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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护法讲座

2018-09-03 24页 doc 48KB 6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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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护法讲座妇女权益保护法讲座 大家好: 今天非常荣幸受邀到这里和在座的各位一起就妇女在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其实自从接受这个任务起我就一直非常紧张,因为说实话我对妇女工作一点都不了解,可以说是门外汉,而你们都是这方面的优秀工作者,是专家,所以我呢,也是抱着学习的目的来的,今天只希望能达到一个目的,就是希望通过今天的了解,能对以后我们做妇女工作、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些有用的建议和帮助。讲的不好、不对的地方还请多指教。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总的来说,妇女工作是非常广泛的,可以说是渗透到我们每个人生活的...
妇女权益保护法讲座
妇女权益保护法讲座 大家好: 今天非常荣幸受邀到这里和在座的各位一起就妇女在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其实自从接受这个任务起我就一直非常紧张,因为说实话我对妇女工作一点都不了解,可以说是门外汉,而你们都是这方面的优秀工作者,是专家,所以我呢,也是抱着学习的目的来的,今天只希望能达到一个目的,就是希望通过今天的了解,能对以后我们做妇女工作、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些有用的建议和帮助。讲的不好、不对的地方还请多指教。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总的来说,妇女工作是非常广泛的,可以说是渗透到我们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主要是就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作一下讲解。 大家知道,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妇女权益保护,也为此制定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保护体系,大家都知道,都有哪些法律是保护妇女权益的吗,对, 既有大家熟悉的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也有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等,可以说大大小小的法律一箩筐,但问题是不是就没有了呢,不用我来回答,答案是否定的,究其原因,既有法律不十分完善,执行起来没有完全到位的原因,也有千百年来父权、夫权思想作怂,当然最根本的还是我们自己自强自立的问题,只有我们自己坚强起来,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杜绝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丑陋恶习。从有关资料显示,现在妇女投诉热点问题主要有:第一,家庭暴力问题;第二,财产问题;第三,重婚、第三者插足问题;第四,男女平等问题。那么下面,我就从这四个方面及我们广大妇女,特别是妇联干部们面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去解决,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讲解下。 一、家庭暴力问题 大家知道11月27日是什么日子吗,是国际反对家庭暴力日,虽然目前国际上、全社会都在提倡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反对家庭暴力,我们在 座的每位同志也为此做出了不少工作,但家庭暴力问题依然存在,在有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甚至很严重。 什么是家庭暴力,目前在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我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公婆媳、岳父母婿、兄弟姐妹、祖 孙间及其他家庭成员间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及性暴力行为,是家庭成员中一方企 图用暴力控制另一方的滥施权利。其中,身体暴力是家庭成员一方对另一方身体的 有形伤害行为;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员一方对另一方的精神的无形伤害行为;性暴力 是配偶间和其他家庭成员间以暴力形式强行性行为或变态性行为。按家庭成员的关 系划分,家庭暴力可以分为夫妻暴力、父母与子女间的暴力、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夫妻暴力在所有家庭暴力中是最常见的一种,《婚姻法》主要针 对的也是这种暴力类型。它是指夫妻之间一切形式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 行为。