 要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依法行政。 主体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其中行为合法是核心。是指职权范围、行为方式、行为幅度等必须与行政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相一致。 2(依据充分:是指档案行政执法必须有充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合理:档案行政执法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4(效率:效率是行政管理的价值准则。 5(接受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档案系统内部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监督。 二、档案行政执法依据 一是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二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协助部门的法律依据 三是共同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档案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原则: 第一,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第二,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 第三,后法优于前法 第四,就高不就低 第五,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第六,不溯及既往 第七,呈请有权机关决定 三、档案行政许可 (一) 档案行政许可的概念 档案行政许可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主体: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档案行政许可主要特征: 第一, 档案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第二, 档案行政许可是经依法审查的行为。 第三, 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 第四, 是要式行政行为。 (二)档案行政主体许可主体与项目 1(档案行政许可主体 是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而决定是否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档案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 实施行政许可必须符合: 一是必须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 二是必须经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特别授予行政许可权 三是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档案行政许可项目 项目的设定必须遵循:保障档案事业发展的原则;确保公共利益原则;数量最少原则和适用原则。 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事项 第二,关系公民合法权益的事项 第三,档案人员的管理事项 第四,档案机构的管理事项 第五, 国有档案的变动事项 第六,综合协调方面的事项 档案行政许可项目六项内容: 一是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卖的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二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赠送、交换的审批。(同上。提前一个月) 三是向国内外的单位或个人赠送、交换、出卖国有档案的复制件的审批。(国家档案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四是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出境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五是专业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审批。(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六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机关档案机构对其档案先行验收。 (三)档案行政许可的实施 1(档案行政许可实施原则 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效率原则 2(档案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 (四) 档案行政许可的监督 一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监督;二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对人的监督。 1(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层级监督 监督检查实施档案行政许可的行政主体和权限是否合法; 监督检查实施档案行政许可的程序是否合法。 2(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对人的监督 书面检查、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实地检查、定期检查。 3(档案行政许可违法行为的处理 一监督责任。二是违法许可的法律责任。三、赔偿责任。四、违法设定许可的法律责任。