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
本人,德布拉〃鲍温(DEBRA BOWEN),加利福尼亚州州务卿,兹此证
明如下:
于所附证明文件中出现其名的德布拉〃鲍温(DEBRA BOWEN),在2008年3月4日之时,确系正式任命的加利福尼亚州现任州务卿。
上述证明文件上所用印章确系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公章;其上所出现的
签名确系德布拉〃鲍温(DEBRA BOWEN)的亲笔签名,且所附证明文件确
实符合所要求的格式并由适当的官员所签署。
以资证明,本人于此签名并
加盖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公章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签名)
德布拉〃鲍温(DEBRA BOWEN)
州务卿
泉州市外事办公室翻译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1
州务卿
本人,德布拉〃鲍温(DEBRA BOWEN),加利福尼亚州州务卿,兹此证
明如下:
KEEP COMPANY,INC.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根据加利福尼亚州相关
法律
,将其公司注册章程在本办公室进行备份后,证实注册成立;
根据本办公室
,上述公司尚未结束经营,其作为合法公司所具有
之法人权限、权力及权利依然存在;
根据本办公室记录,上述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内依法行使其作为合法
存在所具有的所有法人权限、权力及权利;
本办公室未存有关于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活动和经营状况的任何信
息。
以资证明,本人于此签名并
加盖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公章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签名)
德布拉〃鲍温(DEBRA BOWEN)
州务卿
泉州市外事办公室翻译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2
本人,德布拉〃鲍温(DEBRA BOWEN),加利福尼亚州州务卿,兹此证
明如下:
于所附证明文件中出现其名的迪安C.洛根(Dean C. Logan),在2008年3月4日之时,确系正式任命的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郡现任注册官员-记录员/郡政府办事员。
上述证明文件上所用印章确系洛杉矶郡政府公章;其上所出现的签名
为T.叶芝(T. Yates)代表的亲笔签名,且所附证明文件确实符合所要
求的格式并由适当的官员所签署。
以资证明,本人于此签名并
加盖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公章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签名)
德布拉〃鲍温(DEBRA BOWEN)
州务卿
泉州市外事办公室翻译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3
本人,迪安C.洛根(Dean C. Logan),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郡现任
注册官员-记录员/郡政府办事员,作为一名依法持有公章一枚的政府公务
员,兹此证明,于所附文件中前述其名的NCNCY LIM,在签署其名之时,
确系依法正式任命并有权签署所述文件的公证官员,并证明上述官员之所
有行为确属真实可靠。本人进而证明,本人对于该官员的笔迹十分熟悉,
并确信所附
中出现的签名确为该官员的亲笔签名。
以资见证,本人于此签名并盖洛杉矶郡政府办事员公章。
2008年3月4日于洛杉矶郡在本人办公室
迪安C.洛根(Dean C. Logan),注册官员-记录员/郡政府办事员
(签名)
T.叶芝(T.YATES) 代表签署人
泉州市外事办公室翻译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4
参见所附文件(公证员请将下列1-6项划掉)
参见此下
(1-5行仅供文件签署人填写,公证员请勿在此填写) 1本人,UNA AMY KIM,为KEEP COMPANY,INC.公司合伙人及CEO 2兹此证明,所附文件为美利坚合众国关于“KEEP”这个商标 3的商标注册证明之原本。该文件为带有一页夹页的文件夹。 4 5 6 (签名) (签名)
文件签署人签名一 文件签署人签名二
加利福尼阿亚州
洛杉矶郡 SS
此下为公证员公章 2008年3月4日,下列人员:
(1) Una Amy Kim
(2) NCNCY LIM 证书编号:1661865 当我的面宣誓(或声明),基于相关充分证公证官员-加利福尼亚州
洛杉矶郡 据,我证实出现在我面前之人确为其本人。 任期至2010年5月26日
(签名)
公证官员签名
以下内容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提供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内容并不要求一定提供,但这对于那些依靠本文件的人是十分有
价值的,且可防止他人将本文件移录至他处的欺诈行为或将其附于其他文件之后。
所附文件的进一步详细描述 文件签署人一 文件签署人二 文件名称或类型:商标注册文件副本 右手大拇指印 右手大拇指印 文件签发日期:2007年6月12日页数:2 (上述签署人以外的)文件签署人:
泉州市外事办公室翻译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5
本证书中出现的商标已经由下述其名的注册人在美国专利与商标局
进行注册。
根据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的记录,本证明中出现的商标的注册申请书在
该局办公室归档备份;该申请书已经审查核实,确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并经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局长认可;该申请人有权依照1946年修订的商标法案对上述商标进行注册。
上述商标的影印本及注册申请书的相关内容作为本证明的一部分。
为了避免注册被撤销,注册人在注册之日后第五年至第六年期间,需
提交一份继续使用声明或可允许的未使用声明。(详细内容请参见下页)
如果提交的声明被依法进行归档,则该注册将持续10年有效,除非根据
商标专员或联邦法院的命令被依法终止。(有关申请连续10年有效需具备的条件之相关信息,请参见下页)
(签名)