身体暴力的具体行为主要是: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 妻间 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妇 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在离婚诉讼期间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配偶的;由第三者介入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精神暴力的具体行为包括: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 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 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的;为达精神控制目的对 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 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 的;公开带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性暴力的具体行为是:经常以暴力强行与 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 堪忍受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 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 首先让我们结合具体案件谈下家庭暴力的特点吧: 家庭暴力以其严重的危害性、形式的多样性、暴力的隐蔽性、循环性让人深恶痛觉 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施暴者对受害人的肉体和精神的伤害,不仅影响家庭稳定而且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因家庭暴力导致夫妻离婚,导致子女走上犯罪道路的不在少数。 家庭暴力有的是纯暴力的殴打、体罚的形式,有的是精神上的折磨,强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无形的手段来达到施暴者的目的。 受害人也往往以“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束缚而忍气吞声,施暴者则变本加厉,经常表现为能忍则忍、能让则让,只有到了无法忍让的地步、到了难以生存的地步才想到向有关部门投诉。 家庭暴力往往是日积月累、日复一日,受害人往往不是受到一次两次的伤害,而是经常性地受到侵害,并呈循环性特点。受害人也满怀希望施暴者痛改前非,而施暴者一次次重复,受害人一次次失望,在痛苦中度日。某女士本来有一个十分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是民企业主,拥有资 产数百万,女儿考上大学,可丈夫不甘寂寞,遇上美色难以割舍,经常不回家居住,该女士苦苦相劝,得到的是一次次拳打脚踢,最后只好与丈夫分手。 让我们看下发生在接渡镇一个案例吧,一对叶姓老年夫妇状告其儿子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经常殴打得了肺结核的父亲,为此诉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自认为分家时没有得到多少财产所以不赡养、老人对自己不好所以殴打,更为恶劣的是就在审理中,威胁殴打原告,被依法司法拘留15天,但判决后,被告不思悔改仍是经常殴打,为此原告哭诉至法院,我们建议其首先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注意收集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人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家庭暴力行为不仅危害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家庭稳定,而且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每个家庭的稳定才有社会的稳定。反家庭暴力势在必行,社会各界应高度关注,共同制止家庭暴力。 在此作为妇女工作第一线的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妇女可以采取如下办法: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予以调解劝阻,也可以 上访信访部门。 向妇联组织投诉,通过妇联组织的协调、督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可以拨打,,,,请求公安机关制止施暴者的家庭暴力行为。公安机关依据受害妇女的申请,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采取劝阻制止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方式予以制止;根据受害妇女的请求,对构成治安违法的家庭暴力施暴人予以治安处罚;对触犯刑法的家庭暴力案件,依法行使侦查权;对投诉案件,公安机关在接报受理后移交人民法院。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是受害妇女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维护自身权益的最重要、最有力的手段和途径。人民法院对受害人自述的或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的家庭暴力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对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妇女作为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时,由于施暴人的犯罪行为遭受财产损失,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应当依法维护受害妇女,施暴或以暴力相威胁妨碍诉讼正常进行的,人民法院应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其实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家庭暴力是发生在一个特殊环境内的暴力行为,执法部门、社会群体、周围邻居未得到当事人请求,不可以擅自进入其住宅,也就不能解救当事人。