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五种情形: 一是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影响行政许可决定正确性的; 四是对不具备申请资料或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行政许可的。 四、档案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概述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具有管理、惩戒、教育三方面的目的。 必须遵循法定、公开公正、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一事不再罚原则。 (二)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 档案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处罚权和处分权。 处罚权分为三种:警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1(警告:申诫罚。指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对档案违法行为人进行谴责和告诫,对其声誉造成一定损失的处罚措施,是国家对行为人行为性质所作出的正式的否定性评价。 2(罚款:财产罚,是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额的金钱,剥夺档案违法行为人一定财产权的制裁方法。 3(没收违法所得:是一种财产罚,是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将档案违法行为人通过违法手段取得的金钱和物品进行剥夺,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是对营利性违法行为人的一种带有经济制裁性质的行政处罚。 4(责令限期改正。是档案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要求违法行为单位或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恢复或达到合法状态的行政措施。是针对轻微违法行为的一种处罚形式。 5(责令赔偿损失:赔偿是一种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行为关系。民事赔偿由人民法院仲裁。 6(通报批评:是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在一定范围内行文,公开批准实施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起到惩戒、警示作用。 (三)档案行政处罚的管辖 1(原则上由档案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权管辖。 2(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管辖有专门的规定,按照规定进行管辖。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对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上一级行 政机关指定管辖。 4(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行政处罚暂行规定》,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办理下级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交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5(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罚代刑,放纵犯罪。案行政处罚的程 (四)档案行政处罚的程序 1(档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当场作出档案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律依据;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个人50以下,单位1000以下适易简易程序。 个人500以上5000以下,单位1万元以上10万以下不适于简易程序。 一是表明身份,二是确认违法事实,三是听取并复核当事人的意见。四是制作行政处罚 决定书。五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交付。六是备案。 2(档案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普通程序。是指除法律特别规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 以外,档案行政处罚通常所应适用的程序。 一立案。(实施了档案违法行为。应当受档案行政处罚的行为。三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且 归本机关管辖。四不属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二调查取证。 三作出处罚决定。 四告知理由并告知权利。有申请回避权、申辩权、陈述事实、提出证据权、申请行政复 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五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六正式裁决。 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 八制作《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 3(档案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第一听证的申请和决定 第二听证通知 第三听证形式 第四听证的主持人与参与人 第五听证应制作《听证笔录》 第六听证费用。 (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的最后决定权在行政机关而不在主持听证的工人人员 (五)档案行政处罚的执行 1(档案行政处罚执行的概念及原则 是指档案执法主体保证档案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当事人的义务得以履行的程序。 