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局长
任期至2010年5月26日 洛杉矶郡 泉州市外事办公室翻译 公证官员-加利福尼亚州 证书编号:1661865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NCNCY LIM
6
进行申请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首次续延:在注册之日后第五年至第六年期间,提交一份继续使用声明(或
可允许的未使用声明)。(参见15 U.S.C.1058;37 C.F.R. 2.161.相关条款规定)
二次续延:在注册之日后第五年至第六年期间,提交一份继续使用声明(或
可允许的未使用声明)和一份更新注册申请书。(参见15 U.S.C.1058及1059;37 C.F.R.2.161和2.183.相关条款规定)
进行申请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在第一个十年结束之后的第九年至第十年期间,提交一份继续使用声明
(或可允许的未使用声明)和一份更新注册申请书。(参见15 U.S.C.1058及1059;37 C.F.R.2.161和2.183.相关条款规定)
申请上述延续,对于所需提交的文件允许有6个月的宽限期,但需要支付
额外费用。
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SPTO)将不再发送任何关于上述延续注册要求事项
的提醒通知。因此,请您于最终期限前一年自行于本局联系,以获取关于
提交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事项和费用事宜。
注:上述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及现行延续注册文件提交的要求事项集资费可
从USPTO网站上获取。网址如下:
www.uspto.gov
如果您在上述标明的各时间段内没有提交相关文件,您的注册将被撤销 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延伸保护条款规定的例外情况: 持有国际注册商标并依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享有在美国境内延伸
保护的商标持有人,在与上述标明时间稍微不同的时间段里,必须提交一
份继续使用声明(或可允许的未使用声明)。(参见15 U.S.C.1141K;37 C.F.R. 7.36相关条款规定)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商
标的延续注册必须向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提出申请。(参见参见15 U.S.C.1141j;37 C.F.R. 7.41相关条款规定)
NCNCY LIM 证书编号:1661865
公证官员-加利福尼亚州 洛杉矶郡 泉州市外事办公室翻译 任期至2010年5月26日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7
Int.第25及35条款
美国第22,39,100,101及102条款 注册编号:2,251,361
注册日期:2007年6月12日 商标
服务类型商标
主簿注册
Keep
KEEP COMPANY,LLC(CALIFORNIA LTD 用于服装与鞋类,具体为鞋子、T恤衫和 LIAB CO)公司 毛衣类产品的订单目录服务,属于第35类 地址:1626 3/8 SERRANO AVE (US CLS100,101及102) 洛杉矶,加州 90027
使用范围:服装与鞋类,具体为鞋子、T恤衫和 首次使用8-1-2005 用于商业目的:2-1-2006 毛衣类产品,属于第25类(US CLS22及39) 编号:78-913,839 存档:6-21-2006 首次使用:8-1-2005;用于商业目的:2-1-2006
用于:零售仓储服务,自动化在线销售及邮寄服务 HEATHER BIDDULPH,专利审查律师
NCNCY LIM 证书编号:1661865 公证官员-加利福尼亚州
洛杉矶郡 任期至2010年5月26日
泉州市外事办公室翻译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8
敬启者:
本授权函的目的在于证明我司--Keep Company,Inc.公司,加利福利亚州
注册公司,授权福建泉州力皇鞋业有限公司Li Huang(Fujian)Shoes,Co. Ltd.(地址:泉州市惠南工业园区;电话:86-0595-875 97265)通过我司的代理商P&H公司,生产制造我司08年春季订单。如有任何疑问,
请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01-323-663-6900或001-213-620-0148。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una@keepcompany.com与我本人联系。
(签名)
Una Kim
合伙人及CEO
Keep Company,Inc.公司
二〇〇八年元月三十日
泉州市外事办公室翻译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9
KEEP COMPANY,INC.公司,美国 日期:2007年12月12日
号:FWLH08001 兹此确认出售给您下列产品: 商品类型及规格 数量(双) 单价 总价 鞋 FOB厦门 型号:RAMOS 共5种颜色混合 5062 2.00美元 10,124.00美元 型号:DUKE 共4种颜色混合 2626 2.00美元 5,252.00美元
总计: 7688双 15,376.00美元 适航包装 硬纸板箱
保险:卖方承担的含发票税在内全部产品110%价值的保险,涵盖中国保
险条款规定中所列的各项风险。日期:1/1/1976。买方承担 付款: 电汇(T/T)
银行信息:1)受益人银行
CHIYU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HONGKONG
识别码:CIYUHKHH
受益人帐号:03902009014391
2)代理人或银行
CITIBANK N.A.NEW YORK(ABA.021000089 识别码:120400) 装运标志: 根据买方要求
发货日期:2008年2月5日
注:1.信用证须为不可撤销并可转汇的即期信用证
2.允许分批与转运
3.以上价格以集装箱为准,如散装的话,多余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江荣彬(签名) 买方:UNA KIM(签名) 力皇公司 KEEP COMPANY,INC.公司
泉州市外事办公室翻译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600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