因此,当事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显得特别重要。当出现暴力行为时,受害方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周围邻居请求援助,任何人、任何组织听到受害人的援助请求时都有义务制止暴力行为。施暴者经有关部门教育后没有悔改,受害人就应当考虑这样的婚姻关系是否再继续存在下去,不要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时再考虑解除婚姻关系。俗话讲“长痛不如短痛”。 二、好了,在我们反对完家庭暴力,让我们把焦点转向妇女财产问题,我国民法上有句经典的话叫做无财产即无人格,人之所以称之为人,也就是因为他有人格,有尊严,可想而知,财产 对我们是多么的重要。具体到我们妇女,那就是重中之重了。我不否认现在有的男人都是囊中羞涩,工资存折早就上缴老婆大人,可这并不代表你就有了独立的经济地位,而且这种情况也不代表社会的全部,不能改变妇女在整个社会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我们这里讲的财产问题很广泛,不仅指钱而主要是指财产权益,在法律上二者是有区别的,包括婚前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及生活援助等等。 全国人大委员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副主席顾秀莲日前指出,贫困依然是制约妇女发展的最大障碍,妇女参政、妇女就业、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与妇女发展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时有发生。 首先让我们来看两个真实的案例,一个是发生在海南,今年三十三岁的吴某二00一年身患癌症,另有新欢的丈夫不仅不送其治疗,还避而不见。二00二年,吴某愤而告丈夫遗弃罪、重婚罪。地方法院判决不成立。去年,丈夫向海南中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却不给予吴任 何补偿。丈夫不承担她的后继治疗费用,甚至吴在此前治病的近六万元人民币债务,法院以借钱时未征得丈夫同意,判决由吴一人承担。另一个是发生在乐平的一起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张某声称,其丈夫吴某(后经法院追加为被告)以被告李某的名义,在本市为其购买了一处房产,价值30余万元,原告得知后,以其丈夫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处分家庭共有财产,主张被告取得该房屋系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后经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真实有效,应该认定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原告未能举证证实其丈夫与被告之间有不正常关系(因为在这方面的调查取证较困难,而且因被告夭口否认有这种关系,)故法院只能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由此可见妇女由于不能完全了解丈夫的财产,不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它主要是被男人掌握着,所以有时很难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出现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款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如何认定,是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还 是认定为个人财产,新的司法解释用较大的篇幅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等款项的认定问题予以明确。司法解释规定,这些款项及费用,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对于房屋价值及归属问题双方达不成协议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司法解释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不宜以当初购房时的房款为依据,取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对应的补偿;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未得到房屋的,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补偿;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夫妻间债权债务处理问题也成为新的司法解释关注的重点。司法解释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欠外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其配偶主张权利的,除 非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等。这里有一个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关于彩礼应否返还的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了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几种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他的都不返还。 夫妻关系稳定性的下降和离婚率的年年递增,衍生出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由于财产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加上“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制度让事先没有财产保护意识的妇女无法举证,财产难以得到公正的分割。