原则:一是申诉不停止执行原则。二是严格实行罚款收支两条线,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原则。 2(档案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 第一,自动履行 第二,强制执行。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后暂缓或分期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节 档案行政救济 一、档案行政救济的概念 是公民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经申诉或提起诉讼,由有关国家机关对违法或不当的档案行政行为予以纠正,并对被侵害的权益加以补救的过程。 特点: 第一,行政救济适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第二,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档案行政救济的途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方式:撤销违法的行政决定,变更不当的行政决定,对已遭受违法、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或社会组织给予赔偿。 二、档案行政复议 (一)档案行政复议的概念 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事务进行行政管理,作出行政决定后,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档案行政决定违法或不适当、影响或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法律制度。 (二)档案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 P90 (三)档案行政复议的程序 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申请 60 2(受理 5 3(作出决定 三、档案行政诉讼 (一)档案行政诉讼的概念和原则 1(档案行政诉讼概念 P92 2(档案行政诉讼原则 一般原则和特有原则。 P92 一般原则: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绳;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民族语言文字原则;当事人有权辩论;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等原则。 特有原则: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被告负举证责任;有限司法变更;诉讼不停止执行。 (二)档案行政诉讼的管辖 P93 档案行政诉讼的管辖: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1(级别管辖的确定规则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 2(地域管辖的确定规则 (三)档案行政诉讼的程序 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和再审程序 (四)档案行政诉讼应诉 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原告的起诉提出答辩,或被人民法院传唤到底对原告进行驳辩的 活动。(96) 第四章 外国文件与档案管理 第一节 外国文件管理 一、外国文件与文件管理概念 (一)外国文件概念 P98 专指型:文件形成者: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强调文件的法律效力或行政效力。 扩展型:一切公私机构 泛指型:一切机构组织个人 (二)外国文件管理概念 1(外国文件管理定义 P100 文件管理是指对文件在其形成保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进行的经济而有铲的全面管理。 2(外国文件管理含义 第一,以文件的整个生命周期为基础 第二,体现了文件生命周期的阶段性 第三,以经济和有效为前提的。设立文件管理机构来实现的 二、外国文件管理职能 (一)以文件生命周期为基础对文件管理职能的论述 文件管理职能(英国):现行机关的文件管理职能和文件中心的文件管理职能。 现行机关的文件管理职能包括:P101 第一, 第二, 第三, 半现行文件管理职能(文件中心的文件管理职能):接收、登记入库、利用、处置。 文件管理职能(美国)三个阶段: 1文件形成阶段。2文件的使用和管理阶段。3文件处置阶段 (二)从档案馆参与的角度对文件管理职能的论述 强调档案馆和档案人员对公共机关的文件形成、保管和处置具有检查、监督和指导作用。 (三)文件管理法规对文件管理职能的规定 P102 第一(数量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 第二(建立和维护关于文件形成的 第三(保存完整而准确地反映联邦政府政策和工作情况的文书 第四(简化文件的产生保管和和提供利用的活动、制度和程序 第五(对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和处理 第六(保证将有价值的文件向档案馆移交 (四)国际档案组织对文件管理职能的综述 P103 三、外国文件管理机构 (一)外国文件管理机构溯源 登记室制度:机关团体组织中负责形成管理和保存现行案卷、文件和半现行文件的部门。 (二)外国文件中心的形成与发展 不同于登记室。属档案系统 (三)外国文件中心的性质与任务 在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管理之下,对各个不同行政机构的半现行文件进行经济地保管和提供利 用,并在这些文件被销毁或移交到档案馆之前进行系统鼾的保管机构。 性质:是一种过渡性的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处于文件形成单位和档案馆的中间位置。 任务:第一, 第二,第三 P105 (四)外国文件中心的现状与分布 美国是文件中心的发源地:三种类型:联邦文件中心,非联邦性的文件中心(州文件中心、 大学文件中心),商业性文件中心。 