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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社保局基本社会保险新参保规程

2017-10-25 2页 doc 11KB 26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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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社保局基本社会保险新参保规程昆明市官渡区社保局基本社会保险新参保规程 业务保险流程 办理时间:每月16—25号办理(节假日不顺延) 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新参保、恢复缴费企业) 1、 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复印件); 2、 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5、 基本情况表、参保申请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表); 社保登记证(第1、2页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在一楼大厅办理; 6、 登记过的劳动合同登记表(登记...
昆明市官渡区社保局基本社会保险新参保规程
昆明市官渡区社保局基本社会保险新参保规程 业务保险流程 办理时间:每月16—25号办理(节假日不顺延) 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新参保、恢复缴费企业) 1、 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复印件); 2、 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5、 基本情况、参保申请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表); 社保登记证(第1、2页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在一楼大厅办理; 6、 登记过的劳动(登记名册)复印件; 8、 参保人员签名的工资表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先到311办公室核定工伤、生育比例,再到301办公室办理养老、工伤、生育的核定。 增加人员所需资料 1、单位公章; 2、登记表复印件和当月工资表 3、增、减变动表(一式二份) 4、省内参保过的转移人员带转移表、个人帐户卡、手册(明细帐核对清楚后方可增加) 5、省外转入人员待基金到帐后,明细帐核对清楚后方可增加 减少人员所需资料 1、单位公章 2、减少人员的养老保险手册 3、增、减变动表(一式二份) 4、终止合同 每月1,10日办理业务 1、 转出(从官渡区转到其他区或转出省外) 2、 死亡退款(在职死亡) 3、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计算审核工作: 结算工作:每年年初开始结算上一年缴费,结清后填好带手册后到业务科室盖审核章。 核定工作:每年1-3月先申报,待省平工资下来后4月16-25日开始核定当年的缴费基数。 为保证养老金能按时发放,节假日、双休日不顺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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