在这里我就不再一一展开来讲,我们还是来举个真实的案例来问题: 程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程某诉称,1989年间认识了被告李某,因年幼无知,涉世未深,稀里糊涂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不久由于没有生活来源,被告又不务正业,经常对我拳脚相加, 还强逼我去做三陪小姐,后我在外地学美容,被告却在家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且得了不该得的病,我于1997年向乐平镇法庭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当时被告指天指地发誓保证重新改过,给了他一次机会。之后生活有所好转,小有积蓄,被告又做不懂行的行业亏损数万元,我辛辛苦苦经营生意时被告不思帮忙,还经常到外面鬼混,染上了毒品。更气人的是最近被告以和别人合伙开公司的名义背着我将数年来积下的资金拿走,故请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被告李某辩称,原告说的不是事实,我们就是为这次做生意投了10余万钱的事闹离婚,我要求给我半年的时间,如果投资亏了本,原告要求离婚我同意经审理查明原、被告隐瞒年龄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经常吵架,被告曾写保证承认自己将原告打的伤痕累累,保证再不打原告。次年原告不忍被告殴打即向本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经调解被告再次写保证书保证不打原告,双方和好。2004年8月4日被告以挂失方法取走家庭存款156000元,在此前被告已拿走家庭现金35000元,原告感到气愤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另查,2002年初原、被告共建4层砖混结构275.21平方米楼房一幢,存款156000元已被被告支取。 法院认为,被告不珍惜夫妻感情,处事不冷静,态度粗暴殴打原告,致使夫妻感情逐渐产生了裂痕。尤其是原告曾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经调解和好给了被告一次机会,之后被告没有朝着和好方向发展,而是不尊重原告,对原告及其亲属善意的劝告置若罔闻,背着原告将家庭积蓄的巨额资金取走。原告要求被告给以补偿,因表示放弃,不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应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割,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财产处理:座落在乐平市某楼房一幢归原告所有;被告取走的156000元以及在同年7月份拿走的35000元共计191000元归被告程森松所有。 由此可见,我们广大妇女平时要注意管理共同财产,尽量将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共同名义下, 出现被侵占时要注意保管证据,及时诉之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三,下面我们讲下第三者插足、重婚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开放程度的增加,夫妻关系间的相互忠诚观念受到冲击。部分先富起来的男人“出轨”,“包二奶”、事实重婚现象大量出现,对“一夫一妻”婚姻制度造成冲击。许多妇女来到妇联,投诉丈夫有外遇、“包二奶”、重婚、非法同居„„由于“包二奶”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当事人有恃无恐,造成这个问题屡禁不止。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的日益多元化发展,网恋正在对现实生活中的婚姻造成不小的冲击。因网恋而破坏夫妻关系的纠纷越来越多,也成为妇女投诉的一个新热点。一些妇女求助于妇联,希望能阻止丈夫的网恋。这样的投诉让妇联干部为了难,因为这种精神出轨算不算“不忠实”目前仍无法界定。 首先还是让我们来看真实案例,乐平两口子闹离婚,但是离婚的理由却大相径庭,丈夫以夫 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和妻子离婚,可妻子则称是丈夫在外“有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千方百计拍下丈夫和第三者的“桃色事件”制作成光盘证明他有第三者。11月30日,矢口否认自己有外遇的张某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丑行”,法院判决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张某最终为自己不检点行为赔偿妻子精神损失1万元。 张某在诉状中称,1982年10月,他与原告经人介绍相识,于1985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夫妻感情一般,由于婚姻基础较差,加之性格上的差异,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张说,每天发生争吵他心里很烦,他十分想清净一下,这种日子他根本无法生活下去,他们的感情已彻底破裂,要求离婚。 妻子一脸哭丧着说,他们夫妻感情破裂的真正原因是丈夫在外长期与第三者同居,她是最大的受害者,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丈夫在同一屋檐下和别的女人睡在一起。“我愿意和他离婚,但我要维权,要求丈夫依法给付5万元精神损失赔偿金。” 庭上,张某称妻子诬陷他有第三者,她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有第三者,他们夫妻感情已名存实亡,坚决要求离婚。 面对丈夫对自己有第三者的行为矢口否认,胸有成竹的原告当庭向法官递交了一盘DVD光盘,“上面记录着你和第三者同居的所有‘罪证’,有没有第三者用事实说话。”