第二节 外国档案管理 一、外国档案鉴定 (一)现代主要欧美国家档案鉴定理论与标准 国际档案理事会对档案鉴定下的定义: 根据文件的档案价值来决定如何对其进行最后处置的档案工作基本职能,也称为评价审查选 择选留。 同义语:划定档案保管期限(在文件处置期限表中,确定并记录循环使用的文件系列的适当 保管期限和最后处置的工作。也叫已确定保存期限的文件。 ,(德国档案鉴定理论与标准 迈斯奈尔 鉴定的一般原则:,,,, 从案卷内容考虑的鉴定标准:,,,, 从案卷来源考虑的鉴定标准:,,,, 布伦内克 首先,档案鉴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其次:有计划地鉴定销毁。根据鉴定原则和标准来确定文件的价值 第三,一切鉴定原则和标准,必须从实践产生 2(英国档案鉴定理论与标准 根据实践经验的不断丰富而进行修改。(备忘录——小册子) 1(可供日常业务利用应该加以保存的文件 2(历史性和一般性用途的案卷 表明有关机构的历史的案卷 为了回答有关某一机构活动的技术性问题 为了满足可能出现的学术上的要求 小册子提出的对鉴定案卷价值有实际意义的建议: 1(定期销毁营纯粹是暂时性的案卷(纯粹例行程序而积累起来的文件) 2(销毁仅与机关内部管理和常规活动有关的文件(包括人事案卷) 区别对待:主要从事对外活动的机构和主要从事内部工作的机构 以文件内容作为大致标准判断文件的各种利用价值 查明文件中包含的大部分情报资料 对已销毁的文件,应保存它们的索引和登记册 挑选永久性保存的文件应考虑如下三条标准:部门目的、研究目的、其他目的 英国档案学者迈克尔库克阐述的英国档案鉴定标准: 首先:鉴定规则要有专业性和适用性 其次:鉴定规则的结构应包括文件的内容、文件行政的和法律的范围,相关文件方面的知识。 3(法国档案鉴定理论与标准 (1)鉴定原则:除了未完成的草稿、说明等,任何文件没有得到法国国家档案局的同意都不得销毁。 (2)鉴定标准 逐页挑拣: 样本或选样保存: 按案卷挑拣:年代标准,地区标准,其他标准(人物案卷)。 多余者淘汰: 4.美国档案鉴定理论与标准 文件双重价值论:对原机关的原始价值和对其他机关与私人利用者的从属价值。 公共文件还具有档案价值,即证据价值和情报价值。 (1)鉴定工作的一般原则 定义:根据档案文件在行政事务、法律、财务等方面的用途,它们的凭证价值、情报价值或学术研究价值、文件的整理情况,以及与其他文件的联系,确定文件价值,从而也确定文件处置办法的过程。 (2)鉴定原则;将文件的价值划分为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 (3)鉴定中应考虑的因素 (4)电子文件鉴定: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统计分析的潜在可能性;记录数据的有效性;文件本身的形成条件。 (二)英美档案鉴定组织与方法 1(英国档案鉴定组织与方法 (1)鉴定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文件产生5年后, 涉及到文件的行政价值。 第二阶段:在文件失去现行作用25年后进行,决定它的研究价值 (2)文件处置表 文件处置表目的:规范化 英国档案文件保管期限通常分为:永久保存、不定期保留、定期保留、一定时期内直接销毁文件。 (3)抽样方法 三种抽样方法:随机的、选择性的、有代表性的。 (4)销毁 2(美国档案鉴定组织与方法 在文件形成机关和文件中心进行。 将案卷调查统计表按职能分类,确定文件的第一价值和现行保存期。 文件现行期满以后,区分第二价值,进行文件的处理工作。 二、外国档案整理 (一)外国档案整理理论 1(外国档案整理概念 国际档案理事学会: 对“整理”的解释:组织文件(档案)的智力工作。根据来源原则和登记室原则进行,以反映来源机关的行政结构权限和职能。可根据文件的物质类型或形式或内容等其他标准组织文件。 对“分类”一词的解释:编制案卷分类或文件分类表,交将各类系列或保管单位分入上述方案(体系)或表中。 美国档案工作者协会: 对整理的解释:根据通行的档案学理论,特别是来源原则,在尽可能多的级别上组织排列档案、文件和手稿的过程和结果。 前苏联档案学家用分类的概念包括了整理概念。第一级,苏联国家档案全宗的全部文件;第二级档案馆内文件的分类;第三级档案全宗内文件的分类。 阿根廷档案学家:把整理概念称为“类分”。根据文件的类别、性质、载体材料以及文件的实质内容进行排列或安排的行为与结果。目的是:便于查找,获得有关同类文件的更详细的知识,并且在必要的时候,有可能把同类文件的内容综合起来或者对它们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2(外国档案整理原则 (1)理由原则:就是档案馆将档案按其主题内容而不按来源机关和原有次序进行整理和分类的原则。(事由分类原则不适用于档案的整理与分类,只有符合档案的性质和形成规律的来源原则,才是适用于档案整理的基本原则) (2)来源原则:就是档案馆将档案按其来源和形成机关进行整理与分类的原则。 法国:尊重全宗原则。来源于任何一个特定机构的全部文件都要组合在一起;全宗内文件按主题类别整理,给每份文件确定一个特定的位置;主题类别内的文件则根据情况按照年代,地区或字母顺序排列。 普鲁士:登记室原则:就是档案馆保留案卷在机关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次序和标志,即案卷在各机关登记室所取得的内部次序对于在档案馆的分类排列具有约束力。 法国的办法实质上要对全宗内的文件进行重新整理,以适应研究者的需要; 普鲁士的办法则要求保持登记室的情况,以适应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 荷兰的来源原则:以全宗原则为特点的。 布伦内克的自由来源原则:是指摆脱登记室原则和荷兰全宗原则的约束,把档案全宗作为有机整体重新加以组织。(把来源原则解释成在来源共同性的基础上的事由共同性) 英国档案组合就是档案整理中以形成文件的独立单位或机关为划分标准所作的第一级分类。 美国的文件组合:是一种有组织联系的文件实体。(更大程度上反映了产生文件夹行政单位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前苏联的全宗理论:不只是来源于来源原则,而且创造性地发展了来源原则。 档案全宗是彼此具有历史联系和逻辑联系的交由国家保管的文件综合体。 档案全宗是档案馆所藏全部文件综合体通用的分类和统计单位。 在某一全宗构成者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文件叫做文件全宗。 文件全宗的成分包括全宗构成者文书处理部门的文件和档案室的文件,也包括移交档案馆的文件。 文件全宗的特点既包括永久保管的文件,也包括暂时保管的文件。 (二)外国档案整理实践 1(纸质档案整理 美国:库房、文件组合、系列、案卷、文件五个整理级别来整理档案文件。 前苏联:把档案整理叫做文件的分类和系统化。三级:苏联国家档案全宗的文件分类;档案馆内文件的分类;档案全宗内文件的分类。 所谓在档案馆范围内对文件进行分类,就是按照全宗和档案全宗综合体来划分文件。 所谓档案全宗内文件的分类,就是在全宗内对文件进行组合和排列。 保管单位是档案全宗内文件的分类单位和统计单位。录音文件整理 ,(录音文件整理 ,(影片文件整理:按照主题题目或制片者的字母顺序;按照来源整理;简单地按照处理顺序整理,按时间顺序编号。 ,(照片档案的整理 ,(地图档案的整理:可以按照主题、地区或来源进行整理。 ,(缩微档案的整理;近原件整理体系整理,并按原件著录。 三、外国档案开发与利用 (一)由档案的封闭利用到开放利用 档案利用由少数的人特权转变为公众的权利,是档案利用由封闭转变为开放的重要标志。 ,(档案的封闭利用:指在档案不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情况下,少数人经特许对档案的利用。 对利用者的严格限制,是档案封闭利用的主要特点。 ,(档案利用向开放的转变 1790年法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近现代意义的向公众开放的国家档案馆。 1794年6月25日,法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的档案法《穑月七日档案法令》 3(档案开放利用与开放原则 档案开放原则为誉为“档案的人权宣言”。 档案人员不再是特权的保护人而是为公从提供利用档案的服务人员。 4(档案利用进入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的时代(P125) 首先, 其次,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第七 (二) 档案利用限制 1(档案利用限制的概念:是随着档案开放原则的提出和实施而出现的一个概念,其实质在于对某些种类的档案由国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拒绝向社会公众提供利用。 美国的具体做法是:当一个机关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时必须在《接收目录》上写明交接双方都能接受的利用限制规定。利用限制不合理的,有权拒绝接收这类文件。 《接收目录》是档案的法定看管权从移交机关转移到国家档案馆的凭证。 2(档案利用限制的依据 只要实行档案开放原则,其所藏全疗档案都必然划分为开放利用部分和限制利用部分。 限制利用档案的依据主要是法定的档案封闭期制度和保密制度。 (1)封闭期制度 封闭期制度是随着档案开放原则的实施而逐渐形成的一种保护档案、维护国家和个人权利的制度。 封闭期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文件从形成到开放利用的期限,即档案的保密时限。 早期封闭期:50-60年;百年以上;无限期封闭。 20世纪60年代开始,大多数国家实行了以30年为起点的包括一般封闭期和特殊封闭期的封闭期制度。 一般封闭期:是指为无特殊限制的一般性文件规定的年限。30年。 特殊封闭期,是指为有特殊限制的文件规定的年限,一般超过30年的封闭期。 (2)保密制度 与封闭期制度一样,是确定档案利用限制的重要依据。关于保密的规定:保护公民隐私或公 民秘密的条文。 第一, 所谓的公民自由利用权,都是以保密为前提的,都是有条件的 第二, 西方国家的所谓自由利用都是以封闭期为基础的。可自由利用的,是指已满最短封 闭期的那一部分,即一般性档案,而限制利用或不可利用的,则是指有更长久封闭 期的那些文件种类。 3(限制利用的文件类型和限制理由 限制利用的文件类型,主要是指需要为其规定特殊封闭期的那些文件种类。 (,) 与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有关的文件 (,) 与私人秘密有关的文件:公民状况文件,健康状况文件,财产和收入文件;保密法 中规定的其内容一旦传播出去将产生对行政当局不信任感的文件。个人隐私权优于 信息自由利用权。 (,) 受法律保护的文件和有时效性的文件:商业机密,合同,协议书。 (,) 私人档案馆中的文件。一些国家将其中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文件列入“国家历史遗 产”的范围,并为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保护措施。禁止出口转让修改销毁。 (,) 国家领导人和公众领袖人物的文件 (,) 出于保护档案实体而限制利用的文件:文件不能过渡利用;没有整理和缺少必要检 索工具的文件;受服务条件限制的文件。 4(关于档案利用限制的争议 美国采取的做法是:一种是由法院处理;另一种是设立专门机构处理;再一种是由档案解密委员会负责处理。 (三)档案利用类型:学术利用、实际利用、普遍利用。 1(档案的学术利用。 所谓档案的学术利用:就是研究者直接利用档案进行学术研究。学术代表了学者在档案馆进行的高深研究。称为理论上的利用。 档案学术利用的特点 P130 2(档案的实际利用:是指在档案中查找可直接用于作出决定的资料。称为实用性利用。实际利用者在档案中查找资料不是为了获取知识,而是为了做好工作。它的性质决定了它既可产生直接的社会效益,又可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档案的实际价值或现实意义。 档案实际利用的特点:P130 3(档案的普遍利用: 两层含义:一是促使档案这种文化资料能够为更多的公民所利用;二是宣传档案。 主要利用是普通人,是街头常见的愉快的行人。 形式:通过档案博物馆、档案展览、教育活动、出版活动和参与一般的公共活动。 三者明显区别:P131 (四)档案利用服务 1(档案利用服务的概念:指档案工作者按照利用者的要求,以其所管理的档案提供的各种服务。 法国档案法规定,保管文件既是为了管理的需要和证明公私自然人和法人权利的需要,又是为了历史研究的需要。 档案利用是以利用者为主体以档案为客体的利用活动 档案利用服务是以档案人员为主体以档案为体的服务活动。 2(借阅服务:档案工作者通过阅览室提供的档案利用服务,以被动性的接待利用者来馆查用档案的主要特点。 (1)借阅范围:已开放或已作解密处理的档案文件,都没有列出可开放的具体档案文件类型;利用者都包括本国的外国的;一律要提供证件,一旦准予借阅,即发给有效期最终长为1年的借阅证。 利用者年龄的限制:因为单独使用和研究原始档案,要求有较高的抽象思维和推理能力。 (2)借阅规则 3(信息服务:是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核心而开展的一项主动性服务。