妻子说,一年以前,丈夫就和第三者在一起,最让她气愤的是丈夫公然在她眼皮下和第三者同居,还当着她的面说些风凉话,当时她简直是无地自容。“我是最大的受害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拍下了丈夫和第三者同居的镜头,并制成光盘作为证据。” 妻子称是被迫的。 面对自己和第三者在一起的画面,张某哑口无言,在事实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查明,由于张某不珍惜夫妻感情,生活作风不检点,长期在外与第三者同居,致使 夫妻感情破裂,妻子把丈夫有第三者的行为制作成光盘作为证据,张某未提出任何疑义,法院予以采信。双方同意离婚,法院予以支持,因张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互尊互爱、相互忠诚的义务,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根据新《婚姻法》有关规定,张某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 面对第三者”插足该怎么办, 所谓“第三者”,就是同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保持暖昧关系的异性。“第三者”插足家庭,是很不愉快的事情,它会给家庭带来不和、争吵甚至分裂。怎样对待“第三者”插足呢, ,(冷静“第三者”插足家庭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惟有冷静分析,才能区分“第三者”以及“第三者”与你爱人之间关系的不同情况,同是和“第三者”来往,尚未发生同已经发生两性关系、不道德的关系刚开始同已经保持相当一段时间、主动引诱同经不起别人引诱,这些都有程度上的区别。 此外,还有性质上的不同:爱人同“第三者”保持不道德的关系,是出于精神上的空虚,还是对自己家庭的不满;抑或是喜新厌旧,意欲重组家庭,这些在性质上都是不一样的。情况不同、性质不同,处理方法也应不同。 因此,发现爱人有了不轨之举后,首先应冷静地把情况搞清楚,否则不分青红皂白来个一锅煮,那就很难取得好的效果。 ,.理智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爱人背着自己同“第三者”发生不道德关系后,油然产生受骗心理,这是很自然的。于是,气恼、愤怒接踵而至,这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愤怒本身于事并无多少裨益;相反,倒有可能做出失去理智的事情。因为大吵大闹并不能提高对方的觉悟,虽然说可能有一时的抑制作用,但却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弄不好,反使对方丧失对昔日感情的留恋和对家庭前景的希望,来个“破罐子破摔”,使家庭关系搞得更僵。 ,(反思爱人有了外遇,给家庭关系带来损害,从当事人一方来说,应该认识错误,改弦易辙,并且不计较对方批评自己的态度。但对另一方来说,也应扪心自问,过去对爱人究竟关心、帮助得怎样, 一般爱情基础牢固,平时互相尊重、体贴、关心的夫妻,很少听到有“第三者”介入的事情。多是爱情有了裂缝,平时有了隔阂,又不及时修补,才易使“第三者”容易插足其间。所以,在你帮助爱人的时候,不能一味责怪对方,也应该看到自己的不足,开展必要的自我批评。这只会使对方受感动,更内疚,更利于问题的解决。当然,如果你对爱人与“第三者”的不轨之举,进行上述处理方法后,他(她)还要一意孤行,执意不悔,那只有诉诸组织、舆论和法律了 四,男女平等问题 自五四运动以来,就喊出了男女平等的口号,可直到今天这依然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妇女依然被认为是社会弱势群体,说实话,我很讨 厌这几个字,但没办法,事实就是事实,要彻底改变人们的观念就要从提高妇女自身地位做起。 我国为保障妇女平等权制定了很多法律规定,比如妇女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等等。 由于男女身体差异及历史原因,我们知道,我国法律还规定了一些只有妇女才能享有的权利,比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劳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近几年,从乡村进入城市的“农民打工妹”,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生活中不可忽视的一支新生队伍。 “农民打工妹”进行的调查走访显示,这支特殊的“城市新军”,普遍被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工作环境差、子女求学难等问题困扰着,她们的“城市生活”布满了坎坷与艰难。 调查显示,95%以上的“农民打工妹”仅有初中文化,目前她们进城就业的渠道往往是赖于血缘关系、乡邻关系和非正规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她们的盲目流动性很大。因自身文化程度低、缺乏权益意识或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而非正规就业中介机构或劳务市场很难做到帮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因此,侵害“农民打工妹”权益的现 象较普遍。调查中,对“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年前的工资是否到位”一项,27%的人回答“否”或不答;对“企业是否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去做的”一项,仅有5%回答“是”;对“企业是否与你签订”一项,63%的人未做回答;对“企业是否收扣你的风险抵押金或工资”一项,仅有17%的人答“否”;对“你是否知道劳动权益受侵害应该求助劳动监察部门、妇联组织或工会组织等部门”一项,仅有13%回答“知道”。另外,一些个体企业老板品行恶劣,“农民打工妹”受到歧视、欺侮、打骂、诈骗和不怀好意者性骚扰,甚至强奸的事件屡屡发生,而“打工妹”们面对此类情况往往是敢怒不敢言,为了生存,只能忍气吞声。 调查表明,打工妹的职业安全存在着许多问题。外来“农民打工妹”超时工作的现象极为普遍,而加班通常是以健康为代价的。 在对几家医院妇产科走访调研中了解到,做人流的女性中外来“农民打工妹”约占八成。医生介绍,文化素质低、性知识缺乏、生活单调是 造成这些外来“农民打工妹”成为目前做人流最多群体的主要原因。 我刚刚看到大家发了关于防治爱滋病的宣传画,这也说明我们妇联是真正关注妇女同志的身心健康。那就让我们再看下我们有关媒体对爱滋病的报道吧,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媒体对艾滋病给予了极大关注,并突出了今年艾滋病日的主题——“关注妇女,抗击艾滋”。但是如何理解这一主题,不同媒体的表现却大相径庭。有些媒体在报道中强调,应“开展各种救助服务,给予更多的关爱,减少艾滋病对妇女的威胁,提高她们参与防治艾滋病的能力”;有些媒体指出妇女面对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生理和社会的双重脆弱性,真正体现了对妇女的关怀。与此同时,也有媒体的报道却把重点放在“妇女得了艾滋病,对社会有什么影响”上,或在“客观中立”视角下,隐没了妇女面对艾滋病感染威胁的特殊需求,不仅没能体现对妇女的关爱,甚至极易强化传统文化对妇女的歧视,或把妇女仅仅作为艾滋病的载体、控制的对象。 遇到上述这些不公正待遇,我们妇女及妇联干部们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自立自强,在经济上寻求独立,我前面讲过,无财产即无人格,没有经济上的独立就不可能有真正实质上的男女平等。 其次,要勇敢的站起来,同一切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联合起来,向有关部门,如主管部门,妇联放映,求助于舆论,甚至诉至法律,只有今天的坚决斗争才会有明天的平等。 由此可见,在有着几千年重男轻女传统的中国,妇女已经在法律上享有了与男性平等的权利。然而,要使法律上的男女平等真正成为事实上的男女平等还需要时间。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是任重道远呀,要解决这种问题,不但要靠全社会的努力,更要靠我们自身,靠每位妇女同志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坚决同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将妇女维权进行到底~ 下面是余秋雨经典励志语录,欢迎阅读。 不需要的朋友可以编辑删除~~ 关于年龄 1.一个横贯终生的品德基本上都是在青年时代形成的,可惜在那个至关重要的时代,青年人受到的正面的鼓动永远是为成功而搏斗,而一般所谓的成功总是带有排他性、自私性的印记。结果,脸颊上还没有皱纹的他们,却在品德上挖下了一个个看不见的黑洞。 2.我不赞成太多地歌颂青年,而坚持认为那是一个充满陷阱的年代。陷阱一生都会遇到,但青年时代的陷阱最多、最大、最险。 3.历史上也有一些深刻的哲人,以歌颂青年来弘扬社会的生命力。但这里显然横亘着一种二律背反:越是坚固的对象越需要鼓动青年去对付,但他们恰恰因为年轻,无法与真正的坚持相斡旋。 4.青年时代的正常状态是什么,我想一切还是从真诚的谦虚开始。青年人应该懂得,在我们出生之前,这个世界已经精精彩彩、复复杂杂地存在过无数年,我们什么也不懂,能够站正脚下的一角建设一点什么,已是万幸。 5.中年是对青年的延伸,又是对青年的告别。这种告别不仅仅是一系列观念的变异,而是一个终于自立的成熟者对于能够随心所欲处置各种问题的自信。 6.中年人的当家体验是最后一次精神断奶。你突然感觉到终于摆脱了父母、兄长、老师的某种依赖,而这种依赖在青年时代总是依稀犹在的;对于领导和组织,似乎更贴近了,却又显示出自己的独立存在,你成了社会结构网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点;因此你在热闹中品尝了有生以来真正的孤立无援,空前的脆弱和空前的强大集于一身。 7.中年人一旦有了当家体验,就会明白教科书式的人生教条十分可笑。当家管着这么一个大摊子,每个角落每时每刻都在涌现着新问题,除了敏锐而又细致地体察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开每一个症结,简直没有高谈阔论、把玩概念的余地。这时人生变得很空灵,除了隐隐然几条人生大原则,再也记不得更多的条令。 8.中年人的坚守,已从观点上升到人格,而人格难以言表,他们变得似乎已经没有顶在脑门上的观点。他们知道,只要坚守着自身的人格原则,很多看似对立的观点都可相容相依,一一点化成合理的存在。于是,在中年人眼前,大批的对峙消解了,早年的对手找不到了,昨天的敌人也没有太多仇恨了,更多的是把老老少少各色人等照顾在自己身边。请不要小看这“照顾”二字,中年人的魅力至少有一半与此相关。 9.中年人最可怕的是失去方寸。这比青年人和老年人的失态有更大的危害。中年人失去方寸的主要特征是忘记自己的年龄。一会儿要别人像对待青年那样关爱自己,一会儿又要别人像对待老人那样尊敬自己,他永远活在中年之外的两端,偏偏不肯在自己的年龄里落脚。 10、某个时期,某个社会,即使所有的青年人和老年人都中魔一般荒唐了,只要中年人不荒唐,事情就坏不到哪里去。最怕的是中年人的荒唐,而中年人最大的荒唐,就是忘记了自己是中年。 11、中年太实际、太繁忙,在整体上算不得诗,想来难理解;青年时代常常被诗化,但青年时代的诗太多激情而缺少意境,按我的标准,缺少意境就算不得好诗。 12、一般情况下,老年岁月总是比较悠闲,总是能够没有功利而重新面对自然,总是漫步在回忆的原野,而这一切,都是诗和文学的特质所在。老年人可能不会写诗或已经不再写诗,但他们却以诗的方式生存着。看街市忙碌,看后辈来去,看庭花凋零,看春草又绿,而思绪则时断时续,时喜时悲,时真时幻。 13、老人的年龄也有积极的缓释功能,为中青年的社会减轻负担。不负责任的中青年用不正当的宠溺败坏了老人的年龄,但老人中毕竟还有冷静的智者,默默固守着年岁给予的淡然的尊严。 14、只有到了老年,沉重的人生使命已经卸除,生活的甘苦也已了然,万丈红尘已移到远处,宁静下来了的周际环境和逐渐放慢了的生命节奏构成了一种总结性、归纳性的轻微和声,诗的意境出现了。 15、中青年的世界再强悍,也经常需要一些苍老的手来救助。平时不容易见到,一旦有事则及时伸出,救助过后又立即消失,神龙见首不见尾。这是一种早已退出社会主体的隐性文化和柔性文化,隐柔中沉积着岁月的硬度,能使后人一时启悟,如与天人对晤。老年的魅力,理应在这样的高位上偶尔显露。不要驱使,不要强求,不要哄抬,只让它们成为人生的写意笔墨,似淡似浓,似有似无。 关于人生 1.我们对这个世界,知道得还实在太少。无数的未知包围着我们,才使人生保留迸发的乐趣。