特点是主动提供利用馆藏档案的信息,而不是提供利用档案原件或其复制件。 形式:口头咨询、书面咨询、电函咨询、主动向潜在利用者报道馆藏档案信息。 4(复制服务:档案工作者按利用者的要求,借助复制技术手段,提供档案原件的复制件为利用者服务,不包括档案馆为保护原件而进行的复制工作。 复制服务的具体规定: 首先,纳入复制服务范围的档案必须符合:一是开放档案的原件的物理状况允许复制;二是没有捐赠者、版权和著作权所有者规定的复制限制以及法定的复制限制。 其次,各利用者提供的复制件必须注明出处。原件的保存地点,全宗号,案卷号及档案馆的验证戳。 第三, 复制要收费,但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第四, 必须按要求填写复制申请单,经批准后才能进行。 5(借出馆外服务 6(展览服务 7(服务费 第三节 外国档案事业管理 一、外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 (一)外国档案事业概述 档案事业的两种模式: 一种是以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为指挥中心,形成包括国家档案馆、文件中心、档案教育和档案学术机构的国家档案专业系统; 一种是无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中心,其档案事业仅仅是由国家档案馆、文件中心、档案教育和档案学术机构组成的国家档案专业系统。 1(以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为指挥中心的档案事业 法国:1884年以前是各自为政、互不联系的档案馆为主体。 1884年至今是以法国国家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中心——业务指挥中心 以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文件中心为主体,包括档案教育和档案学术机构的专业档案 系统。 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局为联邦政府的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中心——业务指导中心, 以国家档案馆及其分馆、文件中心、总统图书馆为主体,包括档案学术团体在内的 联邦档案专业系统。 俄罗斯:按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以三级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为业务指导中心,以各级各类 档案馆和文件管理中心为主体,包括档案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群众性学术团体在内 的档案专业系统。 2(仅以档案馆为主体的档案事业 英国:1938年8月14日第一部档案法——英国公共档案法 日本:1987年12月15日颁布第一部档案法——《档案馆法》 印度:以印度国家档案馆为主体,由邦档案馆、档案咨询机构和档案教育机构组成的档案专 业系统。 澳大利亚: 津巴布韦:以是建设和完善国家档案馆为主体。 (二)外国档案事业管理体制 一种是集中式,一种是分散式的。 1(集中式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是指地方档案机构受中央档案机构的领导或监督,它可以使 整个档案管理结构达到组织化和有序化。是由国家以行政手段或法律手段设立的。 俄罗斯型:P137是指国家以行政和法律手段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下设立等级档案事业行 政管理机关,形成有层次结构的档案行政管理系统,分级掌管中央和地方的档案事 业建设,领导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档案科研和档案教育机构,把所有档案机构组成 一个独立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的国家性档案部门。 法国和罗马尼亚型:只在中央设立一个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中心——档案局,统一掌管国家的 公共档案,筹划国家档案事业建设,领导和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档案馆的工作。 斯堪的纳维亚型:不单独设立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而是由政府把档案事业的领导权授予 国家档案馆,使其具有档案保管机构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的双重职能,由它负 责领导和监督地方档案馆的工作。 集中式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的五个优越性: a(能够保证档案法规在全国范围内贯彻执行 b(可以使各个档案机构之间较容易地建立起横向的业务联系或协作关系 c(可以使各个档案馆避免馆藏档案的重复,从而保证馆藏档案的优化 d(有利于保护档案财富并更加充分有效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 e(有利于有领导有计划地实现档案的现代化管理 2(分散式档案事业管理体制 分散式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指国家不设立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对档案和档案工作实行中 央和地方分权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 分:美国型、英国型、瑞士型 美国型的特点:联邦政府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而包括各州市在内的其他拥有者的档案, 由拥有者自行管理,各种类型的档案馆有不同的隶属关系和归属关系,联邦政府无 权过问。 英国型的特点是:英国中央政府的档案与各地区的档案分权管理。 瑞士型的特点:靠档案工作者协会来协调联邦和各个州档案馆之间的关系。 (三)外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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