当哪一天,世界上的一切都能明确解释了,这个世界也就变得十分无聊。人生,就会成为一种简单的轨迹,一种沉闷的重复。 2.人有多种活法,活着的文明等级也不相同,住在五层楼上的人完全不必去批评三层楼的低下,何况你是否在五层楼还缺少科学论证。 3.人生的道路也就是从出生地出发,越走越远。一出生便是自己,由此开始的人生就是要让自己与种种异己的一切打交道。打交道的结果可能丧失自己,也可能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把自己找回。 4.不管你今后如何重要,总会有一天从热闹中逃亡,孤舟单骑,只想与高山流水对晤。走得远了,也许会遇到一个人,像樵夫,像路人,出现在你与高山流水之间,短短几句话,使你大惊失色,引为终生莫逆。但是,天道容不下如此至善至美,你注定会失去他,同时也就失去了你的大半生命。 5.人生的过程虽然会受到社会和时代的很大影响,但贯穿首尾的基本线索总离不开自己的个体生命。个体生命的完整性、连贯性会构成一种巨大的力量,使人生的任何一个小点都指点着整体价值。 6.如果有一天,我们突然发现,投身再大的事业也不如把自己的人生当做一个事业,聆听再好的故事也不如把自己的人生当做一个故事,我们一定会动手动笔,做一点有意思的事情。 7.杰出之所以杰出,是因为罕见,我们把自己连接于罕见,岂不冒险?既然大家都很普通,那么就不要鄙视世俗岁月、庸常岁序。不孤注一掷,不赌咒发誓,不祈求奇迹,不想入非非,只是平缓而负责地一天天走下去,走在记忆和向往的双向路途上,这样,平常中也就出现了滋味,出现了境界。 8.就人生而言,应平衡于山、水之间。水边给人喜悦,山地给人安慰。水边让我们感知世界无常,山地让我们领悟天地恒昌。水边让我们享受脱离长辈怀抱的远行刺激,山地让我们体验回归祖先居所的悠悠厚味。 9.第一根白发人人都会遇到,谁也无法讳避,因此这个悲剧似小实大,简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决斗、毒药和暗杀只是偶发性事件,这种偶发性事件能快速置人于死地,但第一根白发却把生命的起点和终点连成了一条绵长的逻辑线,人生的任何一段都与它相连。 10、谁也不要躲避和掩盖一些最质朴、最自然的人生课题如年龄问题。再高的职位,再多的财富,再大灾难,比之于韶华流逝、岁月沧桑、长幼对视、生死交错,都成了皮相。北雁长鸣,年迈的帝王和年迈的乞丐一起都听到了;寒山扫墓,长辈的泪滴和晚辈的泪滴却有不同的重量。 11、人格尊严的表现不仅仅是强硬。强硬只是人格的外层警卫。到了内层,人格的天地是清风明月,柔枝涟漪,细步款款,浅笑连连。 12、黄山谷说过:“人胸中久不用古今浇灌,则尘俗生其间,照镜觉面目可憎,对人亦语言无味。”这就是平庸的写照。如此好事,如果等到成年后再来匆匆弥补就有点可惜了,最好在青年时就进入。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13、再高的职位,再多的财富,再大灾难,比之于韶华流逝、岁月沧桑、长幼对视、生死交错,都成了皮相。北雁长鸣,年迈的帝王和年迈的乞丐一起都听到了;寒山扫墓,长辈的泪滴和晚辈的泪滴却有不同的重量。 14、人生不要光做加法。在人际交往上,经常减肥、排毒,才会轻轻松松地走以后的路。 15、几乎每一个改革探索者都遇到过嫉妒的侵扰,更不要说其中的成功者了。人们很容易对高出自己视线的一切存在投去不信任,在别人快速成功的背后寻找投机取巧的秘密。 关于文化 1.真正的文化精英是存在的,而且对国家社会非常重要。但是这些年来,由于伪精英的架势实在是太让人恶心了,结果连真的精英的名声也败坏了。真精英总是着眼于责任,伪精英总是忙着装扮;真精英总是努力地与民众沟通,伪精英总是努力地与民众划分,这就是最根本的区别。 2.凡是文化程度不高的群落,总是会对自己不懂的文化话语心存敬畏,正是这种敬畏心理被一些投机文人利用了。 3.在文化上,无效必然导致无聊,无聊又必然引来无耻。但是,即使到了这种“三无”的低谷,也不必过于沮丧。因为只有低谷,才能构成对新高峰的向往。 4.当今天下百业,文化最大。当今天下百行,文化届最小。那么,岂能再让一个日渐干涸的小池塘,担任江河湖海的形象代表? 5.古代绘画中无论是萧瑟的荒江、丛山中的苦旅,还是春光中的飞鸟、危崖上的雏鹰,只要是传世佳品,都会包藏着深厚的人生意识。贝多芬的交响曲,都是人生交响曲。 6.善良,这是一个最单纯的词汇,又是一个最复杂的词汇。它浅显到人人都能领会,又深奥到无人能够定义。它与人终生相伴,但人们却很少琢磨它、追问它。 7.社会理性使命已悄悄抽绎,秀丽山水间散落着才子、隐士,埋藏着身前的孤傲和身后的空名。天大的才华和郁愤,最后都化作供后人游玩的景点。 8.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9.为什么那么多中国民众突然对韩国的电视剧,对超女表现出那么单纯的投入,很重要的原因是,韩国艺术家不知道中国评论家,而超女根本不在乎评论家的存在。 10、一切美丽都是和谐的,因此总是浑然天成,典雅含蓄。反之,一切丑陋都是狞厉的,因此总是耀武扬威,嚣张霸道。如果没有审美公德的佑护,美永远战胜不了丑。 11、什么季节观什么景,什么时令赏什么花,这才完整和自然。如果故意地大颠大倒,就会把两头的况味都损害了。“暖冬”和“寒春”都不是正常的天象。 12、文明的人类总是热衷于考古,就是想把压缩在泥土里的历史扒剔出来,舒展开来,窥探自己先辈的种种真相。那么,考古也就是回乡,也就是探家。探视地面上的家乡往往会有岁月的唏嘘、难言的失落,使无数游子欲往而退;探视地底下的家乡就没有那么多心理障碍了,整个儿洋溢着历史的诗情、想像的愉悦。 13、我们的历史太长、权谋太深、兵法太多、黑箱太大、内幕太厚、口舌太贪、眼光太杂、预计太险,因此,对一切都“构思过度”。 14、中华文化的三大优点:一、不喜远征。中国人不会举一国之力去攻打远方之国。二、不喜极端。儒家讲究“中庸之道”,会努力寻找一个中间点,规避极端三、不喜无序。中国一直处于集权统治的状态中,习惯所有的事务都在管理之中,中国失控的时候是很少见的。 关于爱情 很多女孩子觉得责任感不太重要,男人没有责任感反而给了女方一种权利。其实对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比没有责任感可怕地呢?与没有责任感的男人谈恋爱,就像与朝雾和晚霞厮磨,再美好也没有着落。 爱情非常珍贵,不仅值得用斗争来保卫,而且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值得。 其实,未经艰苦寻找的草率结合,对她也是不尊重。她和你一样,都有寻求深刻爱情的权利。 每一男女都处在自转之中,当一个男人最散发魅力的一面转向了一位女人,而这女人最美好的一面也刚好朝向了这个男人,那么爱情就挡也挡不住了。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如此幸运,自转的方向和速度,相对于那个有可能出现或已经错过的异性,总要有偏差,所以老有人找不到自己的爱情。 2、能够慢慢培养的不是爱情,而是习惯。能够随着时间得到的,不是感情而是感动。所以爱是一瞬间的礼物,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但反过来说,爱和婚姻实际并不是一回事情,并不是所有的爱情都要结婚的,也不是所有婚姻都有爱情的。 6、爱情里,总有一个主角和一个配角,累的永远是主角,伤的永远是配角;有时,爱也是种伤害:残忍的人,选择伤害别人,善良的人,选择伤害自己;人生就是一种承受,需要学会支撑。支撑事业,支撑家庭,甚至支撑起整个社会,有支撑就一定会有承受,支撑起多少重量,就要承受多大压力。 7、假如你想要一件东西,就放它走。它若能回来找你,就永远属于你;它若不回来,那根本就不是你的。爱情也是如此。 8、为什么把择定终身的,交付给半懂不懂的年岁;为什么把成熟的眼光,延误地出现在早已收获过的荒原? 9、说了那么多旳——“如若你不在,我等待你归来。”也比不过你一句——“我不会等,我去找你!” 关于友情 1.常听人说,人世间最纯净的友情只存在于孩童时代。这是一句极其悲凉的话,居然有那么多人赞成,人生之孤独和艰难,可想而知。我并不赞成这句话。孩童时代的友情只是愉快的嘻戏,成年人靠着回忆追加给它的东西很不真实。友情的真正意义产生于成年之后,它不可能在尚未获得意义之时便抵达最佳状态。 2.很多人都是在某次友情感受的突变中,猛然发现自己长大的。仿佛是哪一天的中午或傍晚,一位要好同学遇到的困难使你感到了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你放慢脚步忧思起来,开始懂得人生的重量。就在这一刻,你突然长大。 3.在人生的诸多荒诞中,首当其冲的便是友情的错位。友情的错位,来源于我们自身的混乱。 4.置身于同一个职业难道是友情的基础?当然不是。如果偶尔有之,也不能本末倒置。情感岂能依附于事功,友谊岂能从属于谋生,朋友岂能局限于同僚。 5.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这种说法既表明了朋友的重要,又表明了朋友的价值在于被依靠。但是,没有可靠的实用价值能不能成为朋友?一切帮助过你的人是不是都能算作朋友? 6.患难见知己,烈火炼真金。这又对友情提出了一种要求,盼望它在危难之际及时出现。能够出现当然很好,但友情不是应急的储备,朋友更不应该被故意地考验。 7.真正的友情不依靠什么。不依靠事业、祸福和身份,不依靠经历、方位和处境,它在本性上拒绝功利,拒绝归属,拒绝契约,它是独立人格之间的互相呼应和确认。它使人们独而不孤,互相解读自己存在的意义。因此所谓朋友也只不过是互相使对方活得更加自在的那些人。 8.真正的友情都应该具有“无所求” 的性质,一旦有所求,“求”也就成了目的,友情却转化为一种外在的装点。我认为,世间的友情至少有一半是被有所求败坏的,即便所求的内容乍一看并不是坏东西;让友情分担忧愁,让友情推进工作„„,友情成了忙忙碌碌的工具,那它自身又是什么呢?应该为友情卸除重担,也让朋友们轻松起来。朋友就是朋友,除此之外,无所求。 9.无所求的朋友最难得,不妨闭眼一试,把有所求的朋友一一删去,最后还剩几个? 10.真正的友情因为不企求什么不依靠什么,总是既纯净又脆弱。世间的一切孤独者也都遭遇过友情,只是不知鉴别和维护,一一破碎了。 11.“君子之交谈如水”,这种高明的说法包藏着一种机智的无奈,可惜后来一直被并无机智、只剩无奈的人群所套用。怕一切许诺无法兑现,于是不作许诺;怕一切欢晤无法延续,于是不作欢晤,只把微笑点头维系于影影绰绰之间。有人还曾经借用神秘的东方美学来支持这种态度: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这样一来,友情也就成了一种水墨写意,若有若无。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友情和相识还有什么区别? 12.强者捆扎友情,雅者淡化友情,俗者粘贴友情,都是为了防范友情的破碎,但看来看去,没有一个是好办法。原因可能在于,这些办法都过分依赖技术性手段,而技术性手段一旦进入感情领域,总没有好结果。 13.万不能把防范友情的破碎当成一个目的。该破碎的让它破碎,毫不足惜;虽然没有破碎却发现与自己生命的高贵内质有严重羝牾,也要做破碎化处理。罗丹说,什么是雕塑?那就是在石料上去掉那些不要的东西。我们自身的雕塑,也要用力凿掉那些异己的、却以朋友名义贴附着的杂质。不凿掉,就没有一个像模像样的自己。 14.该破碎的友情常被我们捆扎、粘合着,而不该破碎的友情却又常常被我们捏碎了。两种情况都是悲剧,但不该破碎的友情是那么珍贵,它居然被我们亲手捏碎,这对人类良知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 15.其实,世上哪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即便这两片树叶贴得很紧?本有差异却没有差异准备,都把差异当作了背叛,夸张其词地要求对方纠正。这是一种双方的委屈,友情的回忆又使这种委屈增加了重量。负荷着这样的重量不可能再来纠正自己,双方都怒气冲天地走上了不归路。凡是重友情、讲正气的人都会产生这种怒气,而只有小人才是不会愤怒的一群,因此正人君子们一旦落入这种心理陷阱往往很难跳得出来。高贵的灵魂吞咽着说不出口的细小原因在陷阱里挣扎。 16.友情好像是一台魔力无边的红外线探测仪,能把一切隐藏的角落照个明明白白。不明不白也不要紧,理解就是一切,朋友总能理解,不理解还算朋友?但是,当误会无可避免地终于产生时,原先的不明不白全都成了疑点,这对被疑的一方而言无异是冤案加身;申诉无门,他的表现一定异常,异常的表现只能引起更大的怀疑,互相的友情立即变得难于收拾。 17.友情本是超越障碍的翅膀,但它自身也会背负障碍的沉重,因此,它在轻松人类的时候也在轻松自己,净化人类的时候也在净化自己。其结果应该是两相完满:当人类在最深刻地享受友情时,友情本身也获得最充分的实现。 18.现在,即便我们拥有不少友情,它也还是残缺的,原因在于我们自身还残缺。世界理应给我们更多的爱,我们理应给世界更多的爱,这在青年时代是一种小心翼翼的企盼,到了生命的秋季,仍然是一种小心翼翼的企盼。但是,秋季毕竟是秋季,生命已承受霜降,企盼已洒上寒露,友情的渴望灿如枫叶,却也已开始飘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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